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读书笔记

时间:2021-12-23 10:09:21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逻辑学读书笔记范文(通用6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逻辑学读书笔记范文(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逻辑学读书笔记范文(通用6篇)

  逻辑学读书笔记 篇1

  近来从网上看到一本小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不足150页,但读起来感觉越来越厚,不得不佩服外国作者的魅力了,甚至连本书的编辑也感慨:越不凡,越平凡!这本书书如其名,就是《简单的逻辑学》。

  本书将逻辑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是准备,为成为一个逻辑思考者而要搭建的必要思想框架。第二、三章是逻辑的核心,如何建立正确的逻辑思考。第二章阐述了引导逻辑思考的基础事实,第三章重点是“论证—逻辑思考”的外在表现形式。第四章,探讨导致非逻辑思考的态度及思维模式。第五章围绕“谬误—非逻辑思考”的细节展开。

  逻辑,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宽广、深奥、精彩纷呈的领域,这本书既没有刻板的理论论述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这是一本现实应用的指南,对那些初次接触逻辑的人介绍逻辑的基本原理。它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

  通读全书,我比较感兴趣的是逻辑学四大原理之一的“充足理由律”(或称因果原理),即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存在就是合理”。它告诉我,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当然“问题”,比如质量问题、投诉问题、收费问题等等,作为事物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理论上,产生其的根源是存在的,也是值得每个人去追寻探究的。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在结果上留下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首先,在具体探寻问题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结果出发。每一个问题必然与其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相似之处,是我们要遵循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当我们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知道产生某种原因的结果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前面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的知识。通过统计、评估结果的强度、分布、性质,我们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们继续探寻的方向。这这里作者举了一个谁打翻了厨房里的牛奶的故事。从奇怪的声音,到半瓶牛那倒地,到看见蚂蚁,到金丝雀出笼,到窗户外邻家的猫,作者一步步探寻和排除,最终锁定那只灌木丛中正添嘴的猫为重点怀疑对象。

  其次,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事实经常告诉我们原因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C接着带来了D……,如图示:A→B→C→D……假设图中D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发现D是由C造成的,遵循解决事物的正确方法是找到他的原因的原则,我们决定把注意力放在C身上。逻辑思路走到这里是值得表扬的,但如您所知,它走得还不够远。C确实是导致D的直接原因,但它不是根本的原因。因果链的源头是A,A导致B,B导致C。B和C都是一个过程结果,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干预,否则D的问题就难以得到彻底的解决。陈院长常提到的“灯不亮了”故事就是一个典型,还有我们所知的“蝴蝶效应”、“多米诺骨牌效应”。

  作者同时指出,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地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呢!

  逻辑学读书笔记 篇2

  《简单逻辑学》是由美国作家麦克伦尼写的一部著名的逻辑学着作,虽然薄薄的一本书但里面却饱含着丰富的内容。总之,读了《简单逻辑学》让我受益匪浅,它开阔了我的视野,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让我的认识能力得到了提高,对问题的判断不停留在感性的认识而注重理性的思考。简单逻辑学的主题是清晰地思考,准确的判断。简单逻辑学既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说话的艺术。《简单逻辑学》这本书很好的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对提高一个人说话的逻辑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读全书,我比较喜欢的是第二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的第三点:万物终有其根源。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都是有理由。人作为理性的动物,当我们想知道为什么事物会是这样时,我们就会用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探寻这些理由。从理论上来看,关于本源的知识是非常让人感到振奋的,因为知其所以然才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它们。但是关于本源的知识同样可以广泛应用于实践领域,因为找到了事物的根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例如,我们可以确定某种细菌是引发某种疾病的原因,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消灭细菌的方式来达到消除疾病的目的。我们知道万物的根源后,弄懂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从而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在探寻事物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其结果开始。我们面对这样或那样的现象,并需要为之做出解释。也就是说我们面对这些客观的事物;去探寻这些事物是如何形成的。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必须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这样的逻辑学思考有什么重要的实践意义呢?当我门在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直接知道产生了某种结果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可以通过面前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知识。通过评估结果的性质,我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们的探寻方向。在这章节里里作者举了一个谁打翻了厨房里的牛奶的故事。从奇怪的声音,到半瓶牛那倒地,到看见蚂蚁,到金丝雀出笼,到窗户外邻家的猫,作者一步步探寻和排除,最终锁定那只灌木丛中正添嘴的猫为重点怀疑对象。

  在我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需要运用逻辑思维的场合无处不在。如果我们的逻辑思维好就有助于事情的顺利完成;相反,如果我们缺乏逻辑思维能力那就有可能把事情搞砸。生活中,逻辑无处不在。无论我们是有意还是无意,逻辑无时不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

  读了《简单逻辑学》让我认识到了自己以前思考问题的片面性。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思维有很大的帮助,学到了逻辑的初步知识和基本技巧。通过对逻辑学的学习我相信,我以后思考问题一定会更加全面,言语表达一定会更加的清晰,逻辑性更强。

  逻辑学读书笔记 篇3

  之前有阅读过哲学和逻辑学,按照正式的书面语言表述的话:逻辑学和哲学既是一门学科,也是一门艺术,如果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你也可以将它们定义为一项技能。而我通过比较,个人认为逻辑学理论比哲学更好理解,而且实用性更强,范围也更广。哲学是一门教会你如何认知世界,如何思考。而逻辑学,更像是一个认识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本书中大概讲述了逻辑学的涵义,表现形式,目的以及非逻辑学的含义,原因和表现形式。通过本书,我对逻辑学的定义就是逻辑,也可称为推理,目的是寻找真相。

  然而,逻辑学相比于哲学,它不仅教会你如何思考,还会让你领略到如何与人进行有效的沟通。这也是我对本书记忆最深的,也是收获最多的一个板块。我一直认为: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当中,每天都与周边的人事物产生联系。而最重要的就是与人产生联系,那么在进行有效沟通之前,你需要思考才能达到这个目的。这本书,就像是对新手入门的一本初级教材。在这本书的思维带动下,你会发现我们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与逻辑学息息相关的。有效的沟通,那就是在明白你的意思下进行思考并做出相应的反馈。这个过程就好似你是一名推论家,你接触社会(假设论点)――搜集材料(论据和推理)――得出结论作出反应(论点成立)。这也可说明逻辑学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拿书中提到的举例,比如常见的因果律,避免同义律(指的是一句话中,用词尽量用最精确的,避免含糊其辞),避免过多否定,因为就在西班牙语中,双重否定还是表否定,些许加强语气和强调之义。而英语中是双重否定表肯定。

  所以在你与人交流时,这些都是实用性的沟通原则。如果你表意不明,那么对方还需要揣测你的内心,这是一个没有效率,耗费时间长的沟通。更值得强调: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花心思在你的身上。其实当你深入了解以后,你真的会发现逻辑学真的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刻在影响我们,也在我们身上发生着或多或少的作用,只是没有察觉到,没有特别注意,要说逻辑能力在日常生活中体现最具体和明显的事例,我立马能想到的是:警察,老师,辩论手,律师等等。因为这些例子基本都是靠与人接触,发现和了解问题,并且寻找真相的进程。

  综上所述,有时看似难以理解的知识,也是可以慢慢吸收到的,如不能理解,说明自己认知范围有限,那我们就更应该多去搜集资料,揭发真相。最后一句话,是我目前对阅读的一个态度:你不需要掌握每一门知识,但至少会学到另外一种新的思考方式。

  逻辑学读书笔记 篇4

  在《逻辑学》的第一版序言的开篇中,黑格尔陈述了形而上学崩溃解构的事实——“那种被叫做形而上学的东西,可以就已经连根拔掉,从科学的行列里消失了。”黑格尔把形而上学的`这种解构归因于康德哲学,他认为康德哲学断定知性不可超越经验,否则认识能力将变成只不过产生脑中幻影的理论的理性,这种说法排斥了思辨的思维,并且迎合了世俗智慧的需要。黑格尔对这种做法表示了明显的不满,他用他那独有的口吻说到:

  “一个有文化的民族竟然没有形而上学——就像一座庙,其他各方面都装饰得富丽堂皇,却没有至圣的神那样。”

  “在昏暗被驱散以后,也就是反观内照的、幽暗无色的精神劳作消散以后,存在好像化为欢乐的花花世界了,大家知道,花是没有黑色的。”

  接着,黑格尔论述了逻辑学的状况——与形而上学一样,逻辑学的遭遇也是极为惨淡——虽然逻辑学由于其实用的缘故而被容纳于科学之列,但是逻辑的形态和内容却在流传中逐步被改变,并且,在科学与现实中生长出来的新精神也并没有在逻辑中显出痕迹。

  但是,在这种沮丧与颓然的状况之外,黑格尔也看到了新的希望,他认为新的观念、思想是不可抗拒的,尽管它会处处受到旧有观念的持有者的冷漠和反对,但是它必然战胜并且取代旧有的思想——

  “假如精神的实质形式已经改变,而仍然想保持旧的教育形式,那总归是徒劳;这些旧形式是枯萎的树叶,它们将被从根株发生的新蓓蕾挤掉。”

  与此同时,黑格尔也敏锐地看到,新的思想不由于害怕、由于畏惧,仅仅只抓一个空洞的形式,而是迫切地需要材料的加工和提炼。新的思想要获得并保持含蕴而未展开的原则。也就是说,要使其原则成为科学。

  而对于逻辑学这门科学,由于多年的工作也不能完成使它成为真正的形而上学或纯粹的思辨哲学的理想,所以黑格尔断定,逻辑学要有一个从头开始的改造,其基本看法是哲学必须从自身的内容的本性出发,由内容的反思建立并产生出其内容的规定本身,而不能依靠其他的任何东西——“哲学,由于它要成为科学......它既不能从一门低级学科,例如数学那里借助方法,也不能听任内在直观的断言,或使用基于外在反思的推理,而这只能是在科学认识中运动着的内容的本性,同时,正是内容这种自己的反思,才建立并产生内容的规定本身。”

  在接下来的一大段阐述中,黑格尔阐述了这种观点的具体内涵,论述了知性与理性的辩证关系,以及作为知性与理性的更高层次——精神是如何从无出发而产生出有,又是如何从单纯性中给予自己以规定性,又从规定性中给予自己以自身同一性的。只有沿着这个进路,哲学才能成为客观的、论证的科学:“知性作出规定并坚持规定:理性是否定的和辩证的,因为它将知性的规定消融为无;它又是肯定的,因为它产生一般,并将特殊包括在内。正如知性被当作一般理性分出来的某种分离物那样,辩证的理性通常也被当作从肯定的理性分出来的某种分离的知性,它比知性、理性两者都高。精神是否定物,这个否定物既构成辩证的理性的质,也构成的知性的质:——精神否定了单纯的东西,于是便建立了知性所确定的区别;而它却又消解了这种区别,所以它是辩证的。但是精神并不停留于无这种结果之中,它在那里又同样是肯定的,从而将前一个单纯的东西重新建立起来,但这却是一般的东西,它本身是具体的;并不是某一特殊的东西被概况在这个一般的东西之下,而是在进行规定及规定的消融中,那个特殊的东西就已同时规定了自身。这种精神的运动,从单纯性中给予自己以规定性,又从这个规定性给自己以自身同一性,因此精神的运动就是概念的内在发展:它乃是认识的绝对方法,同时也是内容本身的内在灵魂。——我认为,只有沿着这条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哲学才能够成为客观的、论证的科学。”

  紧接着,黑格尔论述了科学与逻辑的关系(他称之为“精神现象学”):一方面,意识作为具体的而又被拘束于外在的知的精神,它的前进运动完全是以构成逻辑内容的纯粹本质的本性为基础的;另一方面,意识作为显现着的精神,它自己在途程中解脱了它的直接性和外在具体些之后,就变成了纯知,纯知以那些自在自我的纯粹本质自身为对象,这就是纯思维,即思维其本质的精神,而纯知的自身运动也就是它的精神生活,科学就是通过这种精神生活而构成的,并且也是这种精神生活的陈述。

  最后黑格尔提及了《逻辑学》在其哲学体系的地位:原本逻辑学与哲学是一同作为《科学体系》(后改名为《哲学全书》)的第二部分出版的,但是由于逻辑学不断的补充、扩大,不得不使之独立问世,而构成了《精神现象学》的第一续编。

  逻辑学读书笔记 篇5

  最大的收获是学会了三段论推理,以后的日子,用易经推演,用逻辑学推理,相辅相成。

  北大的时候,王强选修了一门课程,叫《形式逻辑学》,当时,整个北大选修这门课的人只有3个人,其中包括王强。王强说,当时上课的女教授说的一句话,影响了他的一生。这句话就是:逻辑学是门推理的科学,你们很聪明,选修了这门课,逻辑学对你人生最大的作用就是:当你的人生需要获得重大结论的时候,你可以省去人类千百年来积累的推理过程,可以直接从前提推到结论。

  当年王强出国,到了加拿大留学,他想选修计算机,但从性价比上来说,在国外读本科要4年,需要花4年的钱,读硕士只要2年,只花2年的钱。所以读硕士是性价比最高的。但是他没有任何计算机的基础,他面临两难的选择。此时,王强想到了他选修的逻辑学课程,他把逻辑推理的三段论,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用在了这个选择上。他说,面对这种情况,大前提是:计算机是人发明的;小前提是:人一定能学会人发明的东西;由此,他直接推出结论:王强一定能学会计算机,或者是王强不是人。根据这个推理结论,他果断的在计算机知识0基础的情况下,选择了计算机硕士,用了2年时间顺利毕业,毕业后进了贝尔实验室。

  逻辑学读书笔记 篇6

  本讲主要讨论的是谓词逻辑的最基本内容,它分为四个部分来讲解。一是个体词、量词、谓词和公式,二是自然语言中量化命题的符号化,三是模型和赋值普遍有效式,四是非普遍有效性的解释方法。

  谓词逻辑与词项逻辑有些相似,它也要将一个简单命题拆分成各个部分,不同的是它将命题拆分成个体词、谓词、量词和联结词而不是像词项逻辑一样拆分成主项谓项等。个体词又包括个体变项和个体常项。变项是某个范围内不确定的项,常项同理就是某个范围内确定的项。量词我们高中接触过,一般指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两种,量词也有一定的管辖范围,称为辖域。如何寻找它的辖域也简单,如果量词后无括号,则量词后最短的公式就是它的辖域,如果量词后有括号,则处于该括号内的公式构成该量词的辖域。作者认为有必要区分一个公式中所出现的变项和一个变项在一个公式中的出现,一个变项的某一次出现在一个量词中称为“约束出现”,否则叫做“自由出现”,一个个体变项可以既是约束变项又是自由变项。一个至少含有一个自由变项的公式叫开公式,不含任何自由变项的公式叫闭公式。

  从书中以上讲解,我们也能知道,自然语言任何复杂度的性质命题和关系命题可以符号化,变为谓词逻辑中的公式。首先谈直言命题的符号化,谓词逻辑把直言命题形式上的主词和谓词都变为谓词,然后再寻找逻辑主词。存在六种直言命题的符号化,定域是全域。全称的直言命题应符号化成为一个全称的蕴含式,特称的直言命题应该符号化为存在合取式,单称的直言命题应符号化为原子公式。当定域为某个特定论域,则谓词逻辑公式要简单许多,但一般不做说明时我们都视为全域。关系命题时断定对象之间有某种关系的命题,它至少包含两个要素,个体词和关系谓词,个体词就是两个关系对象,有些关系命题带有量词,量词就是指某些关系对象的范围和数量,比如“有些”和“所有”。关系推理也可以符号化,把一个推理符号化就是分别把推理的前提和结论符号化,所谓关系推理就是以命题关系作前提和结论的推理,谓词逻辑的符号表达能力是足够强,不仅能够表达所有的性质命题,而且能够表达所有的关系命题,再以性质命题和关系命题结合推理。前面的谓词逻辑的公式和符号,模型和赋值就是对符号和公式进行解释。非普遍有效式的解释方法,去证明一个公式具有普遍性是非常难的,相反去证明它是不普遍的就轻松很多,因为你只要找出一个例子它不满足即可证明,这与谓词逻辑的解释相关,称解释方法,也称模型方法。实际上是要求该公式找一个反模型,再对比真假。

  在第六讲中,提到了量化命题,-是谓词逻辑的基本内容,即把命题或推理分析为个体词、谓词、量词和联结词等部分,以便能够刻画关系命题及其推理,以及量词里面含联结词结构的命题及其推理。个体词包括个体变项和个体常项,个体变项表示某个特定的范围内的某个不确定的对象,个体常项表示某个特定范围内的某个确定的对象,这里的某个特地的范围是“论域”。谓词经过解释之后,表示论域中个体的性质和个体之间的关系,一元谓词符号是一个谓词符号后跟有一个个体词,如果跟有两个个体词,就是一个二元谓词符号,以此类推,有n个个体词的谓词符号,就是n元谓词符号。

  量词包括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加上了前面所说的原子公式,就能成立本讲的题目提及的“量化公式”,全称量词是包括全部的,对于所有,需要全部都成立,那么这个命题才是正确的;而存在量词是一部分的,某一些,只需要有一个符合符合条件即可。量词有其管辖的范围,叫做“辖域”。在实际生活中,为了方便且通俗易懂,可以将复杂的文字转化为符号,一个简单的符号可以代表多个文字组成才能表达的意思,可以说他的发明是很实用了。直言命题的符号化的成立也是需要条件的,包括以下几点:全称的直言命题的符号化应该是一个全称蕴含式,特称的直言命题的符号化是存在直取式,单称的直言命题应该符号化为原子公式,在我看来,就是说全称命题应该转化成全集,特称命题转化为特殊的集合,单称命题转化为一个,从其表面的意思来看,就是对象之间具有某种关系的命题,包括个体词和关系谓词。关系推理的符号化,即将推理的前提和结论符号化,虽说这样子复杂了一点,但是着实增强了学者的逻辑推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的转化能力以及抽象的逻辑能力。二元关系是指两个对象之间的逻辑性质,即关系的自返性、对称性和传递性。

  谓词逻辑的意义和真假是通过模型和赋值来实现的,说实话读到这里,我是看不怎么懂的,一大堆的字母符号,和看起来差不多的文字,着实让我头晕。一个模型包括以下因素:个体域D、个体常项在个体域D中的值以及谓词符号在个体域中D的解释。当谓词逻辑的一个闭公式只含有这些成分,当给定模型后,闭公式的意义就能确定。当一个公式含有自由变项,即本身是开公式时,他的意义和真假就尚且不能确定。谓词逻辑的普遍有效式有一般到个别的推理、个别到存在的推理、矛盾律、排中律在谓词逻辑的表现形式,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的相互定义,全称量词对于蕴涵和合取的分配律,存在量词对析取的分配律。不得不说,逻辑学真的是博大精深,不求甚解是不能深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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