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时间:2023-07-25 11:55:11 偲颖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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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精选10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精选10篇)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1

  为进一步加强对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服务质量水平的监督考核、动态监管和科学评价,建立健全并深化落实系统、规范的医疗质量指标控制体系和评价办法,不断提升医院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在《医疗质量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实现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逐步形成医院质量文化。

  (二)根据医院质量与安全监控指标,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质量与安全监督与评价,不断提升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院科两级管理体系,加强科室间沟通协作,实现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的有效传递。

  (四)督促各科室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小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落实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

  二、人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体系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体系,是系统的评价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医院质量与安全相关指标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充分运用统计数据、统计指标等规范的质量管理手段,全面掌控我院各相关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和实施情况,实现医院质量与安全的科学化管理和持续改进。

  三、综合质量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实施综合质量目标管理,是狠抓医院自身建设,规范医院管理,实现质量与安全指标体系与科室规范管理有效结合,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切实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有力举措。

  我院的综合质量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规范、操作性强、便于考核评价和横向比较的原则设计。

  (一)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综合质量考核体系满分100分,由科室管理与服务质量、质量指标三方面内容组成。

  (二)考核指标分三档赋分,医院下达的相关质量与安全指标计为二档,上浮一定比例计为一档,下降一定比例计为三档。赋分比例为:一档100%、二档80%、三档60%。必须达到的指标不分档,按照一档计分;一票否决指标不赋予分值,其他相关内容另外设立加分指标。

  (三)重点部门、关键环节与薄弱环节:作为我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监控内容,在综合质量管理考核中执行更加严格的考核标准。

  1.重点部门:麻醉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内镜室、血液净化、产房、新生儿监护室、供应室、感染/肝病科。

  2.关键环节:

  2.1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

  2.2急、危重症及跌倒压疮等患者的管理;

  2.3毒、麻、精药品管理;

  2.4检验标本的采集以及危急值报告登记管理;

  2.5影像检查中患者安全和隐私的防护管理;

  2.6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落实;

  2.7患者十大安全目标的管理;

  2.8手术前后的护理管理;

  2.9入院(转科)护理;

  2.10出院护理;

  2.11健康教育;

  2.12护理查对落实;

  2.13各种管道的管理,如呼吸机、泌尿道插管、动静脉插管、引流管等;

  2.14手术切口的管理;

  2.15手卫生管理;

  2.16抗菌药物应用管理;

  2.17多重耐药菌管理;

  3.薄弱环节

  3.1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3.2低年资工作人员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3.3特殊情况下(紧急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四、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考核

  1.月度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每月按照《xx县人民医院综合质量管理考核体系》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成绩和考核具体情况,于每月10日前将各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的最终考核成绩报财务科,实现考核成绩与各科室、护理单元奖金挂钩。

  2.季度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xx县人民医院质量与安全指标体系》和《xx县人民医院综合质量管理考核体系》,随机抽取相应的质量指标,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院范围的专项质量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当月综合质量管理考核成绩。

  3.日常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根据医院一段时期内的工作重点,随机开展对临床医技科室及护理单元的抽查工作,被查科室成绩计入当月本科室综合质量管理考核成绩。

  4.满意度调查:将满意度调查与综合质量管理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出院患者满意率是考核科室和护理单元医疗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标准,满分为10分,折算公式为:患者满意率(%)×10。

  (二)反馈

  1.每月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召开质量管理专题会:分析本月质量指标值,查找问题;并将本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考核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对存在的质量与安全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

  2.每季度召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分析全院的质量与安全问题,探讨解决方案,实现医院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

  3.质量检查与考核结果在医院办公网上公布,对发现的亮点、存在的缺陷、不良事件等在月会通报。

  4.每季度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汇总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出一期简报。

  (三)奖惩办法

  1.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综合质量检查与考核成绩作为科主任、护士长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按照月度考核成绩计算奖金系数。

  (1)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考核成绩在95分(含95分)以上者,奖金系数为1。

  (2)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考核成绩低于95分者,奖金系数为考核成绩95%。

  (3)当该月有质控办组织的检查时,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月度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月度考核成绩=质控办检查成绩×60%+日常考核成绩×40%。

  4.一票否决项目仅否决所在栏目的分值。

  5.年终设置质量与安全管理奖,对医院质量目标完成好并且质量与考核成绩前三名的科室、护理单元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视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另行规定。

  6.质量检查考核结果年度排名后三位的科室、护理单元,取消其先进科室评选资格,同时取消科主任、护士长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2

  为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安全,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创一流文明优质服务;以改革为动力,倡导竞争、敬业、进取精神;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以质量治理为核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以安全治理为重点,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以目标治理为主线,强化治理力度。努力完成各项医疗工作和任务。

  二、目标与任务

  (一)院内感染管理

  加强院内感染知识宣教和培训,强化院内感染意识,成立院感控制机构,完善科室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无菌操作规程。以“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为突破口,抓好重点部门的管理。规范抗生素的合理使用。

  (二)医疗安全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以院长为首的医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急诊急救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医疗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开展医疗安全知识宣教,深入学习岗位差错评定标准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严格落实差错事故登记上报制度。及时完善各种医疗文书,履行各项签字手续,抓好门诊观察病人、新入院病人、危重的病人管理。坚持会诊制度,认真组织急危重病症及疑难杂症讨论,发挥远程诊疗系统作用,积极开展远程会诊。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纠纷。

  (三)医疗质量管理

  不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细化质量控制方案与质量考核标准,实行质量与效益挂钩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质控职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建质控办,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质控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例会,汇总检查结果,找出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医疗文书的规范化书写,努力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处方、辅助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的规范化书写,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医疗文书质量。及时督导住院医师按时完成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出院后病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切实注重病历内涵质量的提高,要求住院医师注重病历记录的逻辑性、病情诊断的科学性、疾病治疗的合理性、医患行为的真实性。抓好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小组,搞好病案归档工作,积极开展优质病历评选活动。

  (四)护理质量管理

  建立护理治理机构,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护理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全院的护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护理工作计划,定期督导落实,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总结经验,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各种护理文书,根据具体疾病制定出合理的护理方案。以多种形式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包括到上级医院轮训学习,每月开展业务学习以及“三基”考试。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惩护理差错,护理责任人应严格把关,勤检查,重督导,竭力避免因护理失误引起的医疗纠纷。

  (五)医技质量管理

  加强业务学习,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诊断水平。利用现有设备,搞好设备维护及保养,充分发挥每台设备的使用价值。医技科室要与临床科室搞好协作关系,为临床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化验室要积极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各种检查工作的登记、报表工作。

  (六)深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持续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宣传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从源头上强化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充分利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医患的沟通能力。

  (七)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过度医疗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标准,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手术指征,坚持开展“三合理”督导检查。尊重患者权利,重视人文关怀。严防过度检查、过度用药情况发生,持续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西安市卫生局医务人员十条禁令》和“医患双方拒绝收受回扣红包协议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狠抓医疗质量安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是医院的首要任务。各单位要制定医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要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理念,强化制度管理,规范医疗行为,规范和提高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不断提高诊疗水平,杜绝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与绩效分配,与职称晋升挂钩,对出现医疗质量不良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取消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的资格。局每年组织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专家对各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各单位要总结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做好宣传报道,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全系统医疗质量管理会议,评价质量的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理念,使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3

  根据《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3号)《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卫办基层9号)《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102号)《梧州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表》和《关于加强蒙山县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蒙人社字31号)等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发挥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提供,广大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转变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功能定位,推进我县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现制定我县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机制,落实二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改进服务质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以医共体建设评判为抓手,引导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我县4家二级公立医院、9家乡镇卫生院和78家行政村卫生室纳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与医改相关资金、医共体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顶层设计,加强属地管理。我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卫生发展现状等,科学合理设置指标的权重和标准,提升绩效考核的精准性。

  2.坚持公益性导向,强化激励约束。坚持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考核机制,促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3.坚持信息化支撑,确保真实客观。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绩效考核中的支撑作用,关键数据从卫生健康统计、卫生财务统计、中医医疗管理统计、病案首页及医疗保障系统等数据库中提取,保证数据信息自动生成,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

  二、绩效考核主体和对象

  (一)考核主体。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我县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共体总院负责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吸纳社会公众、患者代表等参与满意度调查。

  (二)考核对象。绩效考核对象是我县政府举办的4家二级公立医院、9家乡镇卫生院和78家行政村卫生室。

  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20项指标构成,其中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补相关绩效考核指标。

  1.综合管理。具体考核机构内部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和医保管理,政策宣传和信息上报,计生药具药品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3.基本医疗服务。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服务数量、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医疗安全等,提供的康复指导、护理服务,危急重初步现场急救与转诊服务,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的转诊等。

  4.满意度评价。采用日常性督查、上级抽查、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

  (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30项指标构成,其中部分指标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监测指标,适当增补相关绩效考核指标。

  1.服务提供。重点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服务效率、医疗质量与安全。通过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指标考核功能定位情况;通过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合理用药、院内感染等指标考核基层医疗质量与安全。

  2.综合管理。重点评价经济管理、信息管理和协同服务。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构的合理性;通过信息管理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服务信息化功能实现情况;通过双向转诊、一体化管理考核协同服务情况。

  3.可持续发展。重点评价人力配置和人员结构情况。通过人力配置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潜力;通过人员结构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性。

  4.满意度评价。重点评价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患者满意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医务人员满意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高质量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

  (三)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改综合工作和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6方面30个指标,其中部分指标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监测指标,适当增补党的建设相关绩效考核指标。

  1.医改综合工作。通过现代医院管理和疫情防控等进行日常工作评价、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评价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参与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政府指令性工作评价以代补工作。

  2.医疗质量。通过出院患者三级手术占比、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监测医院功能定位、质量安全、合理用药和医疗服务。

  3.运营效率。通过考核收支结构指标间接反映政府落实办医责任情况和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推动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目标。通过考核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衡量医院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情况。

  4.持续发展。通过人才结构指标考核医务人员稳定性,通过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学科建设指标考核医院引领发展和专科能力等情况。

  5.满意度评价。通过考核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满意度,了解患者和医务人员需求,增强患者就医体验及医务人员获得感。

  6.党的建设。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原则上按年度进行。职工考核由医疗卫生机构按有关规定自行开展。

  (一)绩效考核准备。确定考核实施机构和考核人员,明确考核程序和工作安排。加强对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的培训,掌握绩效考核的基本内容和方式方法。

  (二)医疗机构自评。医疗机构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形成自查报告,并提交至考核实施机构。

  (三)绩效考核实施。主要运用信息技术采集客观数据,结合现场核查、专题访谈及问卷调查等方式,依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结论。

  (四)绩效考核反馈与改进。考核结果要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改进,改进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考核结果等次评定。结果等次按各级医疗机构三个类别分别评定。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情况,确定一等、二等、三等等次比例。对因工作成效突出,获得国家、自治区肯定性批示或创造在全国、全区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先进经验的单位,经专门程序认定后,考评结果直接确定为一等等次。凡在法人机构管理、政府指令性任务、行业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出现较大问题,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三等等次。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我县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二)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做好年度卫生健康统计报表、卫生财务报表、病案首页、医保系统等相关系统数据质量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三)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开展绩效考核相关政策培训,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坚持科学考核。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县卫生健康局要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主动将考核结果通报同级有关部门,供相关部门在制定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水平等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负责人聘任的参考。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4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标准,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可追溯制度、监督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定医院质量管理方案,对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作出评估,制定改进措施。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教科、护理部、院感科、门诊办等职能部门行使医疗质量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监督职能,并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提出评价和改进措施。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定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督促医务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对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科室主任是科室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院实行医疗质量管理“全员参与”、“全过程质控”制度,每一位职工既是医疗质量管理的执行者,又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监督者。

  医院实行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

  二、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

  1.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知情同意制度等,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危重患者管理、围手术期管理、输血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创诊疗操作等)、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急诊、手术室、内镜室、ICU、产房、新生儿病房、供应室等)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三、医疗质量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一)医疗技术的管理

  医院实行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开展的医疗技术必须是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每年年初由拟开展的科室到医教科申报,初步审核后,报请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应用未经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

  1.医教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医疗质量考核。每月一次基础医疗质量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参加的全面医疗质量检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制定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案,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和科室内考核。

  3.医院对医疗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并进行全院通报。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反馈制度和督办制度,对个别现象实行反馈制度,而对普遍现象和较严重的问题实行督办制度,要求科室主任限期整改。

  四、医疗质量的评价和改进

  监测与评价是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增强实施效果的重要途径,通过监测与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持续医疗质量改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持续医疗质量改进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评价,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召开医疗质量管理会议,根据医疗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5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需求,提高医院的医疗管理水平,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旧店中心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一、医疗方面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格式及内容严格按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采取院科两级督导检查的方法,每周至少抽查1次。

  1、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内容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部分要有四测,各种阳性体征及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对符合住院指征,而病人或家属拒绝住院治疗者,应在门诊病历中注明拒绝住院。

  (2)接诊医师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对急、危、重病人亦可先办理住院手续,后完成门诊病历,时间不超过6小时。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扣5元/份。

  2、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1)字迹清楚。

  (2)地址详细到镇(乡)、村。

  (3)涂改要签名,涂改2处以上的处方作废。

  (4)药名剂量及用法准确无误。

  (5)须有sig并清楚无连笔。

  (6)静脉滴注缩写统一为ivdrip,不含上述要求扣2元/份。

  3、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内容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庭史、体格检查、专科检查、实验室及其它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等,修正诊断及补充诊断应在确诊之日用红笔写于病历的左下角,写明日期并签字。格式按照《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要求》。不合上述要求扣2元/份。

  (2)入院记录应在病人入院24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不得书写)完成,危重病人及手术病人应即刻完成。不合上述要求扣5元/份。

  (3)病人出院后应在1周内将病历完整上交科主任,逾期不交者扣2元/份,无故丢失病历,主管医师扣罚50元/份。

  4、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首次病程记录应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及格式由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不得书写)完成,不得缺项,漏项(尤其是不要漏掉鉴别诊断)。夜班收住院病人超过3个以上者,如遇手术、抢救病人等情况,可允许推迟完成时间。否则应在病人入院6小时内完成。但危重病人不论任何情况,均应即可完成,并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对于夜班收住的未完成的病历,夜班医生应向科主任或主管医师交班,由有关医师在次日完成,缺项、漏项每份扣2元,不按时完成每份扣5元。

  (2)病人入院24小时内须由主治医师查房意见,并标明XXX主治医师(或主任)查房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分析,查体阳性体征,须完善的.辅助检查及鉴别诊断等,主治医师或主任应在审查后用红笔签字,不合上述要求扣5元。

  (3)一般病人病程记录应1-2天记录1次,危重病人应随时记录,不合要求扣2元。

  (4)病人出院时的病程记录,应以小结的形式写出,不合要求扣2元。

  5、实验室及其它辅助检查,病人住院时间超过24小时者,要求三大常规及其它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齐全,并与医嘱相符合。不合要求扣2元。

  6、危重及死亡病例要有病例讨论记录,重大手术及新开展手术要有术前讨论记录,术前小结应在术前完成,术后记录、手术记录应在6小时内完成,拆线记录应在拆线后即刻完成。不合上述要求每项扣5元。

  7、临床各科室间应建立会诊制度,会诊医师应具备主治以上职称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将会诊意见记于病历。

  8、急危重病人抢救:对急危重病人应签订抢救承诺书,将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并发症与病人家属讲明,取得家属的支持和理解,抢救病人时,全科医生应通力协作,边抢救边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及时记录病情变化。病人死亡后应尽快完善各种病历文书的书写,包括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等,缺项或记录不全者扣5元。

  9、值班医师规范: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实行院、科两极考核。

  1、值班医师应穿工作服,衣帽整洁,不得穿拖鞋,违者扣5元。

  2、值班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工作场所(包括买饭、刷牙、洗脸、回宿舍喝水等),除需在病房处理病人外,应在门诊接诊病人,中午不得到值班室睡觉,晚上睡觉时间不得早于9点,违者扣10元。

  3、值班医师应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巡视病房并记录,对病人的一切医疗措施要在诊察病人的前提下进行,违者罚款5元。

  4、值班医师应在交班时详细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不得找人代替交班而提前离岗,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违者罚款5元。

  5、值班医师对住院病人进行的处理必须及时做好记录,说明原因及疗效,违者罚款2元。

  6、值班医师对病人发生的病情变化要及时恰当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违者罚款5元。

  7、收观察要有观察病历,无或内容不全者扣2元,观察病人不能超过3天,违者扣5元。

  8、各科抢救病人,组织急症手术、抽调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包括休班、下夜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参加,违者罚款50-100元,构成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药房、药库

  1、药品管理:妥善保管药品,防止药品受潮、发霉及过期、失效,如因药品管理人员失职致大批药品报废,由药品管理人员包赔损失。

  2、配方发药:药剂人员应细心、迅速、准确,配方药物严格执行核查制度,发药与复核人员实行双签字,如检查无双签字处方,每张罚款1元;如因发错药致医疗事故及不良影响者,根据赔偿额的10%个人负担。

  3、毒性药品管理:严格实施五专管理,天天做日销,保证帐物相符,如帐物不符给予20元罚款,并限期追查药品去向。

  4、药房划价力求准确,误差不大于0.1元,划价不准确,每份处方罚款0.1元。

  5、药库:严格药品进货渠道,层层把关,严防伪劣药品进入,如发现伪劣药品,当事人负担药品款的10%。

  三、护理方面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格式及内容严格按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采取院科两级督导检查的方法,每周至少抽查1次。

  1、表格书写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特护记录、交班报告。

  2、医德医风:按护士素质要求、病人的满意度检查。

  3、病房管理:看是否符合达标要求,如急救物品管理、消毒隔离等。

  4、基础护理:特护、一级护理、晨晚间护理及分级护理标准。

  5、查治疗室工作:无菌操作、医嘱查对、三查七对及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

  以上发现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至10元。值班护士规范: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实行院、科两极考核。

  1、值班护士应穿工作服,衣帽整洁,不得穿拖鞋,违者扣5元。

  2、值班护士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工作场所(包括买饭、刷牙、洗脸、回宿舍喝水等),中午不得到值班室睡觉,晚上睡觉时间不得早于9点,违者扣10元。

  3、值班护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应床头交接班,对分级护理病人按规定时间巡视病房,并做好记录,当班完成,违者罚款5元。

  4、值班护士不得找人代替交班而提前离岗,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违者罚款5元。

  5、值班护士不得带孩子,干私活,违者罚款5元。

  6、各科抢救病人,组织急症手术、抽调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包括休班、下夜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参加,违者罚款50-100元,构成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医技科室

  1、对医疗设备专人负责,定期保养,及时维护,保证机器正常工作。对于故意损害机器或责任心不到位致机器损害的,根据损害价值赔偿。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检查结果正确。对玩忽职守致报告结果不正确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认真填写报告单及登记,对原始材料妥善保管,对出示虚假报告或遗漏原始材料所致纠纷,每份罚当事人20元。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6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纳入常规管理、首要管理。要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尽快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医疗质控办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

  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强调执行以“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1)首诊负责制度;

  ⑵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

  ⑶危急重症抢救制度;

  ⑷三级医师负责制;

  ⑸查房制度;

  ⑹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

  ⑺医嘱制度;

  ⑻会诊制度;

  ⑼值班及交班制度;

  ⑽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⑾医疗缺陷登记及过失(纠纷)报告制度;

  ⑿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⒀业务学习制度;

  ⒁查对制度等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间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周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办上报业务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质控办、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

  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4)、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奖励基金。

  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医疗质量的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7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我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全市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以加强核心制度落实、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落实患者安全目标、防范医疗纠纷为着力点,全面查找重点科室、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控,促进全院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二、活动内容和安排

  本次“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的时间集中安排在3月-6月上旬。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召开全院临床、护理、医技人员大会,宣布《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顿”活动方案》,各临床、医技科室高度重视,形成良好氛围,保障活动有序进行。

  (2)医院网站及宣传栏宣传《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3)各科室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领会活动方案。

  2.自查、学习培训阶段:3月10日—4月10日

  各临床、医技科室结合科室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医疗、护理、医技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以及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自查工作:

  (1)完善质控体系,质控工作常态化。完善科室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科室医疗小组必须进行医疗质量控制活动,确定每月2次业务学习和病例讨论的时间。

  (2)落实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各科室组织学习18项医疗安全核心制度、20xx年患者十大安全目标、本科室常见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科室二线、三线听班制度的落实、交接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的落实。危急值报告及处理。

  (3)强化急危重症管理,畅通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症病人管理,必须制定明确的程序和措施,树立并落实完善检查、急症急查、重症重查、立即检查的思维意识,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特别是预防和救治肺栓塞的预案和猝死抢救的演练,医技科室重点加强心肺复苏培训与考核;各部门加强急救绿色通道的协调,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救治及时。

  (4)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等方面管理。尤其是加强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的执行,提高对术后并发症防范。

  (5)加强病情评估与沟通,防范医疗风险。及时全面对急诊、住院病人进行评估,掌握病人的生命体征和目前的主要问题,分析存在的`风险性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性。尊重病人及其家属,及时有效的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多倾听患方的意见建议,耐心解答患方的问题。通过良好的沟通,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增强病人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和理解。

  (6)规范临床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临床用药,严把用药指征。控制药品使用,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7)落实医院感染制度、规范及流程,防止医院感染事件发生。落实医院感染制度、规范及流程,尤其是消毒隔离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诊疗技术操作,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加大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诊疗器械、物品的管理。

  (8)严格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及处理流程。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各科室对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要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从中汲取教训。各临床、医技科室把医疗质量与安全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并报告相应的职能科室。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院感科结合核心制度、肺栓塞、急危重症、医院感染、患者十大安全目标、不良事件、围手术期管理等方面组织不同形式的培训、讨论、汇报、比赛、演练,促使科室分析问题,提高安全意识。

  3.督导检查、整改提高阶段:4月11日—5月11日

  (1)问题整改:临床、医技科室根据医疗质量与安全自查发现的问题台账逐项整改。

  (2)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督导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医疗质量和科室规范化管理进行全面的检查,把发现的问题与科室自查问题台账一并作为整改的内容,督导科室规范整改。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根据问题导向,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专项检查、重点督导整改。医务处、护理部重点对核心制度落实、肺栓塞预防诊疗流程、急危重症处理、围手术期管理、指南共识的学习落实、患者十大安全目标、不良事件、病情评估、医患沟通、多学科会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方面督导整改。门诊部重点对120、急诊急救、急诊绿色通道、危急值管理、医技科室应急预案、心肺复苏演练、就医流程优化、门诊安全措施等方面督导整改。院感科重点对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室、内镜室等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整改。

  4.持续改进、巩固总结阶段:5月12日—6月10日

  (1)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培训学习核心制度、指南共识,强化“三基”训练、加强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营造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分析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等职能科室把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经验、成果、存在问题、合理化建议等,梳理成册,提出改进的制度与规范。坚决纠正有章不循、执章不严、各行其事的不良习气,真正把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实现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工作程序化、操作规范化、监督经常化,形成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长效机制。

  (2)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科室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于疏于医疗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并从重追究相关失职人员的责任。

  (3)对在“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活动,不认真自查、整改的科室和个人按照《医院奖惩条例》给予处罚。

  三、活动要求

  目前我院医疗服务总量呈现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医疗服务效率不断提升。同时,医疗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加。要充分认识做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科主任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医疗活动月(安全月)”方案的实施,要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此次“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的开展,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活动文件、医疗核心制度、法律法规、本科诊疗常规和技术常规,要求科室全员参与,不能流于形式。

  通过深入开展该活动,做到强化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意识到位;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化操作到位;质量监管部门监督作用到位;奖惩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我院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8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欺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监督函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目标,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医疗卫生行业中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面开展、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皮肤、口腔、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中医和医养结合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

  1、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3、严厉打击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行为;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消费行为。

  4、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5、严厉打击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打击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6、严肃查处不符合规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无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植入类医疗器械是否有相关植入记录,能否实现产品信息和患者信息的追溯,如:人工晶体、心脏瓣膜、骨科植入物、宫内节育器;未经批准违法生产、使用医院制剂问题或违法上市销售等问题。

  (二)配合医保部门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持续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1、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重点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的行为。

  (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重点查处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相关不良信息、违法违规网站。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2、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成品样件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3、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许可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或对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许可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进行更改的`广告;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虚假夸大宣传,为违法违规医疗活动“背书”的行为。

  (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地方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

  3、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2年6月—2023年3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6月--7月)

  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8月—2023年1月)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发布本地区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要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做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前报送至所属上级行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23年2月-3月)。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于2023年2月30日前分别将本辖区内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报送所属上级行政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民生、关系稳定大局,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要加强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确保专项行动效果。

  (二)重拳出击,持续高压。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广泛征集违法行为线索。要把问题整改与线索摸排结合起来,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要举报线索和上级督办案件,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不打折扣。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坚决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要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9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医疗卫生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根据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定于20xx年5月起,在全院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及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收受红包回扣、虚假宣传、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骗取医保资金等重点问题。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一要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等行为。重点查处行风建设“九不准”执行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行为;重点整治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及时通报。

  二要严肃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行为,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药品、滥开检查,小病大查,大病乱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问题。

  三要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和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重点核查注册的医务人员与实际在岗人员是否一致,排查长期不在岗或无诊疗行为痕迹(处方、医嘱、病历签字等)留存的人员。

  四要严厉打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要全面深入排查线索,对于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线索,举报1例现场核查1例。

  六要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八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研究所、研究院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无指征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重点查处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四)严格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依法严厉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査项目收费,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和信用体系管理。

  三、组织管理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迅速开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宋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5月—2020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8月)。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现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覆盖。

  各职能科室于20xx年5月20日、8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纪委监察室。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在专项行动期间,纪委监察室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抽检,即随机抽取科室、随机确定时间,开展专项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公开通报工作情况。各科室务必做好专项行动任务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1月)。各职能科室要及时收集汇总临床科室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及时向纪委监察室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纪委监察室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层层抓好任务落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医院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严厉问责。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职能科室要及时发现行风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不留问题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设立门诊一站式服务台负责接待群众投诉、门诊大厅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和信箱、禁止医药代表入院举报电话,针对信访和投诉内容,认真调查,去伪存真,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职能科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跨科室的案件,涉案科室要相互配合查处,主动向医院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医务人员道德素养,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引导广大群众识别非法、虚假医疗信息,自觉抵制非法行医、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五)持之以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监督,持之以恒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 10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3月—2020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9月)。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10月—2020年1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2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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