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4-01-10 06:55:19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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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一、分配方案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

  为改善我校教师学习和生活居住环境,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每位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教师周转宿舍分配遵循以下程序:

  1、使用对象为特设岗位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包括大学生志愿者西部支教教师、异地交流教师和顶岗实习师范生);离城镇较远地区、边境地区、地理和生活环境艰苦地区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

  2、由符合入住条件的教师两人自愿合租一套宿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名表。(见附表1)

  3、由合租教师选派一名教师抽签决定宿舍楼层及房间号,当场公布,并由学校宿管委在学校公示入住教师名单、楼层及房间号,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入住协议。(见附表2)

  4、公示通过后,报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生效。

  二、入住事项

  1、入住教师签订入住协议后,由学校宿管委与入住教师同往清点房间所配备设施,清点核对无误后,宿管委将房间钥匙交由入住教师,并在财产清单上签字确认。(见附表3)

  2、入住教师在租住期内有不符合入住条件或改变教师周转宿舍用途,将其闲置、转租、转借他人居住的,应立即退回学校,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退回的,应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最晚不得超过3个月;入住教师或配偶如在学校所在乡镇(苏木)内购买住房,或购买住房地区距离学校已满足正常上下班条件的,需在购买之日起6个月内将宿舍退回学校。

  3、入住教师如需调离本单位,需提前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由学校宿管委清点财产,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费用由本人承担),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将房间钥匙交由同室教师保管,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三、管理制度

  (一)卫生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教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教师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学校宿管委特制订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1、房间内物品摆放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2、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或门外,垃圾要及时清倒。

  3、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涂写、踢脚。

  4、不准在宿舍内及走廊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5、不准在走廊上,堆放私人物品。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准在走不廊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窗外、走廊倒水和乱扔杂物。

  6、走廊及楼梯由各楼层教师轮流打扫,保证教师宿舍干净。

  (1)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学校宿管委全面安排及监督教师宿舍卫生

  (二)费用及责任

  1、教师周转宿舍一经入住,入住教师在租用期间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设施维修及更换等费用,以月为单位计算,由入住者承担,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入住教师不主动缴纳的,由学校从其工资中代扣。教师周转宿舍退回学校后,租期未满的,学校应将租金及时退与本人。

  2、入住教师不得改变教师周转宿舍原有结构或对其进行装饰装修。入住后确有安装墙线、管道、电器设备等需要的提前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自理。

  3、入住教师有责任爱护教师周转宿舍楼的所有设施,如为本人损坏,需及时向学校宿管委反映情况,并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维修及更换,费用自理;如发现有设施损坏但不知是何人所为,应及时向学校宿管委反映,并由其查明原因,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更换,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4、入住教师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学校宿管委。

  (三)管理

  为规范我校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和管理,经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成立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宿管委),并选举产生学校宿管委委员,关于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相关事宜由学校宿管委负责。

  1、学校宿管委成员如下:

  组长:陶继勇书记

  副组长:徐布音

  成员:李雪芳何玉花汪阿凤

  2、入住教师需遵守学校宿管委制订的教师周转宿舍的相关管理规定。

  3、入住教师不得在房间内、走廊、楼梯大声喧哗或放大音响、电视、电脑及手机等设备的音量,以免影响其他人正常休息。

  4、入住教师如与同室教师发生矛盾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换宿舍者,需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由本人与调换者达成协议,由学校宿管委进行财产清查,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费用自理,确认无异议后,双方在财产清单上签字后,方可调换。

  5、学校宿管委定期对入住教师宿舍进行卫生、使用情况等检查,请入住教师积极配合完成其工作。

  6、宿管委职责

  (1)安排并监督住宿教师轮流打扫宿舍楼道卫生,确保宿舍楼整洁;

  (2)及时传达、组织落实学校制订的各项教师宿舍管理信息和指示;

  (3)及时搜集、反馈宿舍教师动态、意见;

  (4)及时报修宿舍损坏设施(如电热水器、电视机等统一配备的设施);

  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及时通知学校处理:

  (1)宿舍内有不法行为:如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扑克牌)、斗殴及酗酒等;

  (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如电热水器、电视机等统一配备的

  设施);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陌生人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如超过晚上22:00后大声喧哗、看电视等影响他人休息者。)

  四、安全与责任

  1、每位教师都应节约用电用水,正确安全且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电器、炉具等使用完毕后,请及时关闭开关。

  (2)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蜡烛。

  (3)不使用电暖气、热得快且功率大等电热器具。

  (4)请节约用水,及时关闭关紧水龙头。

  (5)周五离开时,请务必检查房间内电器、炉具、水龙头等开关是否安全关闭。

  2、每位教师都应保护好自身安全及公共财物的安全,如有可疑人员进入宿舍楼,请及时与学校及保安人员联系,核实情况,确保安全。

  五、钥匙管理制度

  1、教师宿舍楼门钥匙由入住教师轮流管理,教师负责周日下午5:00打开宿舍楼门,周五下午负责锁楼门,并关闭楼道窗户。(详见安排表)

  2、教师不准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学校宿管委,在学校宿管委同意下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楼财物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3、钥匙只能由本宿舍楼入住教师使用,非本宿舍楼教师一律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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