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之星评选方案

时间:2023-06-26 08:17:22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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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德育之星评选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德育之星评选方案

学校德育之星评选方案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为全校同学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五育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精神,学生发展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强调重素质、重能力要求。对学生的评价要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引导学生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扭转重知识、轻素质的倾向,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二、评选类别

  美德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劳动之星。

  三、评选对象

  1.具有泉州七中正式学籍并在籍至少一年的在校生;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我校就读1年(包括1年)以上方可参评。

  2.德育之星必须是担任校自管会、学生会、团委干部或班级主要干部,且任期1年以上者。

  3.在同一学段已获校级“五育之星”或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4.本学年有重大违纪,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者,或本学年屡次违反学校常规,文明班级常规评比扣分3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参评。

  四、评选标准

  美德之星:思想品德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

  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明理诚信、乐于助人;珍惜集体荣誉,积极向上;关心班级,积极协助老师管理班级,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之星:有强烈求知欲,有拼博进取的持续动力,学习主动自觉,善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或取得显著进步,综合素质高。

  体育之星:热爱运动,锻炼和学习两不误,阳光、自信、充满正能量,积极参加学校体育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艺术之星:有较强的审美能力,爱好广泛,有一门以上的艺术特长,有较好的艺术素养;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

  劳动之星:积极参与家庭劳动、学校“劳动美”主题活动及社会实践劳动,取得突出成绩,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具备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

  五、名额分配

  美德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劳动之星五个项目评选名额按班级学生数的30%分配,五个项目统筹安排,每个项目至少1个名额,单个项目名额不得超过本班获评名额总数的30%。

  六、评选程序

  1.各年段各班级在开展评选活动中,应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严格遵照评选标准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评选条件、评选过程、评选结果“三公开”。各年段各班级须对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进行评议,并择优推荐,确保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各班将得票数最多的同学推荐为“五育之星”候选人,并填写“五育之星”推荐表,经年段初步审核后统一报送政教处。政教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最终送校务会审批。

  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此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

  七、其他事项

  1.“五育之星”经学校审批后,颁发奖状,学校组织拍照,通过广播、橱窗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表彰。

  2.从20xx-2023学年度起,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在本学段获评过五育之星。

  3.获得“五育之星”称号的学生,如在一学期内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相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外,并取消其“五育之星”称号及评选各类先进称号的资格。

学校德育之星评选方案2

  “弘扬师德主旋律,释放学校正能量”。我们在“和谐发展教育”的大背景下,不断深耕“师德”三分田,使之成为全体教师共同的价值取向与校园文化的重要内涵,特制订“师德之星”评选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打造一支思想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素养优秀的师资队伍,办好老百姓所喜欢的“校门口”的学校,为国和小学跃上新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评选标准

  此次评选“师德之星”,侧重于热爱学生,不尚空谈理论与自己的认识的重要性,而是实实在在地掏出真心,为每一位学生服务,使学生从内心里感受到教师的热忱,度过美好的童年,达到“亲其师信其道”的境界。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热爱教育事业,追求“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理想境界,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得到师生的.充分肯定。

  2、热爱教学,精心组织课堂教学,熟悉课标评价,善于启示学生,激活创新思维。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家长、学生的充分认可,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能以学校的发展为己任,增强从教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3、热爱学生,多用鼓励亲切语,温暖童心,促进学生阳光向上,关注学困生,化解其心理困惑,进行有效辅导,有较为典型的爱生事例,并得到全体教职工的认同,在校内起表率作用。

  4、热爱校园。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尽可能地获得较好的实绩。拥有良好的心态与健康的心理素质,对自己的情绪有良好的自控能力。注重和谐发展,同事关系和睦,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

  三、评选方法

  1、组建以倪晓燕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丁国平、付倩雯、张晖、刘巍、刘琳、李萍与教师代表杨海平等小组成员,负责评选事宜。

  2、充分利用教工政治学习和教工小组学习的机会,向全体教工宣传学习评选标准,使大家形成共识,并有自己的努力方向。

  3、充分挖掘“身边的感动”,关注自己和同事的点滴善行,释放职业岗位的“正能量”。

  4、评选人数规定。每次评选总人数3人。

  四、奖励机制

  1、颁发荣誉证书,制成专栏表彰。

  2、奖励金额标准。凡是评为“师德之星”者,学校一次性奖励3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学校德育之星评选方案3

  一、活动时间

  xx年5月4日

  二、活动目的

  “学校德育之星”评选活动是我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认真推荐评选,真正推选出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符合祖国和社会发展需要,能担当起新世纪光荣使命的先进大学生。

  三、评选范围

  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四、参选基本条件

  1、选同学必须为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2、参选同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3、参选同学应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4、出现下列情况的无参评资格: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重复申报的个人。

  五、评选过程策划:

  1、宣传报名阶段

  xx年4月5日至5月4日,通过校内各种宣传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各校级组织、各学院积极推荐“学校德育之星”候选人。

  2、推荐正式候选人阶段

  xx年月4月20日前,对各参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由组委会从评选人中各推荐出15名正式候选人。

  3、综合评选阶段

  xx年5月4日,15名正式候选人进行现场演讲答辩,展示各自风采。同时也通过校团委网站、现场投票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情况,由组委会(由学校领带评审和老师评审组成)结合师生意见,进行综合评选,最后产生十名“学校德育之星”。(具体评分比例:组委会40%,学生投票35%,网络投票25%)

  4、表彰阶段

  xx年5月中旬,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5、后期宣传阶段

  xx年5月中旬,将“学校德育之星”的人物事迹通过校内各宣传途径进行报道,并组织获奖人物同全院学生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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