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8 17:45:11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1

  一、由外单位寄(送)我院的.行政公务文件、信函、材料等,由办公室签收、拆封,并将公文分类、登记。

  二、签收登记后,凡行政事务性文件,按文件要求,由办公室主任分批,送院领导阅批。一般性文书,如信息、简讯、通报等,由文秘人员整理,定期送院领导阅批。

  三、实行阅文、借文签字手续。

  四、各部门不论从何种途径接到院外来文,都应送办公室统一登记,按收文处理程序办理。

  五、上报下发的公文,凡属职能部门工作范围之内的,均由各职能部门起草,属综合性、全局性或院长交办的由院办公室草拟。

  六、公文处理完毕,须将文件及时交回办公室,进行保存。

医院管理制度2

  急诊科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患者安全:严格的`制度能减少医疗差错,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2.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标准化流程,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强患者满意度。

  3. 优化资源分配:合理的人力、物力配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 维护医院形象: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塑造医院的专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度。

医院管理制度3

  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了车辆的购置、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一系列环节,旨在确保车辆的`有效管理和安全运行,同时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内容概述:

  1. 车辆购置:明确购车审批流程,规定车辆类型、配置和技术标准。

  2. 车辆登记:设定详细的车辆信息记录,包括车辆基本信息、驾驶员信息、使用部门等。

  3. 车辆使用:制定车辆使用规定,如用车申请、派车审批、驾驶行为规范等。

  4. 车辆保养与维修:规定定期保养周期,建立故障报告和维修审批机制。

  5. 车辆安全管理:强调驾驶员安全培训,规定交通违章处理办法。

  6. 车辆油耗管理:设立油耗标准,监控和分析车辆燃油消耗。

  7. 车辆报废:设定车辆报废条件,规范报废流程。

医院管理制度4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二)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剂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三)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12、5kpa/

医院管理制度5

  炼铁厂材料备品备件消耗费用考核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核心作用在于优化资源利用,控制生产成本,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进而提升炼铁生产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合理的考核制度,可以促进各部门对备品备件的.合理采购、使用和维护,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内容概述:

  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标准制定:明确备品备件的消耗标准,依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历史数据设定合理预算。

  2. 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确保备品备件的质量和价格合理性。

  3. 库存控制:建立动态库存管理系统,避免过度积压和短缺现象。

  4. 使用监控:跟踪备品备件的使用情况,分析消耗模式,及时调整策略。

  5. 维修保养:推行预防性维护,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额外消耗。

  6. 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职责,实行绩效考核,激励员工节约成本。

医院管理制度6

  病房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患者得到安全、高效且优质的医疗服务。它旨在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患者权益,减少医疗差错,提升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

  内容概述:

  病房管理制度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病房环境管理:包括病房清洁、消毒、通风、噪音控制等,以创造一个适宜的治疗环境。

  2. 患者管理:涉及入院、出院、病历管理、患者隐私保护等,确保患者权益不受侵犯。

  3. 医疗服务管理:规定诊疗程序、用药管理、手术流程等,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4. 工作人员管理:包括医护人员的工作时间、职责分配、培训、考核等,以提升团队协作和专业技能。

  5. 应急处理:设定突发状况下的应对措施,如医疗事故、患者投诉等,确保及时有效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7

  1、在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

  2、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执行。

  3、定期开展现患率及前瞻性调查,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及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对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4、每季度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半年对全院紫外线灯强度进行一次监测。紫外线强度照射,照射指示卡监测法,每2个月进行一次监测。

  5、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其结果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6、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向院长、业务副院长以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调,分析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8、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严把准入关,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入医院。对其储存、使用及使用后的处理进行监督。

  9、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及多重耐药菌定期进行监测,并将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反馈到科室,对临床抗菌药物的应用、消毒隔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10、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的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无菌观念,提高无菌技术操作水平。加强医院感染诊断的培训,提高感染病例的鉴别和上报率。

  11、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2、加强传染病管理,预防和控制其在医院内的传播。

医院管理制度8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称招标、投标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计划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临床医疗需要,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本着经济实用、功能适宜、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购置计划,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购置计划,填写购置申请表。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提交《购置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其中因原有设备报废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换代的.除外),经主管院长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药械科。

  (二)、药械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出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成为正式的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药械科提出申请,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报医疗设备管理办公室,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并报送药械科,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审批报告,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获得批准后执行。需要考察设备者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指派人员进行项目考察,其考察报告书面上报院长办公会,并由药械科备案。

  (四)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五)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按照应急采购预案执行。需采购进口设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程序。

  二、采购

  (二)单机(件)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购置后由药械科负责,会同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制定设备招标书、技术参数,经设备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认可,报院长签字后,报许昌市医疗设备招标办公室,进入招标程序。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商与医院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出库。

  三、设备的购进验收及管理

  (一)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二)在与供货商协商供货合同前,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审查并保存以下加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证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

  (4)合格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三)医疗器械到货、安装、调试后,医院主管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和供货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当填写验收报告,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以示负责。验收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完成。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办理索赔。

  (四)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以确保每批产品的可追溯性。购进验收记录应当注明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或机身编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有效期、购货日期、产品外观情况、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装或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购进记录由药械科负责建档保存。

  (五)购进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医疗设备证件,装箱单、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交药剂科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并妥善保存。因进货手续不全,无合格证或无合法依据的来货不得验收。在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入库。

  (六)医疗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财务科、药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合同(其中财务科为原始合同),对纳入科室固定资产的设备由药械科提出设备折旧方案,院长签字后,通知经改办,从使用后下一个月扣设备折旧。

  (七)使用科室和设备库房对储备的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对在用的要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及时养护、校验在用设备,并做好养护、校验记录。

  四、设备的维修

  药械科要定期下科室了解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生设备故障,使用科室及时通知药械科,药械科负责全程跟踪,并据实填写维修登记卡。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签定维修协议,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要上报院长批准。

  五、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三、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七、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

  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

  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

  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

  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

  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

  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

  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

  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

  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并按此依据作为结算凭据。

  第十二条

  合同履约金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不良情况或质量问题归还给中标人。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或大型设备的验收应进行内部审计、审计部门应提供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方可结算。

  第十四条

  在工程合同签订中应尽量明确,工程量清单和补充原则和方法,工程量调整原则及计算合法,综合单价调整原则和方法等多种因素应尽量考虑进去形成约定。

医院管理制度9

  为使我院教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教学意识,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管理制度。

  一、医院教学管理领导小组:由1名分管业务的副院长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各科室教研组组长或者教学负责人,医教科分管科长、护理部人员参加。 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两次教学工作会议(6月和12月)。医教科负责接受实习生及轮转生安排,建立教学实习档案,按照计划完成带教任务,按照《教学工作考核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检查教学、实习工作,组织评教、评学。

  二、科室成立教研组或者指定教学负责人:内一科、内二科、东外科、西外科、脑外科、骨一科、骨二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感染科、急诊科、五官病区成立相应教研组、科主任兼教研组组长,护士长担任副组长每教研组设教学干事若干名(要求是本科毕业的主治医师),其他各科也应由科主任担任教学负责人或者此外指定。根据各院校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本科室的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对实习生的带教、考核。

  三、实习生入院后由医教科负责入院前教育,进科后教研组或者教学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实习生的教学和管理,在培养实习生技术的同时,要进行医德医风教育。

  四、科室必须把带教实习生工作作为科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带教人员应挑选思想品德好,能胜任临床科讲授、指导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考核等工作,并结合临床教学开展教学方法和医学教育研究的本科毕业生两年以上的医师(或者以上人员)担任。

  五、教研组组长或者科室教学负责人应时常检查各级带教人员临床教学情况,医院教学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催促。

  六、各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实习内容,实习生出科必须进行出科考试(书面理论考试和临床操作技能考核),并对实习生认真作出鉴定,上报医院教学领导小组。

  七、具体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医教科应每月定期组织一次理论教学或者专题学术讲座,八、医院教学领导小组应定期与实习生所在院校联系,互相探讨教学工作的改进措施,以便更好地搞好实习带教工作。

  九、教学经费由医院教学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按课时及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到科室。

  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每年要对毕业生来院或者新调入我院的职工以及进修、实习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2、培训时间:

  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3 、岗前教育主要内容:

  政治思想教育;

  医德规范教育;

  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岗位职责;

  本地区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医院情况;

  现代医院管理发展。

  4、考试考核:

  岗前培训结束进行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关于实习、进修人员管理的规定

  为使我院医疗质量不断提高,临床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切实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接收对象

  1、实习生必须是本年度各全日制医学院校进入临床实习的学生(以学校介绍信为依据);

  2、进修人员必须是我县各乡镇卫生院或者县卫生单位在职正式医务人员(以卫生局花名册为依据);

  3、进修临床各专业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者中专毕业取得医士以上职称或者参加卫生系统提高班培训者(提高班由卫生局或者县卫校统一联系),同时具有执业资质;

  4、进修助产、护理及医技各专业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以学历证书为依据);

  5、实习期限十个月,进修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二、报名限制

  根据本院临床教学工作实际及承受能力确定:

  1、实习生按每位住院医师同期只带一位实习生的原则确定;

  2、进修生每一个临床科室同期只接收2人,急诊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不安排。

  三、接收办法

  1、实习生必须持学校介绍信与医教科或者护理部联系。

  2、进修人员必须持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证书、单位介绍信到我院医教科或者护理部登记;

  3、医教科或者护理部安排的来院实习、进修人员,必须持通知先到财务科交纳实习、进修费,并领取上岗胸牌后才干安排到各科室实习、进修。符合减免政策的可按规定程序减

  四、管理办法

  1、进修、实习人员进院后,由医教科、护理部份别组织他们学习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医德医风规范、实习、进修规则、病历书写等方面知识,定期进行检查;

  2、进修、实习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进修、实习人员进入科室后,应服从科主任统一安排,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脚踏实地的学习医疗技术,各科结束时,带教老师应认真写好他们的鉴定;

  4、进修、实习生无处方权,开出的处方需由带教老师签字或者盖章后方可生效,不得开具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件,不得单独值班,不得单独上门诊,违反规定者,依据所造成的后果除赔偿损失外,取销进修、实习资格,并扣发带教人员当月奖金;

  5、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进修、实习生,凡私自带教者,一经发现,清除出院外并扣发有关当事人当月奖金;

  6、进修、实习期间,不得无故离岗,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并经医教科批准,凡未经医教科批准或者超假一周以上者,按自动抛却实习、进修资格处理;

  7、为加强管理,医教科、护理部必须专人负责实习、进修事宜。

  五、费用及分配

  1、实习费望江卫校每月80元,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每月60元,安徽医科大学每月40元,其他学校比照执行。进修费每月100元;

  2、医教科每年十二月从财务股按进修实习总收入的30%提取经费,按安排到科室实习、进修人数及时间长短,发给带教科室,作为教育经费;

  3、进修、实习人员必须交纳公共财产押金400元,进修、实习结束办理离院手续后,退还押金。损坏公物,违纪者,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违纪罚款。实习、进修生守则及违规处理办法为了保证临床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实习、进修人员守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一、进修、实习人员在各级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

  二、遵守医院一切规章制度,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恭敬师长,服从科室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销实习资格;

  三、上班必须穿工作服,衣帽整洁,佩带胸牌;

  四、进修生、实习生无处方权;

  五、进修、实习期间不得无故离岗,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请假三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3-7天,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医教科批准,凡未经批准或者超假1周以上者,按自动抛却实习、进修资格处理;

  六、尊重病员及家属,认真为病员服务,不得刁难病员或者家属,不得向病员和家属索要财物或者暗示请客吃饭等,发现即取销学习、进修资格,送所在学校处理;

  七、实习生、进修生应认真搞好宿舍卫生,加强团结,互帮互助,学校和医院按月进行考核评比。发现打架、斗殴者取销进修、实习资格。

  职工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一、继续教育分类

  1 、按照继续教育的形式分为自学和医院组织学习:

  自学是继续教育的首选形式,是属于终身教育典型。应提倡和鼓励泛博职工自学,保持终身接受教育;医院组织学习是继续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单位必须承担的教育任务。医院应当从发

  2、按照继续教育的重点分为院内学习和外出学习:

  院内学习是继续教育的`重点,是长期的继续教育,特殊是低年资的医务人员,大部份时间都是在医院内接受继续教育。医院应重点抓好院内的各类教育。如学术讲座、业务查房、病例讨论、疑难病例会诊、在上级老师带领下参加各种诊疗活动等。

  3 、外出学习又分为参加学术交流、短训班和专业进修:

  (1)参加学术交流主要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医院每年应为他们提供一次参加学术交流的机会和适当的会务经费;

  (2)短训班则根据医院当时的工作需要和外界所能提供的培训内容而定

  (3)专业进修是医务人员医疗生涯中不可缺的一种重要的继续教育形式。医院应根据医疗专业发展需要,定期和不间断地安排一定量的各类专业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从而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

  二、继续教育的目标和原则:

  继续教育目标:通过不间断的继续教育,使医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得到提高和不断更新,及时跟上现代医学的发展步伐,保持医院医疗专业领域的不断拓宽和医疗水平的整体提高。继续教育原则:继续教育原则根据不同的类型确定:

  1 、自学: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关于提升学历和取得第二学历的有关规定,鼓励职工通过自学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对此,医院为职工提供考试所需的假期;

  2、院内继续教育按照医疗常规和当年科教计划进行;

  3 、院外继续教育:

  (1)外出进修培训:根据医院医疗发展需要,选送热爱本专业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塌实肯干、敬业精神强、愿为医院学科建设、发展做出贡献、有培养前途的同志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同时根据医务人员不同专业、不同年资和不同级别确定进修的范围、地点和时间的长短。

  ①一级医务人员是医院的未来与后备力量,是医院人材梯队形成不可缺少的部份,应进行全面综合培养,重点加强“三基”的培训,继续教育地点主要在院内,外出学习普通选择在临床、医技和护理专业工作三至五年,具备本专业基础知识的优秀人员,进行提高性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

  ②二级医务人员是医院的骨干和珍贵财富,医院要创造条件,让他们有充分施展才干的机会。可根据医院新开设专业和新技术的需要,按照培养学科带头人的目标进行强化培训。二次进修、培训主要指临床和部份医技科室专业人员;

  ③进修培训的时间和地点临床医师:临床医师第一次提高性进修,时间为一年,地点限在省内上级医院;二次强化性进修培训,时间限3-6个月,地点可根据专业需要选择到省外大医院;

  护理专业:护理专业进修培训时间分两种。

  短期轮训:为提高临床护理技能,每年适当选送护理骨干到上级医院进行短期培训,时间为一个月;

  中期培训:根据临床专业发展需要,或者为加强护理管理,每年选送1-2名护理管理人员或者骨干到省级医院进修培训,时间为3-6个月。

  医技专业:医技专业进修普通定在省内上级医院,时间为半年至一年。

  ④外出进修审批程序:

  外出进修应根据医院当年医疗发展规划和科室学科建设要求进行安排。先由个人申请,科室推荐,报医教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审核后列入当年计划,再经院长业务办公会审定。

  尽快开展新项目,进行学术交流,同时五年内不得调离。

  (2)外出学术交流:

  ①原则:外出参加学术交流限中级以上人员,除年会外,普通学术会议必须有论文;

  ②手续:由个人申请或者科室推荐,医教科登记备案并报分管院长批准。

  ③报销费用:按照自理与医院补偿相结合原则,高级人员每年限报1500元,中级限报1200元。学术会费报销前需将论文汇编及证书复印件交医教科存档,并按规定完成院内学术座,经医教科签字后,持批准的会议通知到财务科审核,再报院长批准。

  ④其他事项:参加行政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职称的院级领导按高级、二级机构负责人按中级标准执行。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外出学习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学习任务,费用不受此限制。

  (3)发表论文版面费:为鼓励职工积极撰写各类学术论文,提高理论水平,凡在对口专业的CN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版面费全报。

  为加强管理,所有投寄的论文应到医教科办理论文发表推荐手续,年底将当年论文原件及版面费发票交医教科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非医疗专业人员的外出学习、参加学术交流和发表论文版面费等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关于科研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促进我院科学技术的发展,调动医务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市有关科研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科研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凡需申请开展的临床研究,首先要具备开展该课题的基本条件,科研课题应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申请前先要递交可行性报告,并填写任务书。

  二、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和成果申报评奖的推荐工作。

  三、科研项目须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列入财务管理,专款专用。

  四、医院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支持科研课题,扶持科研力量,经医院审批的中标课题由院内拨款资助。

  五、凡拨款课题,必须按计划完成,其计划半年小结一次,年终总结并报课题计划执行情况表,凡不交小结,不报课题计划执行情况表的,中止或者收回拨款。

  六、科研课题建立专项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有关技术文件、实验报告、研究试制的数据及技术资料报告、经费、物质使用情况、阶段进度及合同执行情况等。

  七、 2—3年内不出成果者,不予增添或者更新设备。

  八、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为科研成果申报奖励时间,务必按时将申报材料及申报表一并交科教科。

  九、科技成果申报奖励采取自上而下,逐级审批手续。

  十、申报奖励的成果必须具备先进性、实用性、并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附证明材料)。

  十一、成果获奖后,其奖金70%归主要研究者,医院按5%比例取得科研管理费,其余部份由课题负责人按贡献大小赋予分配。

  1、医疗技术及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批表。

  2、开展医疗技术及新技术、新业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对所开展医疗技术及新技术、新业务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可行性和适应性论证。

  4、必须具有与所开展医疗技术及新项目、新业务相适应的有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及其

  实际开展新技术的能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

  5、预测开展医疗技术及新技术、新业务时可能发生的事件并制定应急预防处理措施.

医院管理制度10

  一、院务会议

  每周一次。特殊情况,经院长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领导参加,会议内容涉及有关科室时,可通知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医院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需要院领导共同商定的.问题,其他需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会议情况由院办负责记录,并将决定事项写成纪要,经审定后,印发有关科室贯彻执行。

  二、院中层干部会

  每月召开l-2次,由院长主持,院领导及各职能科室科长(主任)、临床医技科室及二级科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护土长参加,通报、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通报医院重要事项,提出问题、布置工作。

  三、年度预决算会议

  每年年初召开。院长主持,院领导及行政职能科室、相关医技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由财务科长汇报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各有关科室汇报本年度财务预算。

  四、科周会

  每周一次。由科室行政主任主持,科室全体人员参加,传达医院会议精神,检查本科室工作落实情况,研究科室的建设和发展等。

  五、护士长会议

  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持,全院护士长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分析护理质量,研究和解决护理管理工作等问题。

  六、病房早会

  每日晨进行,时间15—20分钟。由病区(科室)负责人主持,病区工作人员参加。主要听取夜班医护人员的交班汇报和布置当日工作。

  七、工休座谈会

  每月一次。由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负责召开。病区的有关医护人员、膳食科代表、患者或家属代表参加。听取和征求住院患者及家属对病区的医疗、护理、饮食和医院管理的意见,沟通情况、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医院管理制度11

  一、布局流程管理

  1.应设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沐浴间、配奶间、奶具清洗问(区)、治疗室及处置室等。各室分开设置,洁污分开,各类物品消毒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2.新生儿病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二、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凡有传染性疾病、流行性感冒、皮肤化脓性疾等暂停与新生儿接触。严格限制进入新生儿病房人员,进入新生儿病房须更换清洁、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诊疗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手套。禁止未穿工作服随意进入新生儿病室。

  2.探视人员管理:新生儿室不设陪护、谢绝探视。确因病情特殊需要家属进入探视者应严格按要求更衣、戴口罩、换专用鞋并洗手后方可进入。患流行性感冒或皮肤化脓性疾病者谢绝探视。

  三、环境管理:

  1.室内温度保持在22-26℃(足月新生儿22-26℃,早产儿24-28℃),湿度保持在55%-65%。

  2.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定时使用动态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每天检查消毒器的运行状况,定期对消毒器进行清洁、维护并记录。

  3.桌面等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每日擦拭,有血液等污染时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局部消毒,作用30-60分钟,再用清洁水擦拭干净。

  4.地面每天湿式清扫,保持清洁无尘。有血液等污染时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局部消毒,作用30-60分钟,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所有墙面、角落及天花板至少每月清扫1次,保持清洁无尘。

  5.新生儿室应尽可能减少物品摆放,物品的摆放按照无菌、清洁、污染有序分开。

  四、手卫生管理

  1.新生儿病房入口处、病室、治疗室、配奶间、沐浴间、处置室等应配置专用的洗手设施或快速手消毒剂。

  2.凡进入新生儿病房及进行各种操作前后洗手或手消毒。

  五、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管理

  1.凡进入无菌组织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标准。

  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3.氧气湿化瓶、呼吸机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清洗消毒。

  4.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一人用后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5.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6.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更换,污染后随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元终末消毒。

  六、各项诊疗护理操作管理

  1.医务人员在实施各项诊疗护理操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实施标准预防。

  2.每日医生查房应先查新生儿室患儿再查普通患儿。

  3.每日各项操作应先由早产婴开始,隔离患儿最后接受诊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戴手套,操作后应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4.传染性疾病新生儿应尽快转分院治疗院,特殊感染的新生儿应收住隔离室,与正常新生儿隔离,病室或床边应悬挂隔离标识,物品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七、配奶与沐浴管理

  1.配奶间、奶具清洗间分开设置,保持环境清洁;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压灭菌;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定期清洁。

  2.应保持沐浴间清洁。沐浴水温控制在38-41℃,防止烫伤。

  3.沐浴用品,如沐浴液、洗发液和爽身粉等,取用时应采用非接触式。

  4.新生儿使用的眼药水、药膏均一婴一用。

  5.与早产儿和体重<1000g的新生儿和须保护性隔离的新生儿皮肤接触的毛衫、被套等布类应清洗、灭菌后方可使用,普通新生儿被服类高温清洗。

  八、医院感染的监测

  按要求对新生室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暴发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医院管理制度12

  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一)医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再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农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7)肺结核辅助治疗。

  (8)10岁以内患苯丙酮尿症的参合儿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医保床位管理制度

  1.医保病人床位费按各级医保规定标准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控制管理,超标准部分病人自负。

  2.医保办管理人员根据医生填写的申请理由,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意见。

  3.医保办管理人员对住监护病房时间超1个月的病人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询问是否仍符合医保规定。如不符合应及时转出监护病房,对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监护病房床位费及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

  4.医保病人不得挂床住院,对住院天数超30天以上的人员,医保管理人员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同时告知住院病人。

  5.icu病房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限以下适应症之一的危重病人:

  (1)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

  (2)严重创伤,各种复杂大手术后及列入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术后需要监测器官功能者;

  (3)心脏复苏后;

  (4)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者。

  医保入出院登记制度

  1.医生开出住院许可证后,病人在医保窗口办理入院登记,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认真查阅门诊病历,对入院指征及病种进行审核并登记。

  2.参保人员急诊或在非正常上班时间住院治疗的,办理住院手续的收费处工作人员及主管医师负责告知病人/家属次日到医保窗口补办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管理人员在做好审核登记后向病人发放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4.主管医生务必做好医保病人的身份核对工作,医保管理人员每周定期下病房对医保病人身份进行抽查核对。

  5.主管医师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医保病人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根据病情及出院带药的规定,开具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并对病人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进行再次审核。

  对代管出院病人按各级托管单位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加盖发票审核章并签名,告知病人带上报销需用材料,到经办机构报销。

  医保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2.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3.医保办管理人员每日对住院病人医疗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材料。护理收费等),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及主治医师沟通核实,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费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实好住院费用,以减少医保经办机构的`剔除费用,维护病人权益。

  4.医保办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查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5.对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主管医师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应做好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工作。

  6.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剔除费用,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进行核对解释,及时反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修正。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帐结算工作。

  7.医保管理人员做好医务人员

医院管理制度13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总务科、工会、监察室及审计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院纪委和需要采购的部门临时选派1—2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医院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金额在3000元以内)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负责人、院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采购。

  2、凡国家规定金额在3000元以上单品种,由院招标采购领导组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物资的登记和领用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总务科长签字认可,最后给院长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总务科长签字认可,最后给院长审批报销。

医院管理制度14

  一、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应转到指定医院就诊。严格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疫情。

  二、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式清扫。

  三、各诊室要有流动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室清扫。

  四、门(急)诊的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换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1、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保持整洁,定时通风换气,每天紫外线消毒至少一次,每次30分钟-60分钟并登记,每周用95%酒精擦拭紫外线灯管至少一次,台面、门把手等易传播区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消毒,室内地面早晚各拖一次,拖完后将拖把消毒晾干。

  2、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无菌物品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5、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

  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用小包装。

  6、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7、各种治疗、换药、护理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严格隔离,处置后严格进行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

  8、一次性用品(注射器、针嘴、输血输液管、各种导管等)严禁重复使用,用后与其他废弃物分类收集,封闭装运,统一回收到指定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用废弃物置双层黄色袋;生活废弃物置黑色色袋;放射性废弃物置双层红色袋,各类污染袋要防渗漏。

  9、使用后的锐器应及时放入锐器盒内,达到容量3/4时立即封口,日产日清。

  10、保持抗生素药物使用率≤50%;院内感染率≤10%;院感漏报率≤20%。

  五、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六、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医院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使医院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平安、高效、节省,统一标准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部门

  1、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2、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要求

  1、医院所有车辆一律实行派车制度,市内出车实行登记制度,因特殊原因执行特殊任务时,驾驶员应随叫随到,不得耽误;

  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工程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工程、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四、用车程序

  1、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紧急情况下用车,可实行先派用后补办的程序。

  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工程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3、驾驶员差旅费一律凭派车单交财务科审核后计算差旅费。无派车人和用车人签字一律不予计算。

  五、车辆管理

  院办要加强车辆的管理,防止光开不保养不维护的不良现象。驾驶员要对自己所保管的车辆加强管理、认真维护、及时擦洗,车辆行驶必须做到平安可靠,三证齐全,保证车容车貌清洁干净,有事必须及时到岗,一旦用车必须在10分钟内及时出车保证完成任务。驾驶员应在出车前收车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车辆行驶平安可靠。

  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制,除医院公用需拉运东西外,其他一律不准使用,保证接送病人的任务,如有特殊情况经请示院办同意。完成任务后应立即返回,不得私自乱跑车,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1、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2、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3、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4、坚持日常教育、催促驾驶员平安驾驶车辆。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元/次以下,由分管副院长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元/次以上的,由院长核准。

  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六、罚责

  1、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100元;假设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假设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分。

  2、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100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按责任条款6.1处理。

  3、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当连带责任。

  4、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元/次。

  5、假设发生交通事故,除去保险公司赔偿外的费用,由医院负责30%,当事人〔驾驶员〕承当70%的赔偿金额。

  6、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20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当经济补偿责任。

  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当全部罚款费用。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责任条款中的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范围内给予处分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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