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22 17:20:13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1

  一、依据:

  1、本校《阳江市第一中学学生奖惩条例》第八条第4点“学生携带之物品足以影响学生专心学习或干扰教学活动进行者,教师或学校得暂时保管,必要时得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领回。”

  2、本校学生奖惩考察实施要点及生活辅导实施需要。

  二、目的:

  为维护教师课堂教学品质及学生生活秩序管理,增进学生有效学习,并使学生放学后方便与家长联络,特定本办法。

  三、手机使用规范:

  1、教学区域或休息时间,学生需将手机关机,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机。确有需要,可使用学校办公电话或公用电话。

  2、非必要请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

  3、请勿携带价值昂贵手机到校,以免遭窃衍生困扰。

  4、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5、学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个手机号码,学生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申请。

  四、惩戒办法:

  1、未申请被查获者,记小过一次,手机(含卡,下同)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2、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警告一次。

  3、第二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4、第三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并记大过一次。

  5、违反使用规范第四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没收,考试成绩零分计算,全校通报,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之处分,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后由家长领回。

  完成申请手续,请将申请表缴回班主任电子登记后由交年级保管。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2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纪律

  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寝室长的领导。

  2、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定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关门,23:00熄灯,熄灭灯后不得谈笑,不得照电筒,不得听收音机mp3,mp4等,不得发出任何声音。

  4、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证明,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晚归者须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爱护公物,寝室用的设备和门、窗、床、门锁不得损坏,墙壁不得粘贴。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受处分。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贵重物品不带到学校来,暂时不用的钱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长外,不带外人进入宿舍。寝室钥匙不要交给外寝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寝室,同学都有责任查问;离校必须关好门窗。

  7、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或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不准在宿舍楼内打篮球和踢足球.

  8、未经允许不得拿走或使用别人的东西。

  9、没有生活老师或值日老师同意,男生不进入女寝室,女生不进入男寝室。

  10、不准吸烟、喝酒、打牌、看小说,一经发现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分。

  二、寝室卫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扫寝室,垃圾每次清扫必须倒,值日生要监督寝室卫生的保洁和物品的整齐摆放。

  2、被子折好后统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头,枕头放在上面,干净衣服折好放在枕下或柜子里,换洗衣服放人桶子里,褥子铺平拉直,床上尽量少放其它东西,必须保持整洁。

  3、生活用品一律统一排放整齐,详见“物品摆放一线化要求”。

  4、不准在室内、窗外、楼下和廊上乱丢废物、废纸,洗用水不准在走廊上乱倒。

  5、使用自来水要节约用水,离开时必须关好自来水笼头,早晨值日生必须关掉灯,搞好卫生工作。

  6、不准在宿舍内用餐。

  7、个人卫生应该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及换衣,勤漱牙齿;不随地吐痰及乱丢果壳纸屑,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躺在床上看书。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要领导兼任。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二、资助原则

  (一)扶贫扶志,“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四) 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

  (五)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依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对象。

  四、资助方式

  资助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和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管理办法》执行。

  (四)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五)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及个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资助者的意愿和要求,并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受资助学生的管理和复查

  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对资助的贫困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和复查。如有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资助:

  (一)有经济来源,无需资助即能维持学习、生活基本费用的`; (二)有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的,铺张浪费、不勤俭节约的;

  (三)不诚实守信的;

  (四)学习不刻苦,一学年内不及格科目超过2科次的; (五)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六)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纪律处分的。

  六、资金来源

  (一)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由国家和省政府划拨;

  (二)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提取部分学费用于专项助困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xx〕140号)文件的规定,学校按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的10%提取贫困生专项助学经费,按学校规定的用款比例实行专款专用;

  (三)社会各界捐赠的助学金;

  (四)学校师生捐赠的助学金;

  (五)其他。

  七、附则

  (一)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资助政策和办法,认真研究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4

  一.学生会成员应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部长要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二.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分数管理化制度,每人十分,违反以下条令的按照处罚制度扣分,又满足加分要求的行为加一分。

  1.扣分: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无故迟到者扣一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开会期间和检查管理期间行为不检点的,一次提醒,二次扣一分。

  (5):各部门部长每星期自行将组员组织起来,提出不足与改进措施,并写出之后的工作计划并交与主席,在例会中提出,迟交的各部正副部长各扣一分。

  2.加分:

  (1):积极配合部长工作的.,并无违纪行为,一月评出一个,并给予一分的加分。

  (2):在学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加一分。

  3.其他:

  (1):日常学校生活中,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直接开除。

  (2):每学期将个人得分总合统计,六分为及格,四分以下的开除,十分及其以上的给予嘉奖。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5

  (一)加强纪律

  1、迟到:包括早操、上课、自习、就寝、开会等

  2、旷课:未经班主任和年级组批准,不准随便旷课、包括请假超假。

  3、饭前、饭后:进教室保证安静,不准打闹、说笑下课后不在楼道内乱跑、打闹、串班。

  4、课堂:在教室内学习(包括上课和自习),认真、深入、不乱抬头、不交头接耳、不闲玩、不转笔,精力集中不商量问题、不传纸条等,上课前2分钟进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品并保持安静5、就寝:按时作息、不许把火种带入宿舍更不许点蜡烛、不说话、不看杂书、因事不能住宿立即请假。

  6、外出:不准随便外出、因有事需外出者必须请假,请假条一式三份,年级组和班主任分别保存,严禁不请假外出和编造理由请假外出。

  7、其他:不准带手机mp3、穿奇装异服、理怪异发型、佩带首饰、涂脂抹粉

  (二)规范习惯:

  1、尊敬老师:课前师生问好声音洪亮,在课堂上认真听课、听老师的话,回答老师的问题、询问老师问题、老师问话时学生应起立。

  2、团结同学:培养集体荣誉感、树立班级荣誉高于一切的.意识。团结同学、互帮互助。

  3、早操:人数齐、步伐齐、口号洪亮。

  4、唱歌:内容健康、倒背手、立正站好

  5、卫生:宿舍内、卫生区、教室内地面、讲桌、黑板、墙壁干净。

  6、课堂听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认真作好记录。

  7、自习学习:提前准备,有计划、有目的、保证自习高效。

  8、卷面书写、作业收交:书写要规范,严禁乱涂乱画作业收交要齐全,严禁无故不交作业。

  (三)卫生问题

  1、认真打扫好本班教室卫生及卫生区卫生。

  2、卫生每天每次饭后都要打扫,打扫时间预备铃响前5分钟开始。

  3、保持本班教室墙壁洁净。未经同意不准在教室内外张帖、悬挂任何物品。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6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xx]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10、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读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现制定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课外读书活动的荐书原则

  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的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读书节”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课外读书活动审核流程

  1、教导处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2、根据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活动教师因活动需要,向学生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通过教研组商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及语文教师报备。等具体审核人审核符合要求,经教导处备案之后再带。

  三、课外读物教师荐书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进课外读物,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教师荐书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的课外读物的推荐工作,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要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基本标准

  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四、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五、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7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8

  xx初中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用心做好课外读物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确保高品质地阅读。

  一、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遴选一次。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工作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教师意识到规范学生用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与老师们签订《xx初中不乱征订教辅资料教师承诺书》,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底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心挑选适合学生课外读物

  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xx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

  3.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读书活动,确保阅读有品质

  有序开展教师读书论坛、读书节、整本书阅读、图书漂流、亲子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校园。

  学校制定相关阅读计划,确定阅读内容,在和教学结合的过程中进行专业的整本书阅读指导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如读书漂流、整本书阅读、阅读展演等活动,鼓励各班开展亲子阅读,建设书香家庭。学校定期进行教师读书论坛、书香少年、书香班级评选活动,以引领学生的阅读有广度、有深度地有效开展。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学生上下楼梯时出现拥挤现象。特作如下规定:

  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请全体教师和学生遵守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2条学生平时上下楼的时候,应该靠楼梯右边行走。学生集体上下楼梯的时候,严禁逆向上下(学生集体上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下楼梯;集体下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上楼梯)。

  第3条学生上下楼梯应小心行走。严禁学生在楼梯上、转弯处打闹玩耍。严禁跑步下楼。

  第4条各班级按学校作息时间实行错时定位。楼梯安排如下: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保证学校规范收费工作长期有效地进行,根据省、市有关学生代办费的管理办法,学校制订以下制度:

  1、学生代办费的收取归有权部门即学校会计室收取,其它部门和个人无权收取,代办费由会计室统一管理。

  2、代办费的收取是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学校统一代办的由学生家长负担的费用。

  3、代办费的项目和标准由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在开学前确定,其它部门无权确定。学校必须按照制度的标准收取,不得扩大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

  4、代办费的收取必须先公示,并通知学生和家长,只能在开学初一次性收取,中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加收或补收。

  5、代办费的使用范围包括:教材、练习册、簿本、电教费、高一新生入学体检费、学生校外活动费(指必要的学生游览、看电影等活动)。其它年级的.学生体检费、学生证工本费、校徽工本费、期中、期末试卷费等不得在代办费中支取。

  6、学生使用的课本教材、练习册、簿本、电教费等必须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学生活动费必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形式的教辅材料、学具、报刊杂志、专题教育材料、复习资料、习题集等。任何部门和个人更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教辅和其它物品。

  7、代办费在每学期结束时由会计室和教务处进行分年级、分班、分项到个人的结算。结算时必须经班主任确认签字,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多退少补。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11

  为了营造良好的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生活,学习,休息的环境,进一步规范宿舍管理,特拟本制度,要求全体住宿生严格遵守。

  一、作息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关灯以后迅速就寝。每晚就寝及查宿时间8:00,熄灯8: 30。

  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内不得在宿舍内逗留和赖床。

  二、纪律制度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带非寄宿人员进宿舍就寝,住宿生在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

  2、宿舍内休息时间保持肃静,任何时间都不准在宿舍和过道内大声喧哗、抓扯打闹、串寝室,各位同学要互相监督,共同营造安静文明的宿舍环境。

  3、要节约用水,洗刷完毕要及时关紧水笼头。在洗漱间洗漱时要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注意个人文明形象,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

  4、讲文明、不打架、不讲粗脏话、不偷窃、不破坏公物。

  5、不允许随意购买零食吃,包装袋、纸张不能随手抛弃地上,要丢到指定位置。

  6、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正常教学时间须在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将请假条交至宿管老师处。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在通知班主任的'同时,必须报宿管老师处。

  7、女生宿舍严禁男生进入,男生宿舍严禁女生进入。

  8、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9、坚决服从宿管老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宿管老师和合长的检查,查宿后不得外出。

  三、卫生制度

  1、宿舍长必须在开学初安排好宿舍值日表,并贴在宿舍内,监督值日生做好当天的值日任务。

  2、卫生打扫坚持每天早晚两扫两拖制度,并及时将垃圾倒入规定的地点,保持室内整洁。

  3、把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要求物品摆放做到如下规定。

  ⑴、床铺必须在上课前铺平,被子折叠成“豆腐块”状,折好后放于靠墙的一边,枕头放在被子上,统一方向放成一条线。

  ⑵、洗脸盆、牙具、水壶等要按规定摆成“一条线”,而且摆放的方向要一致;毛巾折合后,以此搭在架杆上,悬挂的长短要一致。

  ⑶、卫生工具放在墙角,摆放要整齐有序。

  ⑷、脏衣、裤、鞋、袜要及时清洗。

  4、各宿舍不得往舍外或走廊上泼水,不能往窗户外丢垃圾。

  四、财产制度

  1、爱护宿舍公共财产,保持财产卫生。

  2、各宿舍每学期的财产进行登记管理,损坏物品按有关规定赔偿。

  3、各生要看好自身的财物,不能乱翻、乱拿别人的物品。

  五、安全制度

  1、不藏匿攻击性和伤害性的器物在宿舍内。

  2、不允许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等,不许私拉电线,严禁用电褥子取暖。

  3、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病情要立即向宿管老师报告。

  4、就寝前寝室长必须按时点名,并做好记录。有缺勤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陪寝教师报告。

  5、各宿舍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坚持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12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13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平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习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白土岗镇中

  20xx年8月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14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xxx下载。

  2. 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 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 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 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 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 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 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 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 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 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 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 严禁高空抛物。

  11. 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 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 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 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 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 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 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 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 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 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 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

  1. 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 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 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 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 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 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 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 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 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 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 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 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 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生学生管理制度15

  一、常规要求:

  1、早晨按时起床,早操前一律带书在集合位置读书,5:55分准时跑操,要求集合速度快,步伐整齐,口号响亮,人数不缺,下操后必须集合整队并宣誓。6:15分全部到教室(含宿舍值日生),进教室后要大声朗读,不读视为违纪。7点10分下早读。

  2、早饭后7:25分到教室,晚饭后6:15分到教室,在这一时间段上,教室周围不能有人闲聊。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在教室周围打闹,以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在教室内要绝对保持安静。

  3、课前2分钟必须进教室,值周班级自习前要吹哨提醒。进教室后要潜心、专心学习,班主任要将座次表张贴窗上,值周班级每天检查抬头、坐姿、睡觉、说话等违纪情况,具体到人,年级组将不定期抽查,值周班级必须把当天违纪量化情况公布于年级组黑板上并报到年级组,把违纪学生交给班主任,并扣除班级量化分数。

  4、收作业时间,早饭后7:40分——7:45分,晚饭后6:55分———7:00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发作业,并保证教室安静,秩序良好;打扫卫生时间早饭后7:45分——7:50分,中午2:30分结束,晚饭后7:00分———7:05分,要求值日生同学准时高质量地完成劳动任务。

  5、任何时间都不准看课外书,不准玩手机、不准听MP3,不允许在电子词典上看小说、玩游戏等影响学习的物品。一经发现,当即没收。

  二、课堂效率

  学习成绩关键在于课堂效率。年级组深入课堂听课,看同学们的精神面貌是否良好,是否积极主动,是否与老师配合默契,是否规范。希望同学们要高度重视,为班级争光添彩,为自己前途努力。

  三、宿舍规定:

  1、晚上10:25分前做好洗刷等睡觉前准备工作,10:30分必须躺在床上休息。

  2、晚上10:30分————11:00分无特殊情况不上厕所。

  3、晚上10:30分————早5:40分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5:40分准时起床,5:50分准时到上操位置集合。

  4、中午12:40分住宿生全部回宿舍午休,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

  四、卷面规范:

  要求全体学生重视卷面,认真书写卷面。年级组检查每次的大练习,对优秀班级发奖鼓励,对较差班级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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