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15 10:54:36 赛赛 方案 我要投稿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精选1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督导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精选18篇)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1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

  1、医疗组:

  组长:

  成员:

  2、护理组:

  组长:

  成员:

  3、药学组:

  组长:

  成员:

  4、医技组:

  组长:

  成员:

  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9月12日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9月13日—9月27日)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次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9月27日—10月4日)

  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

  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一)各科室、部门的查对制度;

  (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三)手术部位标示制度;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五)医嘱执行制度;

  (六)医技科室检查报告审核制度;

  (七)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督查活动形式

  各考核小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督查,其形式不拘一格,可随机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等形式,督查医护人员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方案》的精神和制度规范的要求,科室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务必把查对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落实责任,务求长效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的组织和时间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责任到人,力求查对制度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查对制度贯穿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之中。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意识。本次专项制度督查活动,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2

  为抓好上级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根据《xx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全县党建工作常态督查指导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是做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实现我镇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督查对象

  全镇各党支部

  三、督查方式

  1.单、双月督查制。单月由支部送检,镇党建办检查指导。双月督查组实地检查。督查组将完善工作督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下发问题台账,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

  2.季度督导评估。对各季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回头看”,督查各支部的`任务落实与整改情况,进行党建季度考核评估。

  3.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由镇督查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明察,具体时间由镇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的指示精神,暗访各党(总)支部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督查内容

  1.基层党建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做好远教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基础性工作。

  2.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建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支部标准化纪实手册》。

  3.专项党建工作任务。本年度重点抓好基层党建“城乡结对共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

  4.镇党委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四个党建督查小组,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党政办、办公室干部为成员。

  2.严格督查考核

  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真督实导,做到“四有一明确”,即有台账、有问题清单、有通报、有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季度有督导评估结果,并作为当年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3.认真履行职责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支部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4.注重工作实效

  镇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督查、一名党委班子联点负责指导、镇党建业务指导员和支部党建联络员负责落实,形成“分层分级负责、齐心齐抓共管”的格局。注意以下率上,充分考虑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要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做到真督实导,确保工作时效。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3

  为做好20xx年度xx市医院综合督查工作,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大型医院巡查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和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及标准

  20xx年11月中旬开始,按要求每所医院督查不少于天。具体时间于督查前一周通知被督查医院(名单详见附)。督查标准以《xx市20xx年度医院综合督查标准》(以下简称“《督查标准》”,请登陆公开邮箱xx下载)为准。在此基础上,中西医结合医院督查内容还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大型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巡查细则》内中医相关内容及要求。

  二、督查方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区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对所属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市卫生计生委抽取部分医疗机构进行督查。

  三、督查工作流程

  实地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人员访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由被督查医院领导汇报自查情况,主要介绍医院自查时发现的医院工作亮点、不足、建议意见等,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时间不超过0分钟)。

  (二)人员访谈。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以访谈或者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检查内容及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实地查看。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实地查看部门、科室、诊室、设备、班组、库房、场所等。

  (四)查阅资料。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标准》的要求,查阅相关档资料。

  (五)查漏补缺。督查工作组在督查即将结束前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如发现缺项漏项情况,应进行及时补查,确保督查不缺项漏项。

  (六)现场反馈。实地督查工作结束后,采取集中反馈的形式,由各管理专业组分别反馈实地督查中发现的'亮点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整改落实。接受督查医院在督查结束后的0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整改方案,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市卫生计生委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院要认真准备,如实准确地提供备查材料。

  (二)各医院要根据医院综合督查的需要,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

  (三)各单位要确定1名医院综合督查工作的联络人员,并于20xx年11月1日前将联络人员姓名、电话、部门、职务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

  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

  二是化工企业4户(xx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xx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

  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

  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

  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

  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

  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xx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xx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xx县人民医院、xx县中医院、xx县妇幼保健院、xx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

  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

  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

  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xx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

  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

  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

  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

  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xx〕1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四、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查重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5

  一、督导督查时间

  随自治州维稳工作督查组一并进行督导督查。

  二、督导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州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情况。

  (二)健全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对已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尤其是本县市(园区)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自治区、自治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六)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督查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企业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督查人员

  根据州维稳工作督查组的通知要求,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二)督导督查人员要直奔县市(园区)基层、企业生产一线,深入开展督导督查,切实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三)针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工作台帐(见附件),督促相关县市(园区)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每次督导督查结束后,要将督导督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州政法委。6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州政法委。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6

  为强化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进一步激发工作干劲,提升工作合力,推进街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推动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争一保三夺十一”目标。经研究,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责任和各项重点工作,构建大督查、强推进、严处罚、重效率的督查机制,以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时实效为原则,以增强责任心、提升落实力为目标,整合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资源,加大对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街道办主任王莉同志为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彭涛同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郭爱武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和纪工委全体人员,同时根据各时期工作重点督查方向不同,财政所、信访办、创卫办和征收办等部门负责人参与。

  三、督查内容

  (一)对居委会重点工作督查和作风建设督查。重点工作主要根据街道对居委会的目标责任状排出月推进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建设:协护税;居级集体经济收入;新增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策应扶持资金;净增限额以上各类企业、服务业。

  2、招商引资。

  3、房屋征收。

  4、信访稳定。

  5、创卫工作。

  6、社会发展各项指标。

  7、各类加分指标。

  作风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居委会办公环境、三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完成网络问政交办单和履行工作纪律等。

  (二)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督查。主要内容为:

  1、出勤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缺席。因病请假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含1天)的由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办事处主任批准;三套班子领导请假由党工委书记批准,报办事处主任备案,公事请假需提供会议通知,所有请假均使用制式请假条书面请假。

  2、工作纪律。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佩戴工作牌,外出办事要将去向告知站所其他人员,并及时更新去向告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严禁在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工作等规章制度;实行文明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透明服务,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烟灰缸、垃圾筐及时清理,不乱贴乱画,室内无杂物,在各人负责的公共卫生区维护环境整洁,无纸屑、垃圾、痰迹。

  4、会风会纪。参加所有会议,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严禁接打电话,紧急电话确需接打的,必须经会议、学习组织者许可后到室外接打。

  5、节俭办公。提倡厉行节约,办公用品一律精简,统一计划,集中采购使用,扎口管理,提倡双面打印;离开时及时关闭各类办公电器;公务接待事前申报主要领导和纪工委,就餐陪客不超标,压缩费用,杜绝铺张浪费。食堂就餐实行光盘行动。

  四、督查方式

  大督查分为三个督查小组:

  1、主要负责傅庄(含)以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

  2、主要负责11个行政单元的作风建设督查;

  3、主要负责傅庄以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和机关作风建设督查。

  督查活动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督查结果由三个小组梳理后汇总,每月最后一周周六会议上以视频形式播放并点评。机关作风督查每周不定期开展,每周六点名会进行通报,月末进行集中通报。

  五、考核处理

  (一)居委会重点工作推进督查考核。

  凡被督查到重点工作落后序时进度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被督查到重点工作推进落后与序时进度两次的,主要领导对居委会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居委会作风建设违反规定被督查到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机关作风督查考核。

  1、凡迟到、早退的`,无故缺席或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月累计三次以上的取消年度目标奖。

  2、凡被督查到办公场所环境脏、乱、差的,进行黄牌警告,仍不及时整改的,扣除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3、凡被督查到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取消当月考勤奖;被督查到两次的待岗三个月,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被区以上部门督查到的,在区里处罚的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借用或临时人员予以退回或辞退。

  4、参加区以上会议发生缺席、迟到、早退、手机响铃被督查通到的,在区里处罚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

  5、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条线领导责任并给予同等处罚。

  希望街居全体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要求,以扎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

  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

  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

  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

  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

  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

  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9

  为加强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教学督导,推动良好教风,学风的建设,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和实现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学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教学督导的重点内容

  教师课堂教学、学生的学风和教学管理工作,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教学督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课堂教学督导

  1.对所有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督导。通过听课检查,主要了解教师的教案准备情况,严格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否达到课程教学目标、符合课堂教学规范、授课内容与教学进度是否一致等情况。

  2.重点对青年教师,特别是近三年新进教师,进行重点跟踪听课。

  (二)学生学风督导

  1.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到课、听课等学习情况,为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出建议。随班听课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课堂学习氛围、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交流、作业完成与教师批改等情况。

  2.通过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管理督导

  1.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重点督导教学管理各主要环节及各类计划的执行。

  2.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督导,主要对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督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听课评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4.督导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5.参与学期初、期中教学检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情况。

  6.参与学校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7.参与一流大学(专业、平台、团队、课程等)建设的检查。

  8.参与教师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9.参与教研室活动,对教研室相关工作的督导。

  10.参与学院各类教师和或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督导。

  11.参与学院各类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的督导。

  12.参与学院各专业学生见习和实习,及其中期检查的督导。

  13.参与学院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督导。

  14.参与学院相关教学经费使用的督导

  三、工作要求

  本学年教学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对教师课堂教学、学生的学风和教学管理工作督导的基础上,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在督导组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学院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日常教学工作,对学院(学科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以及教师备课、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师德师风、学生学风、考纪考风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和指导,规范教学管理,评价教学质量与效果。

  (三)督导成员中教研室主任轮流每星期督查一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处理督导组相关资料和督导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督导的信息反馈

  (一)教学督导组根据需要召开有组长参加的工作总结会,研究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教学督导成员列席教学工作会,并在会上反馈近期教学督导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建议,要求相应的人员限期整改。

  (三)总结教学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推广教学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四)总结本学院督导工作,积极向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督导建议。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为切实加强重点扶贫村的扶贫攻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督导落实方案如下:

  一、督导对象

  市委农工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旅游局、市邮政局等17个部门单位;1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纳入基层建设年活动范围的234个贫困村及其所在乡镇。

  二、督导内容

  1、《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的十个方面重点建设任务:

  ①农村饮水安全;

  ②村街道路硬化;

  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④农村垃圾处理;

  ⑤安全稳定用电;

  ⑥农村通讯通邮;

  ⑦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

  ⑧农村危房改造;

  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⑩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项目。

  2、各县区、各单位(部门)扶贫攻坚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①近、中、远期规划编制情况和各涉及项目在本地区的统筹推进情况;

  ②涉及的单位(部门)在项目争取、政策支持等工作及其各负责项目地谋划推进情况;

  ③各帮扶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3、各帮扶乡(镇)村落实情况。

  ①乡(镇)、村规划编制情况;

  ②本乡(镇)、本村项目实施情况;

  ③发挥主体作用,项目建设“四议两公开”情况。

  三、督查方法

  采取定期调度和随机抽查的方法,不定期地了解各项目开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调度主要采取各成员单位汇报的方式;抽查时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座谈交流。召开由主管领导、涉及单位(部门)、帮扶工作组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县区、单位的项目实施报告的`定点帮扶报告。

  2、查验资料。查阅项目实施的文件资料,一般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涉及名单、资金、扶持的有关政策文件。

  3、实地查看。每个县区随机抽查3个乡镇、6个项目贫困村。核实贫困村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确保项目明确,资金准确,来源清晰。发现并及时总结工作的亮点,上报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4、督查汇总。当日汇总情况,填写督查表,对照基本底数,核查数据,准备撰写督查报告。

  5、交换意见。每县区、各单位督查结束后,要与主管领导交换意见,肯定工作,指出不足,提出建议。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校七年级各班学生数均为30人左右,已经具备了实施小班化教育教学的基本条件。为了让学生学得更快乐,发展得更全面,让师生、同学交往的频率更高,师生同学之间的情感更融洽,让学生享受更多的个性化的指导;为了坚持全面发展、主动发展、生动发展、和谐发展;引领教师热心课改、潜心研究、用心实践、精心总结。校务会研究决定:在七年级进行小班化教学试验,为今后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更好地掌握小班化教学的方法,提高小班化教学质量,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积累经验。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班级管理

  (1)班委实行“组阁制”。第一步,通过学生竞选民主投票,推选出班长。第二步,班长提出班委人员的候选人,民主选举班委。选举过程是:演说——群众讨论——民主投票。第三步,倡导“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让每个学生都有管理岗位。

  (2)实行“值日班长”轮流制。“值日班长”以学生主动报名为主,通过一日值勤,观察表现,考虑录用与否。每人轮流担任一日班长,全权负责一整天的班级事务。全班同学要给这个同学打分,评价他工作的好坏。

  (3)课桌的排放:根据任课老师的教学安排,学生的个性特点、学生的特长和学科的需要来摆放课桌,为学生创造合作探究的氛围,方便教师与每个学生进行交流,形成一种亲切、自由的学习气氛。

  四、德育工作

  1、实施自主德育

  所谓“自主德育”,就是让学生成为德育的主体,自主包括“自育”“自理”和“自强”,引导学生通过写成长日记,反思自己,体验成长的历程。能够让学生自己做的,教师绝不包办。针对小班化,学生少,便于管理的'特点,各班要从“小”字上下功夫,制定班级自治管理公约,让班中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体现全员自主育人的德育思想。

  在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训练中,把重点放在自我养成和自我管理上,值日班长要认真值勤、督查,每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发放流动红旗。让学生在集体生活中学会宽容,亲身体验宽心待人,和睦相处,从而感受班级这个家庭所带给他们的温馨、快乐。鼓励学生敢于向不良行为挑战,敢于纠正不良的生活习气,敢于向歪风邪气做斗争,从而激励他们做有正义感的人。

  2、实施“活动德育”

  所谓“活动德育”,就是让学生在符合其心理特点和兴趣的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在感染中走向心灵的高尚。

  ①走进家庭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教育学生要有爱心、孝心,要向父母亲人表达自己的感谢。各班可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亲情活动。如:亲手为父母制作亲情贺卡,父母的生日时用电话给父母传递亲情问候,给父母寄上亲情书信。每周放假,学生开展做“敬茶、问候、捶背、洗头、洗脚、洗碗、拖地”等亲情作业,并要求把自己的亲情感受用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

  ②读健康书

  要求学生通过读英雄故事、励志、诚信等方面的书籍,开展读诚信书、做诚信人征文比赛,读励志书、做自信人的演讲比赛活动,激励和教育学生做自信、诚信的人。

  ③争星挂章

  各班可以设立文明章、礼貌章、卫生章、学习章、纪律章、自信章、诚信章、爱心章、宽容章、正义章十项奖章,鼓励学生多得奖章。

  五、教学工作

  1、小组学习

  教学程序为:有步骤提出问题——个体自学——自愿结合、互帮互学——小组交流——各小组派代表汇报——展开全班范围的讨论与交流——学生互评

  注意点:要坚持“小组内合作为主,竞争为次;小组之间以竞争为主,合作为次”的原则,坚持课堂教学重交流、重感悟、重问题、重争辩、重个体、重实效的原则,努力培养学生既竞争又合作的意识。

  2、分层教学

  “小班化”教学提倡“阳光普照”、“均等教育”,以强化集体备课为保障,奉行“无一人掉队”、“少一倍学生,多几倍关爱”的教育理念,无论在备课,教材设计处理,教法选择,评价模式上,作业的布置均应年级同步,尽量满足每一位学生的学习需求,且要充分考虑每一位学生的起点,发挥学生多元智能与身心潜能。

  (1)组员分层:

  1、优。

  2、良。

  3、中等。

  4、尚待提高。

  (2)备课分层:

  A、教学目标、要求;

  B、小组讨论;

  C、课堂提问;

  D、作业布置。

  (3)上课分层:

  A、新授(重点解决3、4号学生);

  B、练习:分类分层进行;

  C、巩固:分层要求。

  (4)作业分层:必做题;选做题;(题目强调分层设计)

  (5)评价分层:纵向评价(平时测验、练习)和横向评价(生生间互评p比)。

  另外要特别照顾“后进生”,做到:优先关怀;优先提问;优先批改作业;优先表扬;优先参加活动。

  3、考试

  (1)语文、英语学科实行口试、笔试相结合,

  (2)试题难、易层次化,分级考核。按难易程度出A、B、C、D四种测试卷,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合适的试卷。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12

  为加强班级常规管理,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树立先进典型,剖析存在问题,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特制订《班级常规管理督导实施方案》。

  一、督导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督导安排

  1. 督导形式分为先进典型示范督导、后进班级剖析督导。

  2.被督导班级由政教处根据常规管理考核情况确定;也可由年级管理小组推荐,政教处牵头审定。

  3.督导组成员不固定,每次督导由政教处随机安排,实行本年级回避制和交叉督导。

  4.督导周期为两周一次,原则上每个年级每次督导1-2个班级。

  三、督导内容

  1.听取班级常规管理情况汇报(督导组成员)。

  2.学生问卷调查、常规管理知识测试(政教处)。

  3.宿舍管理督查(保卫科)。

  4.升旗仪式、课间操、眼保健操、跑操、集会情况检查(团委会、政教处、校医室)。

  5.家访、家长座谈会(团委会、保卫科、政教处、年级管理小组)。

  6.学生代表、班级任课教师座谈会(政教处、年级管理小组)。

  7.“光盘行动”检查(政教处、总务处)。

  8.卫生管理情况督查(政教处)。

  9.听班会课(督导组成员)。

  10.班级安全工作检查(保卫科)。

  11.班级对班主任工作研讨会、培训会及突击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政教处)。

  12.学生出勤管理检查(政教处、保卫科)。

  13.仪容仪表、文明素养检查(团委会)。

  14.学生行为规范督查(政教处)。

  15.班主任工作笔记、班级日志、点名簿、请假簿、家访等管理台帐检查。

  四、督导评价

  1.督导组综合督导材料,形成督导报告,向被督导班级(含年级管理小组)反馈督导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后进班级可以进行追踪督导;先进班级的先进经验在校内交流、推广。

  2.督导结果纳入当月班主任工作考核,与班主任津贴发放挂钩。

  3.督导中涌现的.先进班级的班主任可推荐为本月“管理之星”候选人,参加全校评比。其先进事迹和经验在校园网“班级管理”专栏宣传、推广。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xx〕28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办好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西安教育实际,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区县(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合力促进西安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健全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20xx年,全市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完善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其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健全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积极探索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建立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

  1.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政府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协助分管的副秘书长(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教育总督学任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在市教育局设立市政府教育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具体工作落实。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局、团市委等部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各区县、开发区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设总督学、副总督学,根据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隶属关系,规范机构和人员称谓,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能。

  2.健全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健全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完善议事规则,明晰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教育督导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

  3.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强化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区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区县、开发区级教育督导机构年度教育督导重点工作任务、重大事项和督导情况等需向市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督政主要由市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对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主要由区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教育评估监测由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4.创新教育督导协作区工作机制。全市设立教育督导协作区,围绕中小学挂牌督学责任区建设、跨区县督政、学校质量发展和教学改革、督学培训等重点工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建立教育督导共享专家库,组织区域间教育督导工作交流,开展协作区范围内互查互促和区域督导评估等协作。

  (二)创新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

  1.对各区县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完善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对区县、开发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开展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教育项目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督导。

  2.全面加强对学校的督导。继续开展“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落实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坚持对校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指导学校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推动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大力推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依托专业机构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县域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等工作的监测评价,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将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学校的考核。

  4.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根据督导项目和对象特点,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等方式,完善“互联网+教育督导”模式,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统筹管理,优化督导流程,简化督导环节,控制督导频次,避免增加基层单位负担。

  (三)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1.配足配强各级督学。修改完善我市督学管理办法,完善督学任命、选聘、配备、管理制度,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原则上,各区县、开发区督学按与学校数不低于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的编制人数,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编制事项申请按程序报批。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兼职督学,兼职督学履行教育督导职责时具有与专职督学同等的'职权。

  2.创新督学选聘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专兼职督学。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担负日常工作的兼职督学,可从校长、教科研人员、学校在职干部和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聘。其他兼职督学可从人大、政协、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教育科研机构、学校聘请。教育督导科研人员可从教育督导学会、教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聘请。

  3.提高督学履职能力。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督学培训机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脱产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督学专业培训和督导科学研究与交流,提升督学队伍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新聘督学须接受岗前培训,每名督学每年度须完成80学时督导专业培训课程。完善督学激励机制,建立常态化职级和职称晋升制度。把督学从事教育督导的工作量及业绩,纳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4.建设高水平督导专家队伍。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类别教育督导专家库。依据“择优遴选、分类聘任、动态管理”原则,选聘各领域高水平专家进入专家库,努力打造“市县督学、教育督导专家、评估监测专家”三支队伍,为教育督导提供专业保障。

  5.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市级、区县(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对督学履职的监督考核机制,督促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制定督学分类考核标准,定期对督学履行职责、参加培训、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优秀、业绩突出的督学,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激励;对其违纪违规的行为,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公开责任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四)提高教育督导保障水平

  1.落实教育督导工作条件保障。市级、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人员、经费以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保障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

  2.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建成全市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综合信息平台,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科学化水平。通过教育督导综合信息平台开展线上自查自评、线上核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预警、区域学业水平监测、网上调查问卷和教育工作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不断提高督导效能。

  3.加强教育督导研究。积极开展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研究,邀请相关科研院所、院校等参与,围绕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教育督导领域重要政策、重大问题,设立科研课题,组织开展理论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提供决策咨询和参考。在全市培养一批致力于教育督导研究的专家、学者,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开发区)要从党的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举措,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改革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区县(开发区)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兼职督学和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等的落实情况。对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推动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机制,深化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特色学校建设,提升全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督导评估的范围

  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包括公办和民办的小学、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完全中学。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的督导评估,将根据省、市教育工作的安排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随机督导工作的通知》(号)精神,围绕“办学思想、制度建设、课程实施、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学校发展”等六个方面开展督导评估,并按百分制测评。各校应认真总结提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学习、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实事求是地分析学校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促进整改落实;进行校际间横向对比研究和学校自身发展纵向比较,明确学校近期目标和改革发展方向。

  四、督导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学校对照评估标准,结合学年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自评,通过自评总结办学优势与改革成效,发现具体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成果巩固与薄弱环节整改列入新学年工作计划,保障落实,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工作机制。学校自评报告报区教育督导室备案。

  (二)区级督导评估。按照三年一轮的要求,区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按年度计划规范开展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年度督导结束,统筹专项督导和督导责任区经常性督导情况,形成综合督导报告,并报市级教育督导室备案。

  (三)市级督导评估。对区级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抽查一定比例的学校,评价督导效果,促进学校教育综合督导与经常性随机督导机制的落实。年度督导工作结束,向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督导报告,并报省教育督导室备案。

  五、评估认定与结果应用

  (一)评估方式。按《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督导评估前,区教育督导室向有关学校发出通知、组织督导小组、审核学校自评报告。评估过程中,通过现场走访、随堂听课、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集体评议,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并向学校反馈,并接受学校申辩。

  现场评估结束后,教育督导室应综合分析学校申辩意见,对学校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现办学成效与经验、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评估定级。督导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认定,各项A级指标得分率均达90%以上,且总得分率达95%以上的,可认定为优秀等级;总得分率达85%~94%的,可认定为良好等级:总得分率均达60%~84%的,可认定为合格;60%以下认定不合格。

  学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认定不合格: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超过1%、初中超过3%的;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非重点班的;违反规定集体补课的;无正当理由不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的;近三年发生较大校方安全责任事故的。

  年度评估结束,由区教育局或教育督导室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估结果。其中,达到优秀等级的,经公示程序,报区政府审批后确认名单,并由教育局授予牌匾。优秀等级实行期限制,有效期限为三年,并在牌匾上注明。

  (三)结果应用。区政府、教育局将督导报告作为教育决策的重要参考,列入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学校主观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督导评估制度建设

  1.各校应根据《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见附件1),适时开展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的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各校应于9月30日前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完成自查工作,形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并填报《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表》(见附件2)。

  2.各校就督导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学校自查自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汇报,并将整改方案上报新罗区教育督导室。督导室将认真审核,同时进行跟踪回访。

  3.区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后,及时形成督导报告提交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送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备案,并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教育部将在全国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认定工作。省、市级将基于本项综合督导,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认定工作,之前已认定的省、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按新标准在三年内分批复查认定后重新公布名单。

  七、督导评估材料准备

  1.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

  2.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表。

  3.学校自查自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汇报。

  4.出示评估指标备查材料。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15

  今年我市将首次接受XX省人民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评估,我校为督导评估的必查的重点学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整体教育工作水平,保持镇中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高标准地迎接省督导评估验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城关学区的具体工作布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管理,提质量”,办让群众满意的教育,努力争取顺利通过省教育督导评估。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积极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联系XX市教育局领导,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积极联系社会办学力量,多方并举,建好新型现代化高标准的办公大楼。

  2、加强专用教室建设和管理。一是原有专用教室的设施更新和维修,重点是图书馆、美术室。二是补充新建短缺的专用教室,重点是第二微机室,三是加强专用教室的使用和管理,重点是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健全各室的管理制度,每室有专人负责,经常打扫、维护,保存好使用记录。

  3、加大投入,促使教育装备上档升类。一是各科教学仪器的补充和更新,建设高标准实验室;二是对照中小学图书配备目录增加图书数量、提高图书质量;三是增加音体美专用器材,提高器材利用率;四是加强微机室建设,按照省定生机比例,增加微机数量。

  4、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严防学生流失。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助学制度,保证每一位家庭困难学生不失学,二是积极改进教学方式,大力开展学习“XX杜郎口中学”经验,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乐学、愿学。三是建立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引导他们发挥特长,增强自信心,树立学习信念。四是坚持依法治学,建立流失生跟踪、报告制度,加强校、家联系,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加强家访力度,动员失学学生返校就读。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管理,一是通过教师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考试考核等手段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二是通过教师全员目标量化管理、严格奖惩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三是提升全体教职工管理水平和办学思想教育,督促教职工加强业务和理论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突出办学特色和管理特色。四是加强“三结合”教育,努力取得社会和家长的信任,共同管理学生。五是建立严密的学生管理机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紧紧抓住今年“校园文化建设年”良好契机,结合儒家文化精髓,认真谋划,及早动手,以儒家文化突出我校办学特色,提升办学品味。坚持审美性、创新性、和谐性,力争达到“校园环境、育人机制完善、人际关系和谐、师生身心健康、文化氛围浓厚”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制定计划,摸清底数,

  1、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和教育局、城关学区有关要求,制定迎检实施方案,召开全体教师动员会。

  2、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明确迎检任务,落实迎检责任。各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3、对照省有关文件要求和标准,对我校整体办学水平特别是实验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电教器材、专用教室等方面的短缺进行摸底调查,制定装备计划,上报到XX市教育局。

  第二阶段:规范学校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专用教室建设:

  1、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师的上课、备课等教学行为,学习“XX杜郎口”和“XX市留村中学”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重点抓好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和实验教学工作。

  2、绿化、美化、净化、硬化校园,重点建设前院的路面硬化,和全校范围的美化,启动儒家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制定校园文化建设方案并逐步实施。

  3、加强专用教室管理、使用检查督导,加强室内设施的配置和教室的管理使用。

  4、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三类学生”的教育、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完成档案建设和布局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迎检各项工作。

  1、参加学区组织的迎检工作现场会,向其他学校学习经验。

  2、加强迎教育督导档案建设,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充实档案内容,完善档案种类,健全档案标签,实行档案专人管理、负责。

  3、迎接地、市模拟验收。

  第四阶段:迎接省级教育督导评估

  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以饱满的精神迎接省级教育督导评估。

  四、主要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落实保障措施。我校成立以我校李社民校长为组长的'迎接省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并下设宣传组、基建装备组、督察组等工作小组,密切与办学单位和教育局联系,积极争取资金,认真谋划工作思路,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加强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橱窗、校园广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在学校周边书写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3、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的更新。尤其是专用教室的建设和实验仪器器材、音体美器材、图书的购置。

  4、加强档案建设。我校档案已初具规模,在此基础上,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按照学区要求,教学评估档案不拆散,把上学期的有关档案资料及时补充进去,档案标签明确、清楚,分类规范科学。不造虚假档案,把平时的工作记录保存好、整理好,及时入档。

  5、加强检查、督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平时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迎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1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督导、围绕中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基本原则,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强督学队伍、落实条件保障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督导机制及人员的调整完善和充实。到20xx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适合市情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在督政方面,完善市政府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全市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在督学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委、省政府规范要求,建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全市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在评估监测方面,实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归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学校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任委员会主任,协助分管的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残联等部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市政府设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充实教育督导力量,明晰职责和业务边界,确保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独立行使职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须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备。

  (三)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研究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审议教育督导重要事项,完善教育督导办法,组织实施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推进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常态长效抓好教育督导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履行应尽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坚持开展每年1次综合督导和根据需要安排的专项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提出整改工作意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五)加强教育督政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围绕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及2035远景目标,紧盯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部省合作打造“技能甘肃”、教育高质量发展、振兴乡村教育等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基础教育“大班额”、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等教育领域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

  (六)强化学校督导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推动对学校教育督导的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把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等情况作为首要任务跟踪督导,重点督导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办学、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七)强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健全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问题,重点监测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并举”、学生健康状况及学科学习质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达标等情况。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评估监测的同时,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质量监测项目。强化监测数据分析和结果反馈,发挥教育质量监测对决策调整与教育教学改进的.支撑作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教育质量。

  (八)优化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安排督导事项,科学制定计划,减少督导频次,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督导实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手段和大数据平台,通过网上督导和云端监测,推进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动态监测常态化。探索开展开放式督导,发挥社会力量,提高督导社会认可度、满意度。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交叉督导等方式多路径开展教育督导,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完善督导公开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结果反馈、公开制度。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督导报告,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强化整改复查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促被督导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被督导单位根据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建立督导整改“回头看”机制,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复查,及时纠偏补漏,防止问题反弹。

  (十一)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多部门参与的教育督导约谈制度。对职能部门的约谈,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学校的约谈,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约谈要形成规范的书面记录,印送被约谈对象,同时抄送市委市政府。

  (十二)完善结果通报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教育督导通报制度,将督导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政府按规定对督导结果优秀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将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参考依据。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重大决策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被督导单位及其负责人,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十三)严肃教育督导问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全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建立教育督导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对《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中明确的各种问责情形开展问责,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教育督导问责的权威性。教育督导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四)配齐配强督导人员。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督学按照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中小学在校学生数超过3000人的学校,可按1∶1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人数不少于督学总人数的30%。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兼职督学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续任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3个任期。探索建立市级教育督导专家研究团队。

  (十五)择优选聘政府督学。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和管理办法,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专兼职督学。从校长、教科研人员、学校在职优秀年轻干部和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中选聘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有情怀的政府专兼职督学,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十六)强化教育督导培训。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督学和督导人员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60学时,集中培训时间三年内不少于两周。

  (十七)强化督学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督学考核管理办法,完善督学退出机制,督促督学履职尽责。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督导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督学予以解聘,不再聘任。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从党的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条件保障。市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使用,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教育督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参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工作补助办法,制定并落实督学工作补助办法和标准,切实保障教育督导人员权益。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落实教育督导队伍人员编制,落实督导人员职级待遇,为建立专业化督导队伍提供支撑。

  (三)加强法治建设和政策研究。市政府要强化教育督导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实施教育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组织开展教育督导政策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着力破解制约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要大力宣传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先进典型,营造支持教育督导改革的良好氛围。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17

  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领导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方案、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领导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工作督导实施方案 篇18

  根据《关于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诸安委〔20xx〕2号)的精神,为深刻汲取上虞区“1.7”亡人事故教训,切实提升沿街商铺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

  全镇范围内所有沿街商铺(企业宿舍),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是否规范、电器线路铺设是否规范、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经营户(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和逃生技能等内容。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5日)

  各相关线办、站所要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2月6日至3月31日)

  各相关线办、站所对照整治内容对沿街商铺开展地毯式排查,逐家发放《沿街商铺安全隐患告知书》(详见附件2),建立沿街商铺花名册及隐患清单,并填写《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检查表》和《沿街商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每周三上报,报应急管理站。全面摸底排查工作要求于2月10日前完成。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各相关线办、站所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沿街店铺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打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存储燃气等行为。

  四、人员分工

  (一)工业企业内部宿舍。由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责任人xx,排查人员xx。

  (二)沿街商铺。由应急管理站负责,责任人杨郑乐,排查人员:

  第一组:

  第二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层面成立由镇长何慧任组长,武装部长陈建丰、派出所长余旭栋和城建副镇长何奇宝为副组长,应急管理站长杨郑乐、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徐璐、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楼巨峰、市场监管所长陶鑫科、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长陈兴国为成员、派出所民警叶冠群为组员的沿街商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同镇应急管理站合署办公。各相关线办、站所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以讲政治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专项整治筑牢本质安全。

  (二)坚决压实责任。各相关线办、站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标准排查隐患,下发《告知书》和《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查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无证充装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村镇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整治,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加强整治沿街商铺门窗上影响人员逃生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依法查处。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加强企业内部宿舍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监管,标准参照沿街店铺相关要求。应急管理站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沿街商铺安全监管措施。其他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抓好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对200平方米以上沿街商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落实闭环整治。各有关线办、站所要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提升对沿街商铺的治理能力。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分类梳理,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反弹情况,要及时抄报相关市职能部门并抄送市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形成闭环管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盲区,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四)强化督查追责。镇领导小组将通过现场督查、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重大隐患进行曝光,对监管不尽责、监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并将结果及时反馈镇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