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管理办法

时间:2023-04-17 12:38:42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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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管理办法

学生请假管理办法1

  政教处制度:

学生请假管理办法

  学生请假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学习时间,规范请假行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校学生请假须照此办理。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本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不允许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重大活动,经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证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或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超过一天的病、事假,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请假程序

  1.学生写好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

  2.请假写好后,按以下流程审批:所有请假都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班主任方可批准,三天以内,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签字后交政教处审批;一周以上,年级组长签字,政教处签字后交主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请假家长必须到校办理请假手续。

  3.请临时假,班主任必须和请假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请家长到校接学生。家长接学生出校时要向门卫提交审批过假条,并在门卫处留存登记。

  4.班主任应及时将班级请假人名单告知班长,以便任课教师和值周教师核查人数。三天以内的'请假不按长假考核。

  5.请假期满后,学生本人向班主任办理销假手续。长假期满后班主任应及时告知政教处。

  6、考试期间,确需请假者,由政教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到校办理补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返校,逾期到校者必须持按第一条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在假期。

  四、其它

  1.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查实后则请假无效,按旷课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2.学生请假在没有得到正常审批的情况下,必须照常上课,如果私自离校或不进班上课,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20xx.11.28

学生请假管理办法2

  为了保证学生学习时间,规范请假行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本系学生请假须照此办理。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

  事假,因本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不允许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请假时间较长需要出示病例)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回寝,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旷寝处理。

  3.学生请假超过一天的`病、事假,需学生写请假申请说明原由,上交到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请假申请内容:请假人姓名,班级,详细请假原由,本人联系方式、家长联系方式。)

  4.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

  5.学生请假申请被批准后,辅导员与学生管理负责人必须留底备案。

  二、请假程序

  1.学生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

  2.请假条填好后,按以下流程审批:

  半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学生需写请假申请,由学生管理负责人审批;

  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系主任或系副书记审批;

  一周以上,由教务处处长和学生处处长共同审批。批准后的请假条方可有效。

  3.辅导员应及时将班级请假人名单写到黑板右上角,以便任课教师和学生会核查人数。

  4.考试期间,需请假者,由教务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5.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销假。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班长或辅导员到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补假手续(班长来办理补假手续必须持辅导员的批条,方允许补假)。请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照此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到校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其它

  1.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查实后请假无效,按旷课或旷寝处理。

  2.学生请假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必须照常上课,如果私自离校或夜不归寝,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学校在没有正式下发放假通知前,学生一律不准提前买票,提前买票者必须退票,按正常放假时间离校。

  4.若放假时间较长,学生无重大事件(联系家长确认)一律不准提前离校。

  5.所有学生、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6.本管理规定由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管理办法3

  xx中学学生请假管理办法

  1、学生请假应理由清楚、正当,班主任在家长或学校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批准。

  2、学生请病假、事假要耽误上课时间的假条需两张,一张交门卫放行,另一张交政教处以便核对班级出勤。

  3、学生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由学生本人写书面申请,家长电话或当面向班主任说明原因,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上“原因属实,家长同意,请学校批准”及姓名、时间落款后,由学生本人持申请书到政教处审批、登记。政教处盖章同意后,班主任可批准请假并将申请保存至学生返校。

  4、假条应由班主任老师亲自管理,不得把已签名或盖章的.假条存放在学生或学生干部手中。学生请假条必须规范填写,由学生本人填写班级、姓名、原因,班主任填写好请假时间和意见签名,否则视为无效请假条,门卫有权不放行。

  5、荣昌中学是半封闭、寄宿制学校,原则要求星期一至星期六上课期间不请假;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在家长无特别交待的情况下可允许学生外出购物、取生活费等,一月请假不超过三次。

  6、学校附近乡镇及铜仁市的学生可以在星期六下午请假回家,前提是填写星期六回家申请表,家长同意如果按申请执行,星期六下午统一发放“星期六学生回家假条”。

  7、晚上七点后学生只有病假、事假(有老师送出或家长来接)才可放行,当天的事假必须在晚上10点前返校,否则视为违纪。

学生请假管理办法4

  为了建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和严明的纪律,保障教学活动的正常展开,特制定学生请假管理办法,所有在读学生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迟到、早退与旷课:

  1.1 迟到:未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在早自习、上课、晚自习及考试开始之后进入教室的计迟到一次。

  1.2 早退:未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在早自习、上课、晚自习及考试结束之前,离开教室的计早退一次。

  1.3 旷课:无事先告假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向家长确认后,方可批准。未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获得班主任批准,在早自习、上课、晚自习及考试开始20分钟之后进入教室的;未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早自习、上课、晚自习及考试期间擅自离开教室并超过20分钟的;未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未获得班主任批准,不参加任何一节早自习、上课、晚自习及考试的;有上述行为之一,计旷课一次。

  2、事假:

  2.1 事假指由家长为学生申请的,有合理原因的短期离校。

  2.2 事假必须事前申请,事后申请无效,一次事假请假不超过半天,由班主任签字同意;一次事假请假超过半天,则由教学主管签字同意;一次事假请假超过24小时,且必须由教学总监签字同意。

  2.3 事假请假单必须由家长事先书写,学生转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经过电话确认以后生效;如果请假情况紧急未能事前提交事假申请单,家长可以先向班主任电话请假,事后由学生将家长书写的事假申请单带回学校补交给班主任。

  3、病假:

  3.1 病假指由家长或学生申请的,为诊断、治疗和病后休息的短期离校或离开教室。

  3.2 病假应事前申请,如果是突发疾病可以事后申请,两种情况下都必须由班主任确认或由学生提供相关购买药品、治疗的收据或医生处方证明。

  3.3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请病假,病假请假单必须由家长事先书写,学生转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经过电话确认以后生效。

  3.4 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身体不适需要临时请假离校,班主任需及时电话告知学生家长,事后由学生将家长书写的病假申请单及医院治疗收据或医生处方证明,带回学校补交给班主任。

  4、出勤率:

  4.1 上述作息时间中所有的早自习、上课、晚自习及考试都被计入出勤率进行统计。

  4.2 学生在校学习每阶段请事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特殊情况下请事假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一周将被视为自动降级。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关于学生退学、休学、请长假及插班等情况办理流程》执行。

  4.3 在每个学习阶段结束后,出勤率未能达到90%的学生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的学习,由此产生的重读费用及可能的其他后果均由学生及家长承担。

  1.特别说明:参加本市雅思/托福考试,学生离校准备时间不得超过半天。

  2.参加外省雅思/托福考试,学生离校准备时间不得超过2天。

  3.校外补课不得占用学校正常课时,如必须参加补习,可利用晚自习时间进行。

  4.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身体不适需要临时请假,可以先到医务室就诊。如果诊断确实需要回家休息,班主任通知家长后,学生方可离校。

  5.参加高中毕业会考、高考、雅思/托福考试或其他不可回避的.考试,但时间应限定在实际考试时间和合理途中时间以内(仅限赴成都以外地区的考试),事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获得班主任批准,事后学生必须出具有家长签名的相关准考证的复印件,以便备案,备考复习时间不在此列。

  6.利用晚自习时间参加雅思考前培训班,学生必须事先征求教学主管的意见,经批准后方可报名,报名后必须出具有家长签名的相关缴款收据及听课证的复印件。

  7.国际部统一组织的活动。

  8.学生参加学校统一考试(如周考、月考、半期考试和期末考试等)迟到20分钟及以上,或者因病、事假未能参加考试的,酌情安排补考,补考成绩按照实际成绩乘以0.9的系数进行登记;放弃补考的学生,考试成绩一律记为零分。

  9.属情况第5、6、7条者,可不计入旷课与缺勤。

  5、违规处分

  5.1 关于学生出勤管理,严格按照学生处罚条例第五条执行。学校学习报告学校会每月以家校通的形式给家长一份学生在校表现报告单,若电邮地址改变,请及时通知班主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纸质版本,请事先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打印之后请学生转交,家长一定要和班主任事先做好沟通工作。

  国际部拥有以上条款的解释权,并保留对其做出修改的权利。

学生请假管理办法5

  为保证正常的学习和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院风、班风和学风,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习成绩,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大学学生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勤。无故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生产(公益)劳动、军事训练、社会调查等,以及无故不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者,按每天四学时计算。

  二、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公假:因参加省、市及学校、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部门(学生处、团委、各院系等)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除急病或紧急情况,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含一天)的请假,由班主任老师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辅导员老师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学办主任审核、院领导审批;

  4、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需请假者,报各系专业负责人审批;毕业班学生如因应聘、面试等原因需请假者,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审批;超过三天的,请假时先报各系专业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院领导审批。

  四、请假程序

  1、学生填写《大学学生请假条》,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的天数和销假时间等信息。

  2、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意见。

  3、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辅导员、院系领导,以及教务处逐级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

  五、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按时到班主任、辅导员处办理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补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六、其它

  1、各班应定期执行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

  2、各班主任、辅导员要对无故旷课,缺席集体活动的学生进行教育和批评。

  3、对旷课和缺席集体活动的学生要按学期累计学时,并按照《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一学期内请假时数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应予休学。

  5、学生旷课时间,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旷课一天及以上者,每天按10学时计算。

  6、以班级为单位,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于次月3号前报学办。

  七、本制度适用于大学政法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

学生请假管理办法6

  为了保证学习时间,规范请假行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校学生请假须照此办理。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本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不允许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重大活动,经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证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或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超过一天的'病、事假,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请假程序

  1.学生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

  2.请假条填好后,按以下流程审批:三天以内,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内,逐级签署意见,政教处审批;一周以上,逐级签署意见,校长审批。

  3.请假核准后,班主任必须和请假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请家长到校接学生。家长接学生出校时要向门卫提交审批过假条,并在门卫处留存登记。

  4.班主任应及时将班级请假人名单写到黑板右上角,以便任课教师和护导教师核查人数。若请假时间跨越晚寝时间,班主任需将该请假学生信息报学生宿舍管理员。

  5.请假期满后,学生本人向班主任办理销假手续,进班后将自己的名字从黑板上擦掉。

  6、考试、考查期间,确需请假者,由政教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到校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照此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到校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学生在假期、节假日返校后不得再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

  四、其它

  1.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查实后则请假无效,按旷课处理。

  2.学生请假在没有得到正常审批的情况下,必须照常上课,如果私自离校或不进班上课,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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