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地食堂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
建筑工地项目管理制度是对施工现场的运营和管理进行规范化的制度设计,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以及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内容概述:
1、工程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检查体系,规定材料验收、施工过程监控、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标准和流程。
2、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设立应急预案。
3、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4、设备与物资管理:设备采购、保养、使用和报废的流程,以及建筑材料的采购、存储和使用规定。
5、现场管理:规定工地清洁、秩序维护、施工噪音控制等标准。
6、项目进度管理:制定项目计划,监控进度,处理延误和变更。
7、合同与财务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执行和结算流程,设定财务管理规则。
8、环境保护措施:遵守环保法规,控制污染,实施绿色施工。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2
1、食堂的设置应当远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
2、各项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应按项目部门管理职责的要求,统一悬挂上墙,其标准样式亦按部门管理职责规定执行。
3、炊事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有乙肝等传染性疾病必须调离工作岗位。上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穿戴白色的工作服、工作帽。
4、炊具设备卫生
4.1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严格分开,摆放整齐,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具要有明确标志;餐具使用前要经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洁、干净,做到清洁卫生、专人负责。
4.2食堂所用的操作台、货物架、各类粥、汤桶、淘米、洗碗盆等要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油污;洗菜池、筐等要无泥沙、无脏垢、无异味。
4.3盛装食品所用盆、盘等餐具和生产加工部门的加工用具要生熟分开,各种盛具均保持干净、清洁,不得直接落地。
4.4冰箱、冰柜、冷库要按类存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保持清洁无异味,箱、柜、库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发现有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要及时处理。
4.5饭厅要做到饭前、饭后将地面清扫一次,操作间要清扫冲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果批、纸屑、烟头、痰迹。水池清洁无杂物、排水管道通常,门窗玻璃每周擦一次,做到墙壁、门窗、玻璃、灯具干净。
5、环境卫生管理
5.1保持食堂内环境整洁,有"三防"措施,室内无苍蝇、无蟑螂、无鼠迹。
5.2食堂室内外卫生要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到人,明确任务。
5.3要坚持做到:墙壁、屋顶经常清扫无黑垢、油污、蛛网;门窗干净明亮;纱窗完好,无灰尘油垢,电扇、炊具、售食窗口要清洁明亮。
5.4厨房操作间卫生要求责任到人,做到每餐操作完毕要及时擦亮灶台、用具、加工设备,清扫地面,保持沟道畅通,无杂物、无积水,并设有防鼠设施。
5.5食堂要坚持每周大扫除一次,做到地面、瓷砖、用具见本色。
6个人卫生
6.1炊管人员要保持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
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6.2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衣、帽、围裙,操作和出售食品时不准戴戒指,不准涂指甲油、口红。
6.3在食堂操作间、卖饭间、库房、餐厅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做到开饭前洗手,不准穿工作服大、小便,便后要洗手。
6.4严禁穿裤头、背心拖鞋上班,严禁打赤膊操作。
7、采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8、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9、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10、为了保证厨房和餐厅的.卫生,各位员工大力支持厨房的工作,吃饭主动交纳饭票,饭吃多少打多少,不要浪费粮食,一旦有吃剩的饭、菜,必须倒入剩饭剩菜桶内,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11、要保证开水供应,无跑、冒、漏水现象,开水房地面每天清扫一次,保持卫生。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规范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的城市、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建设工程(私有住宅除外)的规划核实,适用本规程适用本办法。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修建私有住宅除外。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放线情况和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所列内容进行验核和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等措施,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市政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二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市政工程的放线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加强对市政工程的监督检查。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规划核实参照建筑工程核实三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实行责任告知、联系人、规划核实确认书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主要内容是:验核建筑工程放线报告;核实建筑工程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所列的内容进行建设;检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是否按规定拆除;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图;办理纳入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协办函,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不予确认函等。
市政工程规划核实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等措施,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本规程所称放线报告,是指放线单位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施工图有关规划部分内容,对建筑工程实施定位测量形成的测量成果。放线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放线报告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进行对照,验核该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是否一致。
本规程所称基础竣工测量报告,是指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情况验测形成的测量成果。基础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基础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有关建筑基础规划部分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基础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本规程所称工程竣工测量报告,是指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实地测量形成的测量成果。工程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第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时,同时发出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见附件2)。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转送放线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八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联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具体工作;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实施规划许可情况;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放线单位、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协调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规划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测量、工程竣工测量。放线单位应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该建筑工程的测量报告。
第十条
放线单位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定线测量、规划验测测量的测绘资质。
第十一条
测量报告包括文本和附图两部分,文本(含电子文本)格式应规范,并与附图涉及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章
放线核实
第十二条
放线单位应当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和依法审定的建筑施工图对建筑工程实施定位测量,并及时出具放线报告。
第十三条
放线报告文本应包括放线回单、放线比较分析表(见附件3)等内容。
第十四条
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将建筑工程放线定位的验核情况如实地填写在放线回单上,并在放线报告上签字存档。必要时,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当到现场核实放线定位情况。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经放线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第三章
基础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基础竣工,并确定主体工程轴线位置后,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放线单位进行基础竣工测量。
放线单位自收到建设单位基础竣工测量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当组织人员实施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测量,并及时出具基础竣工测量报告。
第十七条
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的文本应包括基础竣工验线回单、基础竣工测量比较分析表(见附件4)等内容。
第十八条
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将建筑工程基础竣工验核情况如实地填写在基础竣工验线回单上,并在基础竣工测量报告上签字存档。
第四章
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放线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出具建筑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是指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全面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
第二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分段、分栋规划核实的,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主城区内的,应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建筑工程竣工分栋规划核实确认是指两栋以上的建设工程,其中一栋或几栋建筑工程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竣工建筑工程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分栋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与相邻其他建筑的间距,应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同时应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相应的配套设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建筑工程竣工分段规划核实确认是指一栋或几栋建筑工程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竣工的部分建筑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竣工规划核实确认的部分建筑应具有相对独立、完整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分段、分栋规划核实的建筑工程,在对最后部分进行规划核实确认时,必须全面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建设内容。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的文本应载明以下内容: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建筑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附件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附件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汇总表(附件7)、其他情况说明等。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为实测1:500现状地形管线图、实测1:500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和各楼层实测平面图。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中的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确定的功能标注。
第二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放线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核实后存档。对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建筑工程,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图;其中,纳入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建设项目,还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协办函。不符合的,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不予确认函,并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中的实测1:500现状地形管线图应作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附图。
第二十四条
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原件1份);[此表可在各规划报建窗口领取或在重庆市规划局公众信息网下载(http://www.cqupb.gov.cn/)];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复核原件);[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限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1份,建筑工程只需建施图有关规划部分);
(四)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原件1份,附电子文档);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1份)。
第二十五条
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窗口公示的材料备齐相关资料后向核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未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报建窗口公示的材料备齐相关资料后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材料的决定;作出上述决定后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竣工规划核实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作出的,经市局分管领导或分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放线单位出具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的要求,并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建筑工程的修建情况。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抽查。测量报告不合格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查处。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竣工规划核实确认。
涉及利害关系人的违法建设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前,应当先参照《重庆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公示听证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核实过程中,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放线单位提供的测量报告应当符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xx)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第三十一条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所列乡、村规划区内乡村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自20xx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暂行规程》(渝规发[20xx]147号)、《重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跟踪管理办法》(渝规发[20xx]5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测量报告的制作要求;
2、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
3、建筑工程放线比较分析表;
4、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比较分析表;
5、建筑工程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
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
7、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汇总表。
附件1:
测量报告的制作要求
一、(放线回单的制作要求)放线回单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位置、规划许可情况、应拆建筑的拆除情况、放线测量成果、以及其他情况说明等。
二、(放线比较分析表的制作要求)放线比较分析表应将放线测量成果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有关的建筑定位数据进行对照,制作建筑工程放线比较分析表。
三、(放线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放线报告的附图应当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上制作,并将拟建建筑工程的平面位置、控制角点坐标,以及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与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准确、清晰地标注在附图上。
四、(基础竣工验线回单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验线回单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建筑工程位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基础竣工测量成果及情况说明等。
五、(基础竣工测量分析表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测量分析表应载明基础竣工测量成果数据、放线测量成果数据等内容,并与规划许可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六、(基础竣工测量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
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在放线单位提供的放线报告附图上制作,并将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总平面位置、间距,以及与其他建筑物、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等的实测数据标注在附图上。
七、(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的制作要求)
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筑工程概况、竣工测量委托书(或协议)、放线单位名称(盖章)、资质证书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测绘作业人员姓名、建筑面积计算依据等。其中,建筑工程概况应载明建设单位、建筑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建筑工程位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及签发时间、建设总规模,每栋建筑的层数以及其他应注明的情况等内容。
八、(建筑面积明细表的制作要求)
建筑面积明细表应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标准格式文本和内容制作,并将每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分别汇总,制作建筑面积汇总表。
建筑面积实测数据应与对应的规划许可数据进行比较,并注明其差值。
九、(现状地形管线图的制作要求)现状地形管线图除应按地形图的制作要求的制作规范标注地形、地貌、地物外,还应载明建筑工程的±0.00层标高、屋顶标高、建筑制高点标高(仅限于有限高要求的区域)、地下管网。其范围应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周边30-50米的区域。
十、(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的制作要求)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实测现状地形图上叠加各类规划控制线、放线附图中的建筑放线位置。
十一、(楼层平面图的制作要求)楼层平面图应载明建筑工程各楼层的使用功能、各边的长度、立体式(机械式)停车库的净高等内容。
附件2: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
(建设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保障建筑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顺利实施,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工作规程》,我局将对你单位xx建筑工程的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进行规划核实,并指定重庆市规划局xx区分局的同志作为为该工程的规划核实联系人,联系电话为xx。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核实联系的职责:
(一)负责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具体工作;
(二)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实施情况;
(三)查处建设单位、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
(四)协调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其他有关规划问题;
(五)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建设单位的职责:
(一)应在施工现场公示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二)应积极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实施规划核实,并提供与规划核实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建设,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方可修改;
(四)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对上述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的测量;
(五)应与规划核实联系人应保持工作联系,及时将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分别报请建筑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核实后,方可开展下阶段的工作;
(六)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或建筑工程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未经规划核实擅自开展下阶段工作,出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职责:
(一)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本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测量和设计;
(二)放线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并对其出具的测量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三)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要求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
四、规划核实联系人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建设单位、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五、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工作流程。
(一)建筑工程放线核实: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申请单位发放放线通知单→建设单位联系放线单位到现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主管部门同时提供放线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核放线报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二)建筑工程基础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在基础竣工后通知放线单位→放线单位进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时提供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基础竣工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核实情况填写在基础竣工验线回单上并明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
(三)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通知放线单位→放线单位进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时提供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4
制度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合规,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制度二: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有碍食品操作与服务卫生的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接触脏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接触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如处理货物、执行清洁任务、接触钱币等)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制度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以备检查。
制度四: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制度五:食品贮存(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5
为维护工地正常的饭堂秩序,用餐安全,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厨房管理
1:厨工守则,卫生条例
(1)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清除。
(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如发现食物中毒事件,所有责任由食堂承包人承担。
(3)工作中严格按项目部伙食的标准,以最大限度地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4)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应;
(5)厨房每天清理干净,每月至少四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项目部随时抽查厨房卫生,如果发现卫生清洁不合格,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罚款100元,以此递增。
(6)卫生许可证由食堂承包人办理
2:厨房管理制度
(1)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项目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品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清除。
(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取厨房物品。
(3)项目部用餐的伙食标准为四菜一汤,两荤两素,并且必须使用桶装食用油,项目部按每月300元每人伙食补贴给食堂。
(4)食堂的伙食标准由项目部定价,不得擅自调价,如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5)项目部提供烧水炉,由食堂烧开水,自早晨5点到晚上12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饮用开水。下午6点到晚上11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洗澡水。
(6)项目部要集餐或接待领导时,食堂必须及时安排,否则延误,罚款500元每次。
(7)项目部提供除炊具以外的所有物资(其中包括:建立食堂,用餐桌子,凳子,灶,电风扇及冰箱等,并提供一间房间供食堂人员住宿)
(8)项目部提供的所有物品,食堂人员必须爱护使用,如发现故意损坏或丢失,照本物品价格的双倍罚款。
(10)食堂违反以上规定,经三次警告仍无改正,项目部有权辞退食堂承包人。;
二:员工用餐制度:
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工区内任何地方不得烹煮饭菜,如发现罚款每人每次100元。
2: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用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3: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的管理。
4: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5:果核骨制,剩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内。
6:各班组如晚间加班,须在下午16:3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提前准备,如食堂延误工人用餐,每次罚款500元。
奥克斯项目部
XXXX年X月X日
一、开饭时间
早餐:7:30~7:55
中餐: 12:00~12:40
晚餐:18:00~19:40(根据每天收工的情况,灵活确定)
二、食品卫生
做好中餐准备工作,为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中餐能吃到热饭热菜,对在现场就餐的人员备保温饭盒,在早餐时备好饭菜,保证食品质量。
三、食品储存
四、食用具清洗消毒
1、食堂制作间的饮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饮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2、用餐人员配备专用餐具,饭桌上设立公筷;
3、配备两块砧板,生熟食品分开。
五、环境卫生
1、食堂室内环境卫生坚持每天清扫,做好日常保洁;
2、做好防鼠工作,确保食品存放不受老鼠污染。
六、个人卫生
就餐人员必须遵守服从食堂的管理,爱护食堂的卫生,不浪费食品,不污染环境。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6
公司工地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员工安全,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司形象,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工地组织架构与职责
2、安全生产管理
3、施工质量管理
4、设备与材料管理
5、环境保护与卫生规定
6、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8、监督检查与考核机制
内容概述:
1、工地组织架构与职责:明确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等角色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
2、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地无安全隐患。
3、施工质量管理:设定质量标准,实施质量控制,保证工程满足设计和验收要求。
4、设备与材料管理:规范设备使用、保养与报废流程,严格材料采购与检验程序。
5、环境保护与卫生规定:遵守环保法规,控制噪音、尘土污染,保持工地清洁。
6、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8、监督检查与考核机制:设立内部审计,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7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是保障建筑工地工作人员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地秩序的重要措施。它旨在规范食堂的运营,确保食物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同时也为工人们提供一个舒适、卫生的用餐环境。
内容概述:
1、食堂设施管理:包括食堂的`清洁卫生、设备维护、消防安全等,确保食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采购与存储:规定食品采购渠道,强调新鲜度与质量,合理储存防止变质。
3、食品加工与烹饪: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如个人卫生、食材处理、烹饪流程等。
4、餐具消毒与使用:明确餐具清洗、消毒标准,防止交叉污染。
5、用餐时间与秩序:设定合理的用餐时间,维护用餐秩序,避免拥挤和混乱。
6、员工健康与培训:要求食堂员工定期体检,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7、应急预案:制定应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8
一、坚持为干部职工服务的方向,做到食品价廉物美,使就餐者吃得便宜,吃得好。
二、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有关食品卫生的条例和规定,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做好食品的选购、储存、保鲜工作和污染、防毒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腐烂变质,杜绝实物中毒事故。
三、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饭菜质量,增加花样品种,多搞有特色和经济实惠的食品。
四、严格进行经济核算,削减消耗,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五、端正服务看法,搞好服务质量,做到待人热忱有礼,耐性周到。
六、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办好食堂落到实处。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9
为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认识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增加投入,健全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2.提升认识,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
3.工地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工业用盐(亚硝酸盐)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
5.工地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青皮、发芽土豆、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以保证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8.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
生防护,落实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不错,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升抗病能力。
9.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加强工地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营造卫生安全的环境。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0
工地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消防责任体系的建立
2、火灾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
3、消防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4、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与应急演练
5、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
6、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内容概述:
1、责任划分:明确工地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职责,从项目经理到各班组负责人,形成逐级负责的消防管理体系。
2、风险识别: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识别可能引发火灾的风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3、设施配备: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等,并确保其功能正常。
4、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报警、疏散、灭火、救援等多个环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响应。
6、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与保养,同时对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1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工地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维护城市环境和公众利益。这一制度涵盖了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施工现场管理:包括工地的整洁、设备的.摆放、施工区域的划分、警示标志的设置等,确保工地有序运行。
2、人员行为规范:规定员工的着装、作业行为、休息时间、紧急情况应对等,保证人员安全和团队协作。
3、环境保护:强调减少噪音、尘土飞扬、废弃物处理等,以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安全措施:设立安全规程,如定期检查设备、设置防护设施、进行安全培训等,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2
工地民工管理制度是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维护民工权益的重要制度,它涵盖了招聘管理、工作安排、安全教育、工资支付、生活设施、卫生保健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招聘管理:规定招聘流程,确保民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健康状况,以及合法的'身份证明。
2、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政策,防止过度劳动。
3、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强调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确保民工了解工地安全规定。
4、工资支付:设定公平的薪酬标准,按时发放工资,记录并公开工资支付情况。
5、生活设施: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如住宿、餐饮、卫生设施,确保民工的居住环境安全卫生。
6、卫生保健:设立急救措施,提供定期体检,关注民工的健康状况。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3
一、从生食品到熟食品实行'四不'制度。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生食品;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烹调服务员:不烧腐烂变质的'食品。窗口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出售时不用手拿食品。
二、食品存放实行隔离制度。
生与熟隔离;熟食品与半熟食品隔离;食品与药物隔离。
三、用具与餐具'四过关'制度。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开水)
四、室内外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制度。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工包干负责制。
五、个人卫生制度、'四勤'和'三白'制度。
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和口罩帽子;上班穿带白的工作衣、口罩帽子,不准带戒子。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4
建筑工地文明管理制度是对施工现场行为规范和工作秩序的全面管理,旨在提升工地的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维护环境卫生,以及促进团队间的.和谐合作。
内容概述: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安全培训,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等。
2、环境卫生:涉及工地清洁,废弃物处理,噪音与扬尘控制,绿色施工等。
3、设备管理:包括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规定,以及现场设施的整洁与安全。
4、人员行为规范:涵盖员工的着装,行为礼仪,工作纪律,考勤制度等。
5、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落实质量检查,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
6、项目协调:包括内部沟通,与业主、监理方的协调,以及进度管理。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5
待建工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安全管理规定
2、工程质量管理
3、施工进度控制
4、设备与物资管理
5、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
6、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8、质量检查与验收程序
内容概述:
1、安全管理规定:涵盖工地出入管理、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演练等。
2、工程质量管理:涉及设计变更管理、施工材料检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质量缺陷处理流程等。
3、施工进度控制:包括工程计划制定、进度跟踪、延误分析与纠偏措施。
4、设备与物资管理:设备租赁与保养、物资采购与存储、报废处理等。
5、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噪声、扬尘控制、废弃物处理、生活区卫生维护等。
6、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员工入职培训、安全教育、行为准则与纪律要求。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事故报告机制、应急响应流程、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8、质量检查与验收程序:自检互检、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流程。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07-07
2023年工地食堂管理制度09-16
工地管理制度08-26
食堂的管理制度07-17
食堂管理制度06-27
食堂管理制度07-21
工地施工管理制度08-21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1-16
工地试验管理制度11-18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