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6-03-12 08:00:04 方案 我要投稿

(荐)实施方案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6篇,欢迎大家分享。

(荐)实施方案5篇

实施方案 篇1

  企业员工良好精神风貌是企业精神的外在表现,统一着装是企业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但公司自成立以来尚未为员工统一配发工装,为此,由办公室拟近期为员工定制工装,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装定制适用员工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公司承担工装总费用的50%,员工个人承担总费用的50%,在配发工装当月开始,从工资中扣除,半年内扣完员工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四、员工工装配发条件

  1、自配发工装之日起,工作未满半年便离职者,从工资中扣除其公司缴纳工装的全部费用。

  2、自配发工装之日起,工作未满一年便离职者,从工资中扣除其公司缴纳工装费用的50%。

  3、自配发工装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但未满两年便离职者,从工资中扣除其公司缴纳工装费用的30%。

  4、凡工作满两年者,只缴纳个人承担的工装费用。

  5、配发工装两年之内,因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者,按照以上原则扣除公司缴纳其工装费用。

  上海荆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〇一x年二月二日

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科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平衡,保障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xx〕236号)、《XX省水利厅关于贯彻〈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水函〔20xx〕899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20xx年第9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证原则。

  充分体现“合理规划、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持稳定、防止污染、促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

  二、实施目标与证件用途

  (一)实施目标。

  通过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力求实现以下目标:

  1. 进一步稳定水域滩涂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

  2. 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

  3. 依法管理和促进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域滩涂资源可持续利用;

  4. 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导并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 提升水产养殖产品质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业竞争力;

  6. 促进水产养殖的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

  (二)证件用途。

  1. 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法律凭证。持证人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扶持政策。

  2. 养殖证是判断水域滩涂养殖功能的基础依据。当养殖水域滩涂因国家建设及其他项目征用或受到污染或发生纠纷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养殖证申请补偿或索取赔偿。渔政部门以养殖证为基础受理调查处理渔业纠纷案件。

  3. 养殖证是养殖者从事养殖活动的行为准则。养殖者从事养殖生产时,应当严格按照养殖证核发的区域、类型、方式等内容进行生产,科学投饵,合理用药,不得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养殖者持证方可申请苗种生产审批、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水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资格等,并享受国家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发证机关与范围

  (一)发证机关。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水域滩涂在一个县级行政辖区内的,由该县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涉及的县级人民政府协商后核发,也可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二)发证范围。

  1. 国家对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1)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2)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规定确定水域滩涂养殖承包经营权。

  (3)已领取土地承包权证书的农用土地改为养殖生产的,养殖证不改变原土地的权属性质及土地基本用途。

  2. 对已养水域滩涂,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的应尽快申请审核补发。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 新规划用于养殖开发的水域滩涂,应优先考虑因渔业结构调整需转产从事养殖业的渔民、因水域滩涂规划调整需另行安排养殖场所的'当地渔业生产者、毗邻国有水域滩涂的专业渔民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四、发证程序与内容

  (一)发证程序。

  1. 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表》,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 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并完成审核工作。涉及航道、港口的,应在受理前征求航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3. 批准。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符合规定的,应当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10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1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理由。

  4. 公布。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水域滩涂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发证内容。

  1. 养殖证应当使用农业部监制、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养殖证;应当载明持证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养殖水域滩涂地理概位及平面界至图、养殖面积及范围(方位坐标)、养殖内容及方式、养殖证有效期限、养殖证编号等内容。凡确认全民所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的,一律发给绿证;凡确认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一律发给红证。

  2. 依据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养殖方式、投资风险、收益等综合因素,养殖证有效期的最高年限分别为:池塘30年,湖泊、水库、河沟10年,临时养殖区2年。集体水域滩涂或全民所有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有效期应与承包合同期限一致。在江河、水库、湖泊水域的航道、港口及产卵场、重要苗种场、水产种子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水域、滩涂,不得核发养殖证。

  3. 养殖证登记事项如有变动,持证人应在相关事项变动后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养殖证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在期满前60日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有关材料。

  五、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xx年5月20日至6月15日)。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水域滩涂使用、养殖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调查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农业区划和渔业区划,编制完善本辖区内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同时,将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报送市水务局。

  (二)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和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核发养殖证的依据和原则、法律地位和发放主体、发证范围和办法,提高养殖生产者自觉申办养殖证的认识,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发放证书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在调查登记和规划的同时,按照有关发证范围、办法和程序的规定,全面开展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核发、换发工作,并将养殖证发放登记情况及时录入养殖证信息管理系统。

  (四)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区市县渔政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登记和养殖证核发的情况,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开展全面检查,切实维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养殖证制度的完善。

  (五)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各区市县认真自查总结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与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表一并在20xx年12月16日前报送市水务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gasc0826@163.com)。在各区市县自查基础上,市上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完善养殖证制度工作成效好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完善养殖证制度工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务、农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财政、环保、督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的日常工作。各区市县也要成立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把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摆上议事日程,细化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联系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养殖证发放中的问题。水务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搞好水域滩涂的调查登记,养殖证申请的审核。财政部门把发放养殖证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安排资金;农业、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部门把好农业土地承包建池养鱼、水上航道养殖和环境承载能力审查关;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完善养殖证制度的督查工作。

  (三)强化督查。市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进度统计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区市县在完善养殖证制度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市县定期填写统计登记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市政府派出督查小组,对区市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市县也要抽调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统筹兼顾。各地要把贯彻养殖业发展政策与实施养殖证制度结合起来,凡涉及养殖业发展的政府支持项目或投资计划,如渔民转产转业、原良种工程、病害防治中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重大科技推广、科技示范场、出口基地县建设等的报批,一律审查养殖证制度的实施情况。凡良种补贴、水产救灾资金等受益对象,一律是持养殖证的生产单位和个人。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发挥排污申报的基础数据作用,保证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收费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为不断扩大监管面,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作准备,现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环保局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安排,计划用二年时间全面拓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并不断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建立排污申报长效管理机制。具体要求20xx年我县完成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525家,20xx年我县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

  二、申报登记范围

  我县辖区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都应纳入排污申报登记的对象范围。

  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经济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工商登记注册数据,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应申报单位数量,确定本地排污申报数量、范围,做到不少报、漏报,确保全面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审查和核定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局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蒋明宝任组长,杨俊琦、丁锋、王荷女、王雪平、郑荣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的具体工作,由王雪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坚胜、张智敏、王卫星为成员。

  四、工作安排

  此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将围绕全面完成我县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的目标,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

  (一)准备启动阶段(20xx年4月一一6月)

  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借助统计年鉴、工商注册登记等数据进行排查,摸清我县排污申报对象及数量,并将有关情况在5月10日前上报市局。

  (二)开展20xx年度申报登记(20xx年7月——20xx年12月)

  要采用通告、告知或上门申报登记等方法,要求筛选出的申报对象依法申报,并指导申报对象按照申报登记表格规定的内容和有关说明填写《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或《第三产业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建筑施工场所排污申报登记简表(试行)》),申报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并提供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资料。排污者申报下一年度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应当以本年度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和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所需排放污染物情况为依据。

  要将充分利用监测数据以及工商、技术监督、水厂、能源、电力、统计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对排污单位填报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核定后,进行录入、汇总,并将电子数据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

  (三)组织阶段性总结(20xx年1月——20xx年3月)

  要认真总结20xx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完成20xx年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的措施和方法,提交20xx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四)开展20xx年度申报登记(20xx年4月——20xx年12月)

  要以县统计局20xx年底各地工业企业数为基数摸清申报登记对象,做到不少报、不漏报、不瞒报。在总结上年申报登记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运用切合本地实际的方法开展工作,完成20xx年我县工业企业100%申报登记的目标,并努力提高申报登记质量,同时提出建立排污申报动态管理体系、促进排污费全面足额征收的措施和方法,完善排污申报长效机制。

  (五)总结考核评比(20xx年1月——20xx年3月)

  要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果进行总结,上报这二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总结。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优秀的个人予以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力量

  各相关科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和《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各相关科室要将排污申报与核定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明确责任,集中力量负责排污申报与核定,申报机构及各相关科室站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

  排污申报工作要以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配套规章为依据,以“排污申报与收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为工具,按照“全面申报、准确核定、足额征收”的原则,分门别类、全面申报、稳步推进,完善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我县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到100%,扩大监管面,实现污染源排放数据的动态管理,确保基本实现排污费的全面足额征收。

  (三)加强培训,规范申报

  要开展对排污申报、审核、核定有关的法规进行培训,确保实际操作人员掌握国家有关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种工艺技术的污染物排放特点,确保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法定程序开展排污申报、审核、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按照省局使用“排污申报与收费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全面使用“排污申报与收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排污申报与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实现科学的动态监管。

  加强对申报登记数据质量的控制,充分利用监测数据以及工商、技术监督、水厂、电力能源、统计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对排污单位填报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用水量及能源的使用量、生产工艺情况、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要逐一审核,对情况不清的应到排污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同时,要开展典型性抽查和复核,判断各项数据是否可靠,逻辑关系是否合理。发现差错要及时改正,并判别差错是否普遍。切实提高申报登记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宣传,严格执法

  加大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采用通告、告知等多种方法督促排污单位及时、如实申报,确保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要采用自查、互查和直接核查等方式开展排污申报核定、核查,督促企业依法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拒报、漏报、少报、瞒报等问题,除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外,还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作出处理。对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的排污单位,要依法给予处罚;对超越法定期限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排污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拒报行为专项活动。

  (五)加强动态报告,畅通信息渠道

  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每月要向市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简报),简报内容应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等。对于申报登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并及时向市局反馈,重要情况和工作中的困难要随时报告。要总结申报登记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切合实际的基础数据采集、分析、审核和核定的方法,建立排污申报的动态长效管理体系。

实施方案 篇4

  一、目的与意义

  当前,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科技进步已成为提高农村经济整体素质的决定性因素。积极适应新形势,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大力推广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是新时期农业科技工作的一项重点。农民科技示范户,作为农民中的先进科技典型,一方面,他们掌握了大量的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同时他们对周围农户又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头作用。实施农民研修计划,就是由政府出面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农民到科技示范户(科技研修基地)进行劳动学习和技能培训,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传帮互带的作用,为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民科技研修计划,建立涵盖我市各类主导产业的农民研修基地50个,使1000名农民通过研修掌握一门切实可行的致富本领,并初步形成市、县两级农民科技研修组织管理体系,为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批农民科技研修基地或单位

  凡在我市辖区内的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民科技示范户、农民科技协会等均可成为xx民科技研修基地或单位。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本地区的农民科技研修基地。

  申报农民科技研修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1.是本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的典型;

  2.所从事的产业(专业)具有明显的技术特征和经济效益;

  3.所开发的项目具有一定的生产场地和培训服务网络;

  4.基地负责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帮助农民致富上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二)分期分批培训农民科技研修人员

  根据农民科技研修基地的实际条件和能力,每年提出全市可供研修的专业内容,确定一定数量的农民科技研修人员,由县区组织申报、分配和落实。

  申请参加农民科技研修计划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强烈的`致富愿望;

  2.具有一定的科技文化素质;

  3.具有自力更生,吃苦耐劳的勤奋精神;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

  (三)定期开展农民科技研修交流活动

  市、县两级科技部门负责总结选拔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农民科技致富典型。每年对选拔的农民科技研修基地由市、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参观、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四)建立农民科技研修计划服务网络。

  以xx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为农民科技研修基地(单位)和研修人员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凡命名的xx市农民研修基地和参加研修计划的农民经审核后均可成为xx市农业科技信息网会员,享受会员各项服务。

  四、实施原则

  (一)自愿的原则:确立农民科技研修基地及研修人员均本着自愿的原则。

  (二)引导的原则:政府科技部门将采取一定的具体措施鼓励建立农民科技研修基地,支持农民参与研修。

  (三)分步实施的原则:农民科技研修计划是一项长远性工作,先示范性起步,逐步总结完善。

  (四)统一的原则:制定统一的农民科技研修计划,确定统一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五)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实施研修计划,既要使参加研修的农民学到致富本领,同时又要使承担研修任务的基地得以发展,实现共同致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沈阳市农民科技研修计划领导小组:

  组长:xx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xx市科技局副局长

  成员:xx市科技局处长

  区科技局局长

  区科技局局长

  区科技局局长

  县科技局局长

  县科技局局长

  县科技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市科技局农村处。

  (二)农民科技研修计划纳入全市科技计划管理。对农民科技研修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修基地或农民科技研修人员,将以补助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三)市科技局每年依据研修需求和基地状况,确立年度研修专业和基地名录,并公开选拔研修人员。在基地、研修农民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协商签订研修合同后,研修项目方可正式实施。农民科技研修计划实施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四)研修计划在实施中,以县、区(市)为单位,以乡村为重点,以项目和人才为切入点组织实施。

  (五)对研修基地用工的区域范围、用工数量及用工时间等,计划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客户服务的关系,灵活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 篇5

  校本课程的评价更多地依靠学校进行自觉自律的自我评价,不断反思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我批评、自我激励、自我改进,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健康顺利运行。建立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是一所学校成功地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一、校本课程的评价原则

  1、主体的多元性

  校本课程的评价主体至少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人员:学校管理者、任课教师及班主任、学生自身、同学。

  2、评价主体互动性

  如学生自评、互评、教师描述性、激励性评价,学校不以评比为目的,而以研究或促进为目的的评价等等。

  3、评价内容的多元性

  学习成绩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要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以及身体、心理素质、学习潜能、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

  4、评价过程的动态性

  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评价,使学生逐渐感悟自身的发展,增强进一步提高和发展的愿望。

  二、校本课程的评价内容

  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两个方面:

  1)、对课程开发实施者的评价。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评价:

  1、是学生选择的人数,

  2、是学生实际接受的效果,

  3、是领导与教师听课后的评价,

  4、是学生问卷调查的.结果,

  5、是教师采取的授课方式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情况。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委员会应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研究各应占多大的权重,最后把几个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形成对课程开发者的最终评价。

  2)、对学生的评价。校本课程中对学生的评价主要采取学分制。学分的给定应考虑三方面的因素。

  1、是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学时总量,;不同的学时给不同的分数;

  2、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态度、积极性、参与状况等,由任课教师综合考核后给出一定的分值;

  3、是学习的客观效果,教师可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考核。

  4、个方面的因素中要以学生参与学习的学时量的考金为主,过程与结果为辅,但最终的学分要把三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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