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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缺陷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缺陷管理制度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同时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求,特制订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安全乘车接送分工制度
接送学生安全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学校负责编排学生乘车批次、车次、座位号,放学后保证学生有序、安全乘车;学生接送车队负责车辆的安全行驶,确保学生途中乘车安全;各村站点协管员负责各站点乘车安全秩序,各方相互配合,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二、学生缺勤请假汇报制度
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勤,应由本班班主任在当天下午放学前向值勤点名教师汇报,政教处负责学生乘车管理人员每天检查执行情况,并与每月安全乘车考核挂钩。
三、教师值勤点名制度
值勤点名老师,每趟发车前提前到岗,进行值勤点名,核查好学生乘车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方可开车。
四、乘车纪律评比反馈制度
每辆车推选1-2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高年级学生担任组长,做好乘车点点名、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并做好记录,每周汇总情况给政教处负责学生乘车管理人员,并再反馈有关班主任,实行评比考核。
五、安全乘车检查考核制度
政教处每周对学生安全乘车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根据执行请假制
度、准时放学、队伍整齐、有序上下车、乘车守纪五个方面内容评比打分,列入班、组及班主任每月常规工作考核中。
六、交通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到各村站点巡视检查乘车安全情况,了解各站点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及时向各村村委和镇政府反馈联系,并提出整改意见。
缺陷管理制度2
线路缺陷管理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是保证设备应有的健康水平和搞好线路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线的缺陷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确保线路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线路缺陷管理的目的,在于对设备存在的缺陷进行统筹安排、及时处理,做到查有记录、积累资料、便于分析和总结经验。
第二条:送电线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认为存在缺陷
1、零部件代用、缺损、锈蚀、严重变形等;
2、不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规定的运行标准者;
3、达不到《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和《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者;
4、防护区外危机线路安全运行的设施和障碍;
5、不符合设计图纸和上级技术文件并影响线路运行安全者;
第三条:线路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
一、紧急缺陷:是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缺陷,必须尽快(在1日内)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紧急缺陷:
1、杆塔及基础情况
1)铁塔长度3米以上的塔材5块及以上;架线塔缺塔材15块及以上;耐张塔缺塔材10块及以上;
2)铁塔有一节包钢缺螺栓数量达1/3及以上者;
3)杆塔拉线断线或丢失、拉线下楔丢失;
4)杆塔基础周围取土、基础严重下沉、滑坡及受洪水冲刷等情况已造成杆塔倾斜、有可能随时倒杆塔的;
2、导线与本来避雷线情况
1)导线避雷线上悬挂有异物并随时可能造成事故者;
2)导线连接器过热;
3)导、地线连接金具损坏或螺栓帽及开口销子丢失,有可能随时导致掉线事故发生者;
3、绝缘子情况
1)瓷横担断裂;
2)瓷质绝缘子、玻璃绝缘子零值或自爆片数大于下表数值者:
电压等级(kv)零值或自爆绝缘子片数13546
4、其他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在短期内继续安全运行的缺陷。无需对外停电既可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在该缺陷发现之日起三天内消缺;需对外停电才能消除者,也应尽快做好安排,抓紧消缺。(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重大缺陷:
1、杆塔及基础情况
1)铁塔缺长度3米以上塔材3—4块;架线塔缺塔材8—14块;耐张塔缺5—9块;铁塔有一节包钢缺螺栓数量在1/5以上,1/3以下者;铁塔主材弯曲或变形严重已导致铁塔结构受力不正常者;
2)杆塔的拉线断股、损伤达25%以上(如:7股断2股,19股断5股);
3)杆塔基础周围取土、杆根遭冲刷、下陷严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
2、导线与避雷线情况(复合光缆等同架空地线维护)
1)导、地线断股损伤截面超过运行标准;
2)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时,限距达不到下列数值的作为重大缺陷:
电压(kv)
项目
树木(垂直距离)444.55.5
树木(净空距离)3.53.545
经济作物林、渠道、街道行道树333.54.5
铁路轨顶7.57.58.59.5
铁路接触网3345
交跨电力线路或弱点线路3345
建筑物(水平)3456
建筑物(垂直)4567
公路7789
特殊管道4456
居民区(导线对地距离)777.58.5
非居民区(导线对地距离)666.57.5
交通困难地区(导线对地距离)555.56.5
3)在运行中接续管、补修管损伤、变形严重者;
4)引流并沟线夹螺栓松动及缺弹簧垫片、连接不紧者。
3、绝缘子、瓷横担情况
瓷质绝缘子、玻璃绝缘子零值或自爆片数达到下表数值者:
电压等级(kv)损伤绝缘子片数13546
4、鸟类活动频繁区防鸟设施损坏、变形或缺少;
5、接地引下线断线,接地网丢失;接地装置严重锈蚀,截面减少在50%以上者。
6、其它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在短期内继续安全运行的缺陷
(二)般缺陷是指近期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应在2个月内消除。除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外,其它缺陷均为一般缺陷。
第四条线路缺陷应用送电线路的缺陷标准术语进行填写,要求书写工整,具体写法见附录。
第五条线路缺陷实行专责巡线员、保线站、工区三级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专责巡线员
专责巡线员负有巡视线路设备、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责任;负责完成自行处理的缺陷,负责提交、委托缺陷处理;负责对缺陷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督促、跟踪和检查验收。
查线必带的工器具:望远镜、斧头、扳手、刚卷尺、记录本,需个人补加的材料《保护电力设施通知书》、《关于砍伐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的通知书》。如发现携带工器具不全者扣罚当事人奖金500元。
每月的巡线计划(日巡线区段)应在巡线工作开始前书面报告站长,以便站长督察。不按规定上报者,不予报销当月车票和住宿费。
1)认真巡视所管线路设备,巡线时必须在巡线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当日的`巡线日期、天气、线路区段,发现缺陷应及时用缺陷标准术语记录在巡线记录本上。
2)巡线中能自行处理的一般缺陷,不得委托上报,处理后应详细记录在巡线记录本上,可延期在下月巡线中消除。未按期消除缺陷者,每处扣罚100元。
3)巡线中必须处理防护区的树木。难以处理的树木(如房前屋后及院内的树等)由站上安排处理,因阻挡不能处理的树木应下发通知书;新栽小树必须及时处理。(对防护区外超高树木应有记录,便于掌握)。违反上述规定者。每处扣罚专责巡线元100元。
4)巡线时对发现的防护区内不合格的交跨越、建房、杆塔基础取土及影响送电线路安全运行等情况,应及时联系处理。回站后向站长书面汇报,并在巡线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未按规定处理者,扣专责巡线元100元。
5)巡线员在巡线中发现紧急缺陷应立即向站长和工区汇报。
6)巡线时对线路的检修、清扫情况进行质量验收,并做好记录。发现质量不合格者应向站长书面汇报区段、杆号等详细情况,经站上坚定后将结果上报工区,工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7)巡线结束后,专责巡线员应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缺陷记录,并将缺陷情况及处理方案书面抱站长。逾期扣罚专责巡线员500元。
8)以线路为单元,在每月23日前把本月发现的缺陷总数、消缺率统计上报,逾期扣罚专责巡线员500元。
9)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在收到移交资料后一个月内变更技术资料。逾期扣罚专责巡线员、技术员奖金各500元。
2、保线站
保线站是缺陷管理的基层单位、也是处理缺陷的组织和实施单位之一。
1)站长应根据线路缺陷情况、预防性检查周期和《送电工区线路缺陷消除的责任分工规定》等制订月工作计划,负有安排消缺、检查消缺质量和巡线质量,落实本站缺陷管理的责任。
站长每月应将下个月的巡线计划在25日前书面报工区。
2)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站上时,代理站长搞好缺陷管理工作。副站长是保线站线路检修、缺陷处理的主要工作负责人。
3)专责技术员协助站长并指导专责巡线员搞好缺陷管理工作,编写输电线路月报表、大修计划、用送电线路缺陷标准术语填写线路缺陷卡、月份线路巡视及处理情况表其他有关报表,经站长签字后报工区运行专工处。
统计本站每月的缺陷情况及消缺率,在每月5日前报工区。逾期未能上报者,扣站长、技术员各500员。
4)巡线工作结束后,站长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全站的设备缺陷进行分析归类,必要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查和鉴定,对所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方案或建议。
5)缺陷填写和汇报必须详细准确。保线站上报工区的缺陷与实际不符或有误者,工区扣该保线站每处500元。
6)站上的消缺工作,站长必须下现场。站长抽查巡线质量,每月不应小于5次。无故不完成者,扣除500元。下现场情况应随月报一同上报。
7)在年度考核中,班站紧急、重大缺陷的消缺率应达到100%,一般缺陷的消缺率不小于90%。消缺率达不到上述要求者,扣该站一个月月奖。
3、工区
1)根据各站上报的月工作计划、线路月报表、线路缺陷卡及线路工作的季节性特点,运行专工负责编制月运行工作计划,下达月消缺任务,在27日前向检修专工提交缺陷委托。逾期扣罚500元。
2)对紧急、重大缺陷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到现场复查落实,制定处理方案,及时消除缺陷。需委托检修处理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委托,检修班站在规定的时间消除缺陷。
3)对紧急、重大难以处理的线路缺陷或线路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方案应及时向局生技部汇报。缺陷处理后,向局生技部汇报处理情况。未按要求完成扣罚500元。
4)运行专工应在接到检修情况通知书、缺陷回执单后3日内向保线站下达检修情况通知单和返回缺陷卡,并在下月安排保线站对缺陷处理和检修情况进行质量验收。逾期扣罚500元。
5)根据线路运行的实际情况,安排设备互查工作。
附录:
送电线路缺陷标准术语
1、线路方向以杆号方向为正方向,即线路大号侧方向。面向正方向分前、后、左、中、右。
2、架空地线分左、右地线,地线吊架分左、右地线吊架;导线分左、中、右相(垂直排列者分上、中、下相)或按相序分,双分裂导线需注明某相左、右线;导、地线压接管与导、地线分法相同,但必须注明压接管距某杆的距离;间隔棒要写明某相某档,再按接近某杆塔由近及远计数。
3、导、地线缺陷必须写明在某档中的位置及详细情况和周围环境(地形、该档交叉跨越情况)。并沟线夹由后向前依次计数。导、地线防振锤从杆子中心向前、后侧依次计数。应写明防振锤型号,移位要写明某杆塔的距离(单位:米)。
4、瓷瓶串分左、中、右相(垂直排列者分上、中、下相)或按相序分。耐张瓷瓶串还应分前侧、后侧。双串瓷瓶要分左、右串(或前后串)。
瓷瓶片数从横担向导线依次计数。其缺陷必须写明是低、零值,打破多少(单位:平方厘米),自爆,并写明瓷瓶位置、型号、大小槽、色别。瓷瓶串信偏斜要写明偏斜方向、度数或距离(单位:毫米)。
5、杆段按自然位置分;双杆分左、右杆;铁塔分塔头及塔身上、中、下段;杆塔的前后侧和左、右侧按线路正方向分。
6、横担分导、地线横担、左横担头、右横担头。单杆和垂直排列者其横担导线相位分。
7、叉梁分上、下叉梁。每个叉梁分左上、左下、右上、右下梁。叉梁节板胺前、后侧分。
8、杆塔倾斜、横担歪斜应注明方向(前侧、后侧、左侧、右侧、左前侧、左后侧、右前侧、上、下)及数值(单位:毫米)。
9、塔材应注明规格及尺寸、塔材号、数量。
10、导、地线拉线按左、右杆的前、后侧分(例:左杆前导线拉线);杆子内、外角拉线。拉线分上楔、钢绞线、下楔、拉线棒、基础。接线绣蚀要注明拉线规格和锈蚀的详细情况。
11、接地装置按左、右杆分。接地装置接地引下线和接地网组成,记缺陷时要写明确。
12、基础起土要写明起土方位、起土深度、起土范围、距杆塔距离(单位:米),起土人或单位及详细地址。必要时画图说明。
13、防护区内缺陷必须写明某档前后杆号、距最近某相垂直和水平距离、在该档中距某杆塔距离,其交叉跨越物或建筑物归谁所有,详细地址,并注明当时温度。
14、防护区内树木应写明树种、树径、数量(棵),距导线垂直或水平距离(米),树主。超高的树木要说明超高多少米。
16、缺陷和文字难以详细表达时,应附图说明。
17、缺陷应按一般、重大、紧急进行定行。
18、缺陷应归类计量:如树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处共多少棵,拉线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基共多少条,塔材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基共多少块等,其它缺陷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处。
缺陷管理制度3
一、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三大类:
1、危及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2、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然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二、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应及时消除或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并上报主管部门,需其他部门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三、有关领导应定期。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缺陷管理制度4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缺陷管理制度5
电气设备的健康水平,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没有健康完好的设备,就不能维护正常运行,不能保护安全生产的实施。为了保质保量地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多送电,全站人员必须保养设备的'健康,保证安全运行自学遵守执行下列各项规定:
一、运行人员应认真维护管理好设备,确保运行中的各项设备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当班人员不准随意更改运行参数,需要更改参数必须报局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合方可执行。
二、运行人员发生设备缺陷必须详细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中,字迹应清楚工整,不准乱写乱画。
三、当班人员应尽力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的完好,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设备缺陷消除工作的进行。
四、对严重影响安全,站内又无法处理的缺陷,站长应及时报告局领导,并根据其指示作好安全措施。若不报局或不执行其指示,导致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五、当值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又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站长,并报告调度。站长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六、生产现场所放的工具、安全用具及各种仪表、设备备品备件不准外借,私自拿走或损坏上述物件而影响缺陷处理,造成缺陷扩大或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七、每月向生技科局面汇报站内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每季度末月结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设备评级工作。
八、缺陷处理完毕,应由当值人员验收,并在缺陷记录簿中注明。
九、站内各类设备标志应保持清晰(相序颜色、开关、刀闸编号等)若不明显应随时进行添补。
缺陷管理制度6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
缺陷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妥善处理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问题,保证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缺陷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
2.1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及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2以“讲诚信、守协议”的道德准则进行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
2.3以有利于问题解决为出发点,明确有关各方责任,确定解决方案,并落实解决方案。
3.释义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是指通过对缺陷处理工作的组织、鉴定设备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责任方、确定解决方案以及缺陷处理结果的验收、审核及落实处理费用等管理活动,保证设备质量和工程质量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接货卸车过程中,对外观、数量提出缺陷。
4.1.2在设备开箱验收时,由参与验收的各单位技术人员提出设备缺陷,并由代保管单位统一形成书面材料(验收程序参照《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4.1.3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装和调试单位提出,其它监督单位发现缺陷也有权利和义务提出。
4.2对缺陷的鉴定与审批
4.2.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代保管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设备材料缺陷及缺陷责任的鉴定,确定缺陷对工程的影响:影响接口性能、影响设备性能、影响设备寿命,可能达到的修复水平以及对工期的影响等,同时,填写《现场物资缺陷及责任鉴定表》(附件一),并经总监确认,三期办批准后,进行缺陷处理。必要时还可外请专家,如厂家无人参加,可传真通知或确认。若属于在开箱验收时发现的缺陷(缺件),且责任明确,处理方案简单,可在验收时直接提出处理方案。
4.2.2建设单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使用、修复或退货、重新购买。
4.3缺陷的处理及费用负担
4.3.1缺陷的处理原则上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4.3.1设备材料的缺陷及责任鉴定明确后,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物资缺陷处理方案报审单》(附件二),责任单位出具处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审核,监理单位审批,三期办批准后由监理转责任单位处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4.3.3如责任单位不能及时予以处理,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在征得责任单位的同意后,由三期办以附件三的格式提出委托处理意见,设备物资组确认。如果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明确表态是否委托,也不自行处理,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建设单位可先行委托处理。
4.3.4设备材料现场消缺的费用由缺陷处理单位提出《异常处理费用申请表》(附件四),责任单位确认,三期办、设备物资组共同核实。责任单位可通过传真确认,如责任单位迟迟不予确认,为不影响施工进度,则建设单位直接批准,费用在其合同款中扣除。
4.3.5如需返厂,由责任单位具体办理返厂事宜,物资代保管单位配合;若属于供货单位责任的,由物资代保管单位具体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4.4消缺设备的质量保证及验收。
4.4.1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跟踪缺陷的处理过程,并对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消缺设备材料进行缺陷处理验收,并组织审批由施工承包商填写的《设备材料缺陷报验表》(附件五)。
4.4.2未出库的设备材料消缺后,由物资代保管单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5确因责任过大或缺陷处理过程中无法协调解决,需要进行索赔的由设备物资组负责组织协调进行索赔。
4.5索赔过程原则上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2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属设备物资组。
缺陷管理制度8
全面把握设备健康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缘由,乐观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当支配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担心全状态。
2 、根据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危险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危险,必需马上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严峻缺陷:性质严峻,状况尚可,虽能连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状况稍微,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觉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1)值班人员发觉设备危险缺陷应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实行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平安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实行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觉严峻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准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支配方案处理。
(3)值班人员发觉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平安,均应乐观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方案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险和严峻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进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觉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退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晰处理日期和结果。
缺陷管理制度9
1目的
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热工设备消缺质量,努力实现热工设备零缺陷运行,保障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设备缺陷管理。本制度所指的设备缺陷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或能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的状态。
3规定和程序
3.1规定
3.1.1设备缺陷管理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消除”的原则。
3.1.2检修专责人须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巡回检查质量。及时在erp系统查阅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消除工作须做到及时、正确、安全、优质。
3.2程序
3.2.1缺陷分类:
3.2.1.1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指危急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3.2.1.2一类缺陷: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2.1.3二类缺陷:指无备用设备,暂不影响机组运行,但对机组或设备安全经济性有一定的损害,且需对系统进行隔离或需停机停炉后才能消除的缺陷。
3.2.1.4三类缺陷:指热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3.2.1.5四类缺陷:即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等)、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
3.2.2消缺时间限定
3.2.2.1零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6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
3.2.2.2一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12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
3.2.2.3二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24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及时进行处理至合格。
3.2.2.4三类缺陷不涉及停机的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安排处理至合格;需停机才能处理的缺陷,应在机组第一次停役时安排处理至合格。
3.2.2.5四类缺陷如不涉及生产设备,应按照流程尽快处理,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对涉及生产设备的缺陷,参照三类缺陷执行。
3.2.2.6以上消缺时间计算公式为:缺陷的创建时间-消缺工单完成时间。消缺时间超过24小时的缺陷将根据具体环节的时间进行考核,具体如下:白天时间段缺陷,每个缺陷环节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的,考核责任部门;夜班时间段缺陷,响应时间从白天工作时间算,往后推两小时,考核责任部门。
3.2.3缺陷发现
部门有关人员在日常设备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并核实无误后,须及时在erp中办理工单、工作票进行消缺。
3.2.4缺陷的确认、设备停运及缺陷处理
3.2.4.1各班组在收到缺陷确认通知时,应认真、仔细的查看缺陷内容,杜绝随意退回、作废缺陷;经现场确认不是设备缺陷的缺陷单应选择“作废”;缺陷描述不清楚或责任部门错误的缺陷应选择退回。在退回、作废设备缺陷时必须填写原因,运行人员接班后要及时查看上班被“退回”的缺陷,并及时更改,重新提交。检修人员与运行人员对缺陷责任部门有争议的,由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
3.2.4.2各班组在缺陷确认后,要及时创建消缺工单,原则上现场任何消缺工作都必须有消缺工单和工作票;重大、紧急缺陷、夜间消缺视情况可先行消缺,后补工单。
3.2.4.3消缺工作涉及到运行设备的,应在创建消缺工单时进行停复役工作的申请,只有在停复役申请批复后才可进行后续消缺工作。
3.2.4.4对不能明显判断为设备缺陷时,应该确认后开工单、工作票进行缺陷的确认;对缺陷确认产生推诿的,由生技部专工进行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进行考核。
3.2.4.5凡不具备处理条件的二、三、四类设备缺陷,部门须组织检修力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备品备件,在erp系统中注明暂时不能消除的原因。
3.2.4.8缺陷处理时间延长,汇报当值值长,由当值值长申请相关领导批准。
3.2.5设备缺陷消除验收和投运
3.2.5.1三、四类缺陷一般可由运行人员组织验收。
3.2.5.2消缺工单的工作票终结后,联系运行人员要及时对消缺工单进行验收,验收后,工单负责人要及时将工单完成。对运行部门验收与检修部门消缺产生分歧的,由生技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将缺陷闭环并进行考核。
3.2.5.4涉及到设备停复役的消缺工作,在消缺工作结束后,消缺工单负责人应在erp系统中填写竣工信息,将停复役申请单闭环。
3.2.6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
3.2.6.1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的责任人。根据缺陷情况和缺陷消除率提出考核意见。对重复发生的缺陷,部门应组织专题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并组织落实,对相关责任班组提出考核意见。
3.2.6.2设备缺陷统计以月为单位,每月第一天的0:00作为上月设备缺陷统计截止时间。
(a)对于已经在规定时限内消缺完毕,但由于非设备原因无法完成试运行的缺陷,在试运行合格后,不统计为消缺不及时,若试运行不合格则统计为消缺不及时。
(b)属于跨月试运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个月进行统计,在分析上报时注明。
(c)因缺少备品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成的缺陷,经部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认可,重新确定消缺完成时间。
3.2.7因设备备件问题无法及时消除的缺陷,由班组提出计划外备件申请,检修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主任审核,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送物资供应部进行紧急采购。备件到货后立即领取,安排缺陷处理。
4职责
检修部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缺陷的分析、统计和缺陷处理的考核。负责组织协调各班组间配合消缺。
5考核与
5.1记录
5.2.3对班组检查考核下列内容:
考核内容
扣分(款)标准
1、月末缺陷积存数
有存积缺陷项目,考核责任班组20元/条
2、消缺不及时,影响设备运行
正常工作日不及时处理,月度考核班组100元/条;非工作时段,消缺人员无特殊情况15分钟不能到达现场,考核班组100元/次;值班人员无故不及时处理,交接班必须对未处理缺陷进行说明,否则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
3、同一设备缺陷当月重复发生
检修质量不过关,导致缺陷重复发生的,考核班组100元/条。
4、缺陷未作处理登录为“已消缺”
正常工作日考核班组100元/条,值班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
5、可处理的缺陷列入“待处理”
无原因列入“待处理”的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及时处理。
6、已安排并有条件消除的缺陷未执行
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及时处理。
7、待处理缺陷无整改计划
待处理缺陷的责任班组未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
8、工作中无扯皮、推诿、拖延、怠工等现象
缺陷单所填设备的责任班组如不经现场核查就推卸责任,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其他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条
9、按规程与作业指导书程序执行
图纸资料齐全,及时更新现场作业不携带作业指导书,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次。执行不规范如漏填、填错、无签字、执行漏项、跳项等考核工作负责人20元/次。
图纸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更新,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
10、备品修理有计划、有实绩,备品台帐清楚,保管得当
备品采购计划由班组按照检修计划及备品库存综合考虑后上报并跟踪。未及时跟踪影响消缺考核班组100元/次。
11、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严格,且有记录。检查路线规范,无遗漏
巡回检查超周期、巡回检查不到位,应该发现的隐患未发现,考核班组100/次,不巡回检查,虚造记录200元/次。
12、有维护试验周期表,定期试验执行严格
无特殊原因超周期,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检验报告管理不善,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
13、检修厉行节约,用工合理,无返工浪费
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14、设备台帐、记录簿按厂部规定设置,种类齐全,记录完整、工整、及时、准确。
每次检查不合格,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
15、班组上报有关工作材料不及时、落实工作安排不力
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次。
检修人员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重要设备损坏及机组非计划停机
视情况给予奖励
设备缺陷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处理,由检修人员采取特殊技术手段给予处理8,避免机组非计划停机
视情况给予奖励
缺陷管理制度10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把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乐观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危险,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准时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准时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准时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乐观有效措施,掌握事态的进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缺陷管理制度11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驾驭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刚好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主动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紧急,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须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刚好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刚好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刚好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主动有效措施,限制事态的发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某学校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缺陷管理制度12
一、一般规定
1、各级分管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详细抓好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实行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刚好消退。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觉的设备缺陷刚好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退后,消退者应在记录簿上交待清晰。
5、记录簿应保持整齐并存档,以备考察。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⑴巡察检查刚好发觉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⑵刚好消退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刚好实行必要运行措施消退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⑶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电也能消退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退。
⑷参与设备缺陷消退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⑴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刚好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做出记录。
⑵了解运行状况,查阅记录簿,刚好发觉和主动消退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⑶在运行中无法消退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上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退。
3、分管领导的任务
⑴领导督促各班进仔细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退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⑵定期巡察设备,驾驭设备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缘由,总结阅历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⑷拟定消退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安排使其实现。
缺陷管理制度13
一、 运行设备因存在缺陷失去或部分失去其功能,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或使用,均按本规定进行登记消除缺陷工作。
二、值班人员或维修人员发现及消除设备缺陷均应详细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卡,包括时间、设备名称、缺陷情况、发现人、报告何人、消缺人、处理人等内容。
三、 设备缺陷的分类
第一类:运行人员能消除的缺陷(如熔丝熔断,跳合闸指示灯烧坏等);
第二类:电站检修试验人员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缺陷;
第三类:需配合大修、中修或其它部门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 各类缺陷的管理
1、对于第一类缺陷,运行人员应在当值予以处理消除;
2、第二类缺陷,由电站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安排。不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及时安排消缺;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不能立即处理的缺陷,应列入电站月度检试工作计划,积极申请停运,联系备品配件等,限期消除;
3、对于第三类缺陷,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以便及早派人检查处理或列入大修,中修项目进行消缺。
五、 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查阅缺陷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安排和督促有关班组对设备消缺,解决消缺工作中的工艺技术问题。
六、 生产负责人应经常查阅缺陷记录,听取有关人员汇报,随时掌握各运行设备状况,对电站月度检修试验以及消缺工作作出计划和总体安排,并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和实施。
七、 坚持设备检修试验工艺及标准,保证检试消缺质量。运行人员应对消缺后的设备认真进行验收,重要机电设备检修后,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检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检试工作需要,定期编制检试消缺维护材料,备品备件计划。每月终统计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大事记要,填报月生产情况统计表。
缺陷管理制度14
1.总则
1.1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场。
2.生产设备缺陷定义
2.1生产设备缺陷是指风电场生产设备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2.2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
风力发电机组、110kv系统及设备、35kv系统及设备、10kv供电系统、380v供电系统、接入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站内监视系统、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建(构)筑物等。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一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可以消除的缺陷;
3.2二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无法消除的缺陷。
4.设备缺陷的汇报与记录
4.1风电场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后,应在《缺陷管理台帐》内登记;
4.2登记为二类的缺陷,应经安全生产部同意;
4.3二类缺陷的信息通过oa系统呈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
5.设备缺陷的处理
5.1风电场发生任何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布置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
5.2设备缺陷由风电场自行组织及时处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5.3对于风电场无法自行处理且需要对外联系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协助处理。
6缺陷转类
风电场在消缺过程中发现无法自行组织处理时,可提出转类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由一类缺陷转为二类缺陷。
7.缺陷管理职责
7.1安全生产部职责:
7.1.1对风电场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1.2协助对二类缺陷进行处理,负责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审查;
7.1.3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改进管理流程,或列入检修、技改计划;
7.2风电场职责
7.2.1负责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组织消缺工作;
7.2.2对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2.3每月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8.缺陷管理的奖惩考核
8.1风电场对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积极消缺的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8.2安全生产部对发现缺陷不及时、消缺不及时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缺陷管理制度15
1.主站端设备管理
1.1、系统主站端设备配置为分布式双前置机、双后台机、双调度工作站。由于设备失电或网络中断导致双前置机(双后台机)均退出运行的,应为一类缺陷,马上组织检查处理,连续停机1小时的为异样,超过2小时为障碍。
1.2、由于设备故障等缘由导致调度模拟盘不能正确显示实时信息,应尽快进行检查处理,从接到调度员通知起连续12小时不能复原的为异样,超过24小时的为障碍。
1.3、正常状况下,不允许将调度工作站退出系统。当远动人员的确须要在工作站上工作时,须征得调度班长或当班调度正值的同意,而且要始终保证一台工作站的正常工作。由于设备故障或未经领导批准,人为缘由导致两台工作站同时退出系统运行的,应作为一类缺陷,马上检查处理,并至少复原一台工作站正常运行。双工作站退出系统连续时间超过2小时为异样,超过4小时的为障碍。
1.4、电源故障,导致计算机系统无备用电源保障,应尽快组织处理,超过48小时没有复原的为异样,超过96小时的.为障碍。
2.场站端设备管理
2.1、在一、二次设备定期检修、校验时,检修人员应通知远动班,协作完成遥信、遥控等联调工作。遥测系统数据更改应刚好反馈到远动班,确保现场信息精确地传送到调度端。当远动调试、通道均正常时,只是由于一次设备缺陷或二次设备不正确,导致遥信遥控误动拒动,应由调度室联系检修工区尽快处理。
2.2、在一、二次设备通道均正常的状况下,发觉遥信,遥控误动、拒动现象,远动人员应刚好查找缘由,马上处理。
超过8小时没有解除的为异样,超过12小时的为障碍。
2.3、远动人员应严格执行变送器定期校验制度,遥测的总精确度不低于1.5级。在测量回路正常状况下,由于变送器故障缘由,没有刚好校验、更换,导致遥测量不正确影响正常调度的,超过8小时为异样,超过12小时为障碍。
3.通道设备管理
3.1、要保证明时信息的牢靠传输,远动人员应定期测试通道的数据传输特性,发觉问题刚好通知通讯人员检查、处理。
3.2、通讯人员在检查、测试运动通道部分设备时,应刚好通知远动班。在远动设备均为正常的状况下,只是由于通道异样导致主站与厂站端设备的联系中断,应由通讯人员刚好修复,并参照有关通讯专业设备缺陷管理方法进行考核。
4、建立调度自动系统缺陷管理记录薄,发觉缺陷应进行登记,缺陷处理完毕应进行注销,并有负责人签字。
5、考核要求:
本标准的考核作为远动维护人员月度考核的一项内容,纳入月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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