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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时间:2023-02-13 11:41:00 书信 我要投稿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书信吧,书信是人们是人们传递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种交际工具。那么一般书信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五一节即将到来,放假时间:xxxx年4月29--5月1日,5月2日起开始上课,按时回校上课。学校希望学生家长在假期内积极配合学校,教育、监护好每一位孩子,让孩子远离危险。

  1、加强活动安全及教育。目前已进入春暖花开时节,春游等校外活动增多。加强对孩子春游活动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伤害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不玩火野炊、不冒险攀爬、不做危险游戏,确保春游安全。

  2、共同做好孩子的防溺水工作。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到水库、池塘、河流、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游泳和玩耍,严防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也请家长教给孩子以及遇险时的自救、救人技巧和见义智为、量力而行的救人原则,不会游泳的孩子遇到溺水人员不要随便下水营救,应该向就近的大人求救或拨打110报警,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发生。

  3、希望家长结合季节特点、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和营养,保证充足的休息,有病及时就医,增强学生的卫生防范意识,不断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

  4、希望家长特别注意野外森林防火,家长带学生踏青春游,注意周围林木的防火,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若发现火灾等火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规定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扑救抢险行动,遇有自发扑救的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加以阻止,以防发生不必要的学生伤亡事故,并且立即拨打119。

  5、希望家长积极为孩子营造一个有利于学习、生活的和谐环境,鼓励孩子利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多与孩子沟通,关心孩子是否有学业困难,合理科学地利用假期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最后,祝全体家长身体健康,节日愉快,万事如意! 希望同学们平平安安回家,高高兴兴度假,安安全全返校。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已进入冬季,昨日又降雨雪路面结冰,路滑难行,交通不便,易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特此发出这封家长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1、请教育孩子不乘坐或不要雇用无运营资质的车辆、无营运资质的驾驶人运送学生,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老爷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要乘坐超员的客运班车,自觉杜绝交通违法,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2、请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

  3、请教育孩子骑自行车时必须做到不超速、不并骑,不载人,不打闹;要专心,坚决不逆行。不得让孩子骑摩托车或助力电动车。

  4、请教育孩子步行时穿越公路不着急、不猛跑,不打闹嬉笑,要一让二看三通过。在通过十字路口时,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急着过,而是要确信无危险时才通过。

  5、请接送学生的家长要注意行车安全,特别是放学和下晚自习到校接学生要注意校门口行车安全。任何车辆不许进入校园(包括骑摩托车的家长)。

  6、请教育孩子注意文明乘车,不要在车内打闹,上下车要文明,下车后要观察好确定安全后在过马路。

  7、建议离校较近的学生,不用车接送,不骑自行车,改为步行上学。

  8、请教育孩子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我们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但万一不幸遇到交通事故,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处理;要及时打110报警电话求得尽快抢救。

  9、请教育孩子在校内也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防滑倒、防摔伤。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通过您的合作与配合,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x县x中学

  X年11月21日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3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近年来,随着经济飞速发展,汽车的保有量逐年增加,交通事故也成为威胁学生生命的最大隐患。据统计,全国去年就有近百名花季年华的学生在各类交通事故中丧生,令人惋惜。我市中小学生在上、下学时,有一部分同学经常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追逐、打斗。对于学生的违章,交警部门只能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但这些方法效果不明显,学生仍时常重复违章。为深入贯彻落实桥西区教育局《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特致信各位同学及家长。邢台交警温馨提示: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会走路。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会骑车。依据我国交通法,未成年人不得骑电动车,12岁以下不要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扶身并行,不曲折竞驶,不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3、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4、不要搭乘报废、超员、拼装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成人帮忙。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他特征。

  最后,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学校与交警牵手带动学生、学生与家长牵手带动家庭、家庭与家庭牵手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宣传教育氛围,用我们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带动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倡导绿色交通、文明交通做出积极努力。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4

尊敬的学生家长: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四、密切与学校、教师联系,如果发现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交警对其加强管教。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东升交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5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任何意外都会给学生、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上的车辆日渐增多,驾驶车辆的新手与日俱增,交通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全国各地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交通安全事故是造成学生意外伤亡的第二号杀手。针对这些情况,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仍有部分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在出行时不遵守交通规则或在乘车难的情况下贪图便利而搭乘违规违法运营车辆,以致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交通安全警钟常鸣,希望各位家长能积极配合并要求您的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无论自身出行或带孩子一同出行,都要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给孩子树立榜样。

  2、教育孩子必须做到拒乘超速车、超载车、拼装车、农用车、三轮车、司机酒后驾驶车、无牌无证等车辆。

  3、教育孩子在路上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走路靠右边。不着急,不猛跑,过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经常提醒您的孩子,走路时精神要集中,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动向。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在马路上玩摇摆车、溜冰等,以免出现危险。

  4、十二岁以下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如路途过远,家长要采取合适办法接送,不要因图方便让学生搭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十二岁以上学生需骑车上学的,家长要教育学生骑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抢道,不逆行,不带人,不大撒把,不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要定期对自行车检修,避免因刹车失灵等原因引发事故。

  5、接送孩子的家长,请您遵守交通规则接送学生,不要把自己接送学生的车辆停在校门口或横七竖八的放到路上,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家长同志,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美好明天,请您做好密切配合。谢谢合作!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6

广大学生及家长: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7

广大学生家长: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截止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万辆(另有悬挂南京牌照汽车约3万辆经常在我市行驶),全市机动车“行车难”、“停车难”已经初步显现,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高峰时段,在学校路段经常发生拥堵,给广大学生家长及过往群众的安全、有序、畅通出行带来不便。

  为切实解决学校路段交通高峰时段拥堵这一问题,经实地调研,并与相关学校磋商、论证,交警大队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均设置了“机动车禁止停车标志”,并在一些有条件的学校路段设置了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学校路段设置了“球型监控”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交警部门对以下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1、在停车泊位以外道路停车的(接送学生即下即走、即上即走,停车时间不超过30秒,不按照“违停”处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罚款50元,可以拖移机动车。“禁停”路段停车的,即使驾驶人在车上,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可给予警告,驾驶证记分3分的处罚);2、机动车“逆向行驶”的;3、在人行横道线上停车的。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便捷出行,敬请广大学生家长支持配合学校及交警部门工作。

此致

敬礼

  xx警察大队

  xx年x月x日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8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首先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近几年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影响到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由于车辆超员、超速行驶、车辆制动系统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各类交通事故,危害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由于我校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同学们上下学过马路存有潜在安全隐患,因此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每天放学时间均要求学生站路队,都有教师在大门口值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道路和交通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希望家长同志们与学校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提高学生交通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让我们双方携起手来,共同做好以下工作,为广大学生筑起一道安全的屏障。

  1、如果您家离校不远,建议您鼓励孩子步行上下学。

  2、如果您家离校较远,孩子需要乘车上下学,建议您选择证件齐全,牌照完备,有营运手续的车辆让孩子乘坐。

  3、严禁让孩子乘坐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农用车、改装车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车辆上下学。

  4、严禁让孩子乘坐超员、超速和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车辆上下学。

  5、您如自愿将子女委托接送车车主、司机接送,请您务必与车主、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6、希望您配合车主、司机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使其要在车辆停稳后、按时有秩序安全的上下车,不在车内拥挤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杂物。

  7、希望您按时接送孩子。

  8、建议家长们对学生安全管理和车辆行驶安全监督。

  各位学生家长,生命是宝贵的,让我们共同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切实依法行使法律监护人的责任,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教育子女(被监护人)重视安全,珍惜生命,为我们的学生、你的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尽我们共同的一份力量。

  最后祝您全家人身健康、平安愉快!

xx小学

  20xx年1月10日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9

广大学生家长:

  11月14日6时许,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学生20人、教师1人),16人受伤。

  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希望家长们自觉配合我们,并通过您的言传身教影响、教育您的孩子要注意交通安全,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对学龄前儿童加强监护,不要让其在道路上独自行走。

  2、在马路上行走时,一定要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3、驾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前座不能载人,后座只能附载满12岁的`儿童。乘坐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驾驶摩托车时不要边骑边接打手机或停在路中接打手机,不要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要尽量避免急刹或急转弯,尤其在雨雪雾天气或陡坡、弯道。

  4、驾驶和乘坐小型汽车时,不仅自己要系上安全带,还要让孩子系上安全带。车辆在行驶当中,不能把头、手和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5、骑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切忌把自行车交给未满12岁的孩子骑行。

  6、教育你的孩子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

  7、经常提醒你的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带孩子外出时,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更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

  祝你的孩子健康成长!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0

尊敬的学生家长: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 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四、 密切与学校、教师联系,如果发现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交警对其加强管教。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东升交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1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切实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治理,为学生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保障我校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市中交警大队对胜利大街沿线机动车乱停放行为进行了规范,加强交通设施建设,重新施划了车道标线、设计了非机动车道专用通道,规划了临时停车泊位、安装了隔离护栏,挖掘道路潜能,优化交通组织,切实解决了胜利大街停车无序、机非混行等突出问题,现就有关家长接送孩子上放学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是,设计了非机动车道专用通道,并用虚线与机动车道分隔;同时,在非机动车道上标绘了黄色前进箭头和非机动车导向标志、非机动车标志。机动车不得在非机动车道专用通道内行驶或者停放。

  二是,胜利大街北段(经八路;经九路)两侧设置了隔离护栏,禁止机动车停放。同时,为确保学生安全,交警部门在设置护栏时,在路东侧护栏间断留有出入口。上放学期间,接送学生的车辆可沿最右侧机动车道缓行,在护栏出入口临时停车,便于学生上下车通过非机动车道进入校园。但不能长时间停放,并且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是,胜利大街南段(经九路;经十路)规划了65个带有编号的临时停车泊位,请接送学生的家长在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请勿在胜利大街沿线各路口内和停车泊位外停车,同时,不得压骑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线停放车辆,违者交警部门将清障、拍照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四是,交警部门在学校门前区域施划了黄色网状线,机动车禁止在黄色网状线区域停留;同时,该区域也作为学生横过马路进入校园的安全通道,请广大学生家长驾车行经此处减速慢行,遇有行经网状线区域的行人,停车让行。

  针对家长反映校门口接送车辆太多情况,学生过马路不安全问题,学校高度重视,一方面强化学生过马路走斑马线的意识,另一方面请家长积极配合。希望家长接送学生时即停即走,不要下车接送孩子,不堵塞学生路队。还要转告接送学生的`其他家人(尤其是老人)在学校路口的止步线接送子女,不要围堵在学校门口。同时,交警部门在学校门前设置了“助学岗”,学校也组织教职工在学校门前配合维护交通秩序,并护送同学们横过马路安全进入校园。

  家长委员会向全校所有的家长朋友们发出倡议:自觉服从学校的要求,自觉配合执勤交警的劝导和管理;同时,号召家长积极参与安全执勤岗工作,护送孩子过马路。让我们为学校2200余名孩子奉献出自己无私的爱心。大家都自觉遵守秩序,孩子们就更安全,家长们就更放心。

  xx小学

  二〇xx年六月五日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时至12月,冬季已来临,随着道路上车辆明显增多,各类交通安全隐患随之增多。学生每天上放学交通安全风险也相对加大,我省涉生交通安全事故呈现多发趋势,安全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为保障学生上放学和出行安全,学校会继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冬季交通安全教育监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1.教育孩子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穿越马路和遇路口,要走人行横道线,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左右观察,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2.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做到“绿灯行,红灯停”。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在雨、雾天气,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3.教育孩子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要边走边看书报或手机。

  4.教育孩子无论是坐公共汽车还是其他车辆,不可在车厢内跑来跑去,上下车时要注意等车停稳后再上下。下车时,一定要“左顾右盼”做好观察,防止旁边有车辆驶过。汽车行驶时,不要将头、手臂伸出窗外。乘坐小车的儿童,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同时注意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照无证机动车辆,不乘坐三轮车,老旧报废车等不安全的车辆。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上学、放学路上,不要到江海湖泊旁边玩耍,预防冬季玩水溺水。

  6.冬季天气寒冷,有时还会有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上学不要太匆忙,教育孩子早睡早起早出门,避免孩子因时间紧张,担心迟到加速奔跑或横穿马路而造成交通事故。

  7.家长要及时关注孩子行踪,以避免孩子在外逗留进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或遭遇(参与)勒索、欺凌和暴力事件。

  8.如遇雨雾等恶劣天气时,请家长尽量护送孩子上放学,天气寒冷,户外有时因衣帽、围巾、头盔等遮挡视线,因此,家长们无论骑车还是行走,要注意躲避车辆。校门口人车众多,骑车接送孩子上放学的家长到校门口时,一定要听从交警和校警的指挥,早些时间下车推行,并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9.12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不得骑电动车上路,更不能骑摩托车上放学。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骑车要集中注意力,不骑车带人,不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同学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在路途中打电话、玩手机等,不攀附其他车辆,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

  交通安全对孩子上放学非常重要,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一个示范,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请家长与学校一起为孩子们保驾护航,加强防范,远离交通安全事故,健康成长!

  衷心祝愿您和家人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海口市第x小学

  20xx年12月10日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3

尊敬的学生家长及监护人:

  “车祸猛于虎”已成不争的事实。据调查,我国每年有两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或死亡,全国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消失一个班的学生,交通事故已成为未成年人的头号“杀手”。为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给家庭带的痛苦和不幸,现就未成年人学生上、放学路途的交通安全温馨告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基本行走规则

  请家长教育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靠右靠边走人行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不闯红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无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往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过十字路口时,要服从信号灯指挥,不要与机动车抢道通行。

  二、自觉遵守骑车基本规范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载人。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尤其是家长,不放任、不纵容孩子无证驾驶摩托车)。请教育并监督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要违反规定骑车上路,避免交通事故伤害。骑自行车上路时一定要靠右行走,过马路,回头看,没有车辆再横穿。

  三、掌握乘车安全基本常识

  请家长教育好您的孩子在乘车上、放学途中注意安全。

  一是不乘坐无牌无证、未经年检、未购买保险的车辆。

  二是车辆行驶中不要把身体伸出窗外。

  三是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四是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后方是否有车辆通过,不要一下车就跑。

  四、家长要做明出行带头人

  家长在驾驶机动车时,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乘坐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头盔,拒绝危险驾驶,争做安全明出行带头人。

  五、遇到交通意外时要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如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一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二是在救护车到达之前不要对受伤者强拉硬拽,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采取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三是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肇事车辆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事故处理。

  各位家长,各位监护人,孩子是家庭的未,民族的希望,让孩子在健康快乐中学习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务必请您教育并督促好您的孩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xx学校

  日期: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4

尊敬的家长:

  您们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据权威机构的统计,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8万人,每月死亡6700人,每天死亡220人。当前242省道、402省道正在修建中,道路危险系数进一步增加。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为此学校向你们倡议:

  1.配合学校、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严格把控学生上下学时间,按时接送;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扒乘行驶中的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2.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严格遵守学校接送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值班人员管理,不违规、越线停车,确保门口畅通;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坚决制止、监督、提醒孩子上下学不骑电动车、自行车;路途较远的`孩子您应按时安全接送;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

  4.为了您孩子的安全,严禁自己及孩子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此致

致敬!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5

广大学生家长:

  11月14日6时许,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学生20人、教师1人),16人受伤。

  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希望家长们自觉配合我们,并通过您的言传身教影响、教育您的孩子要注意交通安全,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对学龄前儿童加强监护,不要让其在道路上独自行走。

  2、在马路上行走时,一定要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3、驾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前座不能载人,后座只能附载满12岁的儿童;乘坐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驾驶摩托车时不要边骑边接打手机或停在路中接打手机,不要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要尽量避免急刹或急转弯,尤其在雨雪雾天气或陡坡、弯道。

  4、驾驶和乘坐小型汽车时,不仅自己要系上安全带,还要让孩子系上安全带;车辆在行驶当中,不能把头、手和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5、骑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切忌把自行车交给未满12岁的孩子骑行。

  6、教育你的'孩子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

  7、经常提醒你的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带孩子外出时,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更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

  祝你的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