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2 18:22:04 制度 我要投稿

信用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信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1

  1.努力学习电子设备技术知识,掌握电子设备的原理及性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按管理规定对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及时了解使用部门的设备运行情况,每半年对计算机设备例行保养一次。

  3.负责辖属电子设备的维修工作。

  4.负责辖属电子设备的登记、评测、报废等综合管理工作,对辖属单位电子设备购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中心机及附属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定期做好电子设备的统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2

  1、审查财务。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按《经费开支标准》和《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办理。

  2、各项财务收出,每类收入都应开具财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的票据,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每笔支出报销单据都应按规定进行严格稽核。稽核人员应严格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真实、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说明用途。实物的票据,是否有保管员签名。

  3、报销人员应把稽查过的原始凭证送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签字,方可到出纳处报销。

  4、审批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原始凭证,出纳有权拒绝付款。情节严重的扣留原始凭证,并报告校长。但校长坚持要支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

  5、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在未报出之前进行稽核,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保证质量。

信用管理制度3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4

  摘要:简要阐述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分析了目前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经营管理目标偏差、基本管理职能欠缺、应收账款管理滞后、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改进销售/回款业务流程,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基本解决方案。

  关键词:企业管理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职能信用风险管理

  一、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主体是各式各样的企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国内企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信用是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前提

  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市场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没有信用,企业不可能正常经营;没有信用,市场不可能健康运行;没有信用,市场经济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信用,宏观经济政策不可能顺利实施。

  (二)信用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越发达,企业活动范围越广泛,信用就越重要。从企业整体看,信用是企业形成凝聚力并且发展壮大的基础,没有了信用,企业无法发展壮大;从企业融资看,信用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信用缺乏或者信用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顺利融资;从市场交易看,企业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受到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和欢迎,才能赢得更广阔的市场。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改善企业信用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于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改善企业融资条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做大做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由此可见,企业有必要对信用管理体系进行改革或完善,一是企业外部信用体系的管理,二是企业内部信用体系的管理。这里笔者仅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提出个人的一点想法。

  二、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随着以解决产权问题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面临的更为严峻和紧迫的问题是,基础管理落后,无法适应当前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要求。特别是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信用经济更是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当前我国市场信用体制相对比较落后,使得很多在B2B平台上开展的商务活动难以兑现,线下付款势必存在着债务拖欠和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问题,影响了企业发展。为了有效规避商务活动中的兑现风险。企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这也是每个企业微观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问题分析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在计划与行政管理之下进行的,企业之间(包括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交易大多是在同一个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企业无须过多关心信用和风险问题。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企业变成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这时沿袭传统管理体制的企业,其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开始暴露出来,并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近几年来,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发展上大致都经历了以下过程:初期资金高投入,销售额高增长,后期则低回报,甚至出现经营危机。在买方市场和赊销方式下,一个企业如果过份注重销售业绩的增长,虽然能快速扩大账面销售额,但其背后的财务状况却不容乐观,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利润随之下降。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有的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一心追求眼前利润;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发生偏差,使企业的信用大打折扣,信用管理自然名存实亡。

  2、基本管理职能的欠缺。在我国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落实应收账款的过程中却常常出现由于职责分工不清而导致两个部门相互推托的现象,这样就使得应收账款的处理效率十分低下,甚至出现管理真空。基本管理职能存在欠缺,使这两个部门由于管理目标、职能、利益和对于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的职能。

  3、应收账款管理的滞后。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是如何“追账”。有些企业的销售人员、财务人员耗费大量精力参与讨债,有些企业甚至专门成立了追账机构,但收账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忽视了交易之前和交易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将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放在“事后收账”,结果使应收账款得不到合理的控制,还花费了数倍于应收账款正常管理的成本,损失惨重。应收账款管理明显滞后,使企业一时无法收回账款,使得各方面的资金周转不开,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甚至面临倒闭的境地。

  4、信用管理方法的落后。在目前销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上,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比如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往往是重权力而不重职能,一旦出现风险问题又相互推卸责任。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在销售提成的激励下,业务人员拉到大量订单之后寄希望于一些缺少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收账,企业最终只能品尝大量呆账造成的苦果。

  (二)基本解决方案

  企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以上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目前我国企业在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设置上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及信用管理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企业最高管理决策层缺少对信用决策业务的领导和控制;信用管理职能划分不清,大多是支离破碎地分布在销售和财务部门,其结果往往是只重权力不重职能;部门内部管理目标、职责和权力不配套,而且部门问在信用管理上缺少协调和沟通;缺少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和专业化分工

  针对上述管理现状及未来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1)企业应当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设置信用监理),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层管理人员盲目决策所导致的信用风险。

  (2)将信用管理的各项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重新进行合理分工,信用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业务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信用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特点进行科学的'设计。例如,在传统上销售人员垄断客户信息的问题,必须通过各部门问在信息收集上的密切合作以及信用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加以解决。

  (3)一些企业已成立的追账机构(如清欠办)应划归信用部统一领导,更加专业化地开展工作。首先,在业务程序控制中强化信用风险控制环节,使各部门分工协作,尽量减少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其次,实现对客户信用管理的职能化、专业化,主要是对客户资信进行管理,对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全方位地进行客户信息搜集、评估和监控;再次,在有客户来访时,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将公司的信用情况向客户进行说明展示,以促进有效销售;最后,信用管理部门通过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形成企业内部对客户信用风险的共识。

  2、改进销售/回款业务流程。现代企业管理在传统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和流程设计。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业务流程再造和ERP解决方案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管理趋势。销售/回款业务流程是企业关键性的业务流程之一,最为重要而且复杂。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可以有效地将企业销售和回款业务活动中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流程设计的方法,跨职能部门地实现销售业绩增长和降低收账风险这两个最基本的目标,从而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笔者在这里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应用ERP专业管理软件来实施对企业内各流程的掌控。)

  实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需要建立和改进的业务流程包括如下一些基本项目:客户开发与信息搜集业务流程;客户信用评级业务流程;订单处理与内部授信业务流程;销售风险控制业务流程;款回收业务流程;债权处理业务流程。企业通过上述各项业务流程的建立和改进,将在销售/回款这一企业最重要的价值链中获得较大的增值,其中卖方(企业)信用控制能力的提高和买方(客户)信用风险的降低是使各项业务流程得以改进的关键。比如某公司就是应用ERP管理软件对信用实行良性管理。他们把事先想好的信用评估方式写入程序,使其产生一个新的专门用于信用评估的程序,该程序包括企业所需要的客户信用资信。

  3、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企业不能很好地实施信用管理,是因为缺少一套比较完整而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比如,许多企业不断颁布各种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但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以至于不得不朝令夕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究其原因在于相关的规章制度没有系统化的设计。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制定信用管理制度方案。

  (1)事前控制一一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企业最大的风险来源。为了搞好企业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进行收集调查,实施风险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需要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客户信用信息的搜集、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客户信用分析管理、客户资信评级管理以及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2)事中控制——赊销业务管理制度。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而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之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三个方面:信用政策的制订及合理运用、信用限额审核制度以及销售风险控制制度。

  (3)事后控制——应收账款监控制度。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实际经营管理中,这些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主要应在如下四个方面制度化: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销售分类账管理制度、账龄监控与贷款回收管理制度以及债权管理制度。

  三、结论

  我国加入WTO已经快7个年头了,如今的中国企业面对国内市场的逐渐开放,市场竞争的加剧,老的套路已经不能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求。长期以来的“三角债”使很多企业尝到了不讲信用的苦果,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刚进入21世纪的时候,中央开始重视诚信这一话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信用国家”的口号,可见,讲究诚信非常重要。而企业信用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中国的信用,在网络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信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重视起来。完善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将是中国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正所谓“人无信而不立”,企业无信,又谈何发展壮大呢?从长远看,企业只有解决了自己的信用问题,才能立足于国内市场,走向世界市场。

信用管理制度5

  经销商信用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管理体系,旨在确保经销商遵守合同义务,维护良好的商业关系,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并促进业务的稳定发展。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信用评估标准:建立一套全面的信用评价体系,用于评估潜在和现有经销商的信用状况。

  2. 合同管理: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规定经销商的义务、权利和违约责任。

  3. 资金风险管理:设定信用额度,监控经销商的.支付行为,防止坏账风险。

  4. 信用监控与报告:定期跟踪和评估经销商的信用表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5. 异常情况处理:建立应对经销商信用危机的预案,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内容概述:

  1. 信用评级:根据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财务状况、市场声誉等因素,进行信用等级划分。

  2. 付款条件:设定合理的付款期限和方式,可能包括预付款、分期付款或信用期等。

  3. 违约处理:规定违约行为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暂停供货、解除合同等。

  4. 信息共享:与行业内其他企业共享经销商信用信息,提高整个行业的信用管理水平。

  5. 培训与沟通:定期对经销商进行信用管理培训,增强其信用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

信用管理制度6

  为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争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管理制度:

  一、信用评审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

  (一)、评审内容

  1、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严格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3、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二、企业授信评价管理制度

  1、信用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管理机构反馈;信用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三、失信违法行为追究制度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

  取消赊销条件;停止供货;

  取消供货资格;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

  表现形式:

  个人擅自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产品合格率未达标;拖欠货款;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1、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管理员。

  信用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2、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3、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信用管理制度7

  第一条: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习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董事长、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诚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营、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及专职诚信管理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

  3、公司分管诚信工作的负责人,部分分管诚信负责人及诚信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诚信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二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和诚实、守信的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防御市场风险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为创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二、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

  1、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

  2、遵守《建筑法》《招投标法》和《合同法》,认真执行武汉市一系列有关建筑企业的行为规范,依法合理承揽工程任务,不违法转包和分包工程业务;

  3、承接工程不盲目压价或无理抬价,工程预决算不弄虚作假,合理取费,据实决算;

  4、做到文明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抓好安全生产,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加强质量管理,做到不擅自修改设计、不偷工减料、不无证上岗、不违规操作,保质如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认真执行回访保修制度;

  6、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7、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追讨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垫资款等各种债权;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偿还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债务,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9、严格用工制度,关心职工生活,加强职业培训教育,提高全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如期发放职工工资,为员工办妥失业、医疗、养老等各种保险,做好企业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10、依法纳税,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三、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的方法:

  1、宣传发动,引导员工投入企业诚信建设活动中来。通过各种会议、讲座和培训,在企业中广泛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提高守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建章建制,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从工程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职工教育等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诚信管理体制,增强企业守信自觉性。

  3、建立企业内部征信机制,收集整理好企业日常发生的涉及企业各个方面的信息,用文字和表格形式加以集中,便于及时反映和宣传企业,提高企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影响。

  4、教育企业内部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充分重视企业诚信建设,要认识到诚信是生产力,良好的信誉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企业进入市场“通行证”,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建立诚信建设自评自查制度,定期检查诚信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为创品牌企业作不懈的努力。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分管经营副总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负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商议、决定、协调处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二)纳入财务预算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逐步投入的原则,编制工作经费计划,纳入财务预算,确保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三条:诚信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企业诚信工程建设方案的有效贯彻与执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经营副总万小启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任命鄢志刚为诚信管理部负责人,杜少芳、卢群为专职诚信管理工作人员。

  一、诚信管理部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诚信管理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追讨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垫资款等各种债权;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偿还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债务,。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诚信管理工作,支持诚信管理部开展工作,解决诚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诚信管理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诚信管理案例评析会;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5)协调与经营、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诚信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6)定期向诚信管理负责人汇报诚信管理情况。

  (7)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诚信管理工作。

  4、工程技术部的主要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洽谈、起草和签订工作;

  (2)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封标、开标,填写《投标评审表》,收集保存评审记录,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与顾客沟通。

  (3)负责评审工期的合理性、可行性;技术要点的合理性、可行性,施工技术措施实施的可行性;

  (4)负责评审顾客对质量要求的标准和质量保证能力;

  (5)负责评审材料、施工机具供应方式和保证能力;

  (6)负责评审工程设计变更条款和竣工结算方式。

  5、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工程技术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配合企业诚信管理机构做好诚信管理工作。

  三、诚信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诚信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诚信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4、考核部门

  诚信管理部为公司诚信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5、奖惩方法诚信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并分别给矛适当的物质鼓励。

  (1)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都中产生;

信用管理制度8

  一个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应包括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职能、信用管理政策、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等。

  1、信用管理部门

  一个良好的信用管理部门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信用管理部门在利益上能独立于销售业绩奖惩而提供自己的意见;信用经理在权责上能协调销售经理与财务经理在管理理念上的冲突,信用管理人员在业务上能提供专业化的观点和方法,信用管理部门的操作能被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所接受。

  目前,国内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大多分散在财务或销售部门,或直接由财务部门负责,或直接由销售部门负责,因而缺少明确的信用管理目标和职能界定。为了强化信用管理工作,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从事专门的信用管理工作,并协调财务和销售部门之间的关系。信用管理部门应由独立的信用经理负责,同时企业还应设立一个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信用监控委员会,负责领导和考核信用经理。此外,企业还应相应制定信用监控委员会、信用经理和信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以明确各自的职责。在实务中,可以考虑将信用管理部门设在销售部门办公,因为销售人员和信用管理工作联系非常密切,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2、信用管理职能

  设立了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就要明确其管理职能。信用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客户信息管理职能。即全面收集并定期更新客户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和交易记录;建立和维护能按多种方式检索的客户数据库,并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财务和销售等部门提供客户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和分析服务。

  ②客户信用分析职能。即定期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做出科学的分析、评估和决策。

  ③应收账款监控职能。即以账龄分析为基础,多角度分析欠款记录跟踪整体的欠款规模和各客户的动态欠款水平,并以此为据调控企业整体的信用政策。

  ④拖欠账款追收职能,即通过债务分析技术对逾期账款进行原因诊断和收款策略调整,以有效处理拖欠账款。

  3、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具体表现为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地建立客户考核档案,充分发挥信用管理人员的专业才能,使企业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达到既从与客户的交易中获得最大收益,又将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的`目的。

  4、信用管理政策

  赊销是市场经济中企业为加强竞争扩大销售,开拓市场而选择的一种商业信用,而信用管理政策是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选择信用管理政策时,一般需要考虑应收账款占用水平,市场竞争程度,产品销售状况、信用管理能力及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管理政策一般由三个要素构成:

  ①信用标准政策。信用标准即评价、证实和判断客户信用状况的标准,一般包括客户的品质、偿债能力、财务能力、提供的担保品和经济情况等五方面内容。

  ②信用条件政策,包括确定合理的信用期限政策和合理的现金折扣政策。

  ③收账政策。企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宽严适度的收账政策。

  5、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很多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只注重事后的强行收账,而缺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以科学手段防范交易风险,规范赊销管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市场竞争力。

  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账龄管理、跟踪管理和考核管理等内容。其中应收账款的考核管理是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人员制定一套应收账款考核指标,如平均收账期、应收账款回收率、坏账与销售额的比率等,并对每项指标制定一个考核标准,依据考核标准确定不同的奖罚比率,进而确定对各个销售人员的奖罚额度。

信用管理制度9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客户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十三条遵守信息安全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承诺。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嵊州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信用管理制度10

  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有效管理企业内外部信用风险,提升运营效率的策略性框架。它涵盖了信用评估、信用额度设定、风险控制、违约处理等多个关键环节,通过科学的分类方法,确保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内容概述:

  1. 信用评估:对客户、供应商或其他合作伙伴进行信用评级,基于财务状况、历史交易记录等因素。

  2. 信用额度设定:根据信用评估结果,设定合理的.交易额度,防止过度风险暴露。

  3. 风险管理:建立预警机制,监控信用风险变化,及时调整信用策略。

  4. 合同条款:制定清晰的支付条件和违约责任,保护企业利益。

  5. 违约处理:设定违约后的应对措施,如催收、法律诉讼等。

  6. 持续监控:定期更新信用信息,调整信用政策以适应市场变化。

信用管理制度11

  第一节 财务管理概述

  一、财务及其财务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与会计常常密切联系,难以绝然分开,但是两者在绪多方面存在着区别:会计侧重于对资金及其资金运动的核算、监督,是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纪实性的描述,财务则主要关心如何取得资金、如何运用资金、如何处理由财务活动而引起的各方面经济关系,它侧重于财务的前瞻性的筹划、运作中的调节、控制和关系的协调。(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筹资、投资、营运资金、收益分配四个方面的管理;财务管理的工作五个环节有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和分析;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有: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金融环境。)

  信用社财务活动主要有:

  1、资金筹集;

  2、资金运用;

  3、成本支付;

  4、收入取得;

  5、利润形成及分配。

  由财务活动而引起的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表现在:

  1、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受投入资本,为投资者保值增值,对投资者支付投资报酬的关系。

  2、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按合同规定借入资金并按期清偿本息的关系。

  3、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按合同投放资金并按期收回本息,互助互利的信贷关系。

  4、与同业之间的关系:资金拆入和拆出,业务委托和受托中的本息,手续费清偿,资金互助,相互竞争的关系。

  5、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信贷政策、借入资金、缴存存款准备金、备付金的关系。

  6、与县级联社之间的关系:投放股金、接受服务、分享红利的关系。(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错位)

  7、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接受强制、无偿参与分配的关系。

  8、与职工之间的关系:职工履行岗位责任,信用社合理分配工资福利的关系。

  财务关系的实质是物质利益关系。处理好关系的原则是严格遵守国家金融财政法律法规、人民银行金融规章制度和责、权、利相结合。

  总而言之:财务管理是主要利用价值形式对信用社所从事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既体现了信用社业务的开始,又体现了信用社业务的终结,贯穿于信用社业务的全过程。

  二、财务管理体制

  信用社的体制特征是整体大、单个小、多级法人制度。由此表现在财务管理体制上总的说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统一领导

  由中央银行总行农村合作金融监督管理局(农金局)和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总办),依法行使对全系统财务管理的领导权。财务制度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中央银行统一制定。

  2、分级管理

  各省的信用社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内情况,对农金局和总办的财务管理办法进行补充,并报农金局和总办备案。

  实际操作中可分为:内部管理体制和外部管理体制。

  1、内部管理体制

  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前提下,实行主任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大社员的民 主监督和管理,有关重大财务事项须经民 主管理组织研究决定,并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2、外部管理体制

  从1993年财务制度改革时起,规定了信用社财务工作由各级税务部门主管。

  三、信用社经营的基本原则

  1、独立核算

  信用社在财务核算上,一般以具有法人资格的基层信用社为单位单独核算盈亏,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业务状况表(现金流量表)。

  2、自主经营

  信用社为了实现经营目标,避免资产风险,必须具有货币商品经营者所拥有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它们的高度自主权,不受地方政 府或部门的干预,不奉命贷款,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政策自主选择投资项目,决定贷款与否,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责任。

  3、自担风险

  信用社必须独立承担经营风险。一般来说,信用社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国家风险。信用风险是主要的。

  4、自负盈亏

  信用社作为经营者享有自主经营带来的利润,也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财务管理目标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社员民 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其经营受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农村金融分工协作政策的导向及制约,必须先讲社会效益(支持“三农”和保证贷款的50%以上贷给社员等),再讲企业效益。

  信用社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是实现其价值最大化。这里的价值可理解为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它是信用社整个工作的核心与灵魂。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而展开经营活动的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目标可看成是信用社财务管理的子目标。

  五、规范信用社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

  规范信用社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很多。贯穿于信用社经营的全过程,主要有国家金融财政法律法规、人民银行金融法规制度以及各省、各地体改办的制度等。

  1、国家金融财政法律法规

  ①商业银行法(1995年5月10日)。本法目的: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②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修订)。本法目的: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③企业财务通则(1993年)。本通则目的: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④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xx年11月27日财部发布20xx年1月1日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

  ⑤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1993年)。本制度目的:规范金融保险企业财务行为,促进各类金融保险企业公平竞争;

  ⑥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本法目的: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

  ⑦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本法目的.: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20xx年5月16日)。

  2、人民银行金融法规、制度

  ①贷款通则(1995年7月27日)。本通则目的:规范贷款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贷款质量,加速信贷资金周转;

  ②支付结算办法(1997年9月19日)。本办法目的: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③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xx年1月1日施行)。本办法目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规范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

  ④农村信用社管理规定(1997年)。本规定目的: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规范农村信用社行为,保障其依法、稳健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⑤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1997年)。本规定目的: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监督管理,规范县联社行为,充分发挥县联社的职能作用,促进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⑥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1998年)。本制度目的:规范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的会计工作;

  ⑦农村信用社出纳制度(1998年)。本制度目的:加强农村信用社出纳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切实保障现金安全;

  ⑧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及规章制度处理的暂行规定(1998年)。本规定目的:严格执行各项金融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农信社资产安全;

  ⑨对金融机构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等问题定性的说明(1998年8月)。对乱用会计科目、假造帐表、帐外经营、资本金不真实或被抽走、转移财政存款、假委托业务、截留利润、虚报盈亏等问题定性。

  一、资金筹集的管理

  信用社筹集资金主要有吸收股金和负债业务。

  1、股金

  信用社股金是农民群众(含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及信用社

  第二节 财务管理的内容

  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制度

  职工为了取得社员资格,自愿向信用社交纳的款项。股金的实质是“社员资格”的证明,体现了社员股金的基本性质。

  现阶段主要有个体社员股、团体社员股和职工社员股。①社员股金是“一人一票”。这既是信用社初创时期的基础股,也是信用社发展到今天的多数股,在总股产中占有50%以上的比例。②农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团体股,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和加工流通领域。③职工缴纳社员股金。④联社社员股,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职工股组成。联社营业部作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不向联社入股,只将原资本金全额划入联社股本金。

  股金管理要求:

  ①充实资本金,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信用社的社员一般不少于500个,所有社员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单个持股不超过该社股本2%,逐步达到资本充足率8%的要求。

  ②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扩股额度。

  ③坚持股金不保息政策。1993年后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不保息分红”。

  ④按社员与信用社的交易量返还利润。具体操作中有先按税后利润计提10%的股金分红,然后按税后利润30%计提,再按交易量返还利润的做法。

  2、负债:

  负债经营是金融业经营的主要特点之一,信用社负债包括对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吸收存款和对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等。

  ①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

  吸收活期存款可以运用相对稳定的余额,不需支付较高的利息,同时可以进行信用扩张,创造派生存款,应该成为信用社积极筹措的资金,由于结算体制上的不足,信用社吸收活期存款方面竞争力较弱。

  定期存款可为信用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开户手续简单方便,但资金成本较高。

  储蓄存款一直占各项存款的85%左右,而且定期储蓄存款又占储蓄存款的85%。

  存款管理要求是:提高存款巩固率、降低存款成本率、调节存款运用率。为实现管理要求的策略有:网点设量科学化(布局合理、方便客户、便于核算);存款种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

  ②借款,包括系统内调剂资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同业借款等。

  系统内调剂资金是由联社牵头,在一个联社范围内,供求双方平等协商达成调剂资金协议。

信用管理制度1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1、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职责

  3.1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3.2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销售部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4、客户档案的管理

  4.1.1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部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顾客拜访销售人员统计,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

  4.1.2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销售部、人事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2.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3.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客户档案由销售总监进行审批确认。

  5.1.3客户档案的`使用与保密

  a)客户档案是公司市场管理重要参考内容,尤其是在与顾客签定合作关系是,相关人员应查阅客户的档案资料;

  b)客户档案资料公司的重要保密资料,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及外传,否则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员。

  信用(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

  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信用(合同)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

  5、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信用管理制度13

  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交易效率:通过预先评估信用,可以快速确定交易对象,减少因信用问题引起的.交易延误。

  2. 降低财务风险:有效识别和规避信用风险,防止坏账损失,保障企业财务健康。

  3. 保障商誉:良好的信用管理有助于树立企业信誉,吸引优质客户和合作伙伴。

  4. 规避法律风险: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纠纷。

  5. 促进内部和谐:员工诚信行为的规范,有利于构建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信用管理制度14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1、各有关部门的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2、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3、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4、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5、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6、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信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及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有效的决策监督和反馈机制,加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的经营;加强稽核工作的严肃性、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部专设稽核部门负责公司的稽核工作。稽核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稽核工作保持相对独立性。

  第二章稽核部门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稽核部门在公司总稽核领导下工作。

  1.稽核业务的管理以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为单位,实行稽核专员管理制度。

  2.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设置专(兼)职稽核员。

  稽核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稽核部门的指导。

  3.稽核工作的实施方式,包括:现场稽核、非现场稽核、专项稽核。

  第四条

  公司稽核部门的职责是:

  1.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公司各有关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定期组织公司内控制度的审核,对公司内控环境的的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评价。

  3.对分支机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4.查处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和其它责任事故。

  5.对外出具公司内部(含子公司)的稽核检查报告。

  6.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五条

  稽核检查和离任审计活动,以工作小组或审计小组的形式进行,由稽核主审担任组长,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组长的职责包括:

  1.负责编制稽核(审计)工作方案,提出稽核目的、组织方式、重点和完成时间。

  2.负责收集和整理被稽核单位的有关数据资料。

  3.负责协调小组的工作进度,并向总稽核报告工作。

  4.负责起草和提交稽核(审计)报告。

  第六条

  稽核部门在稽核工作中,享有知情权、检查权、建议权。

  1.参与制定、审查、修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2.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有关业务数据、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文件及报告材料。

  3.对被稽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检查,纠正违规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4.对违法乱纪行为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阻挠、拒绝稽核检查工作的责任人员,提请公司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稽核专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行使调查、谈话、查阅、取证的权力。被稽核对象应在下述工作范围内,配合稽核专员履行其职责。

  1.列席有关业务会议,调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文件。

  2.调阅各业务部门有关经营管理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要求被检查部门就相关问题提供有关材料,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

  第八条

  稽核部门及稽核专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必须对稽核事项的调查程序和工作报告的结论负责。

  1.在稽核检查周期内,对被稽核对象存在的问题和经营风险的揭示无重大遗漏。

  2.对被稽核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体系存在的缺陷的揭示无重大遗漏。

  3.对被审计个人的经营管理责任事项充分揭示无重大遗漏。

  4.对出具的稽核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客观性负责。

  第九条

  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免除责任:

  1.稽核检查或审计工作报告中已给予充分以说明的;

  2.按例行工作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了通报的;

  3.按审计准则和审计惯例可以免除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任职标准

  第十条

  稽核人员的任职标准

  1.符合公司员工选聘的基本要求;

  2.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并具备从事稽核业务要求的综合专业素质;

  3.品格优秀,遵循准则,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稽核业务人员分为高级稽核经理、稽核经理和稽核助理三个层次。

  稽核经理和稽核助理由公司稽核部门提名,并报公司总稽核批准,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高级稽核经理由公司稽核部门负责人提名,由公司总稽核会同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任命。

  第四章稽核检查

  第十二条

  稽核检查的组织,可以是由稽核部门单独组织的例行检查,也可以由稽核部门牵头组织或参与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题检查。

  附图是稽核检查流程的示意图。

  第十三条

  稽核工作开始前,经总稽核批准,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稽核通知书。根据稽核通知的要求,被稽核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小组提供有关稽核调查资料和调查问卷。稽核调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下达的各项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2.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分析资料。

  3.交易系统数据资料。

  4.内部控制状况的自查(自评)报告。

  5.部门业务规章制度及其有关资料。

  稽核通知书可以是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可以提前送达,也可以现场送达。

  第十四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应按照稽核检查的规范要求,结合稽核目的和重点进行调查、分析和记录,建立稽核工作底稿。稽核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分析。

  2.对特殊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的分析。

  3.对异常交易及违规交易操作的分析。

  4.IT信息系统管理状况的调查。

  5.对骨干员工的座谈调查。

  6.风险案例专项调查。

  第十五条

  稽核工作结束后,稽核小组应根据稽查情况写出“稽核检查报告”,并与被稽核单位书面交换意见。稽核检查报告经总稽核审定后以稽核部文件形式上报公司领导、主管部门,发往被稽核单位。

  第十六条

  稽核检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稽核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2.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

  3.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4.稽核中发现的问题;

  5.稽核结论。

  第十七条

  被稽核单位、有关责任人对稽核检查报告中所列事实、所作结论和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自接到报告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稽核部门或总稽核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复审要求。

  未按期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

  第十八条

  被稽核单位应自接到报告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告中所列问题和意见应逐一检查对照,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书面报送公司稽核部门。

  根据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稽核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后续稽核。

  第十九条

  对被稽核单位的稽核检查和评价结论,作为对其进行管理分类评级的重要依据。同时,列入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范围。

  第五章制度评审

  第二十条

  内控制度年检的评审原则和要求,按照《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评价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制度的合理性、制度的时效性等。

  第二十一条

  内控制度年检的范围,涵盖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内控环境和内控管理的各项业务和行政管理制度。年检的重点包括并不限于:部门基本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流程、决策监督与考核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内控制度年检的程序,按照文本评审、检查通报、限期整改、验收通过的基本流程进行。

  内控制度年检每年进行一次,并提出年检报告。

  第六章离任审计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离职前,必需进行离任审计。

  离任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责任、经营管理责任、财经法纪责任,以及其它及被审计人员在有关审计事项中的责任情况。

  第二十四条

  离任审计,可以由被审计人本人提出申请,或由主管部门委托,或根据公司授权决定进行。被审计人应在审计小组到达前五个工作日,向审计小组提交书面任期述职报告。

  离任审计的工作程序,参照稽核检查的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人所在部门概况以及被审计人岗位任职基本情况。

  2.被审计人任期内的主要经营目标与业绩表现。

  3.重要审计事项以及审计责任。

  4.被审计人财务、会计责任与财经法纪责任的综合评价。

  5.有关工作移交事项的说明。

  第七章稽核问责制

  第二十六条

  实行稽核问责的范围,是指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损失案件、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问责。主要包括:重大责任事故;滥用职权和管理失职行为;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稽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七条

  问责的对象包括公司各级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员工。问责事项的调查与处理实行专案负责制,由总稽核直接管理。

  第二十八条

  纳入问责程序的责任事项,对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处理与处罚,以问责会议的形式进行。作出处分和处罚决定时,遵循多数通过的表决原则。

  第八章处理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处理与处罚方式

  (一)、对部门的处理处罚:

  1、经济处罚;

  2、通报批评;

  3、取消年度评奖资格;

  4、建议作出人事调整;

  以上四种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二)、对责任人的处理与处罚:

  1、经济处罚;

  2、通报批评;

  3、警告;

  4、降级;

  5、撤职;

  6、除名;

  以上六种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三十条

  处分或处罚决定,按以下三重情形处理:

  1.对常规稽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由公司总稽核提出稽核处理建议,责成其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并通报稽核部门。

  2.对情节严重的并造成消极影响的,报经公司总裁同意,由稽核部门作出处理,处理结果上报董事长,并在全公司通报。

  3.对严重超越决策权限、超越操作权限、违犯操作流程等,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等重大责任,依照稽核问责的处理程序进行。由公司人力资源总部作出处理并通报。

  第三十一条

  作出稽核事项调查处理过程中,应遵守公开、公正、严谨的原则,说明作出稽核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充分听取被稽核单位、有关责任人的陈述和辩解,不得因被稽核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辩驳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二条

  被稽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阻挠、拖延提供稽核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真相的,或恶意攻击、陷害稽核人员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视其情节给予被稽核单位负责人和直接当事人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的处分。

  第三十三条

  稽核部门和稽核人员,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故意隐瞒不报,损害了公司利益的,或假公济私、蓄意打击报复被稽核对象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视其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调离稽核岗位、辞退的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公司稽核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稽核情况通报会”,就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潜在的风险状况,进行通报和提出警示。

  第三十五条

  稽核业务方案、工作报告、有关工作底稿和专项调查报告,是稽核业务的重要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保存。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湘财证券(稽)字[1999]第01号《稽核管理制度》同时中止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属稽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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