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3-05-19 09:08:5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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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粘土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抓好"蜗牛奖"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决定对本市范围内非煤矿山进行专项整治,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护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利用、依法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和治理恢复,全面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非煤矿山企业,达到我市矿产资源开采"有序、有限、有期"的要求,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规范,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二、组织领导

  市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经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供电公司、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王书远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为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内容包括: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矿业权管理审批、安全生产情况、无证照生产经营情况、采矿行为管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技术改造产品提档升级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6月份开始,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中下旬)

  制定下发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工作小组,全面安排部署,同时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具体到每一个非煤矿山企业。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7月上旬至7月中旬)

  各乡镇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越界开采、非法开采和无证照生产企业。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办法,迅速进行调查摸底。对违法开采粘土资源,专门组织班子进行现场跟踪督办,防止违法开采粘土资源行为持续升温。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8月底)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和"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明确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主体,确保完成环境恢复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对违法开采情节严重的企业,明确是否予以关停并转,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下旬)

  市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小组,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处。各乡镇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治一个,见效一个,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关闭。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对列入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的落实情况,由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

  五、责任分工

  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各尽其责,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乡镇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有越界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对非法开采的,及时制止并暂扣相关机械设备;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关闭无证无照生产和列入关闭计划的非煤矿山企业,并做好稳控工作。

  国土资源局:负责核查采矿许可证发放情况;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实施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情况。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行为进行查处。

  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矿山企业进行查处。

  环保局:检查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内等开采环境破坏情况。对破坏开山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场监管局:负责核查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是否含有粘土资源开采项目。配合属地乡镇查处无证无照非煤矿山企业,对列入关闭计划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经信委:负责引导、扶持非煤矿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产品提档升级、产业集聚发展,依法处置无证无照和列入关闭计划但逾期未关的非煤矿山企业。

  供电公司:根据上级的停电通知,负责对无证无照、非法开采、计划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实施断电。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执法力度,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措施不得力、责任不明确、推诿塞责、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干扰或阻挠执法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三)认真总结,确保整治实效。总结推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查非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努力实现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所有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实施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依法关闭。

  (二)非煤矿山企业的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基础条件和防灾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整治重点

  1、证照不全的非煤矿山;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通过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整治的方法及步骤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8月15日开始到20xx年10月15日止,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全面深入开展整治,并积极协调配合的方法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8月15日到8月21日为摸底排查阶段。按照有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统一登记造册。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先停产后整治的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从8月21日起停产整顿。

  (三)10月1日到10月1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验收工作由县级有关部门和镇政府一起参加。经整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且符合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才能恢复生产。

  专项整治完成后,要继续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巡查。

  五、整治的`主要措施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及镇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镇人们政府成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帮海任办公室主任。按照职责,落实责任制,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1、镇安办负责综合协调全镇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非煤矿山的停产整顿。

  2、国土所负责规范矿业开采秩序,打击非法开采行为;负责《采矿许可证》、《勘探许可证》的全面清理工作。

  3、公安部门负责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合格的矿山企业,不得供应火工品;对非法开采、非法使用火工品的行为进行打击。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监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撤销其批准设立文件,吊销或暂扣其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企业。

  5、电力部门负责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合格的矿山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3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委办[20xx]7号)、《市20x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政办函[20xx]5号)等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去年以来整顿关闭工作成果,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于3月-9日在全乡开展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切实落实乡、相关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的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领域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着力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控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确保全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准入、淘汰落后、整顿关闭等有效手段,强化监管,力争全乡不出现一家非法非煤矿的生产,不出现任何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重点地区:以非煤矿山分布相对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地区为重点,突出抓好采石场安全生产。

  重点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的。

  2、已吊(注)销证照应关未关或关闭取缔后反弹的;

  3、超层越界、转借许可证照的;

  4、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

  5、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建设施工、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的;

  6、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和制度缺陷

  1、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4、民爆器材库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以及违规、超量和混存的;

  5、危险级排土场(废石场)没有治理,以及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露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

  7、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

  8、露天矿山企业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9、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四、工作步骤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打非治违"、整顿关闭、隐患治理集中行动阶段(3月上旬-5月中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20x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和联合执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顿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矿点,及时提请上级部门按"六个不留"标准依法关闭到位;对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由企业立即自行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逐级上报备案。对重点矿区,由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监站、国土所等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

  (二)重大隐患全面整改和挂牌督办阶段(5月下旬-8月下旬)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治理资金,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要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停产整顿责任人和措施,相关部门暂扣证照和跟踪督查,确保停产整顿到位。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后,返还证照、恢复生产。停产整顿期间,企业按整改要求实施隐患整改确实需要民爆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执法文书,对其严格实行民爆物品限量审批。

  (三)整治验收及总结通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9月1日起,以安监站为主,组织对本区域内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整顿关闭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作书面汇报。

  2、9月11日起,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汇报市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力推进。设立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乡安监站。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整治。一要分析研究薄弱部位,确定本地区打非治违重点,对非法违法生产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增强打击整治的实效。二要加大惩治力度,对打非治违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要注重效果,跟踪监管。要着力强化打非责任,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四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将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五要探索建立"打非治违"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乡安全生产领导办公室综合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支持的"打非治违"工作体制机制。

  (三)深入排查,严格治理。一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并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二要组织部署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缺陷,切实做到严格细致、不留死角。三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依法处置,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对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加强监控,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四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监站登记建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督办人。

  (四)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把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凡是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由安监站做好相关情况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