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20 10:16:08 丽华 方案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用1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用17篇)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

  20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

  为加强街道管辖范围内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街道”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变街道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月5日至3月10日。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和依法治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按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至2月8日)。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各社区、工作片要组织村(居)委会对居民住宅区内的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要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帐。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整治整改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各社区、工作片要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督促帮助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先逐户开展检查验收,街道再组织人员组织检查,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社区、工作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工作片、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出租业主的法制观念,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火灾隐患严重、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出租房,要坚决予以停止出租。各联系领导及街道纪委要加强督查,对普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

  为坚决整治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根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城一策、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县6个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治理对象

  全县6个老旧小区:梧龙砂矿住宅楼、铜钵后宅小区1#~3#楼、铜钵后宅小区4#~6#楼、西埔宅山小区1#~3#楼、财政楼4#~8#楼、东埔社区银行宿舍楼片区。

  三、时间安排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3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70%完成;20xx年,100%完成。

  四、任务分工

  (一)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牵头单位:消防、公安交警、城管部门

  职责任务:依据《东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东山县城市管理局、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明确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有关事项的意见》(东消〔20xx〕43号),查处机动车违停、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构建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将机动车辆挪移,清理占道经营和设置的障碍物(构建物),排除妨碍,对拒不配合的依法进行强制拖离、清理。

  (二)修剪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的绿化。

  牵头单位:城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职责任务: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由城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按植物生长规律,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确保消防车通道宽度、高度不低于4米,保障消防车正常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

  (三)明确通道标识化管理和规范停车行为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据《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安委办〔20xx〕49号)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说明,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识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指导所在镇、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支持老旧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四)规划新建停车场(库)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结合前期调研的老旧小区车位缺额情况,启动编制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五)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公安交警部门

  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9月)。针对老旧小区消防“生命通道”难点和堵点问题,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调研掌握老旧小区机动汽车现有数、车位数、分析评估老旧小区车位缺额等情况,并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以及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治理要求,逐个制定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区镇、各部门要根据“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制定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项完成老旧小区明确标识化管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综合执法等工作任务,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县安办将加大对此次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行动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

  按照全省、示范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为助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将消防宣传作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宣传,坚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坚持服务群众、高效受益,紧紧围绕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和社会舆论氛围营造“两大任务”,以素质教育、警示曝光、媒体聚焦、宣传服务为抓手,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到20xx年底前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解读有关政策要求。

  (二)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常态开展消防警示教育。

  (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跟踪曝光突出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推动整改落实。

  (四)宣传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五)宣传推广消防文化精品创作。

  三、宣传措施

  (一)实施全民素质提升工程

  1.构建立体化宣传教育格局。各片区、镇(街道)和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公安、教体、卫健、民政、人社、住建、文广旅、应急管理、宗教、文物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各企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日常管理考评,按照职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落实每月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0xx年底前全面建立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之间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协作联动机制,采取购买服务、义务组织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单位分级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实施意见,按计划逐年推进落实。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活动,20xx年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20xx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定期对校外辅导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消防技能。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各片区、镇(街道)、村(居)委会等网格力量要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企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治理重点和工作部署,分级分类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专项治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扎实开展好日常火灾警示教育的基础上,每年5月份、11月份,分别选定主题,集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及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端午、国庆和全国、全省、示范区“两会”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期间,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策划,集中组织宣传教育和提示提醒。

  4.常态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每周至少开展2次流动宣传,重点时期每天流动宣传,普及消防常识。依托户外屏幕、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媒介常态播出消防公益广告、知识短片。广泛印制张贴重点场所常见火灾风险宣传等系列挂图、海报和宣传标语。突出老旧和“三合一”场所、小微企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居民住宅、出租房屋、沿街门店及电气、电动自行车和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分类建立完善重点目标人群信息库,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定期提示提醒消防安全。20xx年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房屋、用电大户、电工、小微企业负责人等信息库,20xx年建立完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负责人和电动自行车主等信息库,20xx年实现重点目标人群信息全覆盖,定期推送安全提示。

  5.加强消防安全精准培训。根据不同群体特点,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岗位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巡防保安队员、小企业主,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以及残疾人、孤寡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教育培训。20xx年结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和第一书记”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乡村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发动片区、镇(街道)、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和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公安、住建、电力、人社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别开展社区民警、巡防保安队员、物业服务企业、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小企业主等的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实现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强化消防安全警示曝光

  1.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制作主题突出、易于传播的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和新媒体作品,分类发放、张贴、展播。对具有代表性的火灾,制作案例警示图文通告,广泛在起火区域及类似场所周边进行张贴。对具有行业特点的火灾,制作案例警示海报并组织相关行业系统进行发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发生的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警示、以案说法,并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广泛进行播发警示。

  2.固化每月25日隐患曝光制度。围绕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强整体策划,每月25日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曝光活动,市级主流媒体参与专项整治和消防监督执法行动,跟踪曝光突出隐患和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市级媒体每月至少组织1次暗访曝光活动,通过舆论监督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落实。

  3.完善举报投诉处理公布制度。鼓励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利用“96119”举报投诉电话、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积极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及时公布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回应公众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新期盼。

  (三)畅通媒体宣传报道渠道

  1.电视。持续推出消防科普专题节目,常态播发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定期播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新闻,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市级电视台每月播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新闻不少于5条、专题不少于1个,播发消防安全滚动提示字幕每周不少于100条次、公益广告每月不少于100条次。示范区每半年至少在央视报道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2.广播。持续推出消防科普专题节目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访谈,每天推送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市级电台每月播发消防安全科普专题或专项访谈节目不少于1期、播出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新闻不少于10条、专题节目不少于2期、消防安全提示不少于100条次。

  3.报刊。济源日报、济源晨报定期报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对先进典型、亮点工作进行新闻特写和通讯纪实报道,曝光火灾隐患和整治结果,发布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理结果等。三年行动期间,市级主要报刊每年至少推出3个专版,每月报道专项整治行动新闻不少于6条次。

  4.网站。利用防火安全委员会网站开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栏,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组织相关网站常态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知识短片,每周更新一次,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5.新媒体。突出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宣传,围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发布内容精准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针对整治内容,策划制作图文、视频类新媒体作品,利用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培训等,示范区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新媒体直播活动。注重采取随手拍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参与专项整治。推出系列“小小消防员”抖音小视频,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的影响力。三年行动期间,“济源消防”官方微博每日更新不少于5条,微信、今日头条等其他资讯类帐号每日保持更新,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帐号每周更新不少于2次。

  (四)打造消防宣传服务阵地

  1.打造宣传体验阵地。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每年建成一批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xx年示范区至少建成1个不小于500平米的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建设,20xx年示范区至少建设1个消防主题公园、一个消防文化村和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重点单位建设消防文化长廊。用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定期组织社会公众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个体验场馆每周至少对外开放1次。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前全面推广使用云平台,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2.打造志愿服务阵地。建立消防志愿者登记、培训机制,依托邮政、快递、外卖、餐饮、旅游、娱乐、金融等服务行业,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章程,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行活动。20xx年底前各镇(街道)至少打造出1支拉得出、叫得响的消防志愿服务队。团委、民政等部门积极做好消防志愿者注册工作。将优秀消防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纳入全国、全省119消防奖评选、推荐范围。

  3.打造信息互动阵地。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针对薄弱环节,策划消防热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区域的火灾风险提示。作为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城市,20xx年示范区结合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利用大数据开展精准宣传提示,20xx年在全省推广应用。

  4.打造消防文化阵地。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深入挖掘新时代消防故事,开展“火焰蓝”消防宣传课题专项研究,积极探索“商业+消防宣传”模式,创作富有时代感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文化作品。面向社会征集消防宣传“金点子”“好创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策划制作针对性强的宣传挂图、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和微电影等消防文创产品。20xx年起,每年组织开展“火焰蓝”消防文化作品、消防安全示范课和消防绘画作文等征集评选活动,推出一批消防优秀文化作品,深度应用在各行各业,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

  各单位要将消防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建立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检查考评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有抓手、推进有措施、落实有保障。要借力各类媒体媒介,大力组织宣传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为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形成宣传合力。

  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与政府机关、行业部门、社会机构的融合发展,用好用足社会优质宣传资源,大力弘扬和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形成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格局。要按照示范区在重要时间节点统一设置的宣传主题,制作宣传作品,开展集中宣传,形成上下联动的规模声势和矩阵效应。

  (三)开展效果评估。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消防宣传教育效果评估方法,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等方式,科学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及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向措施,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性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宣教活动,确保工作实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学习借鉴消防宣传工作先进经验,结合各自实际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和机制,确保消防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要强化督导考评,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每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检查,跟踪推进落实。

  各单位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中好的做法、亮点工作及年度总结和三年消防宣传工作情况报告,请及时报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市、县安委会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地下空间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xx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xx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xx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要以高层建筑和大型商场、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的消防车通道为整治重点。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xx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内建筑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20xx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xx年底前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政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鼓励和引导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积极开发建设地下停车设施。新建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空间平时用途以地下停车设施为主,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可以改造为地下停车设施,满足停车需求。政府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限时免费、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内停车泊位或公共停车场,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可实行路内停车泊位夜间免费停车、公共停车场降低停车费用的政策,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乡镇街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一张网”和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综治部门要将打通生命通道纳入综合治理工作范畴推进落实。社会单位要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住宅区消防车通道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20xx年,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县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予以考评。

  6、建立政策长效机制。落实《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合理停放车辆,保障公共消防设施运行,优化居民消防安全环境。要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质效。要推动采取安装摄像头监控、设置违章停放电子提示屏等技防措施,推进消防车通道智能化管理。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继续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度;

  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

  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

  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五是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xx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存在消防设施瘫痪等严重问题;20xx年,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xx年,打造示范引领单位,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场消防管理水平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出台地方标准,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

  二是大型商场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

  三是大型商场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自我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场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xx年,推动建立内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20xx年,开展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打造达标示范单位。

  3、地下空间火灾防控能力提升。

  一是落实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巡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参照《地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二是提升隐患排查能力,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定期开展自我评估,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跟进隐患整改。

  三是强化应急救援和疏散能力,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技战术研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四是加强疏散引导员岗位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20xx年优化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20xx年,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70%以上;20xx年,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xx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xx年起,逐步解决高风险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防控措施。20xx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池的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3、抓好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对小单位小企业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镇和街道“社会治理一张网”,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政府基层综合网格无缝对接。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协同调查火灾事故工作制度,依法办理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等刑事案件。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对小宾馆、快捷酒店、家庭旅馆等住宿场所,小饭店、小火锅店等餐饮场所,小网吧、小歌舞厅、小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敬老院、老年公寓、托儿所、幼儿园等弱势群体集中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进行彻底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检查任务要落实到人,做到逐街、逐个场所进行排查,坚决杜绝失控漏管行为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找火灾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20xx年,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镇和街道“社会治理一张网”。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建立健全乡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决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落实组织领导、规划建设、资金投入、专职(志愿)队伍建设、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治责任,推动落实“下包一级”的分级包保机制,制定出台《加强乡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七(十)户联防”和“五级灭火响应机制”,在“村规民约”中推行移风易俗的生活理念,固化火源电源气源定期检查、特殊人群用火用电监护、高火险等级天气预警响应等工作机制。

  2、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乡镇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砖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持续深化“一村一辅警”和扶贫工作队的亲民工作方式和辐射作用,开展隐患巡查、消防宣传。20xx年,各级政府探索试行乡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保障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整治突出火灾隐患,防止因火灾返贫。20xx年,打造乡村消防安全管理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行标准化管理。

  3、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村庄规划,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发改、住建、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结合“四好农村路”、村通硬化路、饮水安全工程和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等工程,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要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缺水地区要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农村公路、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等基本要求。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xx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从20xx年起,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将纳入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分类别、分区域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完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xx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xx年,全县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xx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县党校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县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乡镇、街道、社区书记、行业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社区民警、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大保障力度,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深入推进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街或广场建设,建成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20xx年建立覆盖全县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体系。

  (八)加强火灾调查结果运用。

  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对火灾发生的诱因、灾害成因以及防火灭火技术等相关因素开展深入调查,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指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充分利用农用抽水泵、农用车辆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灭火装备物资,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2、各乡镇应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城乡发展建设整体规划,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单独编队执勤,推进订立劳动合同、长期固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提高人员薪酬待遇,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应急救援战斗力明显提升。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等单位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加强对森工专职消防队伍业务指导,明确管辖边界、灭火救援责任划分,建立属地消防救援队伍统一接警调派机制,并纳入《灭火救援补偿计算标准》保障范围。将森工和粮库等专职消防队伍及有资质的社会救援力量纳入萝北县调度指挥体系,联勤联战,形成合力。按照《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评价标准》,定期对专职消防队伍进行考核评价,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探索志愿消防员登记注册制度,吸纳消防志愿者、退伍老兵、热心消防公益人士参与执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

  为认真贯彻xx团防火关于开展xx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连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xx年x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团消防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连队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二、 专项整治的范围:

  1、 连队营区柴草堆放情况。

  2、 连队住房的安全用电情况。

  3、 连队炼油工房线路的是否符合标准,凉花棚是否存在隐患。

  4、 仓库农药存放是否符合标准,房屋是否安全。

  5、 各家各户煤气存放是否符合标准,院内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三、 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2、 自查整改,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片区自查,发现隐患,由各区区长负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计划宰月完成此项工作。

  3、 集中整改阶段,对存在隐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户, 连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派人工进行整改,费用由整改,人人自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连队职工生产财产安全,时间8月30 日前完成。

  4、 督促验收阶段,在连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连队将对其进行验收,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团安办。

  四、 专项整治要达到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连队营区火灾隐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到明显增强,连队公共设施,安全无误,各种不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为连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

  为切实加强我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消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

  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鼓楼公安消防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协调指导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格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

  为认真汲取“7.28”迈皋桥街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X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关于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 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XXX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XXX、社区民警XXX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四、 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

  为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丰府办字[20xx]67号)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

  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1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20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20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20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20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2

  近年来,全市高层建筑发展迅速。这些建筑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和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尤其是一些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部消防局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相关要求,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20xx年底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xx月。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次工作范围是xx市各县高层建筑。其中高层住宅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场、宾馆、公寓、医院、办公或者集购物、娱乐、餐饮、文化等消费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等)。

  工作内容如下: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是否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存在供水不足、水压不足等问题。

  2.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损坏或瘫痪,是否建立了维护保养制度。

  (三)安全疏散设施。

  1.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

  2.防火门是否存在损坏或构件缺失等问题;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标准。

  (四)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检查门是否采用丙级防火门并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五)电气燃气管理。

  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或小区是否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在高层建筑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责任人、楼长姓名及其职责公示牌。

  3.单位或小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是否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

  5.单位或小区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

  1.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是否被机动车辆或其他障碍物占用。消防车道上已有门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且能随时正常开启。

  2.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

  各级消防救援部门依据管辖权限,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要求,对每栋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表x)。

  (二)建立清单阶段(20xx年xx月x日—20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进一步细化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表x)。

  (三)监督抽查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双随机”高层建筑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在20xx年xx月底前抽查率达到x%,在抽查过程中,要联合物业管理单位和高层建筑使用单位,对自查自纠中未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补充完善。同时消防救援部门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四)整改隐患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对前期发现的火灾隐患自行整改。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20xx年底前,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综合治理。要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

  (二)合力整体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安委办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切实消除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从即日起至xx年 2月 28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改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成立以街道政府党工委委员杨溢来、黄国炽为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消防专项整治的开展。各居委、社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居民住宅楼是否存在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现象,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2、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

  4、是否存在在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5、是否存在在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6、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社区行政服务站是否按照消防职责开展消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四、职责分工

  全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小区按“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分工负责,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消防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消防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2月1日前。)召集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开会,进行宣传动员和专项整治任务部署,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与业主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检查治理阶段(xx年2月2日至20xx年xx月xx日。)一是各社区、单位要依托网格化平台对辖区开展检查和督查,组织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由消防办、派出所提出整改要求,街道消防队、村居网格巡查员及相关部门协助排查,对住宅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落实。街道消防队对各小区开展消防训练,并重点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车主进行宣传教育演习和行为劝导。二是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的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五千元罚款或个人处以五百元的罚款,并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暴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社区、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街道消防办组织督查组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对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小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4

  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以及市、县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魏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供电指导、社区推动、业主整改”的原则,综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室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是否存在乱接乱拉;配电箱、电表是否带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铜线等代替熔断丝现象;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超载超容工作;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是否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档;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统一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派出所、安监站、村居委会、社区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三老”场所开展普查登记,逐家逐户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摸底情况登记表》(附件1),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综合整治名册,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业主自查自改。排查结束后,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及时梳理分析本地“三老”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于4月20日前将《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登记表》(附件2)、《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县“老区、老街、老民宅”综合整治花名册》(附件4)报街道安监办。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21日-6月12日)。

  各村(社区)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边查边改”的方针,研究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区域整治工作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的老民宅,要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的老区、老街,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限期加以解决。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集中治理完毕后填写《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成效统计表》(附件5)于6月5日前报到街道安监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13日-6月30日)。在综合整治期间,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6月下旬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村(社区):

  一是负责本辖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

  二是负责老区、老街市政消防供水管网的改造,增设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三是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区域“三老”场所开展普查,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家庭老化电气线路的自费改造。

  四是督促每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五是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十户联防”等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

  (二)街道宣传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魏塘报等媒体,定期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确使用液化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等公益广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派出所:

  一是协助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

  二是负责定期对辖区居民住宅物业企业、居(村)民委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安监办:负责检查在“三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检查消除“三老”场所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

  (五)供电所:

  一是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技术服务指导队,确保每个普查工作组都配备一名电工,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用户室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二是对“三老”场所外部供电线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并按技术标准投入资金做好线路改造工作。

  三是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相关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由街道主任陈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钱杰任副组长,街道宣传办、派出所、安监办、供电所、各村(社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由郁国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消防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指定负责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老”场所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或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三老”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排查整治作为一种宣传手段,通过播放广播、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片、发放安全生产专刊、定制《消防手机报》和开展消防宣传车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大力宣传做好“三老”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三)确保工作落实。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方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推进工作开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5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经开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经开区领导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使本单位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底。

  三、治理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四、工作步骤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x月xx日前)。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重点针对《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统筹研究、部署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职责、任务和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摸排上报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发挥属地监管部门网格效能,按照《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内容,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三)自查自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火灾防控工作指导手册(高层建筑)》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进行自改。

  (四)治理阶段(x月x日至x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级、分类对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落实整改。

  (五)总结固化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开展“回头看”活动要求,将排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的风险隐患及时汇总,并实施清单管理,依法整治到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五、整治重点

  (一)消防责任。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实现日常管理全覆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单位消防责任人负责管理。

  (二)日常管理。明确消防管理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灭火救援窗、消防水泵接合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车取水口等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

  (三)建筑防火。重点检查外墙外保温材料是否易燃、可燃材料;保障疏散楼梯、走廊和安全出口通畅;

  (四)消防设施。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预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灭火救援窗、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维护保养、能够正常使用。

  (五)电气安全。定期检测电气线路的连接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或容量负荷、消防用电负荷符合标准要求;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按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设置电气、燃气火灾监控系统并保持完好有效。

  (六)应急准备。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及时组织培训、演练。

  (七)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开展多维度消防宣传服务;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掌握逃生自救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

  六、任务分工

  (一)经济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加强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对集中攻坚整治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办法,并作为重点督查督办项目狠抓落实。

  (二)落实管理责任,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高层建筑,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占用、室内消火栓无水及配件缺失等突出风险;

  (三)经济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局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单位场所,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的重要性,紧紧抓住本地区高层建筑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政府协调、部门配合,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跟踪问效,对集中攻坚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三)及时上报、认真总结。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要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工作。工作部署情况于x月xx日前报经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从x月份起,每月xx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xx月xx日前,上报工作总结,相关措施、作法可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6

  为加强街道管辖范围内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街道”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变街道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月5日至3月10日。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和依法治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按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至2月8日)。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各社区、工作片要组织村(居)委会对居民住宅区内的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要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帐。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整治整改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各社区、工作片要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督促帮助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先逐户开展检查验收,街道再组织人员组织检查,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社区、工作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工作片、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出租业主的法制观念,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火灾隐患严重、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出租房,要坚决予以停止出租。各联系领导及街道纪委要加强督查,对普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7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减少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有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集中三年时间,推进“三大”消防责任落实、“五类”重点场所整治、“三类”风险区域治理、“四类”突出隐患整改、“四项”消防基础提升,通过责任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不断健全完善火灾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消防责任链条得到显著加强。各地政府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消防工作考核、约谈、督办、通报等长效机制,行业部门常态化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重点场所管理得到明显优化。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仓储物流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民宿场所五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治理和综合指导,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主管理,强化隐患整改、管理能力。

  ——居民住宅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对新建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居民小区和农村地区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乡镇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居民住宅、小门店等场所实施常态化排查和监管,遏制“小火亡人”的机率和风险。

  ——消防突出风险得到根本化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紧盯消防生命通道被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充电、易燃可燃材料被大量使用、重大及区域性隐患火灾依然存在等四类普遍性隐患,综合施策,齐抓共治,消除风险顽疾。

  ——公共安全基础得到有力夯实。结合城市旧改、棚改、乡村振兴战略等,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三大”消防责任落实

  1、健全完善党委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①20XX年,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实施办法。

  ②各级政府定期召开常务会、办公会研判消防工作形势,解决消防难题。

  ③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每月通报各地、各行业领域火灾形势,每季度调度消防工作。

  ④健全政府消防工作约谈、督导工作机制,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因管理不到位滋生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不力、对重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不落实的,分层级实施约谈问责。

  ⑤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的乡镇、社区、村、主管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⑥落实火灾事故“一案三查”,从严倒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深入推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①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组织对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②发改部门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建投资计划;

  ③住建部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部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共享机制,合力开展消防源头管控。

  ④公安、消防建立“警消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明确在防火工作、火灾调查、灾情处置等方面的会商研判、移交转办、联合执法的沟通渠道和工作机制。

  ⑤教育、文旅、商务、卫健、民政等部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打造一部分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3、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①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

  ②开展消防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督促单位建立标准化消防安全档案,实施程序化消防自主管理,保证常态化应急值守力量。20XX年,50%消防重点单位达标;20XX年,100%达标;20XX年,固化工作机制,巩固提升。

  ③推动火灾高风险场所安装电气安全监控系统。

  ④继续加强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工作,20XX年,消防控制室星级创建率达90%、持证上岗率达100%。

  ⑤每个社会单位明确一名消防“明白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明确消防职业经理人。

  ⑥鼓励大型集团公司、重点企业结合实际提升消防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群体待遇水平。

  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提档升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每半年组织灭火救援演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0XX年,各单位建成的微型消防站全部实体规范化运行。

  (二)开展“五类”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和安全防范

  1、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①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商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电力、燃气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明确专人督办隐患整改。

  ②适时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每年组织对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开展一次约谈。

  ③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主要做到:一是书面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任务,建立消防工作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内部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每季度对消防设施、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责任人、管理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要组织整改。三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确保人人受训;四是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XX年,按照40%数量完成示范点建设,20XX、20XX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80%、100%。

  2、开展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①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集中现场检查督导和联合演练,6月30日前主要问题全部完成督办整治。

  ②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消防救援机构配合,摸清全县危化品场所底数、危化品种类、数量、危险性及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消防安全“一场一档”、“一场一策”,20XX年6月底前,完成摸底和建档造册。

  ③20XX年7月至10月,集中力量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全部排查一遍,制作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

  ④明确工业园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和职责,对园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逐年补齐水源、应急力量等方面的短板,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防范。

  ①邮政、住建部门严格审批物流集散基地、物流仓库等消防安全。

  ②邮政、交通等部门加强对物流集散地、物流仓库、分拨中心、配送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③公安部门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禁止收寄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

  ④乡镇、公安派出所将设置在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物流企业末端网点、仓库等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⑤仓储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控火源电源,强化自主管理。

  4、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防范。

  ①教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批。

  ②教育部门督促取得合法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招生宣传,将消防安全承诺作为招生简章内容一并发布,并鼓励学生、家长对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举报。

  ③教育、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研究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对于无合法手续的“黑机构”,一律取缔;对于设置场所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其按期搬迁;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督促停办整改。

  ④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提示制度。

  5、开展民宿场所消防安全防范。

  ①住建、公安、文旅等部门在开展农家乐(民宿)建筑行政审批时,严格按照《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XX〕50号)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建筑消防安全是否达标,严把源头关。

  ②文旅、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将民宿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需要,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检查,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单位、处罚一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单位,形成震慑力。

  ③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民宿的管理,建立住宅改民宿房屋档案,督促业主、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要求,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针对性开展宣传提示。

  (三)加强“三类”风险区域综合治理

  1、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督促高层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年依托专业机构,全面检测维保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自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登记整改。

  ②对在整改资金筹措上确有困难的,住建部门要从房屋维修基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加强统筹,确保20XX年基本整改到位;20XX年消防安全条件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技术规范等要求。

  ③住建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住宅小区实施规范化的消防管理。

  ④20XX年,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全部依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20XX年,进一步完善微型站日常管理、执勤值守等工作制度;20XX年,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老旧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住建、规划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生命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微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纳入改造项目,改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

  ②每年将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严格督办整改。

  ③电力、市政、水务、燃气等单位每年选取一批老旧区域或场所,对其电气线路、燃气管路、市政消火栓等进行重点排查和维护,拿出专项资金实施整体改造。

  ④各乡镇每年对辖区老旧小区、群租房、胶囊房、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同时明确社区(村)对这些场所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

  ⑤公安机关督促派出所加强对城乡社区、“十小”场所的日常消防抽查及宣传提示,督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派出所每半年至少对重点“十小场所”开展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每年至少集中约谈一次场所负责人;对于其他“十小场所”,要按照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的标准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3、加强乡镇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有计划地改造农村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同步建设消防水源、预留消防车通道,开展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改造升级,降低火灾风险。

  ②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乡镇以下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③将消防工作纳入“三治联动”乡村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XX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防范化解“四类”突出风险隐患

  1、着力防范化解消防车通道堵塞隐患。

  ①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开展消防车道划线和标识管理工作,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落实;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和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单位,由商务、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20XX年11月前未完成的,由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②各地在组织老旧小区改造中,强化整治已挪作它用的规划停车位,推动在不侵占基本绿化前提下适当增设停车位,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或立体停车设施。

  ③住建、规划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尤其是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区域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等,积极推动建设。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④各地发改、规划、城管、物价、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交管等部门结合实际在住宅小区、部门、企业行政办公区、学校等集中分布的区域,探索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引导机制,对周边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及限制条件,优化停车位供给,减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

  ⑤相关部门建立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公安交管、城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单位、小区内部道路参照《道路交通管理法》执行;消防救援机构简化处罚程序,实行快查快处。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着力防范化解电动汽(自行)车火灾风险。

  ①各地建立电动汽(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情况互通、联合执法机制。

  ②经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无牌无证、伪造牌证上路和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汽(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行为。

  ③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简化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汽(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审批程序,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集中充电管理要求。

  ④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汽(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3、着力防范化解易燃可燃材料火灾风险。

  ①住建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外墙外保温材料使用。对已审批、已投用的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建筑,督促责任单位对外保温材料进行拆除整改,20XX年,全部整改到位。

  ②规划、住建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③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及装饰装修材料情况的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立即拆除;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及区域性隐患火灾风险。

  ①组织摸排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视情形推动县政府挂牌督办。

  ②明确政府统筹、行业督办、消防指导、单位自改“四级责任”,实行“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

  ③住建、规划部门将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纳入城市建设、旧城改造、环境改善、业态升级等计划,统筹推进隐患整改。

  ④每年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定期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并在单位张贴、悬挂警示牌,形成舆论监督压力。20XX年,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整改。

  (五)提升“四项”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1、统筹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

  ①20XX年,完成“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提请政府将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实现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编修、同步实施。

  ②结合本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扶贫攻坚、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并纳入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20XX年底前所有乡镇完成编修。

  ③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录并督促落实。

  2、提升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①宣传、教育、人社、司法等部门及党校等将消防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等内容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初中、高中新生军训课程。

  ②消防救援机构制订引导社会专业培训机构配合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意见。

  ③列出三年培训计划,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全部培训一遍。

  ④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增强消防信息化管理水平。

  ①推动建立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机制,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关联“人、地、事、物”等社会治理数据信息,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

  ②20XX年底前,对接省级消防大数据主题库,建立市、县两级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③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推动安装消防智能感知设备,20XX年底,全县有条件的养老福利机构、学生宿舍、沿街商铺、加工作坊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装置;火灾高危单位和有影响的消防重点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④20XX年,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火灾高风险单位接入该系统;20XX年,消防重点单位普遍接入该系统。

  4、强化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①整合社会救援资源,组建灭火救援专家库,建立战训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应急联动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协作,实现平时联席联训、战时联动联勤。

  ②督促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加强消防救援能力建设,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依据“业态相似”的原则,建立区域联防消防救援力量,实现群防群治、互帮互救。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全面做好部署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三县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各镇区要对照职责任务,细化制订本地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梳理工作任务,针对每项任务逐项制定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请及时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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