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7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一、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
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3
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中山住胶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第二条动火必须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第三条临时动火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书面申请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第四条固定动火必须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查同意,报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办理动火证,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七条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第八条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单位内使用时,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第九条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单位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由单位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第十二条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条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单位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单位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第十四条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电热棒。
第十六条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第十八条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8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9
一、用火安全管理
(一)酒店厨房用火管理
1、酒店厨房包括营业部门出品部厨房和员工食堂厨房;
2、部门消防负责人指定各班专人(指定检查人)每三日对厨房(食堂)的灶具、管道、开关的使用状况等详细检查一次;
3、部门指定检查人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能自行处理的,须即时处理;无法处理时报部门消防责任人,后者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送工程部处理或通知合同维保单位前来处理。
(二)酒店营业部门用火安全管理
1、除中餐、夜总会、烧烤场等营业部门因营业需要可使用明火炉、蜡烛、气灯等明火用具外,其他各营业部门禁止使用明火;
2、营业部门消防负责人须督促每班值班经理对顾客使用的.明火炉、蜡烛、燃气灯等明火进行安全监控。每日营业结束后,值班经理组织部门相关人员清理明暗火种,与营业主任共同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三)施工单位用火安全管理
1、物业服务部负责施工单位动火作业的审批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用火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填写《临时用火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一)--物业服务部安全生产主管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的资质、用火人员《动火作业上岗证》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等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物业服务部经理于一个工作日内复审签认后返施工单位,物业服务部复印一份留存。
3、用火现场监督程序:
1)安全生产员对用火施工现场每天上下午各检查一次,填写《临时用火现场巡查记录表》(见附件二)。安全生产主管每天检查一次。物业服务部经理每三天检查一次;
2)发现未按规定用火的,须现场纠正。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物业服务部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书》,一式两联,见附件三)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物业服务部提交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用电管理
1、各部门消防负责人须确保本部门日常用电安全,做到人离电断;公共区域的用电(含照明和设施、设备用电)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2、每周由物业服务部安全生产主管组织消防监控员,对公共用电和部门用电进行一次检查,填写《用电安全检查表》(见附件四),发现安全隐患,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隐患所在部门经理签名后送工程部处理。
三、装修管理
1、酒店公共区域或营业区域装修时,工程部或营业部门须在装修施工前两天填写《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通知单》(见附件五)送物业服务部。后者据此按上述第(三)款执行;
2、商铺装修施工前,物业服务部须督促商铺业主填写《装修施工审批表》并经物业服务部经理签名确认后方可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人员施工许可证。
后者据此按上述第(三)款执行。发现安全隐患时须及时制止,并联系工程部前来配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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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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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
工程项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防火方案、措施,并报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8.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9.冬季使用炉火应由有关部门统一安装,经保卫等部门检查符合防火、防煤气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炉火及烟筒周围不得挂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炉灰要待熄灭后倒在指定地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处方员工必须熟练掌握管道煤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危险性。
二、掌握煤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三、管道煤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四、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安全部和工程部。
五、发生气体泄漏,严禁使用明火,关紧气阀、打开门窗通风,停止使用各种电器开关。
六、厨房内使用煤气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时要专人看管,使用完要专人关闭。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4
1、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学生都应该强化安全观念,一旦察觉到室内室外的电力线路或是用电设施存在故障,应立即向相应的负责人或幼儿园电工反映,确保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修复,从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幼儿园的电力布线与电器应用必须遵循国家制定的相关规范与要求。禁止在人员密集区域启用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电器,例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在幼儿园的用电设备安装、使用和拆卸过程中,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并确保该负责人持有电力入网证书与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即“两证”),方能进行强电操作。同时,需建立健全的电工管理档案。各区域、办公室、班级都应严格遵循安全用电规范,若需改动或增设供电线路及设施,必须事先获得相关领导及电工的审批同意。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此类操作导致的问题,责任将完全由操作者承担。
4、各班导师需着重培养幼儿的安全用电意识,教育他们勿随意操作灯具、开关及插座等电气设施,一旦察觉到潜在的`安全风险,应立即报告,以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在使用电热毯时,应仔细检查其功能是否完好,并确保使用完毕后及时拔掉电源插头,从而有效消除火灾风险。
5、确保每位教职员工和全体幼儿都能提升对安全用电与节能用电的认识。在不使用照明灯、电风扇及其他教学用电设备时,请务必及时将其关闭。秉持“人离电断”的原则,合理且恰当运用所有电器设备,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与环境保护。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5
1、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2、饭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电源,还有气源和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
3、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4、为了确保安全用电,建议对蒸饭柜、强排风机、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实施交替使用策略,而非同时运作。这样做可以有效防止因超负荷用电而导致的电路故障或安全隐患,确保用电系统的稳定运行。具体操作时,应合理规划使用时间,避免上述设备在短时间内集中启动,以维护电气设备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5、确保饭堂所有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有牢固的保护接地措施。
6、饭堂在每个月都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对饭堂内的'配电柜、配电箱、电线、电缆等电气设备进行细致的巡视。特别关注电加热设备和有可能接触到水的区域,以确保用电安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及整改情况,以备后续追踪与参考。
7、对于所有可以触及的电器元件,都应当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绝对禁止使用湿润的手去操作开关、电线或是所有电气装置,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8、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9、当食堂的电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向具备资质的专业电工报告请求维修,切勿自行进行处理。为了保障人身安全,操作前务必将电源断开,禁止在未断电的情况下进行任何维修活动或操作。
10、为了增强节能意识,餐厅在夏季通常采用吊扇作为主要通风工具,只有当室内温度超过30℃时才会启动空调系统,且确保空调设定温度不低于25℃。在用餐时间开始前,我们会提前十分钟启动空调,而在顾客离席后,会立即关闭空调以节省能源。
11、当电气设备或用电线路发生火灾时,首要步骤是立即切断电源。随后,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或者采取沙子覆盖的方式灭火。切记,不可直接用水浇灌,以免造成更大的危险。
12、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6
为规范公司安全用电,消除职工承包户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的家用电器损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法》结合我连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户和集体在用电之前,要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在用设备的`安装、维修要有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住家户私自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以免造成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在电线底下修建房屋、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充许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附近进行集体活动,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在电线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三、住家户晾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坚决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四、小水泵、脱粒机、清粮机等用电设备,不准带电移动,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五、小家户在照明设备方面严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和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或恍动。
六、坚决禁止和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各班指定一名学生开关灯,教师使用电脑设备后应及时关闭,放学后要切断教室和各室电源。
二、使用交流电的电视机、电脑、录音机等自备电器,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老师请专人修理,不要自作主张寻找配电板,进行线路维修。
三、打扫卫生要注意安全和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日光灯上的.灰尘。如果有必要要进行彻底清扫,也要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四、空中架有电缆、电线,不要在下面放风筝和进行球类活动,不要高抛物体,否则不小心碰着电缆,便会发生事故。
五、发现电路、电器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及时修理,任何学生不允许私自进行修理。
六、学校定期对校园电器,电线线路进行检查。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为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组建以消防安全负责人作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为组员的防火、电气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酒店的防火、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三、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执行动火及电气作业的'专业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消防及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上岗资格,确保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此类高风险作业。
五、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任何部门及个人在酒店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2、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确保有动火部门的负责人及义务消防人员全程在场,对现场进行监护,并且向动火操作者明确说明防火安全措施,开展安全教育。此外,他们还需对现场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以确保所有消防安全措施均已落实到位。动火作业暂停或结束时,相关人员需彻底检查现场,以确认不存在任何遗留的火源。
3、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
5、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6、在进行房屋装修时,务必严格遵循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使用电气焊等产生明火的操作时,必须彻底清理作业区域及其下方可能被熔渣溅落的可燃物品,并且需有专人全程监护。同时,装修现场禁止任何人员吸烟。严禁在正在运行的管道、存放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以及承受力结构上进行焊接或切割操作。
六、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放假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7、在执行停送电操作前,确保安全是首要原则。实施停电操作时,应遵循先切断负载开关,再断开主电源开关的顺序;而在进行送电操作时,则需按照先合上主电源开关,后接入负载开关的流程进行。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9
1、目的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依据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
3、内容
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
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
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水、取暖。
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
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米
35kV米
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修。
进入磨机检修必须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
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
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
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工作人员用电、防火方面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库房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工作人员整改。
6、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取暖,严禁使用热得快、酒精炉等物品。
二、学生用电、防火方面
1、学生不准把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到学校。
2、学生不准在学校点燃树叶、废纸;不准燃烧垃圾。
3、学生不准触摸教室墙壁上的插座等。
三、教师用电、防火方面
1、所有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电器。
2、使用电饭煲、取暖器等电器做到不离人、不长时间使用,远离可燃物,同时做到人走断电,经常保持洁净,以免短路。
3、不准存放可燃物。
4、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拉接电器线路。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1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由学校水电工按国家有关标准统一安装,任何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线路,电器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4、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5、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操作“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6、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2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标准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治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需持证上岗,熟识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准时消退事故隐患,准时修理开关、插座、电灯等,排解用电故障。修理用电器时程序要标准,严禁在未停电的状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后勤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展一次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后勤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觉特别现象,如发觉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马上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后勤处,通知专人修理。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掩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开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实训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嬉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加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留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四周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把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需马上呼救,马上断开电源,招呼四周人员前来帮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需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觉问题,准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需每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治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全部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治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制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四周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示学生危急,制止靠近、攀爬。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3
1、学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配电间、燃气表房、危险品贮藏室、物品仓库等)
3、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申报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谨慎操作确保施工场所安全,动火完毕要当即清洁现场火种。
5、未经总务部门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准擅自改装供电设备和线路,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6、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7、按规定要接地线的仪器设备,未接地线前不准使用。
8、不准违规使用高压电器(如电炉、电取暖器等)和超负荷用电。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4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3、厨房用电由承包人负担电费。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5、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6、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7、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8、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9、远程教育接收站、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10、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1、学校发电供电期间,教职工应自觉拔下冰箱插头,同时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5
1、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全校各处、室进行用电、防火检查,发现火灾和用电安全隐患应立即找专业人员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师生员工用电安全。
2、学校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全校各处、室的用电、防火进行督查。各处、室安全责任人要根据各自责任区域的工作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认真负起责任,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修,不得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3、各班主任是本班学生用电、防火安全的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防火常识。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食堂用火、有电源的地方,应做到“人走火灭电关”。要落实专门负责该用火、用电地方的'责任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5、教学使用的各种电教设备,要注意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拔下电源插头,不许学生接触电源、开关和插座,以免发生危险。下班后,各办公室、教室须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器电源。
6、除实验室的特殊需要外,图书室、各专用教室(含微机房)、办公室等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禁止燃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电电器。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学校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干燥天气严禁明火作业。
8、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存放和使用所场必须远离教学区和人员密集区。
9、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10、电器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电器线路和设备。
11、电器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设施安装标准。使用时发热的电器不得安装在与可燃物靠近的地方,更不得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12、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及安全出入口严禁堆堵,确保畅通无阻。
1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
14、每位教职工都要掌握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教育学生不要接触和玩耍灭火剂。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6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空调,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凡使学校电源的用户,统一用电表记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电表和接线,并对自己电表,表箱负有保护责任,发现有撬箱,毁表等窍电行为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7、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8、学校每学期不定时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电器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7
为加强全连职工、用电户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电力畅通无阻,更好的为职工群众提供便利的安全用电环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电户在用点过程中,一定要服从电力公司片区电工的`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电力公司进行整改,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2、电的使用由电力公司片区电工负责,不得私自换线、接电,必须由电工操作,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3、严禁在电杆旁和电线下堆放柴草和从事其他生产活动,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4、严禁个人私自挪电杆和电线,发现类似的事情将严肃处理。
5、高压线两旁不允许高空作业或采伐林木,且高压线两旁不允许栽种树木,对危害线路的树木要及时采伐,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6、各用电户要高度重视用电管理制度,不允许发生不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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