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时间:2021-08-24 20:32:45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1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近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2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有一个叫李微漪的画家寻找到了小狼,把它带回了成都。她有个朋友叫亦风,亦风当爸爸,李微漪当了妈妈,他们给小狼儿子取了个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长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于是有了接下来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来越多了,草越来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盗猎者捕获了很多幼狼,整个草原变得生气又焦虑。

  在我心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它很勇敢、机智,没有好奇心有戒备心,是一种能力很强的动物。

  李微漪表现了妈妈对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啸,躲避危险,帮她成长,就像我们的妈妈教我们吃饭,吃饭一样。格林也像个孩子一样,因为她感受到了李妈妈的爱。我也被她们感动到了。

  我希望我们不要像盗猎者一样,大家都像牧民一样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这个法官给世界的规律,不要去破坏它,保护越来越少的野生动物。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3

  每日午后,斜倚桌边,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氲着热气,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阳温柔地洒在一页页精彩的书页上,我摩挲着页角,伴着周围美好的一切静静地品味着那本令我神往的,人与动物真实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书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画家主人公则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时偶然听说了一个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寻找到了那对狼夫妇留下的一窝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与作者结下了不解之缘。

  作者把格林带回了城市,那时的格林只有半个月大,作者就象母亲一样抚养着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毕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举报,作者终于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况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难与危险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为了格林决定试一试。她带着格林在獒场住下,慢慢寻找狼群,在獒场,格林结识了如父亲般慈爱威严的头獒“皇帝”,打败了高傲的泰桑并与它成为患难与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头羊,在这个过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强,野性渐渐地被激发。为了让格林更好的捕猎,作者亲自学习狩猎技巧并教给格林,作为人类,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狼群是鬼诡而凶恶的存在,但作者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险却甘之若饴,我不禁对她产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脚扭伤了,格林拽来了一匹马牵着作者回了家,中途粮食断绝的时候,格林每天打来了一只野兔,埋在浅雪中故意不吃,是为了留给李唯漪……

  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作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报给了作者。我想这就是人和动物最真挚最纯粹的感情吧。作者用爱抚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报了作者。都说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爱的、勇敢的吧。读后感。作者说如今高原草场正在快速沙化,狼群就快没有家了,人类捕杀狼群,破坏它们的家园却责怪它们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已的所作所为吗?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别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爱给了格林一个只属于它的格林童话。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4

  与狼共舞,与狼同寝,与狼共食,与狼为友,一切看似奇迹,却在“狼女”李微漪身上一一实现。

  《重返狼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草原上的小狼,和一个土生土长的成都姑娘李微漪。她在一次写生中,偶遇影响她一生的小狼——格林。

  小狼一点点长大,高楼上的天台早已拘束不住小狼日益膨胀的野心。没办法,李微漪只好孤身一人陪伴格林到草原的养獒场,野化小狼!

  野化小狼看似简单,实则难如登天,小狼已十几次死里逃生,李微漪也几次生死难料。在死亡威胁下,“狼妈”李微漪却铤而走险,将根据地立在荒无人烟的狼山上!

  历经9个月的野化训练,格林早已长成威风凛凛的大狼,最令我感动的是书中的“狼之柔情”。在“狼妈”生病时,格林把自己珍藏的食物送给了她,还一次次觅食支撑这个“家”。在受到三只藏狗追逐时,格林挺身而出,不惜负伤累累。

  这一首首温情赞歌,让狼的细腻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拍案叫绝。

  出人意料的是,格林野化成功,回归山林。狼妈饱含泪水,望着格林远去的背影……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5

  这是一个悲欢离合,而又乐观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凉,而被画家李微漪收养。但因种种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这样,一狼一人,便经历千辛万苦,踏破铁鞋,格林终于重返狼群。谱写了一个美丽的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动,并且我还学到了许多东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微漪与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为任何困难都不能让他们忘记初心,因为这是一个坚定的初心。我们也因怀有一颗坚定的初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披荆斩棘,只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初心纯洁、热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时的责任与担当,是铅华尽染时的恪守与坚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坚持不息

  为了初心,我们就要坚持。李微漪与格林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饥荒,他们也不怕,坚持了下来。正因他们的坚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们应向他们学习,无论初心有多难,都应坚持。坚持就是胜利,胜利贵在坚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坚持要锲而不舍、要顽强不息。变,才是命运;忍,才是历练;做,才是拥有;坚持,才有机会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马行千里食草,活鱼逆流而上,死鱼顺波逐流。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团结与你

  格林单凭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群吗?难于上青天。李微漪与它合作,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都很团结,合作挺了过去。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饥饿的人在荒漠上走着,他们遇到了一个人,他给予了两人一根鱼竿和一条鱼。他们两人各拿一物,朝着不同方向走。结果,拿鱼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鱼后,没过几天,就饿死了。而拿鱼竿的人,向大海走,当他看见大海准备钓鱼时,却饿死了。但如果他们一起合作去海边的话,或许结局会有所不同。可见,团结合作是多么重要。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是啊!人心齐,泰山移,团结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四、爱护环境

  南山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书中不止一次提到关于环境的话题。尽管格林成功重返狼群,但它的孩子们却因环境问题而相继死去。狼皮、狼牙、树木,书中人们为了过上奢侈的生活,而疯狂的破坏环境。他们的行为,令人费解、令人发指、令人愤怒,更多的,是令人惋惜。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数次自然灾害后,人们也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许多地方都得到了绿化。也许多少年后,将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地球的环境,成功“重返狼群”。

  写到这儿,我仍然回味无穷。这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同时,也教了我许多人生哲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6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政权”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习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习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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