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3 18:13:12 制度 我要投稿

预算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预算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1

  一、校园预算管理实行“一所校园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校园为基本预算单位,所辖教学点纳入本校预算统一编制。

  二、校园预算是指校园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公历年),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校园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校园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三、校园预算编制小组是校园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校园预算编制活动。

  四、校领导班子是校园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xx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校园预算和决算报告。

  五、校园财务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校园各部门的意见后,负责拟订校园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校园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园领导报告预算执行状况。

  六、校园预算以xx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校园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七、校园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八、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透过实际状况与预算的比较,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状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九、预算编制的方法。校园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编制以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校园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预算编制要遵循稳健性原则。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xx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校园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根据xx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xx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xx采购预算。

  十、校园预算一经批复下达,校园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十一、校园预算草案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

  十二、校园决算是反映校园必须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校园年度决算。决算数字要真实可靠、资料全面准确,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

  十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xx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校园预算执行,确实需要调整的,须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由校园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我校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性。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1、编制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预测学校的全年收入,尽量避免赤字隐患。

  2、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室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的具体任务,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跨年度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学校财务室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单位综合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报学校教代会通过。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学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学校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4、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校长表态,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5、财务室于每学期末在教代会上汇报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预算管理制度3

  1、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金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2、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收入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4、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量入为出,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5、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6、使用分配的各项资金收支预算,应根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提取金额编制。

  7、各项预算报表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严格管理。

预算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规划集团资源配置,明确集团经营责任,强化集团业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 实行统一的预算表格和预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预算初稿和定稿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处审批和备案。

  第四条 总部财务部负责预算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各项预算工作。

  第二章 年度预算管理

  第五条 所有涉及集团经营活动、资金支出的事项均应纳入年度预算内容。预算年度自公历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第六条 年度预算是集团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的依据,是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 年度预算支出是各预算主体可供开支的最高限额,但不是其实际执行依据。实际执行必须以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作为依据。

  第八条 年度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

  1、总部财务部于每年第四季度提议召开年度预算启动会议,以明确年度预算相关事项。

  2、各预算编制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预算,并提交给相应的审核环节。

  3、各审核环节审核调整各预算,并与预算编制主体沟通、协调。

  4、总部财务部审核调整所有预算,汇总整理年度预算草案,提交总经办审批,经总经办审核批准后成为集团年度预算案。

  第九条 预算准备是指集团在确定年度预算时,为防止由于不确定因素或无法预见因素导致整体业绩无法实现,而作的准备项目。如需动用预算准备,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十条 如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须调整年度预算,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三章 月度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月度预算是为确保年度预算的实现,并结合当月实际情况而编制的动态预算。月度预算管理事项由总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确定,目前应纳入月度预算管理的事项如下:

  损益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整车采购预算、配件采购预算、精品采购预算、资本支出预算、广告市场预算、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招聘预算、培训预算、装修预算及其他重大事项及特殊事项预算。损益预算、商品采购支出预算和广告市场预算等属于常规性预算,由总部财务部设定统一预算格式和内容;特殊事项预算是指重大事项或非常规事项预算,由预算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如装修、搬迁等。

  第十二条 各部门在预算申报时,应对重大事项或特殊事项做出合理解释说明。资本支出、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的预算应分项目实行明细预算。由于预算信息提供不全导致预算审核不能通过,及因此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申报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月度预算流程:部门申报→归控部门审核→财务审核→月度预算会议审定→预算审批反馈。

  1、各部门应于20日下班前将预算提交给归控部门。如果20日为节假日,则部门应于节假日前将预算提交给归控部门。

  2、归控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即22日下班前将审核后预算提交给财务部。

  3、财务审核应在2个工作日,即24日下班前完成。

  4、月度预算会议应在月底或月初召开,以保证月度预算及时下发并执行。

  5、总部财务部应在预算最终审批后1日内将预算审批结果反馈给各部门。

  后一审核环节有权增删、修改前面环节提交的预算,但应与前一环节先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后一环节将双方意见共同提交给下一环节裁决。

  归控部门由总部财务部指定,通常是对该事项具有控制能力、可以对该事项提供专业参考意见的部门。各部门应将主管领导审核后的预算,依据不同申报事项提交给不同的'归控部门审核。目前归控部门的设置如下: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行政人事部,培训、招聘事项——行政人事部,广告市场——市场部。

  第十四条 各环节的总监或部门经理是该环节的预算责任人。各环节预算必须经预算责任人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预算责任人如需授权他人代行其预算责任,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通知总部财务部,但其授权并不能免除预算责任人所应承担的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预算责任人应指定1人作为本环节的预算管理专员,并报财务部备案。预算管理专员负责本环节日常预算事务,包括预算资料收集、预算时间控制、预算沟通协调、预算执行分析、预算结果反馈等等。

  第十六条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某一环节不能按时提交或审核预算,必须由该环节预算责任人或其指定的预算管理专员在该环节截止日前向下一环节预算管理专员和财务部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提出申请,并由财务书面确认或邮件确认后,方可延迟。

  如果财务部确认可以延迟,则由财务部重新确认预算流程时间,并通知所有环节预算责任人。通常按原定时间顺序后延。

  第十七条 各环节应严格遵循预算流程时间,按时提交或审核预算。未经许可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或审核,后续环节有权拒绝受理。如因此而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责任人自行承担。并由该预算责任人承担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 各环节在审核预算时,如果认为前面环节的编制或审核存在重大失误,应报总部财务部备案。总部财务部确定后,应追究其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 月度预算会议由财务部定期提议召开,通常在每月(财务结帐月)月底或月初,参加人员包括总经办及总经办指定其他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内容包括本月预算审批、上月预算分析、预算违规通报等等。总部财务部应于会议前将会议内容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参会人员,如有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于会议召开前将审核意见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发给总部财务部,由总部财务部提交会议讨论。各分公司应参照总部规定,形成月度预算会议制度,由财务部门定期召集分公司负责人和各业务部门经理(主管),一起召开预算审核会议和预算执行分析会议。

  第四章 预算外事项

  第二十条 预算外事项指在月度预算时无法预见的重大事项。对于月度预算无法预见的重大事项,如因业务需要必须执行,且时间紧急无法纳入下月预算时,可通过预算外申请进行审批。

  第二十一条 预算外事项申请流程:参照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月度预算流程的规定。但预算外事项的申请人需自行跟踪“财务审核”前各审核环节,以保证预算能得到及时批准。

  第二十二条 预算外事项申请时,除参照月度预算要求应提供详细说明外,还必须提供月度预算无法预见的证明,及不能延迟至下月预算的理由。如未提供此类说明,审核环节有权拒绝受理。如果因此而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申请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各审核环节在审核预算外事项过程中,如果认为该事项不属于预算外事项的审批范畴,有权拒绝受理。

  第二十四条 各预算审核环节须在受理预算外事项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答复预算外事项申请人并提交给下一审核环节,财务部须在预算外事项最后批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预算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第五章 预算执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基本原则:先预算,后执行。所有应纳入月度预算管理的事项必须经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预算支出执行控制有两种方式:分项目控制和总额控制。

  分项目控制是指预算执行时应按预算明细项目进行控制,且明细项目执行金额必须控制在该项目预算金额以内。分项目控制适用于资本支出、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预算。

  总额控制是指预算执行时按预算费用项目进行总额控制,实际执行总额应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总额控制适用于损益预算中不涉及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的其他支出项目,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在申请执行已获预算批准的事项时,应明确注明预算批准时间,如××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批复。

  第二十八条 行政部或其他相关部门须与财务部密切配合,对未经预算审批或执行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事项,行政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应拒绝付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管理和经济处罚责任。

  第二十九条 如属特别紧急情况无法先进行预算审批的可得到公司授权规定的最终审批人邮件同意后先执行,但须在一周内补齐预算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 未预算先执行或紧急情况得到批准执行之日起一周内未补完预算手续的,应作为重大违规事项,由总部财务部追究其预算管理和经济处罚责任。

  第六章 预算管理责任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预算管理责任是指预算责任人在预算管理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而应承担的责任,包括预算日常管理责任和预算执行控制责任。

  第三十二条 预算日常管理责任是指预算责任人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过程中未按本制度执行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包括:

  1、预算时间方面的责任:未按时编制或审核预算;

  2、预算内容方面的责任:未保持客观谨慎态度编制或审核预算;

  3、预算流程方面的责任:未经预算审批而先行执行。

  第三十三条 预算执行控制责任是指预算责任人未完成预算指标,或未按审批后预算执行控制而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总部财务部应视情节轻重对预算责任人进行不同处罚,经月度预算会议通过后生效。预算处罚包括:

  1、违规函告:指财务部对情节较轻的预算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出具的书面函告。函告事项包括:未按时编制或审核预算;未保持客观谨慎态度编制或审核预算;其他事项。同一责任人在年度内受到三次函告则应进行经济处罚。

  2、经济处罚:针对情节较重、或导致公司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预算违规行为进行的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按所涉及事项金额的1%-100%范围内进行扣款处罚,如果不涉及金额的,则按次处以500-1000元的扣款处罚。经济处罚事项包括:未预算先支出、未保持客观谨慎态度编制或审核预算且造成公司损失、超预算开支、其他造成公司损失的事项。

  3、其他处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不适用于违规函告或经济处罚的预算违规行为,应进行其他更严厉的行政处罚,如降薪、降职、免职等行政处罚,其他处罚可与经济处罚一并进行。

  第七章 附则

  本制度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与以前相关规定或制度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预算管理制度5

  1、目的和意义

  为加强集团的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预算是所有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反映的有关企业未来一段期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行动计划与相应措施的数量说明。预算管理是指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追加调整、修正、检查及考核等管理方式的总称。公司预算管理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以资金管理为重点,全面控制公司经济活动的一种管理方式。

  3、预算期间:年度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一致,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预算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集团及所属各公司。

  5、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

  5.1确定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5.2明确集团所属公司内部各部门预算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5.3对集团所属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

  6、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效益优先,确保重点;全面预算,过程控制;权责明确,分级实施;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7、预算的内容:预算内容包括业务预算、财务预算、专项预算及其他预算。

  7.1业务预算: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营业务的各种预算。具体包括成本预算、工资福利预算、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等;

  7.2财务预算:是指一系列专门反映企业未来一定预算期内预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各种预算的总称,具体包括现金预算、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7.3专项预算:包括资本投资预算与筹资预算;

  7.4其他预算:包括党、工、团、妇联等预算经费支出。

  8、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集团建立由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各预算责任部门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

  8.1集团董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集团所属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审批年度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

  8.2集团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总裁及所属公司总经理、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及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董事会提交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考核与监督预算执行。

  8.3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集团所属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负责预算的编制、初审、平衡、调整和考核等具体工作,并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8.4集团所属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内部核算单位为预算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财务预算的综合平衡。

  8.5集团所属公司各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班组之间的预算管理权限,必须划分清楚,做到权责明确。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相应的机构或专人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的预算管理工作。

  9、预算管理组织的组成、职责及部门目标

  9.1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总经理副主任委员:副总经理委员:厂长、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执行秘书:财务部经理

  9.2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9.2.1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及方针;

  9.2.2审查公司各部及生产厂的初步预算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9.2.3协调各部门间的矛盾或分歧事项;

  9.2.4编制、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年度预算;

  9.2.5环境变更时,经营方针的变更及预算的修正;

  9.2.6向集团上报本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表和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9.2.7根据集团批准的公司年度预算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相关经营管理政策规定。

  9.3主任委员职责:

  9.3.1负责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年度经营规划;

  9.3.2负责平衡公司各部门的业务预算;

  9.3.3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9.3.4核准上报公司与预算相关经营管理政策和规定;

  9.3.5审批公司各部门预算执行相关业绩考核。

  9.4预算执行秘书的职责:

  9.4.1提供各部门编制预算所需的表单格式及进度表等;

  9.4.2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9.4.3编制、审核、汇总各部门的初步预算并提交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

  9.4.4提出预算执行建议事项,向集团董事会报告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9.4.5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9.4.6监督各部门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9.4.7对公司各部门拟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提出评审意见;

  9.4.8其他有关预算执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9.5公司各部门预算执行责任人的职责:

  9.5.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各部门年度工作规划即业务预算;

  9.5.2编制、修改、拟定并递交本部门业务预算;

  9.5.3向公司财务部提供部门业务预算及相关预算资料,如部门工作规划关键资料、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设备产能、各部门人员岗位编制及薪资标准等;

  9.5.4执行本部门业务预算;

  9.5.5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报告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9.5.6根据公司年度业务预算指标起草、修改和拟定上报本部门的经营管理政策和规定;

  9.5.7其他有关预算执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10、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10.1公司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0.1.1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10.1.2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10.1.3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10.1.4公司确定的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10.1.5以前年度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10.2公司预算的编制程序:

  10.2.1集团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

  10.2.2财务部根据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于每年10月下旬制定印发公司预算编制纲要,确定公司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方法和要求;

  10.2.3公司各预算责任部门按照统一格式,编制本部门归口管理业务的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每年11月10日前送财务部,年度预算必须同时分解到月度预算;

  10.2.4财务部对各项预算责任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方案进行初审、汇总和平衡,并就平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调,提出初步调整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11月25日前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上报集团董事会;

  10.2.5经集团重事会对公司年度预算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后,财务部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后重新上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10.3公司预算的审批程序:

  10.3.1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应于11月25日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对未能通过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有关预算责任部门应进行调整;

  10.3.2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的预算草案,应于12月10日前报董事会,董事会原则上在12月20日前审批预算;

  10.3.3公司预算草案经董事会审批后,由财务部下达公司各预算责任部门执行;

  11、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11.1公司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责任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各预算项目在实际执行中进行

  11.2公司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筹融资活动的基本依据。

  11.3预算内资金的拨付报销

  11.3.1预算内资金拨付报销的基本条件为:

  11.3.1.1预算责任部门下达的计划或签署的审查意见;

  11.3.1.2合同正本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1.3.1.3经审批同意准确填写的《付《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出自:款申请单》或《费用报销结算单》;

  11.3.1.4按照财务制度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凭证。

  11.3.2预算内资金拨付报销的程序:由资金使用单位或预算责任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或《费用报销结算单》,并附相关文件、合同或资料,送财务部审核,按公司授权审批权限审批后,办理拨付报销手续。

  11.3.3预算内资金支出,由财务部根据资金的周转情况和项目进度情况拨付。合同或法律文件规定支付时间的,按规定的时间支付。

  11.3.4财务部建立预算资金拨付台账制度,各预算责任部门建立预算执行台账,每季度末与财务部核对。

  11.4预算外资金的拔付报销:预算外资金拔付报销的基本条件除了11.3.1规定外,预算必须先进入追加调整程序,再进行付款申请和费用报销审批。

  11.5预算追加调整程序:

  11.5.1公司正式批准执行的预算,在预算期内一般不予调整。但当产品改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调整、公司发生重大经营管理事故等原因时,可以申请预算追加调整。

  11.5.2预算追加调整由责任部门提出,经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上报集团董事会批准。超预算金额10%以内由集团财务总监审批,超预算金额10%以上由集团董事长审批,超预算10%以上但金额较小的.由集团财务总监审批。

  11.5.3经批准的预算调整金额仅适用于报销,但不涉及年度或月度预算报表金额的调整,预算对比分析与考核仍按原批准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目标为准。

  11.6公司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各预算责任部门应于每月终了12日内将预算执行分析报告送财务部。财务部全面分析每月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提交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和集团财务审计处。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

  11.7年度终了,各预算责任部门应清理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需结转下年度安排的本年未执行完的项目及金额,送财务部初审、汇总后,由财务部编制当年的公司预算执行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批。预算执行报告一经审批,对未提出在下年度继续安排的未执行完预算项目予以注销。

  12、预算修正

  12.1预算修正的条件: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原因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在目标偏离值达到20%以上时,公司预算委员会可以在年度中期即每年6月份进行预算修正。

  12.2预算修正的基本原则:

  12.2.1目标一致原则,即预算修正事项不能偏离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的要求;

  12.2.2讲求效益原则,即预算修正方案在经济上应当能够实现最优化;

  12.2.3责任落实原则,即对常规事项产生的预算执行差异,应当责成预算执行单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2.2.4例外管理原则,即将预算修正的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差异方面。

  12.2.5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

  12.2.6收支平衡原则。

  12.2.7节约就是创收原则。

  12.3预算修正的程序:

  12.3.1预算修正可以由公司预算目标责任人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向集团董事会提出修正申请。

  12.3.2公司财务部对申请修正事项提出预算修正方案,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报董事会审批;

  12.3.3集团董事会对公司提出的预算修正事项实行逐项审查、充分论证后审批通过。公司按修正后的目标值执行下半年度的经营预算。

  12.3.4财务部对集团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修正项目进行监督执行。

  12.3.5公司其他责任部门按批准的预算修正值严格执行。

  13、预算的考核与监督

  13.1公司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公司预算考核的具体政策由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

  13.2公司预算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由财务部会同人事部门进行。

  13.3公司建立预算责任人制度,各预算责任人为各预算责任部门的负责人。

  13.4公司建立年度预算执行评价制度,根据年初预算与年终预算执行结果的差异水平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13.5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和追加、修正必须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

  13.6公司建立预算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财务部负责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稽核各部门资金的收支、财产的盘点、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确认。

  14、预算执行审计检查:为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由集团财务和审计处组织实施,不定期对各公司的预算执行过程实行监控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报销的正确性、预算追加调整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超标准定额报销、预算执行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各公司总经办是否按规定进行人事行政可控费用的登记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预算执行跟踪及整改的及时性有效性等。

  14、本规定由集团财务和审计处负责解释。

  1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6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 预算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组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总务处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并进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总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管理制度《学校 预算管理制度》。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总务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总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学校一切开支必须建立专账,专人管理,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账目清查并签字。

  (二)、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即收支票有原始凭据或经办人的印件,且由学校报账员主管会计统一收缴,统一管理和使用,坚持批款一支笔,严禁乱收费,乱罚款。收费(含罚款或公物赔金)不入账作挪用处理(除给予纪律处分和全部追回外,另罚金额的25%)

  (三)、报账员必须做到报账及时,且账据、钱相符,日清月结。对漏收的要负责追回,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认真履行财务监督和增收节支的责任。

  (四)、行政经费不准借支和挪用,特殊情况,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但借支时间不得超一个月,否则按2%计算月息。

  (五)、学习辅导资料必须由学校统一征订,即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确定资料,教研处、勤办谈价,分管教学和后勤的校长审批,最后校长签字付款。若有个人私自征订,学校拒付资料款。

  (六)、出公差的费用按有关文件报销,若有超出文件规定范围款项,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预算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xx〕22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预算管理机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部门。财务处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

  (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是指学校各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是指项目预算支出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六条绩效管理的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的全过程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实现资金使用与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标管理原则。围绕绩效目标及其实现的途径和方式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有序推进原则。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为指导,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

  (四)科学规范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采用科学的体系、规范的程序、适当的方法、明确的措施,保障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五)绩效问责原则。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促进部门管理与执行能力提升。

  (六)信息公开原则。预算绩效信息应逐步公开,以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部署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等。

  (二)审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工作规范,研究确定预算绩效指标以及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等。

  (三)审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审定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等。

  第八条财务处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起草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操作规范等。

  (二)协调和指导预算执行部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目标。

  (三)设定和发布预算绩效共性评价指标,推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四)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等。

  (五)撰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公开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信息。

  第九条预算归口管理部门的绩效管理职责:

  (一)协助财务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研究确定项目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审核、汇总报送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三)跟踪、反映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配合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措施。

  (四)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按要求报送绩效工作报告。

  第十条预算执行部门的绩效管理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预算绩效实现结果。

  (二)按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配合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反映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落实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措施,改进和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一条绩效目标是指使用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其中:

  预期产出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预期效果是指上述产出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带来的影响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该产出和影响的满意程度等。

  第十二条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预算申请部门设定。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所反映的内容应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

  (一)产出指标是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二)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三)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的认可程度的指标。

  (四)为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要的保障制度、措施和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管理内容和相应的目标要求等。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设置的基本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应当与部门职责匹配、符合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重点方向一致,与资金使用范围、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进行细化;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绩效目标应结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应要求,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结果为导向,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

  (四)标准科学。绩效指标的设定时应参考一定的标准,如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

  第十五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各部门应根据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要求,编制本部门整体收支预算绩效目标,以反映本部门整体收支预算与实现本部门事业规划的关联性、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促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的提升。

  第十六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是加强基本支出范围、资金渠道、定额标准以及重点支出内容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以发挥基本支出对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

  第十七条绩效目标审核。学校财经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预算控制目标等,组织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绩效目标审核的要点包括:绩效目标与事业规划的相关性,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指标值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清晰、完整、细化、可衡量,实施方案及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

  第十九条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对于审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安排预算。

  第二十条绩效目标调整。预算执行中,因预算调整引起绩效目标调整的,或因相关政策变化、意外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经审核后可以调整绩效目标。

  第四章绩效目标监控

  第二十一条绩效目标监控,是指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的相关内容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及时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第二十二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由财务处列入预算绩效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根据需要确定绩效监控目标和分解工作任务,协同预算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根据财务处提供的的预算执行动态信息,分析和对照检查绩效目标,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预算执行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促进预算绩效目标实现。

  第二十四条项目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项目管理要素与绩效目标的关联度和融合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协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进度管理、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与项目绩效管理有机结合,以项目绩效管理为纽带,对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管。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部门明确保障措施、实现途径和工作程序,对预算执行各个阶段进行有效管理和目标控制,为实现绩效目标提供保障。

  第五章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客观评价。

  第二十七条预算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年度考评。跨年度的重大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二十八条绩效评价依据:

  (一)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二)预算批复,绩效目标资料;

  (三)资金及管理规章制度,财务会计资料;

  (四)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五)有关的审计、监督检查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绩效目标与发展规划、工作重点的适应性,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二)资金使用、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三)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情况。

  (四)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五)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等。

  第三十条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部署评价工作;

  (二)汇总、分析、审查绩效资料等;

  (三)综合评议并形成评价结论;

  (四)发布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十一条绩效评价对象。财务处在征集预算建议时发布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或者结合预算管理重点选择事业规划确定的战略性项目、重大项目、大额资金项目、绩效空间提升潜力较大的项目等作为绩效评价对象,报财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三十二条预算绩效资料汇总审核。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评价对象应报送预算绩效工作报告。绩效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为达到绩效目标采取的工作程序、保障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情况等。

  财务处根据绩效评价工作安排和相关操作规范,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对照分析,结合预算执行结果形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审核资料。

  第三十三条综合评议。财经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或委托绩效评价机构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一)综合评议采取专家集体评判方式。通过听取预算执行部门绩效工作报告,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审核资料进行集中评议。

  (二)根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采用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对评价对象给出评议量化分值。

  (三)根据绩效评价量化分值确定评价分级结果。评价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三十四条绩效评价报告发布。绩效评价报告完成后,由财务处报经财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公开。绩效评价报告应充分揭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缺陷与薄弱环节,以及改进和提高绩效的建议、评价结果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提高。

  第三十六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问责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和部门年终考核评优的参考因素。

  第三十七条因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浪费、资产毁损、效益低下的,将视情况收回预算、核减下年度预算、暂停预算申报权等,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有关部门发布的《事业规划》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状态等研究报告,也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形式,是预算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8

  1、贯彻执行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监理和完善预算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完成预算的编制上报工作。

  3、负责年度预算方案的草拟工作,研究、拟定预算年度的支出重点,科学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4、根据预算单位的情况,对确需调整的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提出具体调整的'意见。

  5、加强预算执行日常监督,控制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发现无预算支出和改变资金用途支出,即使报告和处理。

  6、对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按照要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的范围公开本级预算。

预算管理制度9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学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总务部门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抚顺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准计算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各学校应在每年11月31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学校下年度预算草案。总校财务部门根据各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

  11、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学校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总校主管领导批准、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的预算业务管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4、《关于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单位领导班子、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

  1、审定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确定单位预算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要求;

  3、审定年度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

  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个性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6、听取预决算执行状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督促各业务部门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并改善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7、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

  8、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xx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部门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

  1、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3、组织和指导业务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4、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推荐数,进行综合平衡,构成预算草案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5、组织业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计划对同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指标分解、细化调整;

  6、将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单位预算分解细化后的预算指标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至业务部门;

  7、跟踪、监控、定期汇总分析预算执行状况,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8、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追加调整申请,构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9、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10、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开展决算分析工作,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11、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以各业务部门为单位成立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以下以业务部门代指),组织开展本部门或本岗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并严格执行审批下达的预算,利用分配到的经济资源开展业务工作,完成工作目标。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主要职能:

  1、带给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提出预算推荐数;

  2、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对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及相关岗位;

  3、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预算;

  4、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工作计划的调整及单位的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

  5、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预算的综合平衡和执行监控,及时按要求解决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执行其他相关任务。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九条:预算编制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原则、资料、方法、要求部署本单位和所属单位预算编报工作,提出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一)业务部门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经济活动资料,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合理测算,提出预算推荐数;

  (二)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推荐数,根据业务部门的具体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资金额度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后,上报财务部门审核;

  (三)财务部门对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是否贴合人员定额、实物定额等标准、是否贴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一般性支出等政策要求,是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等合规性要求进行审核,并构成本部门预算草案;

  (四)财务部门将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对建设工程、大型修缮、信息化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应按要求对业务事项的目的、方案的可行性、计划的科学性及金额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立项评审。

  第十一条: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草案,由财务部门在“一上”阶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对同级财政部门在“一下”阶段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给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在控制数额度内对需要进行压缩或调整的项目重新细化调整,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构成调整后的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将调整后的预算草案在“二上”阶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业务部门要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改变资金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项目实施进度及批复的预算,编制本部门的月份资金使用计划报归口管理

  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

  (一)财务部门重点对月份资金使用计划是否在预算指标范围内、是否贴合规定的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是否贴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是否提交相应的文件和单据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业务部门按批准后的用款计划组织经济活动和项目建设,需要办理xx采购和投资评审的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关手续。财务部门在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预算限额内按单位财务制度的具体规定支付资金。

  第十六条:由于外部环境、xx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或根据实际需要务必增加的支出,应办理预算追加调整。

  (一):业务部门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详细说明追加理由、推荐方案、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及所带来的影响等资料,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二)报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构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透过后,由财务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本着勤俭节约、确保工作需要的原则,认真研究提出意见,经部门预算管理委员会群众研究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分别报上级部门。

  第十七条: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财务部门应定期通报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重点通报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预算项目执行状况。预算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预

  算执行分析会议,审议预算执行阶段性报告,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五章:决算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按照同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和单位实际经济业务进行年终决算,编制决算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决算编制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决算编制完成后,应由专人进行审核。重点对决算报表资料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与会计账簿的相关数据是否一致、与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带给的对账数据是否相符、是否贴合报表间、报表内各项目间的逻辑关系。审核人员审核后要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加强决算分析工作,重点分析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资金和实物资产使用状况、各项支出安排是否合理、项目支出是否到达既定的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推荐,构成分析结果报告,报送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和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一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根据单位总体发展目标和各自的职能分工及项目建设状况,思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因素,制定本部门具体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根据实现预算目标的需要测算资金投入、编制预算,财务部门审核。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随同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财务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业务部门开展各类业务事项均贴合预算要求,并依据相关工作计划和定额标准严格执行预算。

  第二十四条: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并将预算执行的效果和效率纳入业务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和奖惩范围。财务部门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并按要求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业务部门,在以后年度分配方面给予优先思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业务部门,应进行整改,并对以后年度的项目立项和预算分配从严把关和控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预算业务工作流程图

  (一)预算编制流程图:

  (二)预算批复下达流程图:

  (三)预算执行环节流程图:

  (四)决算和绩效评价环节流程图:

预算管理制度11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一、完善综合预算管理,足额编制收入预算

  应将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资金、其他收入等按规定全部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提高年初预算完整性和到位率。

  应将取得的各项收入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支出预算

  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障人员经费,从严从紧控制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同时科学安排项目支出。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三、及时公开预算数据,执行预算控制制度

  每年年初预算数据经县财政审核,县人大会议通过后应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预算应尽量全面准确,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制度,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预算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及《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苏财规〔20xx〕36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四个环节,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第三条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为预算绩效管理的执行责任主体,预算绩效管理对象为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和创收资金,重点是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的活动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编制时要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要实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完成后要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围绕绩效目标及其实现的途径和方式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科学规范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采用科学的体系、规范的程序、适当的方法、明确的措施,保障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四)绩效问责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将各单位实施绩效管理情况逐步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快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倒逼机制。

  (五)信息公开原则。各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推进预算绩效信息的逐步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院长办公会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监督和检查。学校预算绩效管理日常工作由财务处负责。

  第六条学校财经工作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咨询机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的审查,并向院长办公会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建议。

  第七条财务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以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组织实施全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并开展绩效目标评审。

  (三)对绩效目标实施运行监控和评价,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时上报学校并反馈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

  (四)按照《江苏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专家等组织开展重大项目重点评价。

  (五)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在学校或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六)按要求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七)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管理职责。

  第八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配合财务处和学校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二)跟踪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并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时上报财务处。

  (三)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务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四)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管理职责。

  第三章绩效目标管理

  第九条编制绩效目标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进行,具体编制绩效目标范围由学校在布置年度预算编报时予以明确。绩效目标由各单位在申报预算和资金时填报。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随调整预算一并上报调整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申请预算资金。

  第十条绩效目标体系分学校整体支出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两个部分。

  (一)学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依据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预计年度内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总体绩效目标,并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由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时,应根据学校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和资金需求,编制项目立项依据、必要性、可行性、项目用途和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填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学校预算中纳入中长期预算的项目,应建立完善年度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的机制,各预算部门应编制该项目的预算总额和总体绩效目标,根据每年预算安排,编制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第十一条财务处按要求编制学校整体绩效目标,审核、汇总部门(或专项项目)绩效目标,报送财经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上报。

  第十二条绩效目标审核与预算审核同步进行。财务处在每年部门预算“一上”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从预算项目实施依据的充分性、目标合理性及可行性、指标设置的科学性、资金预算的准确性等几方面对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初审后,分别报学校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核。

  第十三条第三方评审。对预算金额较大、专业技术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学校可根据需要,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评审或按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和专家进行第三方独立评审。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确定后,随同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一并批复,并下达各部门。

  第十五条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审核流程,由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提出绩效目标调整申请,经财务处审核后,报送学校重新审核绩效目标并批复下达。

  第四章绩效运行监控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批复后,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绩效目标了解和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并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周内,报送《绩效运行监控报告表》。

  第十七条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严重偏离时,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和财务处报告,并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必要时通过预算调整程序取消或调减预算安排,收回项目结余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第十八条各预算单位确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项目不再实施或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一般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向财务处报送绩效目标调整报告,按规定程序履行绩效目标调整手续。

  第五章项目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是绩效评价的主体,并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条绩效评价按评价主体,分为预算部门(或专项项目)自评,财务处重点评价和第三方独立评价;按评价内容,分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价应从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由财务处统一制定,个性指标由财务处会同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制定。

  (一)共性指标是适用于所有评价对象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二)个性指标是针对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部门或项目的业绩评价指标。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对已完成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一般应于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对跨年度项目实施的阶段性绩效评价,应在一个预算年度终了后进行,一般应于次年上半年完成。

  第二十四条绩效自评工作一般由项目单位负责实施。项目任务完成后,各预算部门(或专项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积极开展绩效自评价、并及时向财务处报送绩效报告,绩效报告的具体格式由财务处统一制定。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况,包括部门职能、发展规划、预决算情况、项目立项依据等;

  (二)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

  (三)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

  (四)总结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说明未完成绩效目标及其原因;

  (五)形成评价结论;

  (六)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二十五条重点评价由财务处组织实施;第三方独立评价由学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处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特定程序进行。财务处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并报学校审核确定年度绩效评价对象,学校也可根据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等相关原则自行确定年度绩效评价对象。

  第六章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或专项项目)应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将反馈意见和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学校财务处。

  第二十八条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或专项项目)要及时调整和优化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三十条评价结果实行通报制度,学校财务处对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予以表彰和支持;对绩效评价达不到预期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一条建立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申报相结合的机制,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编制预算、编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促进“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项目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三十二条逐步建立绩效奖惩问责机制。各预算部门(或专项项目)主要负责人为预算绩效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将建立约谈制度,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各部门(或专项项目)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预算管理制度13

  岗位职责:

  1、负责所有项目的投标工作,确保投标文件按时递交;

  2、负责招标信息网公布的招标工程的投标工作,包括资格预审、技术标、商务标、成本等;

  3、与招标单位保持联系,关注投标开标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信息;

  4、整理各工程中标结果,统计各工程标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级做出投标估测。

  5、协助完成投标文件的打印、复印、签字、盖章、封装工作;

  6、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或装修等相关专业;

  2、熟悉国家招投标政策、造价相关知识、各地区定额规则等;

  3、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定额了解工程造价、材料设备的.市场情况;

  3、能根据图纸独立编制及完成招标文件、标底等有关的预、结算工作;

  4、熟悉广东省工程定额及预算软件;

  5、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原则性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并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预算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第三条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第四条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五条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处室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

  第七条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条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第九条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第十条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计划科。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0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处室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第十三条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15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应该完善自己的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建设,它是现代管理发展的趋势,可以有效避免事业单位预算部门在单位内部管理、外部的经营风险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

  一、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与内控制度的联系

  事业单位是代表政府面向社会行使政府多项公共事务功能的窗口单位,同时事业单位在很多领域参加经济建设,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费主要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财政拨款等组成,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就是财务人员对核算的不稳定因素做合情合理的判断,目的是控制成本,做到对单位未来阶段性资金的收支、经营成果和分配等经济活动做具体安排,而内控制度则是对单位内部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权责分工和程序方法进行详细的规定,其中内控制度不仅完善了事业单位内部组织机构,同时也是本单位进行筹划、调控、管理的基本组织。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有利于保障预算管理的准确、科学的在单位内部实施,做好预算管理和内控相互制衡、相互约束,有合理完善的奖罚制度,定期考核预算目标的完成情况,以此为基础完成预算目标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二、我国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和内控制度现状

  (一)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重视度不高

  事业单位良好的内控意识是保障内控制度在本单位顺利实施的前提,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领导对财务上的内控工作认识不清,只简简单单的认为预算只是会计个人的事情,忽略了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合理性,有财政机构和审计监督机构的审查,使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敷衍塞责,徒有其表。

  (二)财务预算管理内控机构是空架子,用来敷衍审查机构

  健全的财务预算管理内控机构是事业单位必不可少的,有些单位领导人对内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更谈不上内控机构的构建,有些单位即使有也是徒有其表的空架子,没有机构内人员或者是为了应付检查临时调其他岗位员工来顶替工作的现象。

  (三)事业单位内控制度领域有待加强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方面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很少,财务部下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范对象主要是企业,不过这里面的内控思想、制定原则、制作方法对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也同样适用。在实际情况中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却不尽人意,有的单位可能只是用一般性的财务规章规范来当做内控制度去执行,对单位的各项业务流程的控制有些过于随意,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可能只是依照过往经验和惯常做法,没有正确的内控制度可遵守。

  三、完备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和措施

  (一)预算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应遵循的原则

  1、首先是合法性原则

  事业单位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内部建立合乎法律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些依法定程序走的步骤看起来可能是稍显繁琐,但是实际上在规避不法行为的作用上举足轻重不容小觑,所以严格遵照合法性原则建立完备的预算管理内控制度是必要的.

  2、第二要遵守协调性原则

  主要是依据指国内环境、政策导向、单位自身的发展来制定或修改财务内控制度。协调性原则对外是指合法性原则,也就是财务内控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钻法律漏洞,也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一致的、协调的,对内部就是要协调适应本事业单位财务的内部控制工作,和本单位的发展情况是互相协调的,不能存在内控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实况不适应的问题。

  3、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威性原则

  内部控制一经制定,单位从上到下都要严格执行,对于严格执行到位的,要给予表彰,对于没有做好严格执行的,要给予处罚,以显示内控制度的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和权威性,对于位高权重者偶尔犯错、或者是普通员工出现的小错要本着防微杜渐和一视同仁的态度正确处理。

  (二)完备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1、提升事业单位一把手对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视程度的认识

  建立健全的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提高事业单位领导人对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可以组成内控制度建设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亲自监督主持对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责成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遵循内控制度进行工作,保障预算目标在各部门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2、其次要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建立清晰准确的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各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因此我们除了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视度之外,还要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事业单位的领导应该亲自莅临到统筹预算编制的制定工作中去,遵循合法性、协调性、权威性的准则来制定预算编制工作,力求预算编制做到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对事业单位的具体收支标准要做到详细规定,另外还要准确标出各项资金支出的用处和去向,能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要力求具体化、细致化,各部门在完成具体的预算目标过程中要做到严厉的自我约束,严厉禁止随意添加支出项目,超出预算范围等等行为。

  3、区别一般性支出和重要性支出

  部门预算的编制应该严格依照本部门的实际发展情况和自身的财力进行编制,把一般性支出和重要性支出按重要程度标示出来,在严格保障重点性支出需要,从严对待一般性支出,单位的财务预算编制详细的要包括本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事无巨细,方方面面都要编制到。

  4、对事业单位物资财产要做好内部控制,力求内部控制做到对每个员工的行为进行约束

  对事业单位的各项物资财产要做到定时按期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和会计账目进行对比,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找出原因,追查责任,将责任要追踪到具体的人身上,不能办糊涂事做糊涂账,防止有不法分子中饱私囊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生资产损毁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向领导报告,经领导核准后才能核销。对于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账目要力求做到清晰明白真实有效,需要严格的授权审批手续,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授权审批手续才能完成,务必准确明示部门员工的权限和义务,做到内控制度对每个员工的行为做到约束。

  5、完善内部制度做好各个部门的协调发展、共同努力

  完善内控制度要做好统筹成本控制和单位效益的协调关系、财务内控制度和会计自身职业素养的之间的关系、旧式的内控方法和新颖的适合单位发展的内控方式之间的关系,只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对以上三对关系的正确处理,就可以使内控制度的优势在单位内充分发挥出来,与此同时,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协调共同努力,尤其是单位的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做好对预算部门内部控制的监察,财政部门主管内部控制工作,在日常生活中财政部门除了要提高对预算机构内控制度建设的构造和领导,还要不断促使预算部门提升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充实和完备。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除了做好平常的监察监督外,还要定时不定期的对整个预算机构的财务内控制度以及执行度进行监督审查,以督促其健康良性发展。

  6、对内做好内部审计,不断提升内审人员的专业素养

  内部审计是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除了加快完善内审工作制度、提高内审人员的工作地位之外,还要做到建立内审复查程序,即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告一段落后,要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再核查内审结果的执行情况。同时,内审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对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实施的重要作用也不言而喻,内审人员要具备高质量的管理能力、丰富准确的法律知识和熟知本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这几点同时具备才能更好的监督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四、附则

  预算部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提升本单位财务管理效率的有力手段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内控制度的建设将提升预算部门的内部管理、规避运营风险、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等等方面的作用,尽管如此,预算部门建立内控制度还存在了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希望本文能够抛砖引玉,使单位领导加大对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