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通知

时间:2021-03-03 13:17:05 工作安排 我要投稿

【精品】工作安排通知3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安排通知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工作安排通知3篇

工作安排通知 篇1

  导读:东莞市20xx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通知已经公布,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15日—20日,5184网上报考时间为7月15日—25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20日

  (二)5184网上报考时间:20xx年7月15日—25日

  (三)东莞市自学考试现场报名报考点时间安排表

  三、报名报考程序和方式

  (一)新生报名。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预报名,并选择东莞市作为报名点。预报名成功后可得一个预报名号。

  2、新生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上6个现场报名点进行摄像并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考方式。

  1、现场报考。考生可以在现场报考期间到以上6个报名点办理报考科目手续。考试费按每科37元,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2、互联网报考。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

  四、其他

  1、考生摄像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同一次报考不能选择多地点、多方式进行。

  2、届时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现场报名点可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更正等业务。

  3、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现场报名期间到各现场报名点登记补办准考证。旧生原12位号的准考证可继续使用。从20xx年4月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取消考生准考证时间有效期限的.限制。

工作安排通知 篇2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为做好大庆市 20xx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 根据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请各位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报名材料到所属各县、区人社部门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及申报条件

  20xx年下半年鉴定考试的职业是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营销师、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具体职业等级、申报标准和条件请点击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管理》(http://ms.nvq.net.cn/htm/_zyfl/)网站,在“高级查询”框输入所要申报职业查询。

  二、鉴定时间

  20xx年11月21、22日。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xx年9月28日—9月30日,10月8日—10月11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位于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27室。

  咨询电话: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459-6292026(传真)

  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萨尔图区:张舰文 0459-6181927

  让胡路区:冯兆荣 0459-5095757

  龙 凤 区:岳磊 0459-6243809

  大 同 区:耿君 0459-6165506

  红 岗 区:庄金良 0459-4192397

  高 新 区:陈鑫 0459-6041996

  肇 州 县:梁久军 14745994010

  肇 源 县:蔡尚 0459-8223509

  杜 蒙 县:李海燕 0459-3436244

  林 甸 县:张文民 0459-3310269

  四、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1寸同版免冠近照4张(含报名表上粘贴2张),同版2寸照片1张;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及理财规划师,须提交小于或等于20K的电子版照片,照片为JPEG格式;申报其他职业级别须提交大小在25K至30K之间的电子版照片。

  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2份;

  6.《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7.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年限证明2份;

  8.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申报二级以上级别的考生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二)考生报名完成后,于考试前7日内持身份证件到鉴定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的考生,要详细阅读《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在报名时将论文或评审资料交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四)理财规划师二级、三级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为上机考试(人机对话)。

  考生电子版照片需要按照其在《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中的顺序命名,格式为:“序号-姓名-职业级别”,《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照片须在现场报名前发送至dqosta@163.com。所有资料原件固定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外贴:《全国统考呈报资料目录》,原件按《全国统考呈报资料目录》所列排序。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安排通知 篇3

  我省20xx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xx〕26号)(附件1)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xx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范围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按规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当期开考的各专业所有课程。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互联网预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19日。

  (二)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xx年7月16日-20日。

  (三)现场报考时间:20xx年7月16日-20日。

  (四)广州招考网报考时间:20xx年7月15日-24日。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新生报名报考。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

  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 ),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

  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和密码,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及指纹数据采集,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准考证号。

  3.摄像:考生凭准考证号清单和身份证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摄像,考生必须完成摄像后才可以报考

  (http://www.gzzk.cn/zxks/jsbk/201112/t20111229_18888.html )。

  4.考生拍摄电子照片后,必须登录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http://zikao.gzzk.cn ),登录“照片确认”子系统,对电子照片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并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照片无法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将无法报考课程(如果首次使用,凭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正式报名时的姓名、准考证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定登录密码)。

  5.如果发现电子照片不是本人,考生需先在系统选择不符合原因,然后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电子摄像点不能重新上传新照片。再通过系统中电子摄像点的联系方式与摄像点联系,重新摄像上传,最后再次登录系统确认,确保照片准确无误。网上确认照片必须在当次报考结束两天前完成。确认后的电子照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6.报考:成功确认照片为考生本人的1-2个工作日后,凭准考证号清单到报名报考点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登记卡(广州市)》,缴交报考费后进行报考。

  7.报考确认:报考点录入后打印报考校对单,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校对单上的相关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

  (二)旧生报考。

  考生可通过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http://zikao.gzzk.cn )报考或考生本人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现场报考,考生每次仅能选取一种报考方式报考。选择在报考点现场报考的考生,当次考试报考完成前不得变更报考方式或报考点;选择网上报考的考生,不得到现场报考点变更报考课程。

  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

  四、收费标准

  考试费按每科37元标准收取,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五、其他

  (一)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社会报名报考点现场报名报考期间到相应办理地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

  (二)在南沙区社会报考点报名报考的考生暂安排在番禺区考试。

  附件:

  1. 关于公布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2. 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7月6日

【工作安排通知】相关文章:

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01-09

春节工作安排通知01-05

关于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02-09

学校暑假工作通知安排01-15

工作安排部署会议通知01-14

工作安排通知7篇02-26

工作安排通知5篇02-26

工作安排通知3篇02-26

工作安排通知四篇02-26

工作安排通知4篇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