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11 09:10:41 制度 我要投稿

用电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用电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用电管理制度(汇总15篇)

用电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酒店用电行为,保障酒店员工与客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2、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3、室内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无关物品,对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4、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要严守岗位,做到勤看。勤听。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

  5、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6、送电时,必须得到电器检查。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要询问是否解除有关肇事事宜,认为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7、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管人员人下达停关电指令。

  8、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9、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

用电管理制度2

  1、施工现场的防护用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2、防护用品必须按种类、用途分类并整齐摆放。

  3、防护用品必须发佩给施工人员。

  4、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并且爱惜防护用品。

  5、防护用品不得破坏或用做其它用途。

  6、防护用品应定期、定时清理检查。

用电管理制度3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用电管理有后勤处负总责,学校电工具体负责管理。后勤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后勤处要制定的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要和各有关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按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综治办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政教处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后勤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电教室对电视、饮水机等班级、教研组用电设施每月进行一次检修,做好检修记录,确保用电设施的正常使用。

  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各班级、各处室、各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有电工安装,严禁私自乱扯线路。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各教研组、各处室、各位教师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电。

  教学楼下自习后由夜勤人员关闭总闸,确保学校夜间用电安全,不按时关闭造成用电事故的有责任人负责。

用电管理制度4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7、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9、凡进入临时生活区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意识、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施工安全用电常识方面的教育,讲授人身保护设施使用方法。同时进行关于施工安全用电设施使用的'培训。以增加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员工自觉、认真、严格地按规程施工。

  20、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国家、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使之了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安全知识,明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使用和维护由专业电工负责,不能随意操作,乱拉乱接;对机械使用人员加强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不违章作业。

  21、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在班组作业前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专业特点进行教育,使每位作业人员心中警钟常鸣,确保在施工安全用电技术指导下施工。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用电教育。

  22、宿舍内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

  23、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24、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功率小于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罚款。

  25、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职责;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职责。

  26、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职责,并酌情进行处罚。

用电管理制度5

  为确保广大师生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用电防火制度。

  一、学生用电、防火方面

  1.学生不准把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到学校。

  2.学生不准在学校点燃树叶、废纸;不准燃烧垃圾。

  3.学生不准触摸教室墙壁上的插座等。

  二、教师用电、防火方面

  1.所有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电器。

  2.使用电饭煲、取暖器等电器做到不离人、不长时间使用,远离可燃物,同时做到人走断电,经常保持洁净,以免短路。

  3.不准存放可燃物。

  4.使用液化气做到点火后不离人,不用时断气源。

  5.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拉接电器线路。

用电管理制度6

  安全用电是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为确保师生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用电管理制度:

  一、格遵守用电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加用电容量等,须事先通知学校,不得私自拉线及安装电器,如有特殊需要,由学校统一安装。

  二、教室用电线路必须规范,严禁超负荷用电。

  三、学校用电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不用时要关闭电源。

  四、要认真遵守学校用电管理制度。除照明、风扇外,不得使用其它电器,特殊情况须学校批准方可使用。

  五、要珍惜、爱护学校内的电器及线路,不得随意损坏。

  六、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

xxx小学

xxxx年xx月xx日

用电管理制度7

  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用电管理制度8

  1、注意节约用电,从“我”做起。

  2、离开办公室必须关闭电脑及周边设备的电源(含关闭插线板)。

  3、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闭空调。

  4、复印机在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

  5、办公室饮水机上班时间接通电源,下班后必须关闭。

  6、对灯光无特别要求的.区域,请关闭部分照明设备。

  7、如出现电源起火,漏电,断电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严格遵守用电安全常识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

用电管理制度9

  1 目的

  1.1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用电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电区域

  3 内容

  3.1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3.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3.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2.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2.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3.2.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法。

  3.3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3.3.1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3.3.1.1本公司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3.3.1.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与第二级必须配合.

  3.3.1.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3.3.1.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3.3.1.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3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交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3.3.2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3.3.2.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3.2.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3.3.3 低压带电作业

  3.3.3.1 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3.3.3.2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3.3.3.3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3.4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3.4.1 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3.4.2 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4.3 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3.4.4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3.4.5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3.4.6 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3.4.7 多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3.4.8 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9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3.4.10 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3.4.11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3.4.12 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4.14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3.4.15 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3.4.16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3.4.17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3.4.18 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3.4.19 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3.4.20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3.5 触电急救:

  3.5.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3.5.2脱离电源的方法:

  3.5.2.1断开电源开关;

  3.5.2.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5.2.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3.5.3急救:

  3.5.3.1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校纪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保障学校财物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学校节约型校园创建,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目前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宿舍供电办法

  第一条 学生宿舍实行智能控电,宿舍供电按照“电量定额、超额付费、先购后用”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 电量定额:学校按每个学生每月8度电的标准核定,每学期补贴5个月,每间宿舍的总补贴电量按该宿舍实际居住人数核定。每学期开学时学校一次性补贴到位。

  第三条 超额付费:宿舍实际用电超过宿舍的总额定电量为超额用电,超额部分由学生自己购买,出资方式由同宿舍同学自行商定,电费单价为0.56元/度。

  第四条 先购后用:超额用电部分实行先预交费购电量再消费的方式。当宿舍可用电量少于5—10度时,用一卡通消费卡到值班室为本宿舍电表充值,宿舍成员应主动进行查询并及时充值,如果不能及时充值,宿舍将停止供电。

  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

  第五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六条 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第七条 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八条 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九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十条 智能控电系统支持违章电器识别功能,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炒锅、电熨斗、电发夹、电热毯、电热水器、电水壶、电烙铁、饮水机、电磁炉、电视机、电取暖器、小型电烘干机、电暖宝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如果违规使用,系统将会强制断电,撤除违章电器后,系统在10分钟内自动恢复,两次恢复后,第三次系统将对该宿舍停止供电。

  第十一条 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5℃,方可开启空调取暖;学生在使用空调时应注意对空调的维护,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迅速到值班室报修,不得私自打开机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主动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更换宿舍时该宿舍的同学应配合学校对空调进行移交,如发现人为损坏,应按实赔偿。

  第十二条 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申报维修。

  第三章 违纪处理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变动现有的供电设施和供电线路。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供配电设施、线路损坏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凡因使用违章电器而导致宿舍断电,第一次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报学生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凡因使用违章电器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照《扬州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暂行)给予处分;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用电管理制度10

  一、用火、用电、用气应认真执行相关专业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

  二、本单位和外单位因施工(包括小面积装修使用香蕉水、稀料等危险品动火的工程),必须到安全部办理动火证。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天然气调压站、变压器室、配电室、汽车场、电脑房`、电话机房、蓄电池室、各机房、楼层天花板和仓库内等处)必须由有关部门会审,无异议方能审批办《动火证》;

  三、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确定专人负责,动火完毕立刻清查现场。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现场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通报主管安全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四、电焊、焊割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持有许可证书的人员实施,并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焊割点周围情况,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场所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前,不得进行焊割。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五、严禁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和用电设备,严禁私拉电器线路,加装用电设备必须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电工统一施工、安装。

  六、电器事故处理及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和运行日记上。必须按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校正。

  七、增加用气设备、改动用气管线,必须向燃气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后,由燃气专业队伍施工、安装。

  八、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

  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堂膳食工作安全进行,保障职工及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常参加消防知识普及讲座,按学院的要求积极参加消防演习。

  二、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

  三、食堂管道燃气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燃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四、每个员工必须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以备应急处理。各班组长负责带新到员工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做到人人熟悉,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容处理。

  五、树立防患于未燃意识,任何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燃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

  六、食堂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员,职责是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燃气关闭情况,并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急着开电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燃气味。如嗅到燃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八、在使用燃气前,应先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燃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量(风门),让燃气完全燃烧。

  九、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应按炉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烹调工应熟悉操作炉灶的各种开关。

  十、下班前应关好炉前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关阀记录,确保燃气无泄漏方能离开。

  十一、定期(每月)检查燃气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做相关处理。问题较为严重的,上报食堂管理员,及时安排,及时处理。

  十二、燃气设施(表、调压设备、阀)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不能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燃气设施,不得挡住、涂改燃气方向指示标志,保持管理设施干爽清洁、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十三、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胶管(点火棒)有无龟裂老化、穿孔,甚至断裂的情况,发现其中之一情况,要及时报告。

  十四、厨房内不得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五、每年对总阀(调压箱)后的燃气管道、炉底管进行刷漆保养,防止管道设施被腐蚀,及时更换龟裂老化的胶管。

  十六、若发现燃气使用压力异常、泄漏等意外,应立即停止用气,设法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开关,杜绝各种明火及静电产生,如控制不了则关表阀或调压总阀,并立即通知燃气公司处理。

  十七、在表阀或调压总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先疏散食堂员工,然后通知燃气公司处理。

  十八、调压器总阀、厨房除应随时备有有效的灭火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

  十九、燃气一旦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表前阀或调压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用电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提高检修电源的供电可靠性,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编制依据:山西晋城恒光矸石公司热电车间的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矸石公司各级人员及其它各外包商人员。

  4.要求:

  4.1临时电源的接引必须通过热电车间审批后方可接引,审核工作由热电车间负责,程序由检修班组提出接引申请,然后由热电车间审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负荷,然后由用电人员根据指定的位置进行接线工作。临时接引必须符合矸石公司有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热电车间不进行接线。

  4.2临时接线热电车间有关人员必须测量好用电设备的好坏及负荷大小,用电设备的负荷不能大于开关容量。

  4.3用电人员在申请接线时必须将负荷的性质(三相还是单相).接线地点及所用电设备填写清楚,否则热电车间不予接单审批。

  4.4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生技科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对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5热电车间人员不准无单接线,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元。

  4.6临时线接引完毕后,用电人员必须将临时线按《安规》中要求架空,对不正确布置临时线的用电人员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8热电车间人员每天对检修电源箱巡检,发现私自接临时电源线的人员,生技科将给予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

  4.9接入容器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不允许超过12V,并且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

  4.10当临时电源线接好后,确认临时用电器完好后,可以送电试用,否则不予送电。

  4.11用电申请单位在申请得到批准后,自行进行电源的引接工作,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分500元。

  4.12在需要电源拆除时,要及时的联系热电车间人员。

用电管理制度12

  l )变配电所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隐患管理制度、保安制度等。

  ( l )值班制度有以下内容:值班人员必须有变配电所上岗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离开值班室,不可会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值班长同意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完成值班的工作内容,非值班人员不许进入配电室。

  ( 2 )巡视制度有以下内容:视察人员分为班巡、夜巡、特巡 3 种。在班巡视的人员在每班值班时间内对变配电所设备运行情况至少巡视两次。夜班巡视人员对夜间易发生闪烙、放电设备必须专项巡视。特巡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巡视(如高峰用电、高温季节、雷雨季节等)。

  ( 3 )交接班制度有以下内容:接班人必须提前进配电所,如有特殊情况,交班人不得离岗,坚持值班。交班人必须详细向接班人交待一切原始记录单据及当班时间发生的所有问题。交接班人员共同对变配电所巡视一次。

  ( 4 )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的内容有:在配电所内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票或操作票,工作票发给在变配电所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操作票是发给变配电所内进行倒闸操作的人员。工作票分为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必须根据工作内容规定发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不可乱发。工作人员必须用钢笔认真填写工作票上的内容。操作票在操作人员工作时发放,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应先编号,按号顺序使用。

  ( 5 )隐患管理制度内容有:隐患分为紧急、重要、一般这3类,对紧急隐患应立即通过电话向供电部门或厂部动力科报告。对重要隐患应向动力科领导或厂部生产计划科报告。对一般隐患应按月用”面向动力科报告。对隐患处理应在24h内处理。一般应停电处理,如无法全厂停电,则实行局部停电。

  ( 6 )保安制度内容有:严格进出制度,除动力科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变配电所。变配电所内要保持整洁,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或有腐蚀的危险品。节日期间应加强巡视及保安工作。变配电所的门和主要通道均不可堵塞,保持畅通无阻。

  2 )新增用电审批制度

  填写审批表,报送动力科,动力科接到审批表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发施工通知单。电工组接到施工通知才可施工,施工完后将施工单送回动力科,由主管部门到现场检收后方可启用。

  3 )电气设备日巡视维修制度

  维修电工在当班期间至少两次对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巡视。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主动修复,如有过负荷情况,维修电工有权拉去部分用电设备。如有违章行为应立即劝阻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向领导汇报,对乱拉乱接现象应当即拆除。

  4 )电气设备报修制度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有故障苗子,使用者应填写“报修单”,故障严重的应先停电,立即报修。维修电工接到报修单后,应立即到现场排除故障,修复后填好报修单上内容,报修单由修理者保存,月底交班长汇总后交动力科。

  5 )电气设备周期保养制度

  维修电工必须按规定在周期保养表上填写保养内容、保养日期、保养者签名,由主管部门

  验收。保养好的设备经主管技术人员、使用部门、维修者共同验收。

  6 )设备事故赔罚制度设备

  因非正常损坏造成的事故,均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维修费在100 一 10000 元)、重大事故(维修费在 10000 一 50000 元)、特大事故(维修费用在 50000 元以上,严重影响全厂生产)。对一般事故,扣 1 一 6 个月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对重大事故,要在两天内由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扣 6 一 12 个月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和行政处分。对特大事故,要由厂部当天报上级部门,扣 12 个月以上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和追究刑事责任。

用电管理制度13

  1、宿舍内设施由学院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每个寝室建卡登记,由本人验收后签字。毕业或其他原因退宿时要按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2、学生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开关。设施有损坏而找不到责任人者,由本寝室成员共同负责赔偿。

  3、宿舍内安放的家具设施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和拆卸。

  4、学生公寓如有维修项目,请及时到本栋管理员值班室登记,物业公司须及时安排专人修缮。家具设施属自然损坏予以免费维修,人为损坏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如发现维修不及时及其他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

  5、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改装和破坏水电设施。

  6、爱护公物,注意节约。随手关灯、关水龙头,

  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发现因设备故障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应及时报修,防止浪费。违者重罚,同时由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用电管理制度14

  人员管理:

  1、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合理配置专职暂电操作人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暂设电工),暂设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并按期参加年审及相关的安全培训。

  2、暂设电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高压操作必须先检查安全工具、绝缘垫、绝缘台、绝缘拉杆、绝缘靴、绝缘手套等,使用工具必须使用带有绝缘手柄的工具,绝缘拉杆、绝缘靴、绝缘手套应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4、需要上杆工作时,检查脚扣和安全带,必要时戴好绝缘手套。脚扣和安全带应做到各部位灵敏可靠安全,并且绝缘。

  5、高压停电操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步骤应为验电、停电、验电、放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悬挂标示牌。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在遮拦上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

  6、高压操作时,先穿好绝缘用具再进行操作,操作时不能少于二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合闸时,配电柜操作应先合隔离开关,再合断路器,停电时顺序相反。跌落式熔断器先合两个边相,再合中相。有风时,先合上风口,再合下风口,再合中相,停电时顺序相反。

  7、杆上作业时,穿好合格的脚扣,系好安全带,戴好手绳。大的料具用小绳系好,小的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递完料具后,要离电杆3米以外,禁止上下投掷料具。

  8、施工现场暂电人员经常对配电箱内的闸具进行检修及清扫工作,检修时应做到:

  a)必须停电,严禁带电工作;

  b)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或派专人看护;

  9、检修人员必须服从组长或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10、暂设电工人员对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缆的走向和上级变压器的情况,必须掌握熟悉,对特殊部位加强巡视,对漏电开关经常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设备设施管理: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三项五线制。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tn-s保护系统。

  1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闸箱,按照临时用电平面图所标位置砌筑平台,并搭设防雨及防砸棚,周围设围栏,刷红白相间油漆。箱内闸具安装牢固,工作灵敏安全可靠,不能带病操作。电缆及胶皮线必须由箱下方进出,穿管保护并单独固定好,所有电闸箱统一编号,每个电闸箱必须能上锁。电闸箱漏电开关必须由指定厂家生产,所接设备必须挂牌标示。

  13、电焊机必须标明现场统一编号,负责人姓名等。一次线长度不能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不能大于30米,要压好线鼻子,连接牢固,严禁使用t型螺栓压线。一、二次防护罩齐全,达到双线到位,电焊机保护线压实,必须安装焊机专用保护器。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制度,严禁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电闸箱内应保持清洁,闸箱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闸箱闸具不准破损露铜,严禁一闸压双路。

  15、现场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合理,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100~50ma,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1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经,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使用黄绿双色线作为负荷线,不得混用。

  17、施工现场使用小型电动工具,电缆线必须使用皮护套铜芯电缆,中间不能有接头,严禁乱拉乱扯,车辆来回碾压。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符合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现场照明:

  18、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严禁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施工结构、宿舍及工具房内,应使用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的低压照明。低压照明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变压器,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米,并有防雨及防砸措施。以上所有照明都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电缆敷设:

  19、施工现场电缆采用暗敷设,电缆沟深不能少于0.7~0.8米。电缆上下方要垫10厘米厚的细沙,沙层上盖红机砖或盖板,再用细土填实。电缆走向需设电缆标志桩,电缆上方不能有建筑物及堆放材料。

  20、电缆、胶皮线架空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敷设,两头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吊挂距离超过10米,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米以上。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资料管理:

  21、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执行用电申请审批制度。不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设备、无审批手续用电、暂设电工不得进行带电接线作业,必要时可做停电处理,直到满足规定方可使用。

  22、分包或外协单位用电必须签定集团统一格式的用电协议书。

  23、暂设电工人员负责现场的安装接线与维修工作,记录有关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24、所有相关资料必须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用电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对学校办公用电教器材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各处室、教研组办公室严格执行。

  1. 学校对各处室、教研组办公用电教器材实行以处室、教研组为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并签好《办公用电教器材使用管理责任书》;

  2. 办公用电教器材作为学校公共设备,请办公室所有成员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上锁或加密;

  3.每次使用时必须如实填好办公用电教设备使用登记表;

  4.办公用电脑内不能安装与教学及办公无关的软件(包括游戏),否则造成系统瘫痪,无法启动,由该软件安装人负全部责任;

  5.严禁办公室任何人员私自拆换电教器材,由此引发电教器材损坏由私自拆换者负完全责任;

  6.电教器材出现故障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由信息中心派人进行检查维修,品牌电脑保修期为三年,在该期限内出现故障均由电脑公司负责(保修条件是电脑主机箱未开封);

  7.确因自然因素、正常使用或其它非人为因素造成电教器材损坏(如硬盘自然老化等),该办公室不负责任,但必须及时报告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并经核实备案;

  8.使用完后,切记关好总电源及门窗,否则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由该使用者负完全责任,平时检查中若发现离人后未关机、未关总电源及未关门窗现象,即使电教器材未损坏,对该使用者学校将提出公开批评;

  9.没有信息中心负责人书面文字批条,严禁任何人搬动任何办公用电教器材,一经发现,学校将从严处理;

  10.一旦发现办公用电教器材被盗或部分器材遗失,请及时向学校保卫科或信息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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