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时间:2023-07-17 18:40:02 振濠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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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通用11篇)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结合当前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分步骤、分区域、分类型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三车”)及未按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的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集中严查严管“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勤务考核处,由吴海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聂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唐福勇同志为联络员。

  三、进度安排

  结合当前实际,将专项行动分为集中整治、全面规范、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勤务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在城区核心区域选取部分主要干道、交通路口作为整治重点,集中安排部署警力,依法严格查处“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三车”无牌无证,确保“三车”挂牌率上升至90%以上。在农村道路及普通国省道,重点围绕“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多发、事故易发路段部署警力,严格管控“三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

  (二)全面规范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勤务单位要在做好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确保整治成效基本覆盖到辖区所有道路,“三车”挂牌率上升至100%,全市“三车”冲红灯、闯“禁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及时查缺补漏,提升治理成效,固化工作机制,确保“三车”及“老年代步车”违法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四、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强化宣传引导。

  由宣教处牵头,组织各勤务单位按照“正面报道、反面曝光”的原则,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抖音等新闻媒介开展“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整治工作宣传。广泛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违法案例,切实营造“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严管重处整治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安出行。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勤务单位要加强辖区道路隐患排查,对容易发生“三车”逆向行驶的路口、路段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需要安装隔离护栏等硬件设施的,要主动报请辖区政府或道路养护相关单位整改完善,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安排警力加强管控。

  (三)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各勤务单位要根据整治行动进度安排,按照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科学部署警力,突出整治重点。城区道路每天除高峰时段(07:00-09:00、17:00-19:00)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外,其余时段要采取铁腕手段,安排民警严防死守,依法严查严管“三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冲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道路及普通国省道要结合群众出行规律,以农村地区赶场、赶集,红白喜事,周五、周日接送学生上下学为重点时段,科学安排警力,加强“三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管控力度。各单位对“三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电动自行车(含“非标”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且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要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建立实施“非现场”执法措施。

  由科技处牵头,勤务考核处配合,指导各勤务单位,充分运用路面监控设备对“三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取证。各勤务单位在现场查纠“三车”交通违法时,要对车辆历史违法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除依法责令其接受处罚外,还要对其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原则上,对存在3次以上5次以下“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的,引导其到就近的“三车”治理点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对存在5次以上“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记录的,责令其到辖区分局、大队车管所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五)严格管控“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

  各勤务单位要将“老年代步车”纳入重点管控范畴,充分运用视频巡查、民警巡逻巡线、设置固定执法点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违规上路的.“老年代步车”。法制处要加强执法指导,督促各勤务单位规范开展工作。

  (六)强化部门联动。

  各勤务单位在查处“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处理相关交通事故工作中,要注意收集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老年代步车”信息情报,认真录入电子检查登记台账,由勤务考核处汇总后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源头治理。在查处快递、外卖配送车辆冲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时,也要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检查登记台账,由勤务考核处汇总后通报所属企业及邮政部门,推动联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检查考核。

  监察室要加大督察力度,对民警不在岗、不履职、违反警容警纪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勤务考核处要对各单位工作落实、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三)加强文明执法。

  各分局(大队)要进一步教育执法民警文明规范执勤执法,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勤执法五严禁》等相关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使用规范用语,避免因执法不规范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勤务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三车”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发现、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并于每月25日17时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至勤务考核处。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2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南充市市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南城管委〔20xx〕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城区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整治,无牌无证电动三、 四轮车上路行驶得到有效遏制,车辆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违停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工作重点

  (一) 整治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法行为。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闯红灯、上高架桥、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实行机非隔离,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二) 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行为。

  (三) 整治“停车乱象”。依法顶格处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 加大违停车辆拖移力度,规范共享车辆的停车管理,理顺街面停车秩序。

  (四) 整治停车场所挪用问题。对地下停车场权属进行精准认定,挪作他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罚;通过停车收费价格杠杆调节,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效率。

  (五) 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文明劝导,纠正行人横穿道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踩踏绿化带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 准备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

  摸清基本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开展风险研判,提前精准化解。

  (二) 实施阶段(20xx年10月30日前)

  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推进,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原则, 统筹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三) 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嘉陵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嘉陵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防止出现反弹。

  四、工作责任

  (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接市发展改革局制定主城区差异化停车收费价格的指导标准;负责审批地下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调整事宜

  (二)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核查生产领域电动车是否符合生产和销售许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牵头负责电动车、摩托车路面违法和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完善各类交通信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处理突发事件。

  (四)区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非机动车道的改建和新增停车场的建设工作。

  (五)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规范共享车辆投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准入管理工作;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企业日常监管。

  (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对电动车销售企业摸底 排查,严禁销售未依法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打击虚假宣传;对销售未列入工信部目录《公告》的电动车企业以及未经工信部许可擅自生产、改装和非法拼装电动车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公共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停车场挪用、擅自改变用途的整治工作;配合交警三大队做好城区机动车静态停放收费管理工作。

  (八)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整治和维稳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机动车非法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行为;协助交警三大队对电动车、摩托车路面违法乱停乱放整治工作。

  (九)其他相关部门:司法、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次整治行动的实施和保障工作。

  五、配套措施

  (一) 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充分利用城市空闲用地和空闲道路空间,因地制宜、科学布局,设置占道停车泊位。提倡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停车位有冗余的小区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按照公共停车有偿使用的原则,全面启动公共停车位的收费工作。

  (二) 保障道路通行功能。

  按照“人车分离、机非分离”的`原则,完善道路通行功能,科学规范设置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隔离设施,明确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和交通信号,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严厉查处非法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件等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

  (三) 健全维稳处置机制。

  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整治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属地;对家庭困难、符合条件的三、四轮车车主,落实有关帮扶政策,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六、工作要求

  (一) 深化思想认识。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重拳整治城市交通乱象。

  (二) 精心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的原则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协同作战;属地街道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按照“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的原则,加强街面巡查管控,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三)规范信息报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7月10日前,报送准备阶段的工作情况;7月11日起,整治工作信息实行日报制,当日下午16:00前报送当日整治情况(联系人:罗丽;邮箱:xxx;联系电话:xxxx)。

  (四) 严格督查考核。

  区城管委将交通管理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城市管理必须考核内容之一,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推进有力、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未完成阶段整治任务的,予以问责处理。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不断提高我市道路交通文明出行、快速出行、平安出行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挑担啃骨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慈党办〔20xx〕2号)精神,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开展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顺应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道路交通新形势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创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集中各方力量,治理一批拥堵点位,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确保中心城区时段性、路段性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早晚高峰时段拥堵指数下降10%;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更加完善,停车供需更加合理;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全市主要路口机动车守法率和斑马线礼让率分别达到90%、80%,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均达到80%,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重点路口和其他路口分别达到100%、90%,实现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道路交通治堵工程

  1.强化规划引领。

  加强交通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同性,交通规划要与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形成良好的互动反馈机制;充分考虑交通基础设施、公交设施、停车设施发展需求和历史欠账,合理布局相关设施用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1)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提升通行效率。全市渠化路口25个以上,其中中心城区10个以上。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11月20日前完成治理。(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改进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对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综合采取单向交通、可变车道、限时通行、增设隔离设施等措施,缓解早晚主次干道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试行高峰时段北三环货运车辆限行措施。推进开发大道、南二环路等双向四车道路段增设隔离设施。落地实施教场山区块单向交通组织方案,实施青少年宫路和孙塘路改造提升工程。(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优化交通信号控制。

  加快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充分运用绿波控制、禁止左转、潮汐信号等手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切实缓解城区部分路段拥堵情况。依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实现交通信号设施设置维护和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专业化。引入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完成全市80个信号灯点位改造。建设中心城区科技设施自动巡检报警平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4.突出交通堵点治理。

  市治堵办实行实体化运作,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资金使用。加强交通堵点调查排摸,系统分析堵点形成特点和原因,提出政策性、工程性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明确相关部门治理工作责任,督促落实相关治理工作措施。开展“民选民评”堵点乱点治理活动,通过民意调查、意见征集等方式,收集治理一批民生反映强烈的堵点乱点。(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加强停车设施供给

  (1)制定、完善停车位配建标准,分类确定公建设施的停车配建比例,适当超前配建,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逐步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结构。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年内再完成6000个路内停车收费泊位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位)建设,开展停车位“增量行动”,挖掘退红空间、绿化带等“城市边角料”停车资源,重点增加老旧小区、学校、农村等区域停车供给,科学规划配建停车场(楼),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加快推进沿山线周边临时停车场地开辟工作,沿线镇各新增停车位50个以上。(责任单位: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匡堰镇)

  (3)建立健全停车资源共享协调机制,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资源错时开放措施。(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优化城区路网结构。

  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完成金一路(寺山路至景观大道)、科技路(漾山路江至西二环)、梅林路(中横线至轻纺城物流大棚南侧横路)等工程建设,启动科技路(西二环至赵家路江)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7.加大公交优先发展力度。

  建立公交线网优化常态化机制,针对客流需求变化,动态优化公交线路、班次,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合理设计公交站点,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加强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建设。高标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强化快速交通与慢行交通的有机衔接。全面推广“出行即服务”模式,广泛应用新能源交通工具,逐步推进公共交通清洁能源化。强化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统筹,实现班线客运、城乡公交、城市(镇)公交无缝换乘。(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

  8.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

  根据不同学校区域特点,因地制宜推广错峰上下学、多校门接送、车辆即停即走、专用接送通道、定制公交、远端停车、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共享、临时停车场建设等措施,缓解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现状。以实验小学为试点,全面排摸分析学生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设计若干条接送线路,开通定制公交,学生在沿线公交车站等候接送,切实解决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完善校园内部交通组织,对符合小型汽车入园要求的学校,打通内部接送通道,明确停放区域,配置专管力量,有条件的学校要做到“应开尽开”。周末、节假日离返校时段,实验高中开通内部接送通道,慈溪高中视情为家长车辆开放地下车库(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深化“家校警”联动护学模式,形成学校、家长、公安交警共同参与的护学保畅工作机制,合力保障校园门交通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慈溪交通集团、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二)实施道路交通治患工程

  1.全面排查治理临水路段安全隐患。

  按照“彻底排查、排查彻底”的标准,对临水路段警示提示标志、防撞设施缺失,防护强度不够等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的原则,制定治理计划,逐一明确责任部门、治理措施和完成时限,实现闭环落实,7月底前完成治理提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2.全面排查治理非灯控平面交叉路口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事故多发的非灯控平面交叉路口和路侧开口,重点排查交通标志、标线等设置是否合理、有无缺损或遮挡,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亮度不足,绿化遮挡视线,爆闪灯、让行标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等,找准问题和症结所在,必要时邀请专家开展会诊,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实行一点一策。对77个非灯控平交路口开展标准化治理,6月底前完成招标,11月20日前完成治理提升。(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全面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

  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双向四车道路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问题,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建设力度,开展“坡改平”治理。(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三)实施道路交通治乱工程

  1.综合整治道路交通乱象。

  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密切协作,每月开展一次联合行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清查整改广告牌、管线、树木遮挡交通设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等行为,严厉查处大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改装、右转弯未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探索工程运输车辆指定车道行驶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

  2.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

  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每日安排5组整治力量、每周组织1次统一行动,之后转入常态化整治,形成常态化、全覆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期间查处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路面管控。

  公安部门充分整合交警、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加大现场查纠力度,重点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未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进行查处。工作日期间,市公安局机关民警每周上路不少于2次;交警大队秩序民警上路时间不少于4小时/天,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查处数不少于20起/天;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每周配合交警开展一次上路整治,人均查处数不少于10起/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

  (1)加强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获得3C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擅自改装、拼装、篡改车辆,依法严肃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的违法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局)

  (2)以规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园)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检查,督促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门岗制度,落实头盔门岗提示,推广头盔“租借”“共享”模式,每个镇(街道)各设立规上企业、学校头盔“租借”“共享”点不少于3个,将头盔佩戴情况与员工绩效考核、学生评优评先等挂钩,交通安全门岗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街道,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5.加强静态交通管理。

  整合执法资源,实行分路包干责任到人,加强机动车违法停车常态化现场执法管理。系统分析交通流量特点和违停车辆规律,制定机动车违停抓拍设施布点计划,新增违停抓拍设备50套以上,基本实现中心城区重点道路和重点部位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

  6.优化交通设施建设。

  全面排查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缺失、不合理、不规范、不清晰等问题,及时安装维护,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齐全有效、发挥作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交通设施进行评估,确保设置规范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镇、街道)

  7.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

  在三北大街、慈甬路有条件的路段推广安装“未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新增30套以上,全面提升机动车礼让率。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风景线”活动,推动公交车、出租车带头礼让。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执法直播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

  8.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党员、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9.建立健全重点车辆抄告制度。

  对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靠、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随意变道、掉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同时抄告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工作人员私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每月一次抄告所在单位,推动单位落实对本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一年内被二次以上抄告通报的,建议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

  10.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

  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曝光。落实基层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对农村“一老一小”及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性宣传教育。每家运输企业,快递、外卖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文明交通“五进”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主题宣传活动,“五进”宣传50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慈溪交通集团,各镇、街道)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压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底至20xx年6月底)。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围绕“治堵治患治乱”三大方面任务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对各类隐患、堵点、乱点的排摸、治理工作,同时梳理痛点、难点,做好招标等前期准备,为后续开展集中攻坚打下基础。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6月底至20xx年11月底)。

  集中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力量,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确保按期完成问题销号。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汇总分析,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固化推广,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把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推进顺利、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公安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茅建焕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工作协调和推进等相关事宜。

  (二)强化督导,务求工作实效。

  要推动将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规上企业及中小学校(园)头盔佩戴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平安综治考核内容。市道交专委办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度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一次向市主要领导报送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严重影响专项行动效果的,实行警示约谈和工作督办,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

  (三)优化机制,加强工作保障。

  要加强各项经费保障,教场山单行线工程性改造、青少年宫路和孙塘路改造提升工程、渠化路口(路段)、非灯控平交路口治理建设资金由慈溪建设集团负担;临水路段隐患治理由所在镇(街道)实施,不区分道路属性,建设资金由所在镇(街道)自行负担。要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

  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做到整治行动推进与长效机制建立“同步走”。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报送涉及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典型案例和其他重要信息。各镇(街道)细化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送至市道交专委办。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4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xx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

  53条、xx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

  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

  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

  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

  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xx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

  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5

  为贯彻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斗争,迅速落实市、县扫黑除恶的有关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我县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恶涉乱问题及乱象,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涉恶以及行业治乱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乱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重点领域涉恶线索,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破获一批黑恶犯罪案件,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具体专项整治内容

  交通运输领域黑车营运;交通执法领域非法营运车辆车主恐吓客运班车司机、暴力阻碍交通执法;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聚众阻扰交通工程施工等方面存在的涉恶问题及乱象。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职能,梳理排查。

  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履职,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行业乱象乱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基础,对本辖区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线索核查,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从涉稳档案、信访积案、执法办案、群众举报、工作排查等线索中严排、严查,搜集和深挖线索。

  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中排查涉恶线索,开展针对性摸排调查和数据分析。要加强访查力度,结合日常工作和下基层访视等活动,下到基层一线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走访交流等形式,从群众中搜集发现线索,聚焦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行霸”涉恶涉乱问题,深挖线索。

  (二)加强协调,互通信息。

  各单位要切实行动起来,不等不靠,在积极模排相关线索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过滤,细查提炼,将真正有价值的线索及时移交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实现共同打击和整治,切实推进本行业整改工作和对策,推进和落实行业涉恶涉乱的防范工作。

  (三)专案经营,严厉打击。

  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案件,注重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提前搜集证据,确保全面查清团伙结构、成员情况,做到精准打击。要把打击的矛头对准行业涉恶案件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幕后“保护伞”,力争做到查获一起案件、摧毁一个团伙,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

  (四)宣传发动,形成声势。

  此次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在县委县政府、县扫黑办的统一部署下,利用宣传条幅、出租车显示屏、客运场站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集中正面宣传。集中宣传之后,可结合工作情况适当开展学习,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检举揭发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重点领域行业乱象乱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一把手担任本单位此项工作的组长,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服务。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好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打好整体战,形成全行业一盘棋的打击格局。

  (三)严格问责机制。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出现因工作不力导致线索该发现未发现,发现未及时移送、延误战机或者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及时在全系统通报并严格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请及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将视具体情况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6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厂车,具体是指境内工矿企业、物流、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使用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体包括: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内燃观光车、蓄电池观光车等。不含交通、市政建设、建筑工地等场所使用的上述设备。

  二、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在管理中做到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在资质中做到设备登记注册、人员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做到设备定期检验合格,在事故防控中做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遏制厂车使用事故上升趋势,实现我市厂车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包括:

  1.台账建立。企业应收集厂车的使用说明、合格证等原始出厂资料,如有遗失应予补齐。出厂资料与检验报告、自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一起存放,做到一台一档。

  2.帐物相符。企业应将在用厂车记录在案,重点关注租用的叉车是否已入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应对租用的叉车承担主体责任。

  3.管理制度。企业应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责任的落实,操作规程的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其他日常自查制度的执行。

  4.厂车检验。在用叉车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新购叉车应首检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5.资质具备。检查厂车登记注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确保在用厂车注册、上牌,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和自查整改阶段(5月—6月)

  各地应结合省、市局整治方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组宣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企业应结合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发现厂车未经检验的,应及时联系当地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发现人员无资质的,及时联系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发证。

  各地监察机构应及时对厂车登记注册申请予以审核,检验机构应及时对企业的报检项目落实检验,考试机构应及时对新增、换发证厂车作业人员予以考核,通过者及时发证。

  (二)现场检查与行政执法阶段(7月—8月)

  各市(区)局应根据实际,组织镇、街(园区)安全办,对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各地应加强监察机构与稽查部门的'协同配合,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监察机构还应及时完成新增设备的数据录入、数据库内问题数据的修正清理等工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应在查处的同时上报市局特设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

  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成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的上报。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7

  按照《20xx年平凉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的通告》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提升中心城区整体环境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依法开展非机动车辆停放专项整治,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东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环路、北至泾河南路。

  三、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机动(电瓶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停放达到“标识清楚,方向一致,规范有序,市民自觉,管理顺畅”的良好局面。

  四、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1、全面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点。

  对20xx年施划的80处非机动车位标线进行修补,完善停车方向箭头和停车标识;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对未施划停车点位的街路进行实地查勘,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点。

  责任单位:市容督查科责任人:王小燕

  2、规范停车集中整治行动。

  由各市容执法管理中队负责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当事人在现场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导其规范停车;当事人拒不改正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责任单位:各市容管理中队责任人:中队负责人

  3、强化文明停车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文明停车报道力度,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对蛮横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责任人:李延峰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市容管理中队在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督促城区沿街门店、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由门店、单位负责监督做好店铺门口或单位门口非机动车驾驶人规范停放车辆,特别是学校、医院、商场周边,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非机动车停放;动员鼓励小区、商场以及学校、医院等单位,合理释放内部停车场所,尽可能开放对外停车空间,缓解外部沿街停车压力。

  责任单位:各市容管理中队责任人:中队负责人

  五、工作步骤

  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至4月20日)。

  发布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发通告,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宣传引导活动,劝导市民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

  (二)整治阶段(4月xx日至5月25日)。

  全面开展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徒步巡查制度,及时处置各类违规停放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三)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

  局市容督查科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总结整治情况。各责任中队要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对市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天智主要负责,各责任科室和管理中队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各责任科室和中队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非机动车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强化协作,持续做好整治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崆峒创建优美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8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改善交通和出行环境,营造文明、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城区集中开展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以车辆停放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管控,不断优化车辆停放环境,规范停放秩序,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方向转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辖区停放秩序,加强停放整顿,通过合理规划、有序增加停车区域、加大违停处理力度等途径,着力解决新老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突出问题,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缓解城区范围内车位供需矛盾,促进市民形成以文明、规范、有序的停车新秩序,实现城区停车面貌大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局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陈善文

  副指挥长:毛纯君、汪承金(常务)、夏纯成、刘兴刚、陈俊、周登东

  成员:田勇、叶凡晶、汪先华、李瑱、胡民、李鸿胜、刘会开、郑志华、张迪福

  (1)梅山城区整治组

  组长:汪先华

  副组长:耿浩、张军

  成员:刘鹏、李伟、肖传松、廖磊、简宽、陈四春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2)江店城区整治组

  组长:叶凡晶

  副组长:邓正林

  成员:童晓燕、刘芹、叶娟、方欢、林祥、朱永辉、张灵智、储修友、王磊、王荣

  宣传车2辆、拖车1辆

  (3)经济开发区整治组(包括开发区小区)

  组长:夏纯成

  副组长:胡民、杨彪

  成员:樊家胜、万舒杨、杜海波、詹冬明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4)物业小区整治组

  组长:李鸿胜

  副组长:罗文中

  成员:潘凌峰、王苏千、陈诚、彭海洋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5)工作督导组

  组长:张迪福

  副组长:周敏

  成员:单大为、江云飞

  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停车秩序督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郑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协调、拖车联系、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清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30日)

  1、清查停车资源。新老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停车位进行系统摸排清查。全面排查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情况,建立基础台账。(9月30日前完成)

  2、排查停车秩序乱点。各片区对新城区静态停车秩序混乱路段、市民多次投诉停车问题路段、“僵尸车”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9月30日前完成)

  3、合理建议新增停车泊位点。各片区要根据摸排情况,集合日常管理实际情况,对辖区规范设置停车泊位点、增设停车位标志、施划停车泊位标线等提出合理建议。(9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内停车管理,引导小区业主将车辆停放至地下停车位。(9月30日前完成)

  5、规范停车场库使用。对收费停车场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凯达尔公司规范各收费停车场停车秩序,确保智能化无人管理的停车场设备正常使用,人工管理的停车场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加大巡查,避免一车占用多位,按照“入位、顺向、头齐”有序规范停放。(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阶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1、强化路面秩序整治。充分利用网格化巡查机制,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通过拖移、贴单等手段,重点查处不在车位停车、不规范停车、“僵尸车”占用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形成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对影响交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拒绝驶离的坚决依法处置到位。

  2、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交警、社区、以及物业公司对接协调,同步开展物业小区、背街小巷、机关单位以及公园广场等停车秩序整治,动员道路沿线各单位落实门前承包制度,门卫保安要参与劝离违停车辆,及时制止违法停车行为。

  3、加强违停巡查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对城区机动车占道经营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相对集中、容易反弹的重难点区域集中力量专项治理,着力整改将停车设施挪作他用的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1、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坚持车辆停放长期规范治理,常态化整顿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等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占道经营乱象,严格查处占用盲道乱停车、在道路泊位外乱停车、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顺序乱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在交叉路口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等行为,坚决防止车辆停放乱象抬头和反弹。

  2、优化车辆停放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停放点位重新规划,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优化车辆停放管理,对禁停标志设置、停车点位新增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加大引导提醒力度,在一些重要路段,增设禁停标线、拖移车辆标志,增强警示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对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定期会商、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对车辆停放秩序问题及治理对策的意见建议。各部门要对照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障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查考核。

  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停车资源、违法停车点位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汇报到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局督查科要定期对各单位车辆整治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确保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采取群众易知易晓的形式,充分利用电视、自媒体、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城区市民宣传文明创建、文明停车的相关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文明停车习惯,提高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9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坚持“管理科学、执法依规”的理念,全力打造秩序盘锦,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结合市综合执法局工作职能,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着眼现状,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的方针,以畅通城市道路交通为目标,以解决城市道路环境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规范路边石以上车辆停放秩序,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城市主次干道、重点地段、企事业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秩序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标准;车辆按标线停放,车头朝外、摆放整齐有序;违章停车的巡查处罚率和“包公共秩序”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营造便利、安全、畅通、有序和整洁的城市环境。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加大对城市道路路边石以上车辆停放秩序的监管力度,引导驾驶人员将车辆按规定地点和要求有序停放,不能占用盲道、车头朝向马路停放。

  (二)规范主次街路两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工作。加强宣传和督导,力争使各单位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活动。

  (三)规范医院、学校门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工作。

  (四)督促主次街路商家落实“包公共秩序”责任制,确保责任区内车辆有序停放。

  (五)推进重点区域部位交通整治工作。对胜利岗、二百周边、步行街、兴隆大厦、钻井市场、油田高中等重点部位开展大规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马路牙石以上车辆停放秩序,坚持疏堵结合的办法,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手段,错时上下班的办法,在交通拥堵高峰对重点部位进行死看死守,防止违章现象反弹。

  (六)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鼓励专业停车场对外开放,积极倡导新建商场、宾馆、办公楼免费提供停车泊位。

  四、职责分工

  按照“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职责,机动车停放管理马路牙石以下由市交警部门负责,马路牙石以上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市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综合协调;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秩序的监管工作;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兴隆区综合执法局、大洼区综合执法局、盘山县综合执法局、辽东湾、辽河口经济区管委会、辽河油田矿区事业服务部负责本辖区车辆停放秩序工作的具体实施;市工商部门负责个体工商业户“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综合执法局各网格大队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负责各网格区域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监察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各综合执法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管理,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监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团体等临街单位,要加强本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所停车辆有序、朝向一致。

  3、坚持“监察教育为主,严管重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各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路边石以上机动车违停的`处罚力度。

  4、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兴隆区综合执法局、大洼区综合执法局、盘山县综合执法局、辽东湾、辽河口经济区管委会、辽河油田矿区事业服务部要建立和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措时工作制,确保工作时间以外和节假日车辆乱停乱放有人管理,做到全天候、无死角。建立和完善违停车辆处罚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据可查。

  5、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综合执法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秩序进行检查,对车辆不按要求停放的,将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6、采取综合执法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统一处罚,加大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突出严管重罚,将路边石以上违章停车记录纳入盘锦市交通违法数据库和驾驶员罚款、扣分处罚、车辆年检管理系统。

  六、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排查阶段(5月12日至5月15日)。

  召开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下发方案。各区县安排部署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检,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至8月底)。

  各区县综合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全时、全天候抓好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工作,确保车辆停放秩序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标准;车辆按标线停放,不占盲道、车头朝外、摆放整齐有序。市综合执法局每周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8月底至12月底)。

  本着“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的原则,在停车秩序整治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全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是推动精神文明创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次停车秩序整治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积极调动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强化宣传,提高自律意识。

  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强大声势,提高群众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及舆论监督。特别是强化对执法相对人的宣传,使其能够认识随意停放车辆属违规行为,增强其法制观念和配合整治行动的自觉性。

  (三)建立车辆整治工作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实施方案,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将各阶段的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逐次落实到位。停车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具体指导,定期开展阶段性的评价和检查,并及时通报车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本着预防与整治并重的原则,各单位要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强化法制和证据意识,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督查和考核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创新督查方法,依据数字化指挥中心管理平台,加大对各区县和经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10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国家文明县城创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原则,按照“规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车”的工作要求,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周边的违法占道停车行为,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擅自占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公共道路、盲道、缘石坡、人行横道的乱停乱放行为;

  (二)整治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农贸市场、旅游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及周边乱停乱放行为;

  (三)整治单位、社区、小区内及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行为;

  (四)整治废旧车、“僵尸车”;

  (五)整治车辆销售、维修行业乱停乱放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以“疏”为主,解决停车难题。

  1.进一步优化主次干道人行道停车位规划建设,完善停车位标线施划,适当增设小汽车、摩托车停车位,清除违规停车位,对不适合停车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物理隔离设施,逐步解决车辆停放设施设备问题。规划建设智能化立体停车场,积极争资,修建南门口、瑞通路、城北、隆鑫、桥头场、沙丘等6个智能化立体停车场。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0日前

  2.做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适当增设停车位。督促物业公司转变思想,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规范小区内车辆停放,让业主自主、自愿将车辆规范入库停放。引导物业企业建设智能停车引导系统,对外开放停车。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5日前,长期坚持

  3.在背街小巷及“三无”楼栋等合适位置及区域增加停车位,施划停车位标线。做好背街小巷及“三无”楼栋停车秩序管理,做到车头朝向一致、规范停放。

  责任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以“堵”为辅,抓好重点区域整治。

  1.加强已规划停车区域的'停车管理,确保车辆朝向一致、车头朝外。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的人行道等市政公共区域乱停乱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僵尸摩托车”。分时分段分区域抓好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对易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的区域,定人员、定路段、定范围,强化日常巡逻执法。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2.加强“三轮车”“超限车”入城管控,完善县城主次干道抓拍系统,做好车辆占用主、次干道车行道及消防通道等乱停乱放行为整治。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车辆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在车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依法依规严处,引导驾驶员养成规范停车的文明意识和习惯,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法依规处理“僵尸小汽车”。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每周不定时对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及时疏通生命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车位购买、车位租赁、车辆临时停车收费等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5.抓好门店、商铺等“门前三包”车辆规范停车工作,禁止门店、商铺前占道停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6.做好物业小区乱停乱放行为整治,督促县城物业小区和在建楼盘做好小区内及周边车辆停放,动员车辆入库。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7.做好学生引导教育,配合做好学校周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抓好“小手牵大手”、禁止未成年学生驾驶电瓶车等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8.督促车辆销售企业规范停车,朝向一致。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9.加强农用车入城管控,做好县城农机销售、维修等门市监督管理工作,对占道经营门市企业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0.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车辆停放,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企业进行联合处罚。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1.监督本单位干部职工规范停车,做好单位周围及责任区域车辆规范停放工作,加强文明教育,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2.积极开展背街小巷、“三无”楼栋乱停乱放行为整治,进一步优化背街小巷、“三无”楼栋停车位管理,加强规范停车宣传发动,积极开展联动执法。

  责任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三)建立机制,做到常态长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解决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每月一次全面整治,每周一次分区域整治的常态化整治机制,按职责分工做好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成果巩固,防止乱象复燃,常态化、长效化推进车辆乱停乱放治理。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教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15日前,长期坚持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10日前)。

  通过广播电视媒介、标语横幅、印发文明停车宣传单等“线上+线下”方式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使群众深入了解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支持,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等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1日至31日)。

  按照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要求和分工,积极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县城重点区域及周围加大力度整治,对废旧车、“僵尸车”等无人认领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争取在集中整治阶段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起,长期坚持)。

  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各单位按职责做好管控工作,巩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冉启明任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汪柏林、县公安局副政委秦天海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宾街道、万安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局﹐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汪柏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冉云飞、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张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按职能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抓好宣传发动。

  一是县融媒体中心要利用电视、报刊、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的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

  二是县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政LED、车载广播广泛宣传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县公安局利用广播,适时播放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各街道要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做到每个社区有一幅宣传标语,掀起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热潮。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和统筹作用,依照本方案,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措施、有专人、明责任、见成效,各责任、配合单位要及时落实各自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的经费投入,保障本次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经费。各街道要利用城维费用,保障背街小巷、“三无”楼栋的停车位增设、标线施划等资金。

  (五)加强工作督查。

  县城市管理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办开展专项督查,进行明查暗访,公开曝光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街道抓好工作落实,对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整治不力、问题反复“回潮”的进行跟踪督办,并予以全县通报。

  老旧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 11

  为深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利用xx天时间,对违法行驶的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依法进行规范,根据《关于开展城区违法行驶车辆整治规范工作的意见》,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xx都市区建设,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为主线,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违法行驶的规范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交警一、四、五大队和市公安局xx辖区派出所成立组织,明确力量,加大对违法行驶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执法力度。各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违法行驶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规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规范车辆。

  违法行驶的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四、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行驶行为和乱停乱放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达到各行其道,按位停放,杜绝违规载人、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闯红灯、停车越线等行为,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整治范围。

  市区xx区域。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宣传引导。

  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规范自行车违法行驶车辆工作的目的、意义,大造舆论声势,使规范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说服教育。

  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网格管理构架,采取“管理+服务+自治”的网格化管理运行体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情况熟、底子清的优势,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座谈等形式,重点做好教育说服工作,抓好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管辖区域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

  (二)整治管理阶段。

  由市交警一、四、五大队和市公安局xx辖区派出所负责,加强巡逻管控,形成严查严管氛围,对区域内的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一律从严追究。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针对此项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工作方案,把握舆论导向,赢得社会理解,争取工作主动。各新闻媒体要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加强引导,全方位、高密度跟踪报道此项工作的进程和效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界别的座谈会,依靠人民群众,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此项工作的透明度。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育局要协调相关团体分别发出倡议,倡导广大市民、学校师生自觉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三)依法严格管理,妥善处理纠纷。

  各单位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既要坚决依法开展工作,又要坚持以人为本,注意工作方法,认真落实告知程序,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避免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引起纠纷,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对于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政法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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