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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7 16:06:41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厂员工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1

  1、企业章程:

  包括资金,股东,财务管理,损益计算及分配,生产安排及管理,产品生产、供销等,这是企业的“基本法”; 2 、人事管理制度:

  内含一切人员的'招收、薪酬、福利、奖罚、升迁、培训、工作规范等;

  3、财务管理制度:

  内含资金筹集、结算、会计准则、记帐方法、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折旧和流动资金使用,材料采购和产成品销售结算、半成品及成本结算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其他安全,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方案等;

  5、质量管理制度:

  内含执行的产品标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一系列应注意事项,发生质量事故时的处理等;

  6、仓储管理制度:

  包括物料采购、验收、分门别类存放,存放注意事项,出入仓制度等。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2

  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群众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带给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能够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务必贴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务必自愿理解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职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状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带给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务必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状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大门)。

  第七条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九条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本条例管理部门归口综合部。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