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书笔记

时间:2023-01-02 11:33:48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个人读书笔记15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读书笔记15篇

个人读书笔记1

  《茶花女》的小说1848年在巴黎出版,《茶花女》的话剧1852年在巴黎演出,《茶花女》的歌剧1853年在威尼斯公演,1909年以来已经二十多次被搬上银幕,早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被翻译成中文,上个世纪初,甚至在中国的话剧舞台上也公演过,二十四岁的外省青年阿尔芒在巴黎读完大学取得了律师资格之后,并没有立刻去找一份工作,而是“把文凭放在口袋里,也让自己过几天巴黎那种懒散的生活。”他凭着祖传的每年八千法郎的收入,在巴黎租了房子,雇了佣人,养了一个“小家碧玉,温柔而多情”的情妇,同时与朋友一起整天出入各种风月场所寻欢作乐。正是在这种情形下,他邂逅了巴黎名妓外号“茶花女”的玛格丽特小姐,并立刻展开了对她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在风月场中追求女人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钱,一种是用情。阿尔芒在当时虽然也算有几个钱的“小资”,但正如书中另一位老揄揶他的那样“您那七八千法郎的津贴费是不够这个女孩挥霍的,连维修她的马车也不够。”玛格丽特为了维持巴黎名妓的排场,每年需要花费十多万法郎。所以阿尔芒只能用“情”来追求玛格丽特。果然在他付出了两三年的时间后得尝所愿,不但让玛格丽特成了他的情妇,还让她相信她得到的是真正的爱情。

  以出卖肉体和感情为职业,但她们也有自己不愿意出卖的爱情,或许正是因为她们看够了人间的虚情假意,反而更加看重、也更加渴望真正的爱情。所以当玛格丽特把阿尔芒对她的爱慕当成了真正的爱情之后,就毫不犹豫地不顾一切地献出了她的一切。

  面对玛格丽特的一片真情,阿尔芒却始终不肯相信也会有真正的爱情,所以从占有玛格丽特的第二天起,就让猜疑占据了他的心头,第三天就认定玛格丽特欺骗了他而发出了一封羞辱和谴责她的绝交信。然而,当他听到朋友祝贺他得到了“可以替他争面子的不容易到手的漂亮情妇”玛格丽特之后,在虚荣心的作用下,立刻后悔起来,并给玛格丽特发出了请求宽恕的信。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阿尔芒心目中,占有巴黎名妓的虚荣心的分量要比对玛格丽特的爱情的分量重得多。也就是说他真正想要的是一份拥有名妓的虚荣而不是一个普通女人的爱情。正如书中玛格丽特当面怒斥阿尔芒时所说的那样:

  “你,你不愿意让我知道你的景况,你要我保留我的虚荣心来满足你的虚荣心,你想保持我过去的奢侈生活,你想保持我们思想上的差距,你,总之,不相信我对你的无私的爱情,不相信我愿意和你同甘共苦,有了你这笔财产我们本来可以一起生活得很幸福,但你宁愿把自己弄得倾家荡产,你这种成见真是太根深蒂固了。你以为我会把虚荣当着幸福吗?一个人心中没有爱情的时候可以满足于虚荣,但是一旦有了爱情,虚荣就变得庸俗不堪了。”

  自古红颜多薄命,美丽的容颜带来的却是无限的哀愁与悲剧。而,特别是美丽而又有才情的,在这条路上走得更是艰苦。

  比如杜十娘,情仇爱恨化作一江春水向东流;李思思、陈圆圆的命运也是令人感慨、令人无奈。而看过《茶花女》后才明白这样的悲剧不只发生在中国。

  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

  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亦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个完全的悲剧人物,至少,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得到了净化。贵妇人们只看到了她生活的奢侈和物质的享受,却不知道她高尚的情操也是自己所望尘莫及的。奇怪的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人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却又要逼良为娼。如果玛格丽特没有生在这样一个肮脏、虚伪、残忍的资本主义时代,或许她就是圣母玛利亚。可惜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连圣母也会被玷污。而在玛格丽特被玷污的躯壳下,顽强而又圣洁的灵魂正是读者们暗暗哭泣的原因。

  也许这就是的无奈吧。难得遇到一个动心之人,为他无怨的付出,为他无私的奉献,为他甘愿忍受痛苦,但换来的却是误解。就犹如一把利剑直刺中心脏,而她只能无语凝咽。仇也罢,怨也罢,这就是玛格丽特可歌可泣的爱情。她的爱比一座贞节牌坊更崇高,更何况牌坊有时只是标榜和束缚,而这位的爱情却是热情、纯洁、真挚、奔放。所以看透了虚情假意、经历了人间冷暖的,一旦动情,就要比他人更看重爱情,也更渴望爱情。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我们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个人读书笔记2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平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习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平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个人读书笔记3

  今天,我拿到了简媜老师的《空灵》这本书,一拿到手就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空灵,看到这个标题,我仿佛置身于一个高崖上,四周皆是环绕的山谷,山谷很静,闭上眼睛,风儿吹起我鬓角的头发,聆听从远方传来的声音,仿佛千百年前的诗人在召唤着我。

  我不知道简媜老师的旅人是什么样子,可在我的幻想中,他应该是一个年老的僧人,他的脸上饱经风霜,穿着一件破旧的袈裟,身后背着一个斗笠,手中柱着一根木棍,他走走停停,没有人知道他下一次要去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停下来。

  怀着这种幻想,我翻开了第一卷《空山灵雨》,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领家老翁问旅人,上山的人和下山的人,你问哪一个?我没有急着去看后面的内容,而是想象了一下,如果是我,我会怎么选?我会选那个下山的人,因为他已经上去过这座山了,问他的话,应该会少走许多弯路。

  老翁同样是让旅人去问那个下山的人,可是直到旅人真正登上了山,他才明白了老翁的意思,我们的人生不正是如此吗?我们的父母,喜欢拿他们经历过的事情来教诲我们,希望我们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许多事情,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能明白,旁人说的再多,终归无用。

  这是旅人一个人的旅行,繁华背后,每个人都是孤独者,不论是旅人,还是现实,在人生的旅途中会遇到许多的人,他们可能话不投机,可能一见如故,过程如何,都不重要,终将有一天会失落在历史的星辰中,不管是山水,还是人生,只能是一个人孑然独行的旅途。

  简媜老师的文笔是极好的,她用简单的句子,就可以让我有身临其境之感,仿佛我便是她笔下的旅人,遍赏着属于我的那一片山水。

  看书的时候,我的心寻到了一种久违的.宁静,可以让我暂时的逃离尘世的烦扰,我在书上记录的感触是用电子设备完全表现不出来的,即便是相同的文字,可我已没有那般的心境,这便是纸质书的魅力吧,是电子书籍永远不会拥有的。

  我贪恋这种宁静,繁华的世间已经喧嚣了太久,久到让人忘记了它本来的模样,书,可以给我这种宁静,即使只有片刻……

  时间终归是苛刻的,我只读完了第一卷,只能寄希望于下一次相遇。

个人读书笔记4

  似乎名字就暗示了一场悲剧的发生每当我读到书的末尾时,突然间由心底涌出一股酸痛。有时候很迷茫,为什么上一辈的孽债总是报应在子女身上?这难道队长子女来说公平吗?

  书的结尾讲到了周萍(周朴园与鲁侍萍之子)和鲁四凤(鲁侍萍和鲁贵之女)的死,以及无辜的周冲(周朴园与周蔡漪之子),原本我以为没有周蔡漪的阻扰,结尾应该可以说是圆满结束了,但是我错了。《雷雨》所描述的是一场悲剧,正因为周蔡漪对周萍的那份爱,从而顺理推章一步步引出了一个身世之谜,周萍和鲁四凤这对苦命鸳鸯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也许他们受不了这种结果,周萍在雷雨的天气中冲到庭院外而触电死亡,然而让我很不值得的是,周冲这年仅才17岁的无辜男孩,居然会去拉触电的鲁四凤白白丧命。瞬间我有股怜悯,为什么纯真无邪的周冲在曹禺的笔下最终的命运会是触电而死呢?而那个周萍却举枪自尽,弟弟鲁大海在那个恐怖的雷雨天气中从此失去踪迹。似乎这一切都发生的有点仓促与可惜,只是我们都知道至便是悲剧的最终目的.。

  回过头来讲周蔡漪和周萍。作为后母的周蔡漪居然会和丈夫的儿子周萍染上关系,从我们正常人的眼中可视之为戒,但当我换个角度去想的时候,就会懂得原来这就是悲剧产生的一个过度!可见曹禺的策划可谓是巧妙绝伦。从不该发生的事引出最终大家所不愿意看见的一幕。

  然而事实追究根底,这场悲剧的主导线还是在父亲周朴园身上,这个玩世不恭的伪君子,若不是他为了娶个有钱的周蔡漪又怎么会丢下穷命的鲁侍萍呢?鲁侍萍又怎么投河不死再嫁鲁贵,因而生出鲁四凤呢?所以说为什么总是父母欠下的债会报应在子女身上,让他们曾受不该有的罪恶呢?

  依然一句话:“这对子女来讲是否公平?”

个人读书笔记5

  “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发灰;袜沿在脚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迹;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经化脓;大脚趾的趾甲像马蹄一样粗糙,近鞋头的位置还有一道蓝紫色的淤血;脚跟上起了厚厚一层硬皮,有些地方裂开了在流血......”

  如果你认为走路就是把左脚放在右脚的前面,再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刚刚引用的这段文字告诉你绝非如此。这就是哈罗德在连续徒步25天以后双脚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乔伊斯说:“你以为走路很简单吗?但是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非常困难;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困难;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东西有的时候很不易。的确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准备,连走路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你苦不堪言。”

  没有徒步经历的人应该很难理解为什么说走路很难。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罗德一起用87天来完成开车10多个小时就能完成的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动,更加触动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绝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对的别扭、纠结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罗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来信,信中寥寥数语告知哈罗德她身患绝症不久将告别人世,特写信来和哈罗德道别。哈罗德不知所措立马回复:“祝你早日康复”,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双帆布鞋就出门去寄信。路过一个一个邮筒时,纠结于“早日康复”四个字太过于简单,他从一个邮筒走向下一个邮筒,然后在小镇尽头的便利店里,售货女孩告诉他:“信念会让一切好起来的,如果你坚持认为病人会好转,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帮助她的办法。”听了女孩的话,哈罗德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来。他特意打了电话给奎尼所在的疗养院:“请告诉她,她的朋友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会走着过去,让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就此开始。

  87天,627英里,无数次觉得坚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罗德与许多的平凡人相遇而后挥手告别,每一次离别似乎都成就了崭新的开始。旅店客人、骑自行车的母亲、斯洛伐克移民玛蒂娜、一群追随者,一条喜欢石头的流浪狗,甚至路边的花草和天边的云彩都给了哈罗德不同的.启示和勇气。“他明白,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读书笔记.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徒步87天,最艰难的部分是什么呢?是体力不支?还是风餐露宿?读完这本书后,自己开始一个人早晚在公园独自行走2个小时,再细细回想哈罗德的这87天,慢慢的越来越体会到最艰难的部分应该是他一个在路上,必须不间断的回想自己的全部过往,想起自己这一生如此碌碌无为平庸不堪。长时间独自行走在路上,哈罗德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生活的不如意,他逆来顺受,选择了用孤独和麻木的态度来对待一切。

  一个人徒步旅行,意味着一个人长时间的独处,可以掌控也最无法掌控的应该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犹如一场战争,没有硝烟没有敌我但一样哀鸿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罗德断断续续主动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过往,想起少年时期母亲的诀别、父亲的放纵、成年后儿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绝望,回想自己一直以来习惯性的静默。他会后悔自己没有在儿子无助时大胆的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我爱你”,后悔在妻子痛失爱子绝望时选择逃避。也许正是这样一幕幕的昨日重现,逼着哈罗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谁?儿子为什么选择自杀?妻子为什么会20年来形同陌路。”逼着哈罗德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选择逃避的,如同哈罗德这一生,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尽人意,他选择沉默来把自己置于孤独的自我空间里。而就在快要走完这一生的风烛残年,哈罗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变,突然有了逃离一切的勇敢和果断。正是这样的一次变化,才让哈罗德开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许这样的改变和调整为之晚已,或许任何时候,认真思考和审视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圣一样,神圣而隆重。

  所以,与其说哈罗德的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说他在借此来追寻真正的自我。将自己逼到绝境寻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却最有效。在绝境中,内心里的焦虑和卑微被一点点丢弃,那些被摧毁的激情和渴望开始慢慢复苏,行将就木的生命开始显现生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布满遗憾,每个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选择郁郁寡欢逃避到老,还是早一天如同哈罗德一样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而后再慢慢的解开生命中所有的心结?

  读完这本书,想起看了好几遍的电影《转山》。书中的哈罗德和电影里的张书豪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生活中的他们平淡无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为一个有点率性的决定从此自己开始一段让所有人艳羡朝圣之旅。

  他们的勇气和自由确实让你我羡慕,不过细细想来,更加羡慕的应该是这样的选择促使他们对世界、对人生、对生活有了不一样的感悟,也许经历和体验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径,而让自己一生过得“真我”就是每一个人的朝圣之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闲暇时喜欢看电影读小说。电影如同点心,书本则是主食。读小说,一个人,一本书,看似单调,但实际上却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舞台剧。导演是你,剧务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随着剧情的展开,一个人对着文字或载歌载舞,或举杯独饮,或兴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书读完,自己仿佛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会有一种不现实的酣畅淋漓之快感。如此来看,阅读岂不也算是一个人的朝圣!

个人读书笔记6

  可以说,在数学的漫长进化过程中,几乎没有发生过彻底推翻前人建筑的情况。

  而中国传统数学源远流长,有其自身特有的思想体系与发展途径。它持续不断,长期发达,成就辉煌,呈现出鲜明的“东方数学”色彩,对于世界数学发展的历史进程有着深远的影响。从远古以至宋、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一直是世界数学发展的主流。明代以后由于政治社会等种种原因,致使中国传统数学濒于灭绝,以后全为西方欧几里得传统所凌替以至垄断。数千年的中国数学发展,为我们留下了大批有价值的史料。

  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事物的数量关系和究竟形式的一门科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数和形的科学。斯科特在数学的海洋里抓住了竞进帆船的驾舵,遨游了数学的成长历程,从公元前,公元1000—1700,再到公元1800—1899直到公元1900—1960;从中国数学史到西方数学史,系统的讲述了数的由来和发展。

  写到这里,想到当时老师让我们看有关数学史和数学文化的书的时候,自己还有很多的不情愿。现在,虽说没有很深入地了解,也没有记住很多东西,得到很多知识。但至少这些书中的内容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它让我改变了对数学学习的.态度,对其他很多事物的看法;也使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告诉自己说当谦卑,努力去学习,去长进;同时对下学期的学习以及生活各方面的事物,还有关乎到以后的工作等等方面,都让我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与态度、看法的转变,让我更加明确了很多我该做与不该做的事情。

  以上只是些对自己的另一方面的影响。

  本书让我明白了,科学是给人以知识的,而历史是给人以智慧的。这本数学史展现给我们的不仅有数学的知识,更包括先人的智慧。它讲述了从上古到19世纪两千多年整个数学领域中主要数学概念和命题的发展,将代数、几何、算术、三角学的发展脉络娓娓道来,让我们能深入了解这些概念和命题的产生之根和发展路径,并进一步描述了数学思维和方法是如何逐步摆脱上古时期对天文学和实用性的依附

  作者从整个文化层面探讨了小到个人的数学观念,大到民族的数学传统,如何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背景下,经过无数次的冲突与整合、淘汰与优化,以及同其他学科的交织与融合,最终形成了整个人类辉煌的数学文明。

个人读书笔记7

  1、我讨厌和人抱怨,那会让我觉得很悲哀。我想要没有怨言地生活下去。为此还是一个人好,因为我不会和自己抱怨。对自己严厉还是温柔,都是我的自由。

  2、没钱那就去买便宜的东西好了

  3、在肯德基一起喝茶的那个男生,也说不知道旧日恋人的'消息。那个女孩曾和我同班,但不太熟,完全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儿做些什么。

  4、想去遥远的国家看看,却不想去附件的超市。

  5、我怕生了孩子,只为自己活的人生就变成了为孩子活的人生。

  6、不是我是护士,而是我的职业是护士。

  7、人注定要受自由之苦。

  8、我想住的家在这儿,我想挖的井儿在这,我想磨的石头是这块。曾经做什么都是迷茫,所以我很开心能拥有这份自然的坚信。

  9、也不知何时起,工作不再是身份认同,并非是不安消失了,只不过那种必须要用什么来排解的原形不明的巨大东西,我现在已不再惧怕。

  10、我想挖的井在这儿,我想磨的石头是这块,我最后的归宿在这里。这点我现在也深信不疑,也许永远都不会改变。

个人读书笔记8

  超凡入圣是天赋人权

  孙悟空大闹龙宫和阴曹地府,被告到天庭,玉皇问谁去捉拿,太白金星出来说了一番道理:“上圣三界中,凡有九窍者,皆可修仙。”孙悟空虽然是一个石猴,可也是“天地育成之体,日月孕就之身”,他顶天履地,服露餐霞,现在既然已经修成了仙道,有降龙伏虎之能,那他同我们还有什么区别呢?就是说,不能因为出身低贱、来路不明就瞧不起他,而是要不拘一格承认他,给予平等的身份和尊重。

  说得多好,我们谁都不兴瞧不起自己呀,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遑论人,连鸟兽都包含在内),数数自己身上的窟窿眼儿,只要能数够九个的,都天赋有成仙的权利!

  太白金星以及玉皇这边是道教的神仙,他讲修仙之道,当属道教的道,可他这个道,每一个稍稍读过旧书的人都是如此熟悉。人人都可以经过努力修行,实现超凡入圣,这样平等、这样有为的道理,在儒释道这传统文化的三大源流里是家家都讲的,它体现着中国文化奋发有为的真精神(张岱年曾将“奋发有为”归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除此是“天人合一”“以人为本”“贵和尚中”)。

  在道教,如太白金星说的是“上圣三界中,凡有九窍者,皆可修仙。”

  在佛门,禅宗强调的是人人都有慧根,人人皆有佛性。

  在儒家,孟子说,人人皆可以为尧舜。

  我们当以此相互砥砺,只要矢志向上,都可以超凡入圣,退一步,且不说成仙成佛或者人间圣贤,至少各自在各自的'领域,都可有所建树。

  丑人的优势

  悟空跟唐僧西行后,常因相貌丑陋吓了人,而猴子不愧“熟嘴儿”,说出话来,为丑人争气:

  “似那俊刮些儿的,叫做中看不中吃。像我老孙虽小,颇结实,皮裹一团筋哩。”“我们丑自丑,却都有用。”

  一个人,因为丑,不会没来由地得到许多垂青,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只有靠自己脚踏实地的努力,一点点去拼搏,一点点证明自己。在现实的磨练中,甚至遭遇了不少额外的不公和挫折后,丑人获得了种种能力。老天在容貌上亏了他的,在内在的修养和处世的技能技巧方面补偿了他。

  那些“俊刮些儿的”为什么往往“中看不中吃”呢?

  明代理学家姚舜牧《药言》云:“人常咬得菜根,即百事可做。骄养太过的,好看不中用。”答案是“娇养太过”。他们因为好看而受到“娇养”,有更多的人罩着,因此有一些历练他们便没有尝过,在本领上就比尝过的人亏了一块。老天在容貌上给他加了分,在别的方面又悄悄给他减了分。

  所以,有过皆珍贵,生命堪玩味。貌美,貌丑,都只是人生的一面,谁也别妄自菲薄,谁也甭瞧不起谁。

  好汉不哭

  黄风岭三藏遭虎先锋掳去,八戒眼中滴泪,悟空不愧齐天大圣,气魄就是大,一语道破哭的无益——

  行者抬着头跳道:“莫哭!莫哭!一哭就挫了锐气。横竖只在此山,我们寻寻去来。”面对困厄正确态度当是如此,可为一鉴!人活一口气,越是困难当前,越不可挫了锐气。

  认真做的事要做到极致

  “举世无人肯立志,立志修玄玄自明。”“一窍通,百窍通。”此皆悟空得道后说的话,带几分春风得意的狂气,真叫人羡慕呀。学本事就应修到他这般境界——翻“筋斗云”而非“爬云”,七十二般地煞变,而非三十六般天罡变,出神入化、得心应手而非半生不熟、时灵时不灵。遥想日后悟空与悟能神通的差别,可知二人在学道时必有知难而进与拈轻怕重之分,所从之师父也必有高下愚钝之别。

  妖怪有理

  黄风岭老妖知道猴王厉害,虎先锋拿了唐僧反遭到训斥:“我教你去巡山,只该拿些山牛、野彘、野鹿、胡羊,怎么拿那唐僧来,却惹他那徒弟来此吵闹,怎生区处?”等到虎精被杀,老妖懊恼“这厮(指孙行者)却也无知!我倒不曾吃他师父,他转杀我家先锋,可恨!可恨!”遂凛然应战。这样一来,倒叫我想起了贾平凹的散文里写父亲的教诲“没有事时莫惹事,有了事就不要怕了。”别的妖怪是精心准备要吃唐僧肉,而这个老妖是本来无心,只因行者的莽撞才彻底翻脸的,因此有了几分可爱相。这便是《西游记》的高人之处了,一路魑魅魍魉万万千,但性格各有不同,妖魔身上都有人性,恶中也有可爱处,不拘一格,决不雷同,这正是名著魅力的保障。

个人读书笔记9

  提起当代德国,我的第一印象是严谨守时,第二印象是产品优质。但对于德国的历史,除了两次大战造成的深切灾难外,知之甚少。碰巧看到这本《十个人的德意志》,是中国人写的入门级的德国史,纯当科普。

  文章按照时间顺序选取了十个人物,作为德国发展的缩影,重点是讲公元1000年之后的事情。人物基本上是著名的政治人物,故事的主线是军事,重点围绕德意志民族的分分合合开展的战争展开,少量的写了一些外交、经济、宗教相关的问题。

  德意志民族的历史确实可以看做是灾难深重的历史,由于地理位置在欧中的正中心,所以长期和东南西北的`各个国家打仗,而且被英法等传统大国采取分而治之的原则,被分裂为大大小小上百个邦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分裂的状态,直到铁血宰相俾斯麦的出现才实现了德意志的统一,但是两次世界大战单挑整个欧洲的行为功败垂成,又将自己打回原形,最近的东西德合并也不过是20多年前的故事。

  概括近代德国的崛起,三个因素至关重要,一是民族独立之后的强大的中央集权,有利于举国之力办大事;二是重商主义,消除内外部关税壁垒,大力修建铁路、高速公路,鼓励和促进商业发展;三是建立了完善的工业体系,特别是汽车,高端制造业的发展。以上三点使得德国在工业文明的进程中占据先机。

  这两年德国在国际事务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政治上经常在新闻看到默克尔大妈协调各种国际争端,经济上提出了工业4。0概念,在当前整体疲软的欧洲国家还是一枝独秀,外交策略上大力救助难民的策略引发了作为普通民众的好感,足球也是一如既往的给力。

  普通老百姓对德国的印象普遍较好,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基于国家利益的交往,德国政府对中国的态度也是非常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基于德国在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优势我们也不必妄自菲薄,与其邻渊羡渔不如退而结网,取长补短提升自我方为正途。

个人读书笔记10

  我读过许多书,如《夏洛的网》《五毛钱的愿望》......这几天,我又捧起了一本书——《骑扁马的扁人》。

  《骑扁马的扁人》,这是一本儿童诗集。童真童趣的诗句充满了源自生活的灵感。书里有一双纤尘未染的眼睛,带你走进满天星斗的夏夜;还有一对灵敏的耳朵,为你传递冬的声音。它就像刚刚采来的一束野花儿,取俗尔雅,鲜美动人。它让你眼睛发亮,像一串串珍珠,从生活的蚌壳里闪光。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母亲花》这一首诗,诗歌赞美了母爱的伟大,让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母亲花一辈子雍容,母亲花一辈子不凋谢,爱在爱中满足了。”这一句诗,更是把母亲的爱渲染到了极致。是啊,母亲的爱是天地间最伟大的爱,一辈子也不会消失。

  只要孩子爱母亲,母亲就满足了。这一点我很惭愧,因为平时在家都被作业累弯了腰,一句感恩的话也没有说,简单的家务也 没做,连瓶子倒了都懒得扶,现在我已经改变了,不信?在周末的时候,我利用空闲时间打扫自己的房间,才知道妈妈的辛苦......

  曾经听到这样令人心酸的计算题:假如你的父母今年40岁,而他们可以活到90岁。一年尽5次孝,只不过才尽250次自己的责任!

  同学们,你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吗?如果你是,那就赶快尽一次孝心行动起来吧!

个人读书笔记11

  作为一名一线的小学教师,在30年的教学生涯中,让我逐渐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崇高,也让我领悟到了作为教师的肩上的重担,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此次改革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涉及内容最全面的一次课程改革。它对广大教师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从中体会到了课程改革对课堂、对教师、对学生的冲击,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惑。

  首先,要有一颗热爱学生的心,涵养师爱,以情促教。育人之道,爱心为先。台湾教育家高震东说:“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教育本身就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如果教育未能触及人的灵魂,为能唤起人的灵魂深处的变革,它就不成其为教育。要实现真正意义的教育,爱几乎是惟一的力量。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在什么条件下知识才能触动学生个人的精神世界,才能成为一个人所珍视的智力财富和道德财富呢?只有在这样的财富下——用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在知识的活的身体里要有情感的血液在畅流。”

  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怎样的老师来培育,你自己就做这样的老师吧!是的,老师,请把美好的笑容带到学校,把对人与对世界的良好期盼带到同事们和孩子们面前,像孩子一样瞪着好奇的.眼睛清点知识;把游戏这一人类最古老的快乐的方式引入课堂;把那些用了好些年的训词换成赞美,换成幽默;把那些尘封在角落里的各种各样的表情丰富在脸上,用你的脚尖轻盈地点地,听脚步声在走廊里击起快乐的回响。

  那些特别的孩子孩子正是通过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来学习正确的;我们永远都不要绝望,是因为只要我们充满期待,他们或许很有希望。”“照亮学校的将永远不是升学率或者其他名和利的东西,而是圣洁瑰丽的师道精神,是一种对孩子的不染一丝尘埃的博大的爱,和对每个孩子作为无辜生命的深深的悲悯。

  怀着爱与悲悯,我们不放弃,绝不放弃。让我们专著的神情告诉所有人,我们没有放弃。”从这些话中我深深地感受到用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的重要性。其实后进生同优秀生一样他们都是祖国的希望。对于那些尚未开放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倾注更多的耐心,倾注更多的温暖,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他们,百花齐放才能迎来满园的春色!

  其次,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人格,严慈相济。教师要“目中有人”切实关怀每个学生,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为每个学生的成才提供机会。人性中最宝贵的是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赏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他们体验人生的价值,并提升这种价值,这才是真正的教育、成功的教育。要让孩子感到你是一棵大树,把绿阴覆盖在他们身上;让体罚和变相体罚远离文明的场所。当然,作为教书育人者,也不能对学生的不良现象放任自流,宽严有度才是爱,做到严慈相济。

  第三,要有敏捷的思维,开拓眼界、拓宽思路。机智地处理课堂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实质就是或因势利导,或抛砖引玉,或移花接木,巧妙地把话题转移,摆脱眼前的窘境。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敏捷的求异思维、发散思维,才能左右逢源,化险为夷。让学生灵动的思维火花不断迸发,充分享受学习的乐趣,是富有实践智慧教师的明智之举。

  第四,要有丰富的学识。有句话: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我觉得不对,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一桶水远远不够,要开凿一眼泉,有了源头活水才能胜任今天的教学。”开凿一眼泉,就是教师要终身学习。在当今信息化时代,知识的更新程度是惊人的。在教育教学中涉猎的范围不能局限于课本上的知识,还要走出课本,善于拓展相关的知识,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融汇到教育教学活动中,保护学生爱问为什么的好习惯,让自己的课堂更充实、更丰富。如果教师能做到精通专业,又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并善于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原理,就能信手拈来,驰骋自如,找到偶发事件与教学任务之间的联系,迅速地切入正题。

  读书的生活是精彩的、高尚的、幸福的,教师更要把读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并学以致用,时时用全新的教学理念来支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读了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需不断地学习以充实、以发展。

个人读书笔记12

  在我们大人的心里时常以为幼儿园的孩子很小不懂事,今天发生的一件事,使我改变了对我们小班孩子的看法。

  户外活动时,璐璐小朋友可能是因为贪玩吧,不小心尿裤子了,于是我赶紧给家长打电话,让家长来给他换裤子,当我刚拿起电话打时,晓路走到我面前有点哀求的样子说:“老师,别给我妈妈打电话了,我妈妈上班没有时间来,我奶奶年纪大了腿疼来不了,我坚持到放学就行。”我感到真的有点吃惊,一个三岁多一向不爱说话的.孩子居然这么懂事。他的语言表达清楚、流利,于是我同意了他的意见,点点头没有给他的家长打电话,他高兴的走开了。

  从这件事情,使得我对孩子有了新的看法,我们不要再埋怨孩子不说话,不会交往等,其实孩子很多时候是我们没给孩子独自交往的机会,也可以说是没到关键时候,到了关键时候,孩子就会自己想办法,自己学会交往。我们应该放手让孩子独自去做事情、去交往,锻炼孩子的生活能力和交往能力,小孩也不小,放开大人的手,给孩子一些自由的空间,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力!

个人读书笔记13

  哈罗德在旅途中不断回忆过去,儿子的聪明、孤独、酗酒、溺水到去世,这些其实都不是谁的错,而他责怪自己没能作为父亲给予儿子更多一点关注和陪伴。

  奎妮替他承担下纳比尔的怒火而辞职时,他没有站出来承认错误,连道别都没有,就与奎妮失去了联系。

  莫琳因为儿子的去世,悲痛不已,甚至会和去世的儿子对话,莫琳一直责怪丈夫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他也手足无措无法安慰妻子,以至于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这么多年,夫妻两人各自悲伤,互相折磨,喘不过气。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的旅程,只有一个人在独处时,才能直面自己不愿承认的错误,尽情地折磨自己,直到幡然醒悟……只有一个人在孤独无措时,才知道自己最应该珍惜的是什么……生活不可能是完美无憾的,过去的某一天某一刻某一瞬间,现在的我们想起来都可能后悔没有多做一点,再多做一点……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那么多人想要一场哈罗德似的朝圣,却没有勇气逃离现实,跳出生活圈。当哈罗德听多了看多了各式人们的生活之后,反而能鼓起勇气面对自己的过去,写出给加油站女孩那封坦白一切的信……

  承认错误很难,放下过去很难,哈罗德的自责内疚,莫琳故意忽略的'那些细节,不是不爱了,只是生活的挫折模糊了内心,而这场朝圣之旅开始之后,所有的爱都渐渐清晰。

  看了这本书,我突然觉得每年计划一次旅行是非常好的事情,一个人也好,和爱人也好,或者和父母,毕竟在诸多繁杂琐事和压力山大的现在,时不时地跳出生活圈,看看外面的人和世界,确实可以净化心灵,找到自己生活的动力。

个人读书笔记14

  我读了《精灵鼠小弟》以后,有很深的感受。

  文中的`小老鼠很爱帮助别人,有一天,它开着车,看见一只小鸟从天上掉下来,恰巧落到了它的车里。那只小鸟说有一只老鹰在追它。小老鼠回头一看,后面真得有一只老鹰在追赶它。小老鼠把车开到了一个管子里,老鹰没看见就飞走了。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不少像老鼠一样乐于助人的人。最后小老鼠从楼上掉下来,也是这只小鸟救了它。这也说明了好人有好报的道理。

  我以后要多读书,多做读书笔记,更要像文中的小老鼠一样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比如,当残疾人遇到困难时,我要主动热情的去帮助他们,遇到盲人过马路时,我要扶着他们,并且送他们到要去的地方。力争做一个文明好少年。

个人读书笔记15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由此可见,奎妮的病情是哈罗德出发的直接原因。我脑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样一个人?竟值得哈罗德不远千里前去相见?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习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高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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