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工作计划范文汇编5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执法工作计划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执法工作计划 篇1
一、努力完成查违拆违工作任务
开展查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对全市开展的“大建设、大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我们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坚持突出重点,以自拆助拆为主,强拆为辅,坚决拆除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区容区貌和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设。
实行党纪监督、行政监督、行政执法三管齐下,坚持“属地管理、突出重点、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安全稳定”的原则组织实施,计划将整个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来部署,即政策准备、宣传发动阶段;调查摸底、法律认定阶段;认真准备、实施拆违阶段;巩固提高、总结表彰阶段。对上报市有关部门确定为违法建设的,先督促其自行拆除,再运用经济手段动员其拆除,最后运用法律手段实施强拆。查拆任务圆满完成,相信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也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环卫民生工程项目,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20xx年,我局在市市容局的大力支持下,针对环卫设施建设这一创建薄弱环节,积极向上争取民生工程项目,目前初步确定专项资金600余万元用于环卫收运车、洒水车、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桶、废物箱等设施的购买、改造和维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会给村(居)民带来切实的实惠,对群众生活环境改善也将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市容工作每天都是零起点,每天都有新任务,必须持之以恒,不能放松,必须对重点地段采取定点看守和高频率巡查的'办法遏制乱摆乱放、乱披乱挂、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大薄弱时间即早、中、晚和节假日、周末的巡查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对主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广告牌及标牌。要严格控制发布。根据主干道严禁,支次干道严控,居民小区规范管理的原则,对全区的摊群点进行归群管理,做到划线定位,统一制式,规范摆放,线内经营。同时加大区内保洁力度,特别是主干道两侧和城乡结合部的保洁质量要切实提高,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做到不脏不乱。
执法工作计划 篇2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如下。
一、执法计划的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2、《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
二、计划执法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计划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监管、分级安排,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对区、县(市)安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安全监管。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检查一次,对中央和省属在长的、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优先安排检查,同时,要加大对区县(市)、乡(镇、街道)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充分考虑市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统筹全市高危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与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执法工作计划 篇3
1、加强中队人员培训,学习关于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监察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正建设,不断提高中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采取事前介入、提前告知、宣传政策、后果预警的办法,对因房屋征收、拟拆迁区域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事前分析,提前告知或提示群众;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增加巡查密度,强化执法责任,及时将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成本,减少群众损失。
3、把严肃执法与协商解决以及把行政命令与友情协商有机结合起来,将具有强制力的告知方式转换成“为民提示”;将教育与处罚有机结合起来,用耐心说服教育来感化当事人,变被动履行为自觉遵守。
4、督促、指导南白、龙坑两镇对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将管理重心下移,深入社区、村(居),分析违法建设形成的原因,及时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难题;认真办理规划投诉举报服务热线,及时解答难题,处理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无监察盲点。中队将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县城的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信息,把拟征地范围列入
重点监控区域,加大巡查密度,严防死守,以杜绝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大对规划区内边远辖区的巡查力度。
6、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力度,杜绝违法超建情况。中队将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实行跟踪检查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拟出具体的方案报大队审批后开始实施。
7、加强违法建设巡查队员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队员素质,对违法建设“打早、打小”,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效遏止违法建设滋生、蔓延。
8、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年一月九日
执法工作计划 篇4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机关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为保证,以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不断创新方法,拓展渠道,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局务会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撰写反腐倡廉学习体会、上廉政党课及支部活动等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成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格局,使学习教育活动既严肃认真,又寓教于日常城管监察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
(二)开展“廉政准则从我做起”主题学习教育。组织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的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升我局领导班子推进城管执法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加强对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辅导。执行党政“一把手”上党课制度,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的落实。通过讲党课、学习辅导、述职述廉等形式,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在领导干部中加强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五)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组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防范预警。切实抓好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尤其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员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执法工作计划 篇5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xx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xxxx年xxxx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把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列为计划执法对象的,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重复执法检查;同时,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或委托下级)实施行政执法。上级对下级的计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将由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纳入本级的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综合协调。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省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省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部分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行业监管企业共8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对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分别按不低于10%、1%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市州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安全监管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对象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研究确定,同时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州安监局直接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乡镇安监站受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视情况可以将职责范围内的特定执法检查事项委托给下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进行查处。
(二)执法检查频次
全省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生产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全年4次的执法检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xxxx〕23号文件和湘政发〔xxxx〕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四)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省上半年主要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下半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xxxx〕23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xx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四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安监站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重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和主要抓手,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0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在编制执法计划时要明确执法检查对象的名称(具备法人资格)、执法人员、日期、频次、有关专家和执法车辆安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如遇到资金、技术装备、专家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争取支持解决,不能以人员、装备、经费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完成。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执法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于3月31日前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但不改变事故统计口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应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的职责。对距离较远的企业,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可将负直接检查责任内企业的部分日常监管事项委托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具体由省、市州安全监管局负有检查职责的业务处(科)室、执法总(支)队确定并书面通知。省安全监管局应加强对未列入直接执法检查范围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将所检查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有关情况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我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要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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