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19 17:09:11 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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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民政局和残联的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镇民政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完成20**年度民政工作任务,塑造了**民政的良好形象,为打造“两个重镇”建设做出了贡献。

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20**年工作回顾

  一、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全面落实优待政策。

  1.全镇现有复员军人16名,在乡伤残军人2名,现役军人家属15户,退伍军人159名,其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名,“两参人员”3名。四月中旬,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规定的优待面、优待标准制定优待评定方案,优待款总额为93594元。20**年财政预算中优待款支出为9.5万元,“八.一”前夕将优待款及时、全额发放到户。

  2.广泛进行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拥军观念,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春节期间,镇党委政府与驻军武警指部队、消防大队通过座谈会形式,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大目标,共同交流军地为黄山旅游事业和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设经验,互报工作成绩,为努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探讨新路子。镇政府组织慰问团,慰问驻军官兵,参观部队食堂、宿舍和训练场地,了解官兵生活和工作环境,军地双方还组织开展了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多年来,镇政府在尊重和爱护军队、保护军事设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驻军武警指部队和消防大队在支援我镇经济建设与公益事业建设、抢险救灾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救济救灾及时到位,科学管理救灾资金。

  努力践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服务宗旨,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救济救灾工作。元月27日,**镇遭受特大雨雪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约650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3530万元。7月29日受第8号台风“凤凰”影响,**镇区域持续暴雨,引发山洪,导致部分农房倒塌。面对几十年不遇的灾害,镇党委、政府迅速响应抗灾精神,立即启动抗灾应急预案,动员全镇干部职工、各村居、各驻镇单位将抗灾救灾、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

  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汶川地震灾区募捐,共捐款项超60万元,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根据救助救灾经费管理临时突发性的特点,镇财政所设立专项经费帐户,在将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公开程序及时拨付到村(居)到户。

  三、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

  1.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对39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村民实行了五保供养。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及时将五保供养专项资金和乡镇配套资金通过“一卡制”发放到户;救济救灾物资和年终救济款物发放优先考虑五保户。切实落实冬季防火、汛期防涝等安全责任制,确保五保户生命财产安全。

  2.山岔村上张村民组和**居委会分别建立了老年公寓,床位数都在30个以上,其中山岔翡翠老年公寓入住率达62%,**居委会老年之家入住11人,住率达90%。

  四、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全镇共有242户(252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每季度发放低保金29946元。年初对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户进行全面调查,将52名不符合参保标准的予以删减,将新增57户贫困户纳入保障范围,覆盖率达2.3%。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初又将21户城市困难家庭列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城乡低保对象采取一户一档建立档案管理,低保证全部发放到户。

  五、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深化村务公开机制。

  1.为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区划调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XX年6月顺利完成撤村建居工作,并完善配套设施,目前社区机制运行有序。

  2.年初,根据黄山区村级规模调整工作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依照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顺利完成村居合并工作。撤并过程中积极做好集体资产清理和处置,杜绝集体资产流失;按规定的职数配齐人员,开展工作。

  3.3月份,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人员培训、选民登记、产生正式候选人等程序依法进行,整个过程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村居新班子产生后,立既完成交接工作,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民主监督制度,认真研究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村委会建设发展规划,及时完成村民小组组长、经管员的换届,镇村两级及时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在上级检查验收中得到好评。

  4.严格按照《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始终坚持“六规范、一满意”的要求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全面向村民公开,内容包括: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工作安排、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落实情况等,公开形式采取电视政务频道、村居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开栏相结合。

  六、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镇与各村(居)委会签定《殡葬管理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条款组织、协调、落实所辖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4个村(居)全面完成生态环保形公墓建设,利用率较高,**居委会寨西公墓达到丧户(寨西片)百分百入公墓安葬。

  3.实行丧户申报制度,指导自选墓地丧户按规定选址安葬。通过宣传教育,所有丧户自觉到村委会申报安葬计划,经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其安葬,不符合要求的责其另行选址。

  4.清明、冬至期间,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禁止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倡导推进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的祭奠仪式。

  七、发展残疾人事业,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1、3月中旬,全面展开白内障患者调查摸底工作,筛选日第一天,就派民政干部带队,安排专车接送患者由监护人陪同参加诊断,为群众减轻了负担。今年共有11人参加筛选,10人确诊为白内障患者,符合率为91%。

  2、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成效显著。我镇共有5名精神病患者参加区组织的康复筛选和诊疗,有4名患者得到药品救助,服药后病情稳定并能参加正常劳动。

  3、在上级残联的支持下,我镇派专人深入村组,认真调查摸底,确定3名残疾人户为危房改造申请对象,并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后立即进行改造重建,5月底已完成2户危房改造,争取11月底全部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4、实施残疾人“万人就业工程”,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我镇通过调查摸底,上报4户残疾人户进行救助,镇农技部门派技术人员上户服务,为其免费提供部分生产器具。

  八、加强自身建设,保证民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民政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干部能不断学习提高,加强自身修养,廉洁奉公,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理清工作思路,练就强硬的业务功底,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群众满意。

  二0**年工作谋划

  20**年民政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全面完成**社区自治功能,巩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全面推进村(居)村务公开工作。

  一、围绕建立社会救助体系,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1、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三项规程,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

  2、完善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落实配套资金。

  3、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各项规定,健全**居委会老年公寓管理制度,确保入住率达95%以上。

  二、完善城市最低保障机制,提高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工作水平。

  1、做好分类施保。充分考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下岗、重病治疗、子女就学等因素,合理确定他们的月补差标准,分类施保,确保因病、因残、因灾造成特别困难的低保户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2、坚持动态管理。达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目的。

  三、围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挥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作用。

  1、进一步规范全镇各村(居)委会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达到“六规范、一满意”。

  2、完善村、社区自治功能,健全村、社区组织网络。建立村、社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四、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化改革、落实政策,扎实做好双拥工作。

  1、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

  2、抓好优待金的评定兑现工作,确保“八一”期间兑现各项优待金。

  3、继续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幅度。

  4、继续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合格单位创建活动,结合实际为驻地部队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

  五、围绕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1、抓好全镇殡葬管理工作,集中整治乱埋乱葬,引导规范群众殡葬行为,杜绝公路主干线两侧和主要旅游风景区乱埋乱葬现象的发生。

  2、改革老年人优待政策,提高年终8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

  六、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再上台阶。

  1、进一步加强民政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继续加强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行政效能。

  3、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适时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检查。

  4、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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