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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1
一、教师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的教师负责管理。
二、教师阅览室应有完整的教师借阅制度,并有完整准确的`图书登记表。
三、本校教师在阅览室借阅图书,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期。按规定日期归还,不得自行转借他人,愈期不还者暂停借书。
四、所有杂志(包括报刊合订本)只能在阅览室阅览,一律不得带出或外借他人。
五、凡是进入阅览室阅览读物的教师,均要爱护报刊、图书,不得在图书报刊上圈、勾、点、涂写或撕页、裁剪。
六、阅览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不得故意损坏室内设施,认真填写阅览登记表。
七、教师进入阅览室阅读报刊杂志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室内抽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卫生。
八、学生不得随意进入教师阅览室。
九、管理员经常打扫、除尘,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读物摆放整齐、有序。
十、教师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4:30全天开放。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2
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是教师和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应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1、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管理员不得离开教室。
2、电子阅览室管理员要正确引导学生查阅信息,有权制止任何不良行为。
3、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和电子阅览室的保洁工作。
4、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和谈论。
5、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光盘带入电子阅览室。磁盘、u盘等带入电子阅览室使用,需经管理员许可。
6、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禁止将食物、饮料带进本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8、电子阅览室内不得浏览、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网吧内无理取闹、大声喧哗;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运行任何大型游戏;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向赌博活动。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3
1、 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同学都必须进行登记、
2、电子阅览室一般只限本校教师和学生使用,不许校外人员操作。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
4、电子阅览室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电子阅览室内严禁吸烟;
6、个人不得随便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
7、学生操作时,有意损坏时,要按原价包赔。
8、外地参观或外借设备人员必须由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
9、电子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的基于internet、校园网的浏览、查询等服务,以及上机练习计算机技能的计算机机房。
10、 以计算机机房为基础的`电子阅览室仅对学生开放,教师电子阅览室为电教中心教师机房。
11、电子阅览室应定时开放,对学生开放为每周一至五上午12:30—13:30下午17:00—18:50、周六下午15:30—18:30。
12、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3、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
14、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
1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16、其他需要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电教中心协调安排方可使用。
本办法从XX年9月6日起试行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4
阅览室管理员在教导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教育服务的思想,使阅览室成为学校丰富文化生活、扩大学生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
一、每天中午和下午在规定的课余时间内为学生开放。认真做好借阅登记工作,热情为学生服务。
二、充分发挥图书刊物作用,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习兴趣与提高阅读能力。
三、及时听取学生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扩大阅读队伍,并定期进行学生阅读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四、制订阅览室的'规则,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对偶发事件,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做好处理。
五、开设图书宣传专栏,经常介绍、推荐新书和优秀课外读物。主动配合语文教师,上好阅读指导课。
六、健全书刊外借、阅览、丢失、损坏、赔偿等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七、负责保管室内的书刊报纸,及时做好装订、汇编、旧书的修补、处理等工作。
八、做好“六防”工作: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散失。教育学生爱惜书刊,提高书刊使用效益。
九、完成教导主任交办的任务,保持室内的清洁、安静。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5
1、阅览室的报刊和资料是学校的.公共财产,保护报刊和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应尽的义务。
2、当年的报刊和资料一般不借阅,若工作急需,办理借阅手续,有借有还。
3、凡借阅的书刊被裁割和遗失者,按赔偿制度赔偿。
4、阅览时,室内保持安静、整洁,阅后放回原处,私自拿走者,除追回原报刊图书以外,并处以该价格的5倍罚款。
5、阅览室管理人员对室内财物、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6
1.借阅图书规定
(1)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2)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3)借阅书刊凭借书证或学生证凭,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4)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并当场领回借书证或学生证。
(5)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6)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7)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8)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9)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10)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11)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2.管理员规定
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经馆长清点验收后入过期书刊室。
3.处罚
(1)对于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7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并由管理教师将本室图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图书分类、整齐摆放,不准乱丢乱放。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3、学生借阅时应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4、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杂物、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照价赔偿。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6、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并处理。
7、师生如要将图书借出,应严格办理相应的手续,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两本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如集体借出,应由班主任或班长办理相关手续。
8、图书开放时间内,要遵守公共秩序。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发生,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于学院各部门以及在学院内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执行“一岗双责”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网格式管理。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四条学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参与学院整体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院长)为学院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部门内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为该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该岗位的消防安全具体工作。
第六条受学院消防安全负责人委托,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办院内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保卫部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执行部门。主要负责对学院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违章、违规的部门及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有权勒令改正。
第八条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学院内设有重点部位(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活动中心、电脑机房、实验室、档案室、高低压配电房、网络管理中心、各类仓库、发电机房、电梯设备房等)和重点岗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岗位)的部门,应设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并报学院保卫部备案。
第九条学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依据消防法和____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建立学院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具体工作由学院保卫部组织实施。
第三章消防职责
第十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部门的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部门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岗位消防责任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责任。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七)保卫部负责建立学院义务消防队伍,实施学校各级别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一条学院各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列入学院消防重点部门的',一定要有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部门的消防负责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制定本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的定期、定时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加强对本部门所属学院义务消防员的教育管理。
(五)对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实施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落实校内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岗位消防责任安全员是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应认真履行好下列职责:
(一)努力学习消防知识及消防法规。
(二)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
(三)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本岗位操作规程的行为。
做好每日巡查工作,建立巡查档案并记录签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向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负责人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熟悉本岗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熟知周边环境和水源设施位置,做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等工作,保持消防安全出口和通道的畅通。保卫部负责全院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检查和监督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实学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消防管理档案,确定消防重点部位。
(三)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向师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火急救能力。
第四章消防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及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应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保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发展相适应。
第十五条每年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可与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合并签订)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十六条学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消防法规,确定校内消防重点部位。
第十七条含有特种行业、岗位的部门须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情况须报学院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学院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向学院保卫部申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学院保卫部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并当场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九条学院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等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都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督促管理。审核合格的相关资料提交学院档案室存档保管,并将复印件交学院保卫部备案。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管理部门应对施工现场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接受学院保卫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应由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要有专用仓库储存,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部门、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保卫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电气(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院供电及维修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第二十三条学院内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把消防设施、器材挪作它用,不得埋压阻挡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圈占挤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二十四条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建档备查,定期维护、保养,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须及时报请保卫部配齐。
第二十五条学院教学、办公大楼和学生生活等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由保卫部负责。
第二十六条学院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由保卫部负责。
第五章重点部位
第二十七条学院必须按消防规范要求,把易引发火灾或火灾易造成人员财产重大伤亡损失的地方确定为消防重点部位,如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化学类实验室、礼堂、体育馆、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等。
第二十八条院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责任安全员,并建立重点部位消防档案,同时报学院保卫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学院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责任安全员,应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严格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三十条学生宿舍区的防火安全工作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保卫部门应加强临监督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根据其特殊性,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对学生定期进行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灭火、自救、自防演练。
(二)消防安全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采取措施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重点区域内动火必须经学院消防安全职能部门严格审批,因生产需要在禁火区内动火的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禁止违章使用明火,违章用电。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预案;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建立每日巡查、值班制度,并报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六)加强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坚决严肃处理破坏消防设施人员。
第六章防火检查
第三十一条学院保卫部应每日排班安排保安人员进行防火巡查,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防火大检查。各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下自巡自查。重点部位应建立防火巡查记录档案,确定巡查、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人员的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二条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三十三条节假日前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措施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最后离开人员是否按规定拔去所有电器插头或关闭电源总闸。
(四)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五)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图书馆、档案资料存放情况。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包括电话)记录情况。
(九)防火巡查情况,假日值班安排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9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8、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10
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应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1、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不能离开教室。
2、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
3、协助学校有关学科教师做好光盘的选购工作,选购中应注意内容健康和结构合理。
4、每天开机前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早晨开窗换气,离开教室时关闭电源总闸。做好平时的保洁工作。
5、管理人员要建立“机房管理手册”,正常记录每天的电子阅览室的开放使用情况。
6、霉雨季节和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器2小时,假期定期开机通电驱潮。
7、电子阅览室应配有灭火设备,有防盗设施。
8、每台计算机设有“使用情况登记册”,要督促上机人员正常记载,并及时查看,以确保设备完好。
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 11
1、阅览室只对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开放,外单位人员不经允许一律不得入内。
2、阅览室按规定时间开放,阅览人员须持证入室阅读。
3、阅览人员入室阅读时,不得携带背包,不得随身携带书籍杂志,以免混淆。
4、书刊报纸只限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带出室。
5、阅览时要爱护书籍,不得在书刊报纸上涂改、勾画、圈点,不得撕损,不得剪摘,违者按价加倍赔偿。
6、阅览完后应将书籍及时放回原处。
7、阅览室内应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听音乐,严禁在室内谈笑追逐,严禁在室内高声喧哗。
8、阅览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室内吃食物,严禁在室内扔果皮纸屑,严禁随地吐痰。
9、阅览人员要配合图书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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