居家隔离人员方案

时间:2022-10-29 08:46:11 方案 我要投稿

居家隔离人员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居家隔离人员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居家隔离人员方案(精选5篇)

  居家隔离人员方案1

  一、防控领导小组

  根据文件指示积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传达公司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项目部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安排,及时解决疫情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强化与上级相关单位和下属作业队伍的日常联系。

  二、返岗隔离安排

  1、返岗路途防控措施

  1)返程人员必须全程带口罩,如在路途中发烧及时在最近站点下车报备车站进行隔离。

  2)返程人员驾驶私家车的,要求出发前加满油料,备好饮用水和食物,不得到服务区等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停留,如需上厕所、加注油料和休息时,安排在服务区无人区域活动,凡乘坐火车、飞机人员候机候车时要远离人群,尽量选择没人的地方等候。

  3)到达后新沂后由项目部专车接至家属院进行消毒、体温测量,自验合格后报部队值班人员检测,符合要求后进入指定隔离房间隔离,隔离时间15天。

  4)专职司机要早、中、晚3次测量体温,接送过程中戴

  口罩,保障车辆每日要按相关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2、隔离期控制措施

  1)隔离期间每人发放1支温度计,每日早、中、晚自行测量体温,腋下体温>37.3℃的直接送医院检查。

  2)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每个房间门口设带盖垃圾桶,室内生活垃圾由隔离人员密封好后放入垃圾桶,项目部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清理(全程戴口罩和手套)。

  3)每个隔离房间门口设置放餐点,隔离人员和送餐员禁止

  面对面接触,炊事人员和送餐人员要早、中、晚3次测量体温,做饭和送餐过程要全程戴口罩。

  4)隔离期满后,送医院进行医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常上岗。

  三、保障措施

  1、隔离房间保障

  隔离房间设置在xx宾馆,共可以满足30人隔离需求。

  2、车辆保障

  把项目北京现代及帕萨特两辆车设置为应急车辆,不得两辆车同时外出。

  北京现代司机:xx电话:xx

  帕萨特司机:xx电话:xx

  3、医疗保障

  突发情况下,送往以下医院

  xx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xx:电话xx

  联系电话

  4、物资保障

  5、经费保障

  项目设专项应急救援储备资金。当疫情事故时,财务部要及时充足地提供应急救援资金,确保疫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

  四、上报流程

  一但发现有发烧等疑似感染的状态,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在值班人员的安排下进入医院检查,确诊状态下由防疫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使用单位等单位。

  居家隔离人员方案2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政府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 瓶盖(约 5.5ml)84消毒液+1 瓶水(约550ml)

  (3)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 瓶盖(约 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 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 30 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居家隔离人员方案3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第二版)》等规定,新冠肺炎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观察期满时,如无异常情况,应当按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为做好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做好隔离期满人员信息统计、资料收集、车辆调配、专业消杀、沟通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解除隔离

  (一)解除隔离条件

  1.密接人员解除隔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严格按要求开展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进入隔离点之日起计算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②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中第14天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结果均为阴性;

  ③隔离点工作人员14天内健康监测无异常、核酸检测无异常,环境核酸检测无异常。

  2.次密接人员解除隔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严格按要求开展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点之日起计算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②对应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③在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中隔离学生第7天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结果均为阴性;

  ④隔离点工作人员7天内健康监测无异常、核酸检测无异常,环境核酸检测无异常。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规定,隔离人员达到规定隔离时限后,由隔离点提供拟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名单,集中隔离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核酸检测情况表,隔离点管理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情况表、核酸检测情况表,隔离点每日消杀情况表、环境消杀表,经隔离点组长、驻派医务人员签字后,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转运组会同专家组共同研判风险,确定解除隔离时间,经负责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责任副组长签字后执行。

  (三)密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各镇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次密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进行7天健康监测,由各镇安排所在村(社区)落实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如解除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疾控中心报告,按规定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三、人员转运  

  (一)做好信息统计,确保无缝衔接。各隔离点将解除隔离人员名单反馈给转运工作小组,转运工作小组做好信息统计,并将信息反馈给各镇,做好接收准备,确保人员转运工作无缝衔接。

  (二)合理安排车辆,规范人员运转。转运工作小组根据解除隔离人员数量,合理安排转运车辆,做到专车专用。外县解除隔离对象根据居所地,可在县内指定地点分流或者“点对点”转运至所在镇。转运车辆驾驶室与车厢要做好物理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车辆司机应穿防护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转运过程中要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在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转运完成后,应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司机及工作人员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闭环管理。隔离点、转运工作小组、镇村(社区)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无缝对接,“点对点”将解除隔离人员转运至所在住所,并按规定落实下一步措施。

  居家隔离人员方案4

  为进一步规范居家隔离管理,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居家隔离工作方案。

  一、管理要求

  1、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3、居家隔离期间,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4、减少与家庭成员接触,接触时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与家人共用卫生间和其他生活设施。

  5、核酸采样时必须点对点上门,绝不允许外出排队参加集中核酸采样。

  6、如发现发热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要及时向村(社区)包保工作人员报告。

  二、包保工作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开展培训。

  2、对居家隔离人员要做到“五清”:人员清、底数清、位置清、核酸检测清、工作责任清。

  3、与居家隔离人员有任何直接接触后,均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4、每天对居家隔离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

  5、处理居家隔离家庭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须做好自我防护。

  6、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认真履职,规范操作。如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属地村(社区)工作职责

  1、安排工作人员落实包保责任,承担监管和服务的职责。

  2、负责为隔离房间安装门磁、贴封条,并张贴标识性标语。

  3、为居家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供应、生活垃圾清运提供帮助。

  4、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沟通与衔接。

  5、每天至少一次通过视频或电话与被隔离人员联系,了解被隔离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6、落实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属地乡镇(园区)工作职责

  1、做好居家隔离人员防护、监测物资和药品的保供工作。

  2、安排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及时提供中药预防方、莲花清瘟颗粒等药物,并指导服用。

  4、组织指导对居家隔离场所开展环境消杀等工作。

  5、接到居家隔离人员发热或突发疾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

  6、为隔离期满且评估符合条件人员出具《解除隔离通知书》。

  居家隔离人员方案5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中)直单位及驻市军警部队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以及西藏自治区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日喀则市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入市人员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居家隔离人员范围

  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原则,对所有乘坐飞机、火车、汽车(含自驾)等交通工具,从区外进入日喀则的驻市军警部队及市(区、中)直单位中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人员,按照要求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一)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

  度,隔离者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得与外人接触,谢绝一切外来探访。居家隔离观察时限不少于14天。

  (二)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要每天早、晚自测体温一次,并记录在册;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对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日常所用的被褥、毛巾等用品进行紫外线、蒸煮消毒等。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与所属单位保持联系,若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常症状时,立即向所属单位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拨打电话报告(联系电话:8821566),由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及时协调送往指定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诊疗。若出现心理恐慌等心理问题,及时拨打市疾控中心疫情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17889246699)。

  (三)隔离者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接触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要做到日常佩戴口罩,如果口罩变湿或变脏,立即更换,随后洗手。家庭成员与隔离者不得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家庭成员与隔离者有直接接触、进入隔离者居住房间及备餐前后、饭前便后要及时做好清洁和消毒。

  (四)隔离者家属要督促居家隔离观察者做好每日体温检测,为其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缓解疫情的心理影响。

  (五)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尤其是使用过的口罩、纸巾等,要及时单独收集(有条件的予以消毒)密闭后放入垃圾桶。

  三、转运要求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需转移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的,由市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协调相关医疗机构,统一安排120救护车或专用车,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转运车使用后要及时消毒。

  四、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控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管控。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居家隔离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单位内部居家隔离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来源地与经停地、乘坐交通工具、返回时间、体温检测等信息登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强防控监管。要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话了解,并组派专门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其健康状况和隔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并加强隔离观察人员的教育引导,确保居家隔离观察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对居家隔离观察生活困难的予以关怀慰问,组织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为其提供生活便利。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科普宣传、健康提示等工作,对本单位居家隔离人员管控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使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随意外出流动,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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