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副总监岗位职责

时间:2023-04-07 17:35:33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工程副总监岗位职责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岗位职责的重要性,岗位职责可以明确每个人工作职责是什么内容,该承担什么样的工作、担当什么样的责任、如何更好的去做、什么是不该做的等等。大家知道岗位职责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副总监岗位职责,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副总监岗位职责

工程副总监岗位职责1

  一、制度建设

  组织制定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工程部规章制度,并组织、督促执行,确保公司项目顺利进行。

  二、工程计划

  1、依据工程项目规划,组织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包括项目总体计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

  2、审核项目经理编制的质量、成本、进度控制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应年度计划。

  3、定期检查、汇报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未按时完成的计划,分析原因、评估影响,制定纠正措施并督促实施。

  4、根据工程进度的客观实际情况,必要时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三、招投标管理

  1、组织编制甲供材料采购招标、甲供设备采购招标、专业工程分包招标总体计划并监督实施,确保每项招标申请适时提出。

  2、负责工程承包、专业分包、监理、供应商的管理,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召集符合要求的工程承包、专业分包、监理、供应商,对竞标的工程承包、专业分包、监理、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进行严格审查。

  3、组织建立、不断完善工程承包、专业分包、监理、供应商档案,对其基本信息、资质、完成工作量、完成质量、履约表现详加记载,为公司的发展不断积累资源。

  四、工程管理

  1、负责对项目部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管理模式及项目甲供、专业分包、清包内容提出初步方案,供公司决策作为参考。

  2、负责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单项或综合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3、整体掌握公司各项目的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必要时报请公司召集专题会议,确保公司各项目正常运行。

  4、组织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甲供材料、甲供设备、整改方案的会审工作。组织对重要材料、设备、工程的'验收及备案工作。

  5、监督项目部对工程承包、专业分包、监理、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全面掌握各项目履约情况,必要时约谈工程承包、专业分包、监理、供应商领导或报请主管领导召集专门会议,及时解决履约中存在问题。

  6、负责公司工程资源的统一协调与调度,包括设备、工具、仪器、材料、工程管理人员,确保各项目的顺利运行和资源优化利用。

  7、负责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流程审核、签署公司有关工程技术文件和公司其他重大业务文件。参与公司重大合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8、对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或主管的年度和任期考核、调动、奖惩等提出建议。

  9、领导工程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工程系统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协作配合

  1、负责工程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指导、监督工程管理人员工作并进行业绩考核。

  2、协调好部门员工之间、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工作协作配合关系。

  3、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副总监岗位职责2

  一、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主持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工作。

  二、主持编写本工程监理的规划及实施方案,在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监理工程师按方案实施。

  三、制定监理工作考核办法,确定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对驻地监理组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四、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召开会议,签发监理部文件和指令。

  五、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六、组织各标段的定期质量检查、平行检测和各种仲裁试验。

  七、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八、组织审批关键工序工程的施工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组织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九、审核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预验收,主持编写各标段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参与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十、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方案、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偏离较大时,督促承包人加大投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十一、审核监理工程师提交的中期及最终支付证书,有权拒付或缓付工程师已签发但不合理的支付,统一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核定最终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十二、核签处理工程变更,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三、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组织监理工程师查清情况,根据合同规定进行核定,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通知。

  十四、工程施工期间,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月报、中期支付证书(每月)、进度计划报表,各种原始记录和现场抽验资料,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十五、工程施工期间,有权对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发出的错误指令、文件进行纠正或调整。有责任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十六、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监理资料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