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
尊敬的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包括擅自翻墙外出、请假未按时间回校销假等)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
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心理、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沟渠池塘,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
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a、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监督好子女按时回家,不在外留宿等。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此责任书至学生本学年结业前有效。)
甲方: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学校
20xx年月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2
各位家长:
为了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维护幼儿园正常活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推动幼儿园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恳请全体幼儿家长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我园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设身处地、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幼儿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防火、防电、防绑架.防暴力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有关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安全。
1、树立对自己子女进行安全稳定教育的意识,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与学校和班主任齐抓共管,加强对自己孩子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使自己的孩子,维护自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2、经常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孩子在园内外的各种情况,了解、掌握影响自己孩子安全和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对孩子在园外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尽快通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发现孩子在园外出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
3、经常了解和观察孩子携带的非学习用品,尤其是收管好刀具和锐钝器具,以防孩子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4、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特别是传染病、遗传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5、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尽量在家,如要外出的活动,要有家长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
6、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使用有关电器设备,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7、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独自一人或同学结伴下河、下渔池游泳。保证子女夏季中午的午休时间,学生不允许提前进校。下午放学后教育孩子及时回家。
8、 坐车的幼儿家长要按时接送孩子,以确保孩子的安全。
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
幼儿园:
家长签字: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3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及校外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格,学校政教处、班主任和教师积极与家长沟通,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习情况监督和安全问题,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与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校应对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第二条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三条严禁学生在学校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抽烟酗酒等。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及家长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⑴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由学生本身引发的伤害;
⑵学校或教师已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
⑶学生在非正常教学时间段、放学后,非因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在校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⑷正常教学时间范围内,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私自离校或通过非正常途径离校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发生意外事故的学生无故旷课、离校逃学,学校、教师履行告知义务,不参与寻找学生;
⑸违反学校规定到围墙边缘、施工场地及电杆、电线下等危险地域活动造成伤害的;擅自爬门、窗、围墙、挡墙和建筑物造成伤害的;没有专业教师指导私自攀爬体育器械、设施的;攀越楼房、树木等一切爬高行为和攀折学校花木果实行为的;
⑹来自校外突发性、偶然性侵害车祸、火灾、雷电、地震等造成的或者校内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
⑺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心理异常等,学校不知道或难以知道的;
⑻学生上放学途中、周末、节假日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
⑼学校开展校内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教育、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
⑽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
⑾严禁学生在楼道及楼梯口玩耍、奔跑打闹,因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问题或发生损害赔偿纠纷的,按本责任书第三条规定处理。
⑿学生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必须尊重学校教师及外来参观、视察等人员;因学生引发的矛盾等问题,学生及家长必须承担相应的道歉或赔偿义务,同时学生接受学校的相应处罚。
⒀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意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学校拒绝处理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严禁任何家长监护人到学校无理取闹、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若有合理建议或意见,可采取正常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如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无过错行为;
第五条学校班级责任和目标: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⑴经常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将学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列入常规管理之中,学校及班级坚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⑵强化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
⑶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多渠道不定时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用气、防盗及各项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作好自我保护,防患于未然。不定期检查校园内安全设施、安全环节,及时排除学校不安全隐患;
⑷注意观察了解学生思想行为,发现学生存在不安全的苗头,及时通过、家访等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并做好家校配合,预防事故发生。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通知家长,对已投保的学生,学校及班主任有配合家长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学生家长向保险公司争取赔付的义务。
⑸发现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确保学生安全。
⑹对学生旷课、不请假离校的,学校、教师应及时通过、短信或校讯通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不参与寻找学生。
⑺适时向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告知学校重大活动的有关安排,取得家长监护人的及时配合。
第六条学生及家长责任和目标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
⑴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⑵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树立为国教子思想和正确的子女成才观,言行、举止为子女做出榜样;
⑶理解学校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从严教育和管理,发现子女不安全因素时,主动向老师报告,自觉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限期改正违纪行为。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与管理,及时掌握子女在校内外的思想动态;
⑷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⑸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周末、节假日等私自或结伴出入不安全场所活动,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⑹教育子女不玩电子游戏、不去网吧上网。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教师难以发现的不良现象和行为,家长监护人应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教;
⑺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收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⑻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学生不听教育,经常违纪如打架、逃课、携带危险、违禁物品等,或违反安全规程,学校无法保证其安全时,由家长监护人带回家监护、教育一段时间。
⑼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有事或有病需提前离校者,家长监护人或直系亲属要到校,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并签名后方可离校。
⑽加强对子女进行安全常规教育,教育子女做到十个“严禁”:
①严禁子女在校外结交社会朋友,参加不法组织;
②严禁子女逃学旷课,私自在校外或他人家中住宿;
③严禁子女身带易燃易爆物品和治安管治刀具;
④严禁子女私自下河坝等蓄水地洗澡、游泳、滑冰等;
⑤严禁子女骑单车自行车、摩托车上学和拦车、爬车、吊车、搭乘三无车辆,严禁搭乘非营运小面包车、农用车、三轮车、超载员车辆、酒驾车辆、车况不良车辆、陌生人车辆等;严禁学生违反交通法规,横穿马路,在公路上玩耍等行为;
⑥严禁子女私拉乱接电线、电器和违犯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纪律和操作规程;
⑦严禁子女小偷小摸;
⑧严禁子女在家中索要钱,乱买零食;
⑨严禁子女翻越围墙和在不安全的地方如楼顶、阳台、栏杆等处坐、爬、冒险;
⑩严禁子女进营业性舞厅、酒吧和电子游戏室观看凶杀、色情影视及书刊。
第七条对学生因下列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其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学校只有教育义务:
⑴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
⑵因爬车、吊车、拦车、搭乘无载人执照车或骑车上学回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伤亡;
⑶因私自下河、坝、沟洗澡滑冰溺死;
⑷因在禁止活动的地方冒险、追逐打闹造成的伤亡;
⑸因翻越围墙、不请假私自出校或逃学造成的失踪、伤亡;
⑹因玩弄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治刀具或带伤害性游戏造成的伤亡;
⑺因偷盗、赌博或介入非法团伙组织造成的伤亡;
⑻因贪吃零食而中毒或吸烟、饮酒造成的伤亡;
⑼因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造成的.伤亡;
⑽因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违反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的伤亡;
⑾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第八条学生已知体质特殊或患有特殊疾病应通知班主任教师和学校,发现学生已患水痘、麻疹、腮腺炎等传染疾病,须主动将患者隔离治疗,不得送入学校,以免扩大传染范围。
第九条家校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㈠交通安全
1、学校方面:
①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②每天放学时,保安和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或学生自行回家的,学校不再管理;
③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2、家长方面:
①保证不让子女骑单车自行车、摩托车上学和拦车、爬车、吊车、搭乘三无车辆,严禁搭乘非营运小面包车、农用车、三轮车、超载员车辆、酒驾车辆、车况不良车辆、陌生人车辆等,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严禁学生违反交通法规,横穿马路,在公路上玩耍等行为;
②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③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交通安全自行负责;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④家长坚决不把家里的二轮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凡教育不听,仍继续把自家的车辆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㈡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寄宿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严禁将“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有效期、无制造商和食品袋带入校园,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在学校小卖部购买食物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小卖部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
㈢消防安全
1、学校方面:
①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③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2、家长方面:
①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②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③严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④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⑤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教室要关断所有电源;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
⑥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⑦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⑧严禁学生私自接电线,触碰电线电箱,攀爬电杆等行为;严禁学生在树木、建筑物等设施下避雨,打雷时严禁靠近铁栅栏、站在屋顶等行为。
㈣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学生:
①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②严禁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上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③严禁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
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④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㈤住校生安全
1、学校方面:
①认真履行住校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晚自习跟班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考勤工作,维持晚自习课秩序,适时加强作业辅导,以提高学习效果;
②学生就寝时,巡查教师应认真检查寝室人数,对未按时就寝或未归学生进行记录,并了解去向及时告之家长;
③学生就寝后,住管人员要加强寝室安全巡查及做好安全隐患消除等工作;
④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带非住校生进入住宿楼,严禁非住校生留宿;
⑤不定期对住校生在自护安全、寝室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家长方面:
①认真负起监护人的教育管理责任:加强对住校生遵规守纪、交通安全、食宿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学与住管工作,主动与班主任、科任教师联系;
②住校学生需要请假的,必须告知家长,认真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交门卫室后方可离校;
③个别住校生在上课期间和课间如未经老师批准擅自离校,出现安全问题或者是造成的意外伤害均有学生自己承担一切后果,由家长及学生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④学生在外出途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㈥其他安全:
严禁学生将违禁物品刀具、棍棒、蜡烛、火种、香烟和不良书刊等带入学校,一经发现,学校直接没收;严禁学生带MP3、等通讯工具到学校使用,一经发现,学校将告知家长并没收;
第十条家长监护人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和规定的接送地点规范接送学生。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如遇自然性灾害天气暴雨、雷雨、洪水、雨雾天气等,家长监护人必须到校接送;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适用于被监护学生在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习期间有效,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发生变动的,由后任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学校管理职责。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样本报甸沙乡中心学校及甸沙乡党委政府备案。
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盖章
学生签字:
校长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4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育人”目标,明确学校班级、家长及社会的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元子街镇初级中学安全制度》,按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的要求办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生要做到不玩火、玩水、玩电,不带小刀、雷导管等易燃易曝危险品到校;不得骑无闸、无锁自行车上学,不骑飞车,遵守交通规则;理化实验课及体育课堂必须严格按老师的要求行动;不吃霉变及来历不明的.食物;不攀高爬低,上下教学楼缓行、右行,遵守《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不下和玩耍,不强行过河;不做超过自身能力的事。
三、学生要注意上学、放学路途安全,遵守路队秩序。住宿生要管好自己的财物,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作息时间,严防传染病。
四、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辆,鼓励学生按时加入保险,下大雨、大雪或涨水时要按时接送。
五、上述各条学生必须做到,如有违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学校、老师概不负责。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x年8月31日终止。
主签单位:
单位主管:
主签人:
责任人:
学生家长: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5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公私财物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强化防范措施,依据<<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1、责任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的定期督查、培训、指导工作;
4、严密组织学生各项活动,确保活动的安全;
5、及时妥善处理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6、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等重大问题。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
9、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学 校(盖章):xx
校 长(签章):xx
责任人(签章):x
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6
为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并结合学校、家长和小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学校应结合校内实际情况,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到的方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级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5、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三、小宿舍职责
结合各位家长的实际情况,在正常上学期间(周一到周五),家长自愿选择小宿舍为学生提供食宿,小宿舍应配合学校共同管理学生,小宿舍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上学期间,小宿舍有义务安全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并负责孩子在上学、放学时的人身安全。
2、上学期间,小宿舍应保证学生不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如不在校期间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由小宿舍承担责任。
3、上学期间,小宿舍要保证孩子的饮食安全,如果因饮食出现的疾病和其它状况由小宿舍承担责任。
4、上学期间,家长把孩子送到小宿舍,学生不在校期间,小宿舍应为学生监护人,负责学生的一切人身安全。
学校:
学生家长:
联系电话:
小宿舍负责人:
小宿舍负责人身份证:
小宿舍联系电话: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7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确保子女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我要积极配合交警、学校做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特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二、要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教育孩子乘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三、接送孩子上、放学时,保证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载货汽车;不让孩子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放学。
四、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五、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xxx学校:
家长签字: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8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幼儿家长(监护人)必须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明确告诉教师,不要隐瞒。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如不告知,出现安全问题家长责任自负。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学生必须根据学校的安排,回校参加毕业以及办理离校手续等其它相关事务,对于实习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校按期颁发毕业证书,并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毕业派遣手续。学生必须保证按时完成毕业前的各种手续,并定时和辅导员联系,毕业生因不能及时来校办理各种毕业手续而导致不能毕业,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幼儿园的饮用水必须清洁安全。园内电线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电线脱皮,防漏电、触电。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
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xx月24日—20xx年xx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主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9
为确保乘坐校车学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绝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和班主任共同商议,签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校方职责:
1、负责提供学生校车停放的安全场所,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协助组织学生乘坐指定车辆,每接送点安排1—2名责任强的`学生任组长。
2、负责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并同驾驶人员、学生家长、学生签订道路安全责任书。
3、学校负责对学生校车情况的日检,督促校车营运公司对校车的审核,提供每个接送点学生上学、放学的准确时间。
班主任职责:
1、负责对本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
2、安排1—2名责任心强的学生任组长,负责掌握本班学生的乘车情况。
3、每天早晨要向车长了解学生乘车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校方报告。
4、放学时及时组织本班乘车学生排队有序到达学校乘车点乘
车、候车安全区候车。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班主任各执一份。
校方:______班主任:______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0
为充分发挥部门的管理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结合年度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书。
第一条责任期限
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第二条责任双方
公司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第三条责任单位职责内容
负责公司治安、水政、消防、交通、施工等全面安全工作;负责本公司水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输水管理、水工设施及水源地的巡视、督察、指导工作;负责劝阻制止危害供水安全的行为,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及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机关门岗管理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政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年度责任目标
一、“一票否决”管理目标
(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零,一般生产事故致他人重伤、致残、死亡人数为零。
(二)群体性恶性事故为零。
(三)甲方责任重大交通伤亡事故为零。
(四)重大火灾事故及治安案件为零。
(五)影响社会稳定的个人、群体性上访事件为零。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为零。
(七)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廉洁自律受到处分事件为零。
(八)本单位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拘留事件为零。
(九)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违法违纪受到处分事件为零。
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一)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规则,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合作共事,班子整体合力发挥好。
(二)领导班子成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员工信任。
(三)员工队伍稳定,战斗力强、凝聚力强。
(四)注重内部员工“三个素质”的`培养,有健全的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五)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不发生公司内部的越级上告、上访事件。
(六)加强本单位的内部考核管理,充分发挥奖金二次分配,奖优罚劣。
(七)对外与周边社会团体、相关单位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发展;对内与各单位做好团结协作。积极听取基层单位意见,加强为基层单位服务的意识。
(八)单位内部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九)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三、业务工作目标
(一)完成治安、消防、交通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与职责相关内容的工作目标。
(二)按照公司年度全面预算管理要求,按时完成月度资金计划,费用控制在经济指标之内。同时做好业务费用的使用控制与管理。
(三)完成重大节日、假日、会议期间的安全工作部署任务,落实逐级签订安全工作。
(四)完成公司安全员培训任务及持证上岗的目标。
(五)完成公司各季度安全总结会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的开展落实工作。
(六)完成各项党政工团工作任务。
(七)完成公司临时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指令。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一票否决”任一条款未达到设定目标,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重罚。
(一)取消本单位一切评优资格。
(二)视情况酌情扣除本单位部分月奖金、季奖金、年终奖金的10%~50%。
(三)违反任一条款的责任人予以公司除名。
(四)单位负责人及单位班子成员视情况予以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未完成《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其他工作内容的,将视情况对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三、完成上述及其它相关内容的,按时兑现奖金。
四、对上述工作责任完成的好,业绩突出的单位班子成员及负责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六条附则
一、本责任书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主管领导、责任人各留存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
二、此责任书不因责任人变动而变动。
公司领导:
年月日
责任人:
年月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1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了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教育子女了解有关的安全常识,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现将有关安全事宜与家长达成如下共识:
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并掌握影响自己子女安全和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发现孩子在校外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
2.经常观察子女携带的非学习用品,尤其是收管好刀具和锐钝器具,以防子女发生意外事故。
3.严格请假手续,确需请假时,家长必须提前告知班主任,经允许后方可离校。
4.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独自或同其他少年儿童结伴下河、下渠、下渔池游泳。严禁私自或接伴外出游玩、野炊、夜不归宿,让孩子学法、知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5.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严禁小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上学,上下学应由家长接送,自己上下学的'学生,家长负责路途上的一切安全责任。
6.教育子女中午在校内就餐,以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减少安全隐患,不吃校外“三无”食品,如家长让学生自行到校外就餐,往返途中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请给予配合,谢谢您的理解。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2
各位家长: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库、河流,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
a、不准骑摩托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
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此责任书中学至九年级结业前有效。)
年级:XX班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3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交通安全,制定学校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学生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4、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5、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和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12周岁以下小学生不许骑自行车上下学,不许在上下学路上追逐打闹。选择其他交通工具出现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6、家长必须保证自家孩子所骑车辆性能完好。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章):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学生签字:
20xx年**月**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4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5、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7、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8、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XX年级XX班
学生(签字):XXXX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XX
刘寨小学(盖章):XXXX
XX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安全责任书15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5、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6、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年级班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xxx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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