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时间:2025-01-16 10:14:55 晓映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通用18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外来车辆管理办法(通用1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通用18篇)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2

  1、对小区所有车辆重新进行全面核实登记,发放车辆通证,采取车牌号打印形式,取消以前手写样式通行证。采取卡片式还是像车辆年审粘贴样式的通行证待定。通行证实行免费发放,如遗失补办必须缴费。

  2、通行证实行分色制度。小区有车库的一个颜色,三个月临停的一个颜色,长期年卡停放的一个颜色。

  3、针对车辆违规乱停阻塞交通及停放绿化带内和停车费到期、的实行张贴《车辆温馨提示》单样式通知车主(第一次催缴(乱停),第二次…、),针对乱停车辆和催费张贴提示单三次无效情况下,可直接用车轮锁进行强制管理,同时每次对车辆张贴提示单进行详细登记年月日时及停放位置和拍照(拍车辆乱停现象和张贴第几次催费单)

  4、车辆收费实行专职专人管理,队员相互监督制度,对车辆收费人员有徇私舞弊和违反公司收费制度的队员可进行举报,公司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对举报情况属实者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5、对小区办理年卡停放的.车辆和临时三个月和有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制作书面统计表格和电子表格),并交公司财务一份便于缴费人员核对和存档。每日并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在《车辆进出闸记录表》上登记进、出时间,对临时停放的车辆在《车辆进出闸登记表》上注明,注明进、出时间和收费金额。

  6、每周应向总公司财务呈报一份小区车辆收费清单,内容如下:

  (1)每月临停车辆收费总额多少元,平均临停每日合计多少元,并后附本月临停车辆车牌号码及车辆数量。

  (2)长期办理年卡和三个月月卡的车辆进行每月进行报表,并注明每月一期和三期有车辆总数是多少辆及本月收费总额是多少元。对每月新增加的车辆在表格内注明。以便对每月临时和年卡、月卡车辆总数和缴费总额进行对比。

  7、公司将不定时对监控中心的大门岗录像进行回放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对车辆临停的车辆有无收费,对外来车辆查阅门岗《车辆进出闸登记表》有无登记记录。

  8、对违规人员的罚款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并对表现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奖励。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3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5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6

  为了加强学校对食堂、商店、浴池送货车辆及工作人员平时进出校门管理,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做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送货车辆进出学校的规定

  1、送货车辆进校必须向辅警出示学校统一制作的送货卡,在校门警卫室登记后方可进校。

  2、超过2吨以上车辆禁止进校。

  3、司机酒后禁止入校。

  4、送货车辆在学校规定时段即每天上午:8:55——9:40、下午:2:35——3:20允许进校。

  5、课间学生在校园活动时间禁止出校。

  6、送货车辆在校园内必须缓速行驶,禁止鸣笛。

  7、食堂泔水车进校时间为学生就餐半小时后,等待学生就餐结束方可收集残食。

  8、送货车卸货完毕须经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人员准许方可出校,下课时间不准出校。

  二、关于工作人员进出学校的规定

  1、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进出校门必须向辅警出示工作牌。

  2、工作人员晚上外出时必须于当晚学生就寝熄灯前(21:40)返校。

  3、食堂制作早餐工作人员早晨入校时间为:4:00——4:30。

  4、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骑自行车到校门必须下车推行,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在校园要缓速行驶,停放在摩托车棚。

  三、违章处理办法

  1、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对送货车负有安全管理全部责任。凡是送货车在校园肇事的'未经学校准许一律不准出校,根据肇事情节追究车主和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责任。

  2、凡是顶撞辅警,无理取闹的车主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违章强行进入者,辅警有权代表学校扣车、报警。

  3、工作人员未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不准带其他人员入校。工作人员在校园内要检点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发现言语过激、行为失当者随时辞退。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7

  一、除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五公里),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凭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到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方可在规定时间(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内入校。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校,则必须由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校门口接待,并在上课时间内进入校园。车辆入校后,必须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必须将校内停车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进入校园后须将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全年奖金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机动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校门西侧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安全。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8

  一、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驾驶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

  三、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为主要成员,负责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能。

  四、公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消结合的方法,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以预防上来。

  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客观不变的'形势和条件,及时研究,修定制度,使各项管理制度常处于完善,适应和较高水平。

  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责任制,逐步形成制度体系。

  八、经常性,多样性,广泛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灵活的宣传安全知识,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分析典型案例,通报违章事故,提高大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九、建立安全工作例会与安全活动日制度,开会必须讲安全,布置检查工作有安全内容。

  十、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公司领导利用协助处理事故,了解车辆手续,业务人员利用车主,驾驶员来公司的机会,了解安全情况,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学习报纸杂志,灌输安全思想。

  十一、加强对驾驶员队伍的管理,建立一支技术精良,本领过硬,健全意识强,防范方法好,遵纪守规的驾驶队伍。

  十二、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种类违章和事故,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未受安全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十三、严格执行交通部<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办法>对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要在四小时上报。

  十四、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的,必须负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及物资进出厂管理,完善审批程序,杜绝物资流失,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及外来车辆、物资进出厂的管理。具体管理范围:

  一、公司动力部、大修中心等出门卫维修所用的材料、工具等;

  二、物资管理部将设备、备件等运出外委维修;

  三、东、西厂区之间运送各种物资;

  四、除有出门证产品和物资以外的其它所有物资出厂;

  五、外来车辆通过门卫进出厂。

  第二章外来车辆(物资)进厂登记管理

  第三条凡外来车辆及所运物资通过门卫进厂时,应持有有效证明,并必须停车接受查验、登记,由门卫填写《外来车辆(物资)进出厂登记表》后,方可进厂。

  第四条《外来车辆(物资)进出厂登记表》由各门卫根据《物资出厂审批单》按时间顺序逐项登记,不准漏项,并妥善保管、备查。

  第三章物资出厂审批管理

  第六条公司物资出厂一律实行审批管理,由所在车间(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安排专人填开《物资出厂审批单》,并经审批后,一联交门卫出厂,一联由车间(部门)留存。门卫查验物资与出门证上的品种、数量相符后,方可放行出厂。

  第七条外来车辆出厂时,须经门卫查验,车辆载有除进厂时所载物资外的其它物资,须由物资所属部门开具《物资出厂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出厂,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如没有装载物资,门卫在其进厂时所填写的`《外来车辆(物资)进出厂登记表》相对应栏后填写出厂时间,放行外来车辆。

  第九条已使用的《物资出厂审批单》由保卫处和相关使用部门分别保管、备查。

  第十条物资出厂审批权限

  一、公司相关车间(部门)出门卫进行维修的物资、工具等需经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批出厂。

  二、物资管理部需外委进行维修的设备、备件等出厂,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然后经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出厂。

  三、除上述以外物资(包括施工物资)出厂,需经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批,保卫处负责人审批,再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厂。

  四、凡将公司产品及物资以捐赠、借出、支援等方法运出厂外,除经办部门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外,必须经总经理审批,方可出厂,否则一律不准出厂。

  第四章罚则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公司对相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召开专题会研究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附件:

  1、《物资出厂审批单》

  2、《外来车辆(物资)进出厂登记表》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0

  1.1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 0职责

  3.1车管员职责

  3.1.1协助综合事务部经理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

  3.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3.1. 3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厂修理。

  3. 1.5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级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3. 1.7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

  3.1.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2车辆安全员职责

  协助车管员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 2. 2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43. 2.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3. 2.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3专职驾驶员职责

  1.3.1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1.3.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1.3.3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1.3.4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3. 3. 5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4. 3. 6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 3.7每年与公司签订一次《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4.0工作内容

  4. 1车辆的使用

  4. 1. 1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含公司领导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均由综合事务部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交综合事务部车队,由车队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并经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后出车。

  4.1. 2xxxx公司车辆原则上只限于在高速公路线内行驶,驶离高速公路线外预2计超过小时,应通知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备案。

  6. 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

  员同意。

  6.1 4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

  4. 1.5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4.1. 7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 2车辆的维修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4. 2. 23000-500 0维修费在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元元5000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元以上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5. 2. 3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带回交车辆管理员检验认可。

  4. 3奖惩办法

  具体参照《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之奖惩办法执行。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1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校内行车、停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车辆包括机动车、自行车和电瓶车。机动车包括: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二轮机动车、三轮机动车及拖拉机。

  第二章外来车辆管理

  三、无校内通行证的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四、外来车辆原则上一律停放在校外,因公确需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先进行登记,并持行驶证换取校内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第三章校内行车管理

  五、汽车一律从南门出入校园,无特殊情况,禁止汽车从北大门出入。

  六、校园内机动车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七、校园内禁止鸣喇叭。

  八、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应与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错开;升旗、课间操以及大型活动集队期间,禁止机动车在校内行驶。

  第四章校内停车管理

  九、进入校内的教职工的.二轮、三轮机动车,自行车及电瓶车一律有序停放至五四堂北侧或四号楼东侧车库。

  十、进入校内的学生的自行车管理由政教处协同保卫科制定制度进行管理。

  十一、进入校内的教职员工的汽车一律停放到新宿舍楼楼下地下停车场,其他区域禁止停放汽车。汽车出入库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汽车入库和出库务必按指示标志所示的方向出入。

  2、车库限高为2.2m

  3、汽车出入库时须低速(不超过5Km/小时)行进;入库时禁止空挡滑行,出库时,按驾驶规程中要求的档位爬坡。

  4、停车时须小心驾驶并将汽车停正停到位(前到挡车器,居中或靠右停放)。

  5、阴天或光线较暗时出入库,应及时开启大灯。

  6、保持车库整洁,不要将垃圾丢弃在地下车库。

  7、进出地下车库的人行通道在地下车库的东部和北部。停车和取车时请从以上人行通道出入,尽量不要从地下车库坡道出入,以保证安全。

  8、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禁止进入地下车库。

  第五章附则

  十二、车辆管理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十三、教职员工应服从管理;车辆管理人员要礼貌待人,认真做好机动车辆进出登记、巡查和管理工作。

  十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十五、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2

  一、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县??局履行职责权力的合法标志,并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正确的管理和使用机关印章是局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对局机关印章的管理,做好用印、监印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启用局行政公章须经局长同意;

  2、启用局党组公章,须经局党组书记同意;

  3、启用局机关其它印章,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4、凡在局机关以外的其他函、信、证件用印,须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

  5、用印时,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查阅用印文、信内容,以防错盖印章;

  6、一份文件只盖一次印章,如文件内容有变动,应再次请示后再用印

  7、印章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将存放印章的钥匙交给他人,临时外出时须经局长指定专人代管;

  8、印章应妥善保管,随用随取,不得随意乱放,管理人员不能自作主张用印,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以杜绝各种违章、错用现象,保证用章准确无误。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局机关事事有责任,事事有落实,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保障质量。加强各项工作的请示和报告是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程序,也是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主要体现。请示时,要说明请示的事务名称和原由及建议或意见;报告时,要报告事务的时间、名称、完成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按级请示和报告。办公室日常事务通常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办公室负责人请示和报告,再由办公室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和局长请示和报告。

  2、归口请示和报告。各业务口子上的工作由负责各业务工作的人员向负责该业务工作的领导请示和报告,如有重要情况,再由分管领导向局长请示或报告。

  3、对来信来访工作,要及时请示报告局长或分管领导,并及时通知归口单位处理。

  三、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的目的,旨在为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有利于发扬民主、互通信息,使纵向、横向工作不脱节,有利于各工作部门间的协作,提高各项工作效率。

  1、局长办公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临时变动,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原由。

  2、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每个季度由局长主持召开一次,主要由各单位领导汇报本单位每季度工作情况,听取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安排部署下一季度的工作。

  3、局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遇有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四、公务接待用餐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使办公室公务接待用餐做到既热情、又节约,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用餐规范进行,特制订如下规定:

  1、凡因公务需安排用餐的,须报分管领导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在指定地点安排。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原则上菜金不超过120元,酒水一般不用高档酒。经手人要负责填写派餐单(接待单位、事由、人数、标准、时间等),其他人不得随意安排。餐费结算时,办公室凭派餐单和其他记帐凭证付款。

  2、公务接待原则上不打整包香烟、不上水果,不用公款购买礼品赠送,确有必要的须经局长同意。

  3、公务接待用餐完后,负责安排的人员当天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用餐实际开支情况,并予登记;办公室主任每个月向局长和分管领导报送一份公务接待开支表。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纪律、节约开支,提高办事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和现行财经纪律,报帐及时准确。

  2、坚持财务报帐制,由经手人、验收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方能报销,空白纸条、收据一律不作报销凭证,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3、严格现金管理,因公务借款需经局长同意,在规定时间内报帐归还。

  4.每月向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汇报局机关各项费用的开支情况。

  5.做到办公室国有资产按时登记上帐。

  6、报帐员与县报帐中心保持经常性联系,做好资金安排,及时报支发票。

  7、做好办公室国有资产损坏后的修理、报废工作。

  8、会同办公室主任搞好局机关年度经费分项预算,并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尔后报县财政中心。

  六、办公用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和办公室全体人员的责任感,节约办公用品费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采购办公用品,须填写采购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指定专人购置、统一保管,并原则上要有2人以上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所购物品必须“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办公室凭采购单和其他记帐凭证与售货单位结算。

  2、贵重办公用品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

  3、健全建立新购物品入库登记验收手续。凡办公室购入各类(文件头、稿纸、信封、复印纸、白纸、笔记本及其它)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分门别类作入库登记保管负责。

  4、完善办公用品出库领用手续。凡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注明名称、用途,登记领取数量,并签署领取人姓名。

  5、杜绝外单位人员在办公室打字复印。

  6、废旧物品、杂志、报纸等,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7、办公室负责人每个月向局长(或分管领导)报送一份办公用品采购开支表和使用管理情况

  七、学习制度版权所有

  学习是每个人增长知识,拓宽视野、提高素质的最佳途径,机关每个同志必须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半天向办公室负责人或组织者请假。

  1、时间安排:每周安排半天,拟定星期五下午。每月不少于2天;

  2、内容安排:主要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理论知识。

  3、讲评安排:每季度讲评一次,每半年小结一次。

  八、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车辆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充分发挥驾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节能降耗,确保行车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

  1、车辆管理

  (1)局机关的车辆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派遣。

  (2)凡须用车的人员,应先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请示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使用。用车人不得先用后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

  (3)司机应按时上下班,司机要确保领导正常工作用车需要,保证随时出车,因故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或局领导请假。司机个人不得私自开车外出,更不得将车交给或借给别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4)司机要加强安全学习,以自学为主,主要学习交通法规、行车规范及有关行车安全方面的知识。

  2、车辆保养

  (1)司机须将自己驾驶的车辆及时清洁、保养,适时检查油料及水的容量,保证随时安全出车;

  (2)司机应经常性进行转向、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位检查,确保安全行车万无一失;

  (3)车辆停放:原则上车辆晚上须进库停放,无车库的停放至政府大院露天停车场,以防车辆被盗或被破坏。凡不按规定停放人为造成车辆被盗、损坏的,由司机本人负责;

  (4)洗车费小车每月40元。

  4、油料管理

  各车辆按月实际耗油报销,做到一车一卡,专卡专用,不得外借或弄虚作假挪作它用,特殊情况超耗油车辆须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个别增油。无故超标用油的由司机本人负责;未经允许零星车辆用油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

  5、车辆维修

  (1)坚持节约的原则。车辆出现小故障,司机要尽量自己修理。

  (2)坚持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凡需修理车辆,原则上实行定点修理,必须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填写请修单,造出预算,尔后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对修理厂家进行有关维修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再交办公室主任审核,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大型修理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司机本人必须一道参加修理。

  (3)零件采购。在修理过程中,须更换零配件,由厂家通知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经请示后,方可更换;大额零部件须更换的,原则上自行购买,减少中间环节的管理费用,实行定点购买,及时报销。配件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司机与经销商索赔。100元以上零部件更换须将旧件回收交专管员入库保存。

  (4)车辆验收。认真执行车辆维修审批验收制度,凡进厂三保,大修车辆须与厂方签好协议,维修项目保证质量时效。出厂前须交专管人员和司机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5)登记入库。凡维修的车辆、购买的零部件要及时登记,注明时间、名称、经办人等。

  (6)经费结算。修理厂家须凭请修单和发票一同报帐。对不填写请修单的车辆,办公室不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

  6、司机福利及奖惩制度。

  (1)随车司机月安全奖80元,根据劳保福利条例规定,结合局机关的实际情况,对随车司机每年给予300元(含工作衣、鞋、肥皂、手套)福利费,中途调整人员按月计算;每月出车补助80元。

  (2)对于驾驶人员发生的违章罚款,单位不给予报销。全年度无违章现象,给予司机适当奖励。

  (3)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凡因司机责任出现事故的,扣除当月安全奖;按交警事故认定为准,给予司机一定的经济处罚。

  (4)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司机,一次扣除其安全奖10元。

  (5)凡局领导出差车辆停行期间,司机私自用车需经局长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一经发现,扣除司机当月安全奖。

  九、工作纪律制度

  1、遵守工作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严格实行请假制度。

  2、工作期间,严禁玩电脑游戏、放影碟。严禁用工作电话聊天、用专用电脑上网玩游戏等行为。

  3、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室内有睡觉、打牌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无关人员未经办公室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室。

  十、卫生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办公场所的卫生规定,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和纸宵。

  2、办公室人员应自觉整理好自己的办公用品并做到分类放置到位。

  十一、安全制度

  1、下班前关好门窗以及切断各设备电源。

  2、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负责检查公共场所的门窗和电源是否关好和切断。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办公会进一步完善。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3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5、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6、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7、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8、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9、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0、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11、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2、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13、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14、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4

  1. 校内住户的车辆每天早上8:30之前必须开离校园,并且7:30——17:30之间不得进入校园(含在校教师的车辆)。

  2. 校内住户的车辆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教学楼前的空地)有序停放,不得在塑胶场地上行驶、停放。

  3. 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4. 机动车辆经允许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禁止鸣喇叭、超车和并行;教师的非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学生并自觉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

  5. 所有停放校园内的'车辆安全防护,一律由车主自己负责。

  6.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门卫人员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7. 非校内住户的车辆不得在校园内过夜。

  8. 严禁将任何车辆停放在安全通道(含校门通道、操场过道)。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5

  一、目的

  为了有效的防范危险源控制工作,对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建档、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的防范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车辆安全正常运营,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经营年限小于等于1年的.运营车辆。

  三、内容

  1、车管股及时收集临近下线车辆资料,建立健全台账,档案。

  2、各安全专管员对自己分包车辆中临近下线车辆,要及时检查驾驶员资质年检、检测、审验、教育培训等情况以及车辆技术状况,对达不到公司要求的人员、车辆要强制停运整改,整改合格方可运营。

  3、针对临近下线车辆,稽查队隐患排查时要做到不留死角,对车辆的技术状况、灯光、转向系统、轮胎、刹车、离合等以及车内的安全设备(安全锤、灭火器、三角木、防滑链、沙袋、铁锨)要彻底检查,并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你能立即排除隐患的,停止运营,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直至排除。

  4、安技股要做好临近下线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临近下线车辆会出现的问题,搜集、整理资料,严格按照每人每月培训不低于1次,每次培训不少于2学时,确保培训效果。

  5、GPS监控室要加大对临近下线车辆的监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自私外出包车、串线运营、超速等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当事人并作出书面检讨。

  6、二维股要切实加强对临近下线车辆的二级维护作业工作,及时通知手续到期的车辆办理车辆二级维护。对车辆情况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要进行彻底维修,维修合格后方可办理二级维护手续。

  7、公司每月对临近下线车辆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问题的车辆、人员立即停运并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可营运。

  四、要求

  各股室、各安全专管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本办法对临近下线车辆进行日常管理,把安全隐患在萌芽状体消除,确保公司安全、有序、平稳的发展。

  乾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6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使公司车辆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公司轿车、货车、客车等之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办法。

  1.3.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配备专车,其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2.车辆管理办法

  2.1.车辆购置

  1)购置各类车辆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车辆超过规定的使用的`年限,由管理部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经管理部主管确认,并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指定专人选购。

  2.2.车辆使用

  1)每辆车由管理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公司司机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若载有物品,需随附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管理部统一调度(填写《派车单》)。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3)公务车辆应设置《车辆行使记录表》,派车人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

  4)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管理部一同处理。

  5)公务车辆不得做非公务事务用。

  6)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公司(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之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7)公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2.3.保养

  1)各类车辆由管理部安排专人每周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车辆各项零件设备之保养,由该车辆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2.4.修理

  1)凡公司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管理部主管报备核准,由该车辆司机送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备管理主管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2.5.油料

  1)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2.6.事故处理

  1)公司各类车辆

  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不事人自行负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之罚款由公司负责。

  2)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公司部门主管联络,公司部门主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管理部负责处理。

  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2.7.保险、年检

  1)本公司各类车辆之设保作业统一由管理部负责。

  2)车辆年度检验应由管理部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车辆使用申请单

  日期:________

  车号

  司机姓名

  发车时间

  发车地点

  到达时间

  到达地点

  行使公里

  备注

  加油状况

  油别

  加油量(公升)

  其他报告事项

  经理:

  课长:

  司机:

  车辆行驶记录

  日期:_______

  事由

  乘车人

  用车时间:自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拟往地点

  批准

  审核

  申请人

  车号

  驾驶人

  主管:

  派车人: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7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强化车站治安秩序,确保列车开行绝对安全和车站安全管理措施有效落实,特制定本《温州站车辆站内行驶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依据

  《上海铁路局行包运输及安全监管实施细则》、《客运车站对驻站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办法》、《上海铁路局进站平过道、人行过道管理办法》。

  3.进站车辆范围

  3.1行包送货车、平板车、邮政作业车;

  3.2人中洗涤备品车、垃圾清运车;

  3.3站内公务用车、公安警车;

  3.4加油车、吸污车等设计运输生产的车辆;

  3.5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以及执行重点任务的车辆。

  除以上规定车辆外,其他私人用车、助动车、自行车等规定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站内。

  4.进站车辆审核备案

  4.1各进站进站车辆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缴纳安全保证金。

  4.2各有车辆进站的单位须明确车辆数量、车号、编号、时段、行走路线。

  4.3计划外其他车辆进站必须向车站提出书面申请,车站领导审核后方可进站。

  4.4应急救援车辆进站,经车站领导同意后,落实专人引导防护后进站。

  4.5进站车辆需保证各方面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进站。站内行驶发生故障,未排除前不准开车。

  5.车站进站行驶通用规定

  5.1所有进站车辆必须持车站公安派出所核发的通行证,货物运送车辆贴好反光条,方可进入车站。

  5.2站内站台上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且必须保证车况及刹车作用良好,不得侵入安全白线。

  5.3机动车所在站台,遇列车接发、旅客乘降、车辆移动时不得行驶。

  5.4车辆因工作需要必须通过站内东、西平过前,必须认真执行“一停、二看、三联系(无线电与车站值班员联系:联系用语为“温州站,)、四通过”制度,确认栏杆开启后,方可通过。

  5.5停留在站台里面的车辆,需要经平过道变更站台时,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后,方可变更站台。

  5.6进入车站的.机动车进入站内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擅自乱停、乱放,在站台上停放时需拉紧手闸,做好防溜措施。

  5.7车辆在站台上调头时,注意观察四周动态,车头、车尾必须控制在安全白线以内,不得压住白线。

  5.8各单位生产用车倒车作业时,实行一人在车后旁引导制度,并确保倒车雷达设备处于有效状态。

  5.9无作业时一律在指定位置熄火、平行线路停放,驾驶员离开汽车必须拔下车钥匙并将车窗、门锁好,拉紧手闸。

  5.10随车配备的消防器具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5.1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行车中思想集中,不得与随车人员聊天或拨打接听手机。

  5.12各车辆所属部门进站车辆实行专人负责制,其他个人不得越权驾驶,否则发生意外除驾驶人外,所属部门及个人付同样责任。

  5.13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每年体检。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及带酒气上班。不得携带无票人员及无关人员进站上车。

  6.重点生产车辆行驶其他规定

  6.1牵引车

  6.1.1拖斗数最多不超过重车4辆,空车5辆。

  6.1.2在倒车及通道狭窄人多,以及通过平交道口时要减速行驶,并要有专人嘹望,指挥通过。

  6.1.3在拐弯处,和视野不好处必须鸣笛。

  6.1.4装卸作业,牵引车与行李车保持20厘米以外的距离,以免靠得太近,滑下站台。

  6.2送货车

  6.2.1送货车停放在靠近行包仓库一边,装运货物时必须保证驾驶室内电门关闭、钥匙取走、手刹拉上。

  6.2.2严禁送货车倒入仓库内装运货物。

  6.3包租车

  6.3.1包租车按规定时间到达行包大厅门口,安检员对货物进行检斤和安全检查后由行包大厅进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从西大门进站。

  6.3.2因天气特殊原因,准许后包租送货车需要驶入一站台时,承租商要有专人对行车中安全等进行引导。同时作业区也要安排专人在现场监督,确保安全。

  6.3.3承租商车辆进入站内必须严格遵守车站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因不服从指挥或违反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后果有其承担。

  6.4提货(交付)车

  6.4.1在提取小件零散货物时,由提货员负责将货物从仓库内搬至大厅前方停车点进行交付。

  6.4.2在提取大宗货物时,要把货物集中摆放在平板车上,通过西大门后拉至行包大厅前方进行交付。

  6.4.3在遇特殊情况,或提取超重,超大的货物时,必要时可以发放出入证,汽车从西大门进站。但必须要经作业长、(值班员),夜班经行李员确认,同意后执行。

  6.4.4进站车辆的停放、行驶等要严格遵守车站的相关安全制度执行,提货装卸员负责现场监督工作,一直到作业完毕,车辆离开站台。

  6.5票据押送车

  6.5.1车辆中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6.5.2车辆配电板上的保险丝,必须严格按标准规格更换,不得随意加大保险丝电流容量,以防损毁整车电路。

  6.5.3车辆使用完毕应停置在一站台指定区域内。人离车时检查车门锁闭情况,防范发生意外。

  6.6备品车、加油车及邮政车辆等

  6.6.1每年必须定期签订车辆站内行驶安全协议及进站申请书。

  6.6.2所属部门必须提供车辆及驾驶员相关信息,委托专人负责。

  6.6.3食堂送餐三轮车不得擅自乱停、乱放,站台上停放须有专人负责。

  6.6.4其他车辆应急需要必须进入站内时,必须执行通用规定外,实行“谁联系、谁负责”制度,专人负责监督。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邮政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车辆的运行效益,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及运行风险,根据我州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分别从车辆的管理机构,日常使用管理,安全生产,维护维修,更换更新,交通规费缴纳办理,车辆保险投保等几个重点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

  第二章车辆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全州车辆管理机构为州局综合办公室和州局运维部。州局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用车的指挥调度;运维部负责贯彻落实省局车辆管理要求及相应管理资料的上报,负责制定全州车辆管理办法并落实管理措施,负责邮运车辆的生产调度,负责养路费、过路费、营运费等交通规费及保险费的统一办理,负责车辆大修申请、报废、更新等的审核及办理。

  第四条

  各用车单位为本单位车辆生产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车辆的安全使用管理,基本保养维护,负责办理常规检测检修,协助运维部办理各种交通规费,负责车辆的报修报损,负责车辆维修的最后落实办理,负责报送相关基础管理资料。各用车单位要指定一人为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员,负责以上事项的办理和落实。

  第三章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五条

  日常管理采用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全州现有邮政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日常安全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检测检修等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落实。

  第六条

  各单位应“定车定人定责任”,即一辆车固定一个相对稳定的驾驶员,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报修、送修及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若因日常维护保养不力、报修、送修不及时或不按规定驾驶导致损失或产生事故,则由驾驶员负责。

  第七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常规安全检查,查看车身是否正常,车架大梁、悬挂钢板、传动轴、轮毂钢圈等是否存在变形、裂纹、螺丝松动等情况,检查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变速系统等是否正常,发动机运转、各指示警示灯工作是否正常,检查制动液、润滑液、冷却液是否充足,若有异常情况,则必须立即进行诊断维修,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出车。出车、维修、加油等事项必须及时如实逐日填写“XX州邮政局机动车辆行车记录及油料登记表”,每车一表,表格形式见附件一。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在月末对“XX州邮政局机动车辆行车记录及油料登记表”进行汇总统计,同时填写“XX州邮政局机动车辆使用情况统计月报表”,并于次月3日前报至运维部,表格形式见附件二。

  第八条严禁私拉乱跑,拉运违规禁运物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驾驶员将自己驾驶车辆交由其他人员驾驶。

  第九条

  各单位所属邮政机动车辆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按时归班回局存放,长途运输车辆按固定线路运行,其他车辆只能在本县市行政区域内运行,严禁私拉乱跑、挪作他用或跨区域行驶,生产需要跨区域行驶时,必须报经运维部备案后方可运行。

  第四章交通规费办理及保险投保办理

  第十条养路费及客货运附加费由运维部统一向州养征处集中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年12月份办理缴纳下一年度费用。

  第十一条

  长途运输车辆过路费由州局统一集中向州路政支队申请包缴,运维部具体办理,办理时间为12月份申请办理次年1——6月份的包缴并领取发放通行证,6月份申请办理本年度7——12月份的包缴并领取发放通行证,同时回收回交上次核发通行证。申请过路费包缴的车辆为承担长途跨县跨州邮件运输、速递物流运输的货运车辆。

  第十二条

  车辆保险由运维部统一集中办理。根据省局统一要求及省局与云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合同协议,全省邮政企业机动车辆集中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费率优惠。我州邮政企业机动车辆由运维部集中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潞西分公司投保,保险投保险种全州统一,具体见附件三(XX州邮政局机动车辆投保险种明细表)。运维部每月初统计本月车辆保险到期数量,交保险公司计算费用,打印保单,制作保险卡,然后到财务室领取支票到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签收保费发票、保单、保险卡,最后将保险卡发放至各车辆,保单由运维部统一保管。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要求需要增减险种和投保额度的,则在本年度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内向运维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章车辆维护修理

  第十三条

  修理费在1500元以内的车辆常规保养及一般检修,车辆管理员报单位领导同意,经州局财务同意后方可安排修理。但用车单位车辆管理员和主管领导需对修理结果负责,修理费在各局各单位成本中支列。

  第十四条

  修理费用在1500元以上的,用车单位必须填写《XX州邮政局机动车辆报修、派修单》,运维部收到后初步审核,报州局同意,备案后方可送修,车辆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和车辆管理人员对修理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修理质量负责。

  第十五条

  省局下达的大修计划由运维部根据车辆运行情况统一安排,并报经州局主管领导同意后,送州局财务室备案,各用车单位负责送修并对修理质量负责。

  第十六条

  车辆修理完成后,用车单位车辆管理员要及时将修理费发票及修理厂修理明细清单复印一份报送给运维部备案,发票及修理明细

  清单要有经办人、修理厂家和单位领导的签章。

  第十七条

  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现场责任人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在第一时间通知运维部、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第六章车辆的报废更新

  第十八条车辆的报废、更新和新增由州局统一向省局进行申请,各用车单位提出申请和协助办理相应手续。

  第七章车辆基础资料填报

  第十九条

  全州所有车辆基础资料的报送,采用电子化的方式进行申报。《XX州邮政局机动车辆行车记录及油料登记表》、《XX州邮政局机动车辆使用情况统计月报表》、《XX州邮政局机动车辆报修、派修单》和《XX州邮政局机动车辆投保险种明细表》等基础表格和身份,已经全部在XX邮政网站上“XX州邮政局车辆管理在线栏目”中设定,各局各单位和部门只需要按照网站上的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即可。

  第二十条各局各单位填报资料时,可在各局各单位的宽带使用机器上操作,也可自行在能够上网的地方进行查阅和填报相关车辆资料。

  第二十一条运维部负责“XX州邮政局车辆管理在线栏目”所有技术支持。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XX州邮政局运行维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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