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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办法15篇[必备]
设备管理办法1
1目的
1.1有效管理、充分利用、细心维护、及时修复机械设备,精确计算机械设备租赁和成本核算,最大化发挥机械的效能,不断提升施工机械化水平,以高质量、高效率、低资源消耗完成生产任务,是机械设备管理的首要目标。
1.2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和经济管理手段,实现对设备的全面管理,确保机械技术状况始终保持良好状态,持续改进和提升项目的技术装备水平,从而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1.3通过加强技术业务培训,积极提升机械管理水平和技术素养,努力培养一支思想觉悟高、技术娴熟、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机械管理专业队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的大型机械、特种机械、车辆设备。
3职责
3.1机械管理采用了“公司设备部整体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此原则,公司设备部负责对特种机械、大型机械及租赁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同时,项目部对设备的日常出勤、维修保养等工作负责,并实行二级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管理的高效运行。
3.2项目机械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3.2.2负责对公司调配或租赁的进场设备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对新购设备进行验收,以及协助公司进行项目设备验收的工作。
3.2.3执行维修保养计划、冬季设备维护计划以及项目工程竣工后设备整修计划,加强例行设备保养工作,并实施强制保养制度(即定期保养日制度)。
3.2.4负责机械设备调动的完好移交,做好各种移交记录。
3.2.5掌握机械的使用状况,做好各项原始记录以及统计资料的积累和分析,建立并完善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准确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3.2.6负责操作工与维修工的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一般机械事故,并向公司及时报备。
4工作流程
见附表
5规定和要求
5.1机械设备的购置及购置程序
5.1.1机械选型原则:公司购置机械时,必须按照适用、先进经济的原则,对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进行技术经济性论证。
5.1.2采购权限:公司设备部负责或委托项目进行购置构成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的订货采购事项,各项目无权进行订货采购。
5.1.3设备购置计划申请:公司设备部根据承接项目工程施工要求统筹调剂后,填写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报公司审批。
5.2机械设备的验收
5.2.1新购机械由项目机械主管主持并会同有关部门随时安装、调试、验收。
5.2.2验收程序:
5.2.2.1根据合同核对发票、运单、品种规程和价格,按货运单初步检查包装完整情况和件数是否相符。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承运单位及生产厂提出质询索赔或拒付货价款。
5.2.2.2进行开箱检查,开箱后根据装箱单、说明书、合格证核实所有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外观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及时向公司和生产厂或供货单位提出质询或索赔。
5.2.2.3在必要和可能时进行试运转。发现问题做出记录,提出索赔或退货。
5.2.3索赔:新购机械设备在验收时,如发现品种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按合同核对发票、运单)或质量有问题时,应作好详细现场记录和照片资料等证据,及时向公司设备部报告,并向制造单位或供应商反馈。
5.3机械的建帐立卡、技术档案和履历书
5.3.1机械设备内部管理号码的编制
主要施工机械、车辆由公司统一编号管理。机械设备验收试验完毕后,及时报公司,由公司统一编号。
5.3.2机械设备的建帐立卡
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每台机械设备都要建帐(台帐)立(固定资产卡片)卡,包括机械总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
5.3.3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档案是在设备的规划、采购、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过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是一台设备整个寿命周期中所有活动的反映,是记录一台设备从采购、安装、调试、使用、维修、调拨、调动到报废的整个过程,不仅具有凭证的作用,而且是对设备进行考察、评估和技术研究,为以后购置设备的选型所不可缺少的依据,设备部要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按照设备分类及编号一机一档的原则建立。
5.3.3.1技术档案内容
1设备选型审批意见;
2设备的购置合同;
3原机技术文件,机械设备的使用及维修、保养说明书,零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
4设备的装箱清单及开箱检验记录,随机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备品和备件登记表;
5自制设备的有关设计资料、图纸、可行性报告、竣工验收、鉴定记录;
6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设备的验收记录;
7固定资产验收单;
8设备开动记录、初期使用记录(磨合期);
9设备的调拨、调动、转让、租用、封存变动记录、设备交接单;
10设备的改造、改装的批准文件,图纸及技术鉴定记录;
11设备的履历书(维修保养记录);
12设备照片;
13其它记实性资料;
5.3.3.2技术档案从固定资产登记开始,直到该设备调出或报废为止,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填写,填写要认真、正确、及时、连贯,每年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设备调动的同时,相关资料可随机同行。
5.4机械的调动和移交
5.4.1机械调动的种类和管理
机械调动公司各项目之间的机械转移,由公司机设备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5.4.2调动手续:各项目机械的调出、调入,由公司设备部办理固定资产调动命令单,项目部按照“机械设备调动移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5.4.3公司不定期平衡公司各项目机械设备,调剂余缺。各项目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向公司报送“多余、闲置主要机械申报表”。
5.5机械设备的报废
5.5.1机械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而又无修复改造价值者,可申请报废。
5.5.1.1主要总成件损坏到不堪使用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5.5.1.2修理费用过大,在经济上不合理的。
5.5.1.3已超过使用规定年限,技术性能已达不到国家规范和规程要求,危及安全的。
5.5.1.4因意外灾害或突然事故,受到严重损害的。
5.5.1.5自制的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不能使用且无法改造的。
5.5.1.6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5.5.1.7结构性能有严重缺陷无法恢复的。
5.5.2大型关键机械报废要严肃对待,由公司设备部组织技术人员和主管机械领导认真进行技术签定和经济分析评价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公司审批后执行,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解体处理。
5.5.3报废审批权限:申请报废或提前报废的机械设备,需由项目方向公司机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提交给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5.5.4经批准报废的机械,在可以利用的材料和零部件方面应该充分加以利用,而不能利用的'部分则应交给金属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对于报废的车辆,不得改变其所有权并进行变卖。
5.5.5机械设备报废所得残值收入必须用于机械设备改造和更新。
5.6机械使用
机器的使用必须兼顾管用与结合,人与机器之间需要有固定的协作模式,同时要合理使用机器、安全操作,并由正确的指挥进行控制。此外,还要以热心服务为宗旨,遵守定机、定人、定岗位(简称三定)制度。
5.6.1所有机械设备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5.6.2机上驾驶人员由设备部负责配备,各项目机械部门可推荐合适人选,机上驾驶人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实行“定机定人”制。
5.6.3机械调动(公司内部)和租赁时,驾驶员必须随机调动
由公司设备部办理调动手续,做到人随机走。
5.7机械的保养和维修
5.7.1机械保养的种类和内容
5.7.1.1例行保养:指机械在班前班后及运转中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按规定完成。
5.7.1.2定期保养是指根据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同类型的机械设备有不同级别的保养,内燃机械实行一、二、三级保养,其他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一级保养主要侧重于清洁、润滑和紧固工作,二级保养主要是检查和调整工作,三级保养则着重于解体检查和排除潜在问题。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而二级和三级保养则由专业保养人员负责,操作人员需要配合并协助进行保养工作。
5.7.1.3停放保养:指停放及封存机械的保养,重点是清洁、防腐,每月一次。内燃机械应定期发动,特别潮湿的地区每半个月发动一次,封存机械由机务部门指定保修人员进行保养。
5.7.1.4走合期保养是指在机械设备刚开始投入使用时以及刚完成走合期后进行的保养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减少负荷、限制速度、选择高质量的润滑油,并且提前更换润滑油等。
5.7.1.5换季保养是指在季节更替时进行的保养措施,主要包括更换适应新季节的燃料和润滑油品,调整电瓶液的比重,并采取防寒降温措施。
5.7.2机械修理的要求
5.7.2.1项目设备部要加强管理,面向施工,努力提高修理质量,修旧利废,降低成本。
5.7.2.2项目机械部门要及时对机械设备故障进行检修和恢复,不得拼设备。
5.8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租赁采取对内租赁和对外租赁的方式,具体按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执行”。
5.9技术考核和上岗证管理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要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单独驾驶机动车辆。
工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需要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并获得机械设备操作上岗证,方可独立进行机械设备操作。若未获得上岗证,项目机械部门将提供岗前技能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作为副操作手,在机长的指导下协助操作,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报,以便公司进行集中培训并办理上岗证。另外,操作人员也可以自行参加社会学习,并办理上岗证。
5.10机械台班的管理
1、外租设备出勤管理
所有外租设备进场需经过签订租赁合同方可使用。根据公司的规定,我们要求现场设备管理人员每天对设备进行考勤,并填写设备作业单。只有在现场施工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后,这些记录才会生效(包括设备故障维修的时间)。另外,在月底或设备退场时,我们还需要填写设备决算单,并将其上报给财务部门进行处理。请大家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并确保相关记录的准确性。
2、自家设备管理
我们将自家设备的管理方式与外租设备采用相同的管理方式。在每天的施工过程中,我们会要求现场负责人进行考勤,并签字确认工作完成情况。而在月底,我们会填写决算单,并将其上报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记录。
6附则
6.1本办法修订权、解释权属机物部。
6.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管理办法2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减少和预防施工车辆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车辆安全、文明运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工程施工实际状况,现制定项目施工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施工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车辆的安全文明行驶,直接关系到我项目施工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及文明有序。项目部主管部门及各施工队伍要充分认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将施工车辆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机驾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切实改善车辆车况,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着力防范施工车辆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维护我项目部安全、文明、卫生的道路环境和施工形象。
二、落实责任,加强施工车辆安全运输管理。
为防止因管理责任不明造成交叉影响和现场失管,明确以下责任:项目经理为施工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物设部为施工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项目安全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1、项目物设部及各施工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项目物设部应定期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排查,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台帐,掌握安全动态,通报交通安全情况。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切实抓好施工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源头管理。项目安质部要对各施工队伍单位要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并适时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在各施工便道及对应的施工村道上布置满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2、项目物设部要建立健全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各岗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车辆登记和使用台帐,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定期检验检测等工作,保障车辆安全运输性能,改善车况、车貌。项目安全部要定期召开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防范疲劳驾驶、违章驾驶和野蛮驾驶。
3、机械车辆作业时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合理安排车位和行驶线路,避免车辆互相影响或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行为,避免车辆靠近施工作业人员密集作业、深基坑边坡、电线电缆敷设架设以及高压线等危险部位造成安全隐患。施工队长应认真召开班前会,告知现场危险源及安全防范要点,督促人员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三、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安全操作要求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是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进入作业地点后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2、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机件中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3、驾驶员行车中,不准打手机,不准赤背、穿拖鞋、不准打闹。严禁酒后驾驶。发现司机行车中打手机、赤背、穿拖鞋、嬉笑,罚款500元/次,发现司机酒后驾车,对司机罚款20xx元,并将该司机清除出场,对于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4、行车中,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挡板上,车未停稳乘车人严禁上下车。发现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对司机罚款1000元。
5、车辆装载不准超高、超宽、超长、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 6、自卸汽车检修倾卸装置时,必须支撑牢固车箱后,方可工作,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倾斜完毕后,应用保险板锁牢倾卸门,并将操纵杆放在空档;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站人;
7、铲车操作前,驾驶员应认真观察地形地貌及周围情况,铲运过程中应注意现场情况及来往行人;向车上卸土应待车停稳后进行,向沟槽或坑内填土应听从指挥,在槽内、坑内无人的情况下卸土;行驶中,驾驶室外及铲斗内不得载人。
8、机械设备和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当发现有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立即报施工队长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9、所有设备和车辆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在非生产时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和车辆。
10、操作人员和驾驶员须相对稳定,以便于定期对设备和车辆进行保养。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认真填写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每周日将本周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报项目安全部备查。
11、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12、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13、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14、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正常路段车速不得超过40km/h,进入施工现场限速行驶,前进速度不得超过20km/h,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次。
15、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控制行车速度、不超速、不抢道。在陡拉、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倒渣时后轮离倒渣边缘不得小于3米,应有专人指挥。倒渣后必须待料斗下落归位后,才能驶离弃渣场地。严禁边下落下料斗边驶离弃渣场地。发现弃渣离倒渣边缘不足3米的,处罚现场指挥人员及渣车驾驶员各500元/次。发现倒渣后料斗未归位驶离渣场的,处罚渣车司机500元/次。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16、此处未提及到的严格按照各特种作业及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将依据公司事故处罚办法及我项目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坚决执行“一不进,三不出”的管理规定。“一不进”是指证照不全的车辆或驾驶员坚决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车况不良、驾驶员身体状况不佳(疲劳驾驶)的车辆坚决不准驾驶。
注:本通知中的施工车辆指公路工程2标段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砼运输车、材料物资设备运输车、砼泵车、装载机、土方车辆、汽车吊、项目部及各队伍管理人员乘坐车辆、其他驶入施工便道的施工车辆。
附:《机械设备运转及交接班记录表》 《机械设备使用和保养记录表》
设备管理办法3
一、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对设备组织验收,经营管理部、器材供应站参加验收,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填写《设备验收单》,并对新到货设备进行建帐管理。
二、专用资金设备到货时,设备验收员在验收时必须认真审核合同与设备的统一性,保证“三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煤安标志证)齐全有效,技术资料齐全。各项合格后,方可开具《维简到货设备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交设备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建帐管理;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开具《不合格设备退货单》,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
三、大修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员应依据《外委修理设备鉴定书》和《外委修理设备委托书》的`项目,核实修理厂家是否属实、委托修理项目是否全部完成,认真检查修复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各项合格后开具《大修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交设备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开具《不合格设备退货单》,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或索赔。
四、外委维修理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员应依据《外委修理设备鉴定书》和《外委修理设备委托书》的项目,核实修理厂家是否属实、委托修理项目是否全部完成,认真检查修复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各项合格后开具《外委修理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交设备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开具《不合格设备退货单》,由器材供应站负责退货或索赔。
五、综机租赁设备进厂后,验收员依据《综机设备租赁申请书》和《综机租赁设备申请明细表》验收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一致,各项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各项合格后填写《综机设备台件进厂交接验收单》。
设备管理办法4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共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年积累资30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100%。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8点至晚8点12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10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1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1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 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敏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设备管理办法5
为规范设备租赁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租金,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矿设设备租赁管理员一名,专门负责矿各种设备租赁管理工作,下达月度设备租赁和设备维修计划,提供考核资料,机电矿长为矿设备租赁主管负责人。
二、矿赋予设备租赁管理员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的权利。
三、各队需租赁设备应至少提前3天向矿设备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表,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否则,影响生产由队自已负责。
四、设备租赁管理员接到设备租赁申请后,应按要求提供设备,否则,影响生产给予设备租赁管理员20~100元罚款。
五、设备管理责任划分和租赁费
1、厂房和井下所有硐室的设备属机电队租赁,租赁费由机电队承包。
2、掘进用的耙矸机、小机车、充电机、绞车、喷浆机、水泵属掘进队租用,租赁费由掘进队承包。
3、回采队使用的油泵、机组、稳车、绞车、水泵属回采队租赁,租赁费由回采队承包,回采队运道和工作面使用的溜子属回采队和包机组租赁,租赁费回采队承包60%,包机组担40%。
4、运输皮带和转载机属包机组租赁,租赁费由包机组阻承包。
六、设备的管理与处罚
1、凡从外单位调进的设备,一律由机电队负责检查,加油试车后方可下井使用,未经检查而擅自把设备下井而不能使用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2、外单位借设备必须经机电矿长、矿长同意方可借出,否则,给擅自借出设备的责任者罚款100元。
3、设备使用单位因违章操作,未定期加油而导致设备损坏,按设备月租金的200%处罚设备使用单位。
4、耙矸机、小机车、喷浆机的运进运出由掘进队自已负责,其它租赁设备的搬运工作全部由搬运班负责。
5、掘进队的坏设备必须在三天内退地面,并与设备租赁管理员办法退租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按200%的租金罚款,并处罚队长、书记每人每天50元。
6、采煤工作面的坏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退出至安全出口50米处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每推迟一天罚队长、书记各50元,并按200%向采煤队收取设备租金。
7、搬运队三天内要将回采工作面安全出口坏的设备退出到指定地点并告知设备租赁管理员,否则,每推迟一天罚搬运班班长、机电队队长、书记各50元/次,并按200%向搬运班收取设备租金。
七、设备的修理与退租
1、井下退出的设备机电队应及时组织修理,无故不修理而影响设备退出的,罚机电队、书记各50元,罚款处理后,仍不修理的,加倍处罚,直至撤消职务,同时向机电队收取200%的闲置设备租金。
2、设备租赁管理员应将退出的设备及时退出,否则,给予设备租赁管理员罚款50元/天,当月矿设备租赁费超计划按超计划额的罚机电租赁管理员和主要负责人,租赁费不超则给予奖励。
3、机电队必须完成年度设备大修计划,否则,每少大修一台设备罚队长、书记各100元,同时按欠修比例核减机电队工资总额。
设备管理办法6
为加强自控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减少自控设备的故障率及故障恢复时间,特制定本维护管理办法。
一、自控设备的范围
自控设备包括仪表、工控机、自动控制系统、带PLC等控制系统的生产设备。
二、维护、管理办法
1、自控设备责任人
所有的自控设备都要指定相应的责任人。责任人要有能够独立完成自控设备维护、维修的技术人员担任。
2、自控设备资料管理
自控设备资料包括控制程序安装光盘、监控程序安装光盘、系统说明书、操作手册、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控制原理图、设备厂家及厂家人员联系方式等自控设备所带的所有资料。
责任人负责将自控设备资料收集齐全份。资料原件由档案室负责保管,自控设备责任人保存复印件进行维护、维修工作,资料原件有2份以上的责任人可保存元件。
3、自控设备责任人的职责。
1)责任人要熟练掌握所管理自控设备的动作及控制原理、结构、接线、协议等内容。
2)负责解决所管理自控设备自控方面存在的难题。
3)负责对所管理自控设备自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4)积极采用新技术、提高所管理自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
5)参与相关所管理自控设备事故的分析和考核。
6)对所管理自控设备进行维护,根据工艺需要修改或增加相关控制、组态或部件。
7)负责大检修时所管理自控设备检修方案、校验内容的审核。
8)参与新建项目的建设并提供改进方案
9)负责所管理自控设备技术员级人员的培训和培养。
10)跟踪同行业技术的发展,不断提高所管理自控设备技术水平。
11)建立所管理自控设备技术资料、改造纪录的汇总。
设备管理办法7
勘测设计院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精密仪器设备是本院开展科研项目、承接勘测设计业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满足科研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开展协作共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加强我院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家科委《精密仪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一)还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的勘测仪器设备,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5万元的仪器设备;单台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电脑及辅助设备;电脑软硬件以及购置仪器设备的配套使用资料。
二、购置、验收
1、凡属本办法管理范围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详细填写《申请购置论证表》,说明申购理由(包括工作任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及工作量、主要用途、利用率、设备效益的预测等)和人员配备、技术力量、购置及运行经费、房屋条件等。
2、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审批程序:由使用单位将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送交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逐项评审,提出具体意见,报主管校长审定。
3、购置计划经批准后,应与国内外供应单位逐项签订合同,此项合同主管部门指派专人管理,督促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按国家公布的《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令处理。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时约请使用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开箱验收,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验收合格后,应作详细记录,并写出验收报告。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5、有关凭证和技术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验收中,如发现错货、短缺、损坏等情况,应妥善保管,并抓紧办理补、退和索赔手续。
6、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帐建卡手续,使用单位应抓紧安装调试,如系外商负责安装,使用单位应派专人协助,并注意把好质量关。
三、管理、使用、维护
1、实行专人管理制度,专管人员由使用单位提名,经院(系)、所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专管人员一经确定后,不要轻易改动。
2、专管人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设备的要求。应鼓励水平较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到实验室从事实验技术和设备开发研究工作,以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效益。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独设卡管理,并建立完整的技术资料档案(包括申请表、合同书、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图纸等),使用单位可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当设备转交他人管理时,资料要随机办理接交手续。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逐台建立使用维修记录,由仪器管理人员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承担任务及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查或校验情况、功能开发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使用维修记录采用统一格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换发和定期检查核实。
5、实验室应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逐台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及《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应定期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操作和仪器设备带病运行。
6、进行较大的设备改造工作,应事先制订出最佳的设计方案,提出物资计划和经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改动设备卡、帐和增值手续,做好技术资料的入档工作。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般不许借出校外使用,必须借出时,应由院(系)、所、处负责人提出,报主管校长批准,按时归还,借出和收回时都应立帐立据,严格交接验收。调进、调出、赠送或接受赠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都要报主管校长批准;教育部所管的设备还应报教育部批准。
8、允许用户自己操作使用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应经常主动地举办用户培训班或技术讲座。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其确已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技能,可发给“使用证”,允许单独或在专人协助下使用。
9、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要重视设备的检修和定期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抓紧修复,大修应提出详细计划包括原材料和经费,经院(系)、所主任批准,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10、为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设备所在单位要坚持实行“专管共用”的管理办法,反对单位或个人所有的做法。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可向校内外单位开展有偿服务,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11、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专管专用人应尽快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承担经济责任。凡隐瞒不报者,要加重处分。不管是自然事故或人为事故,都要记录入档。
12、确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可予报废,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做好技术鉴定,填写申请报废表,经院(系)、所、处负责人审核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教育部管的设备还应报教育部批准。精度明显下降或型号落后,但仍可使用的设备,可降为一般设备,降级的处理程序同上。
四、效益、奖惩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每两年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经济、社会效益进行一次使用效益评估,其评估内容:
(1)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等项工作中开机使用的有效时数;
(2)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3)原有的功能利用和新功能的开发数,技术改造项目数;
(4)实验环境、技术条件的良好程度及仪器完好率;
(5)使用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7)原材料、元器件、配件的管理情况。
2、奖惩办法
(1)对大型设备管理好、保养好、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高,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2)在大型仪器申请购置、到货验收、安装调试、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校内外单位一致好评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3)对仪器使用效益低、专管共用开展不好的单位,除进行批评外,还应交纳一定的设备占用费,或由设备主管部门收回进行重新分配。
五、附则
本规定从下达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8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检修质量,降低待修率,强化检修质量责任,严格机电设备检修质量验收,提供机电设备完好投用,制定本办法
1、机电科每月25日,根据设备待修和使用情况,认真制定并下达次月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2、机分厂必须按计划详细安排检修任务,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并认真填写设备检修卡。
3、机电科每月末要根据计划,严格对机分厂设备检修考核,实行奖罚当月兑现。
4、机分厂未能按计划完成检修任务,有一项罚500元。
5、机电科设备验收员认真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每一台件对责任人罚款30元。
6、凡因设备检修质量问题在井下使用中影响生产的每台件对机分厂罚款1000元,地面验收责任人罚款30元。
7、每月检修考核结果要在月度机电系统会议上通报。
设备管理办法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物资、设备(含车辆)的采购管理,维护国家和企业及物资(设备)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净化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保证物资(设备)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局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纪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和公司所属项目部(分公司)的大型设备(含车辆)、批量物资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
在全公司范围内所需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主要物资及大批量物资(10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业主供料除外)。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采购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质优、价廉的原则,面向市场公开(邀请)招标。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活动。
第七条
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公司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支持和配合物资部门做好物资(设备)的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八条
公司成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分公司)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施技安质、经营开发、财务、纪检及项目部(分公司)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具体负责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九条
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职责:
(一)审定、批准采购计划及招标项目;
(二)审定采购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
(三)确定评标小组及评标人员;
(四)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章范围和权限
第十条
凡单台价值在300万元及以上或单台价值50万元且批量价值达30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且批量价值不超过300万元的生产设备,10万元以上的乘坐车和非生产设备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所需工程物资单一品种采购批量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物资,必须由公司招标采购或授权给项目部(分公司)实行招标采购。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大宗物资和地材可不实行招标,由项目部(分公司)自行采购,但必须遵循货比三家,质量达标,价格低廉者从优的原则,并完善其采购程序。
各项目部(分公司)不得将批量化大为小,化整为零。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通过张榜公布后,可不采用招标方式直接采购:
(一)上级机关统一调配的物资和设备;
(二)业主统一供应的物资和设备;
(三)业主有明文规定,指定了供货单位的;
(四)所需设备、物资供货方为唯一生产厂家的;
(五)采用招标方式,从时间上无法保证施工的第一小批量物资。
第十二条
公司项目部(分公司)物资部门依照本办法提出物资采购招标的范围及额度,编制物资采购招标计划,由项目(分公司)经理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施技安质部备案。
第四章采购招标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四条
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公司原则上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独立法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或竞标,经综合审定后确定中标人。
第十五条
邀请招标的投标人的选择对象是:
(一)国产设备、物资应是生产厂或生产厂在各销售区域的销售代理(须有售后服务能力),并在经公司或集团公司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明确的合格分供方中选定。
公司施技安质部每两年对主要设备、物资的供方进行一次评审取舍,并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册;不合格供应商将予以除名,并通报项目部(分公司)。
(二)进口设备和物资应是设备、物资的生产厂商、外商在国内的销售代理(需有售后服务能力)和国内具有此业务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一级公司机构。
第十六条
物资(设备)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物资(设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物资(设备)投标邀请书,所招标物资(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技术参数、质量要求、随机附件、供应方式、交货时间及地点、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和评标标准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同时必须明确中标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数额。
进口设备或用于国外工程的出口施工设备,除上述要求外,还应考虑适合长途航运的包装和防护,厂商还应协助办理进口或出口各种手续及退税或免税手续。
对于中标单位而言,投标书将作为合同文本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物资(设备)招标人应当根据拟招标物资(设备)的具体情况,在招标前必须进行市场的资源调查和价格调查,进行质量及价格比较,结合工程预算价格及相关因素,确定好招标物资拟招标的参考价,供评标委员会参考并加以保密。
第十八条
物资(设备)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价格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物资(设备)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物资(设备)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原则上规定一般为十天。
第五章物资(设备)招标中的投标
第二十一条
物资(设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二十二条
物资(设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物资(设备)招标人一律拒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物资(设备)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物资(设备)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物资(设备)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的部分供应数量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原则上不允许分包,标书中允许分包的最大额度不得超过30%。
第二十四条
物资(设备)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物资(设备)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它物资(设备)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物资(设备)投标人不得与物资(设备)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禁止物资(设备)投标人以向物资(设备)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二十五条
物资(设备)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六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应在物资(设备)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物资(设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物资(设备)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
开标由物资(设备)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物资(设备)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采用竞标方式则允许竞标人当众反复降低报价,直至无人降低报价时,在付款、售后服务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当众宣布最低报价者中标。
第二十八条
评标小组成员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人数一般为奇数5人以上,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评标小组,评标人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前应当保密。物资(设备)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二十九条
物资(设备)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在未确定中标人前,不得透露有关投标价格、评标方案等情况。评标人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对所提出评审意见负责。
第三十条
评标小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第三十一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人不另发落标通知,也不接受任何性质的落标查询。
第三十二条
中标人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关内容由中标人与使用人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十三条
以下情况应重新招标:
(一)参加投标方少于三个。
(二)评标小组认为所有标书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方串通并影响评标结果的。
第三十四条
招标单位自接到设备、物资采购申请报告后,除特殊设备和物资外,进口设备、物资三十日,国产设备、物资十五日内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物资(设备)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任何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时足额提交。
第七章法律责任及奖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之规定,必须进行物资(设备)招标的工程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物资(设备)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追究项目(分公司)经理的领导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资(设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或者向物资(设备)招标人及评标人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果有),并处中标项目总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他非法所得,并取消其三年以内物资(设备)投标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资(设备)招标人违反本办法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评标人员和评标工作人员受贿,向他人透露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及评标有关情况的,给予警告、没非法所得的财物,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评委成员资格,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物资(设备)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给他人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处转包项目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九条
物资(设备)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物资(设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果有),并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罚款。
第四十条
物资(设备)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酌情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认真执行物资、设备采购招标规定,降低采购成本显著的项目部(分公司)和个人给予适度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视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施技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物资(设备)采购评标办法规定(暂行)》
2、《设备购置计划》
3、《设备购置申请》
4、《招标邀请通知书》
5、《开标会签到表》
6、《投标文件签收单》
7、《投标样品签收单》
8、《中标通知书》
设备管理办法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加强机械设备的综合,提高技术装备和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规范机械设备管理程序。根据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则》和《机械设备综合管理通则》,贯彻ISO9001、ISO14001、OHSASI18001、ISO10012管理体系标准,重新修订我公司《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要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经营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优化设备增量配置与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购置(制造)与合理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针对性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适时更新相结合;合理配置与增创效益相结合;提高装备水平与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机械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各级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部必须高度重视机械设备管理。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列入单位方针目标管理或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第五条:各单位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管理机械设备资产。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各级、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机械设备的基础管理
第六条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凡建筑工程使用并按规定手续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及附属设备。但不包括基建工程本身安装的设备,施工生产用的仪器、仪表及文教、卫生、公安、生活、科研等部门的专用设备和机具。机械设备化分为主要设备、大型设备(详见附表2“中铁四局主要与大型机械设备目录对照表”)及小型设备(详见附表4“中铁四局主要与小型机械设备目录”)。
2、固定资产的组成:
⑴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a、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b、单机价值在20xx元以上。
但下列机具,不论其单价是否超过20xx元,均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手持式凿岩机,手提式电动、风动、内燃工具及其他工具,震捣器,蛙式打夯机,4kW及以下的内燃发电机组,7kW及以下的电动机,50A及以下的充电机、启动器,1t及以下的单筒卷扬机,500t及以下的千斤顶,水磨石机,混凝土喷射机,7kW及以下的抽水机,台式钻床,砂轮机,14kVA及以下的交流电焊机,0.6m3/分及以下的打气泵,气焊设备。
⑵ 固定资产组成价值包括:购置价款(自制机械设备造价)、运杂费、安装费、技术改造费、附加购置费、关税及配套装置等直接用于购置和建造的费用。
⑶ 固定资产组成的手续按部门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3、机械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
⑴ 机械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按公司印发的《编制、更新机械设备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中铁四五机[20xx]45号)一文执行。
⑵ 凡机械设备组成固定资产后,即应填报新机械管理号码审批单(一式三份),由公司审批建立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且不得任意拆除。
⑶ 机械报废或调剂处置后,其原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即行消除。受让设备需重新审批建立管理号码及技术状况标识。
第七条 非标设备(如拼装龙门吊、衬砌台车、凿岩台车等)按以下原则办理:
1、由生产厂家生产的非标设备,由机械化工程分公司负责进行全过程管理,拼装设备的贝雷片、万能杆件等同时组成固定资产,在组固时需列出各组成部件的名称、价值和数量的详细清单。
2、自制的非标设备整机不组成固定资产,也不列入设备台帐管理。
第八条 机械设备档案的建立
1、机械设备档案管理依据中铁四局集团《机械管理基础工作概要》的要求执行。
2、各单位要加强机械的基础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原始资料的填写、积累和汇总上报。各种报表资料报送时间见附表6。
3、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核对,做到帐(台帐)、卡(财务固资卡)、物(设备实物)相符。
第九条 机械设备是企业资金密集的'载体,为谋取设备最佳经济效益。为了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机械使用保管单位必须重视机械设备的费用的提取,机械设备折旧按照中铁四财(20xx)499号文“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由设备保管单位自提列入工程成本,严禁少提和漏提。机械设备大修理基金予提标准每年度按机械设备原值的8%提取,“两金”必须每月以现金形式上交公司财务部,大修理基金予提交纳情况纳入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内容。公司每季度下达机械设备修理计划,机械化分公司必须将机械设备修理列入生产计划。公司每季进行机械设备大修理的竣工验收,公司按照设备保管单位的大修理完成情况返还机械大修理费用。若本年度提取的机械设备大修理基金没有用完,公司将根据机械设备完好情况,将余额部分按设备完好率的比率返还给设备保管单位。
第三章 机械设备的购置
第十条 加强机械设备的购置管理,确保设备资产增量的优化配置。机械设备购置坚持质量最优、价格最低、服务最好的方针,逐步形成公司设备整体配套与技术性能最优配置,使公司机械设备向专业化、高精尖方向发展。
1、主要机械设备目录中的设备或其他单台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机械设备的购置,由公司向集团公司申报计划,经集团公司审批下达购置计划后,由公司设备购置小组负责选型及实施招标采购。
2、机械设备的购置款源由公司投资(或由各单位垫资抵上缴款)。机械设备购置按招(议)标办法进行。由公司物资机械部依据厂方的投标资料提供比选方案,经公司设备招标领导小组研究评审,确定中标厂家,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设备购置小组负责实施洽谈合同条款等事宜。合同的签订须经公司法律顾问复核。
3、加大小型机械的管理力度,各施工单位一律禁止购置小型机械,所需小型机械由外协队伍或作业层实体自行配置。特殊情况确需配置的必须报公司批准方可购置。并在项目终结时,全部摊销完毕计入项目成本,经理部不得组成自组固资。
设备管理办法11
多媒体设备作为学校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已经在我校广泛应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操作和管理不当,导致部分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给教育教学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了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增强责任,提高学校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使多媒体设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我校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如下:
一、管理范围
1、班级多媒体设备。
2、学校专用教室、报告厅多媒体设备。
3、办公室电脑办公系统。
二、管理责任
1、班级多媒体设备班主任为责任人,班主任可指定一名管理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管理员,全体学生共同监督。
2、实验楼五楼报告厅、艺体楼五楼视频教室和多媒体教室由信息中心指定专人为专业责任人;艺体楼一、二楼多媒体音乐教室由特长部指定专人为专业责任人;高三学年多媒体阶梯教室由高三学年指定专人为专业责任人。
3、各处室电脑办公系统由各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教师办公室软件系统由教务处指定专人为责任人。
4、多媒体设备硬件故障的检查、维护与更换由信息中心负责。
5、多媒体设备损坏的'责任认定由学校多媒体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
三、管理要求:
1、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对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和落实,信息中心每学期末要对各班级、专用教室及报告厅的多媒体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毕业班级要在毕业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多媒体柜锁好,钥匙回收到信息中心。设备验收和交接时必须有多媒体设备管理办公室成员、班主任或专业责任人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
2、信息中心负责对新入校学年各班级多媒体设备管理员进行《实验中学班级多媒体使用管理规程》的培训。
3、各任课教师在使用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时要提前与班主任及管理员取得联系,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如发现硬件故障、损坏、漏电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关闭系统,并迅速向班级管理员说明,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防止损失扩大甚至发生安全事故。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滥用多媒体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多媒体设备,不得重装或更改计算机操作系统和设置,不得擅自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非教学性质的活动,播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节目(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5、严禁搬移、撞击、踩踏多媒体讲台或在讲台上放置物品;严禁在多媒体柜内堆放物品;严禁碰撞或任意调节投影机;严禁任意插拔各种接头;严禁损毁设备线路和压线槽板;严禁在多媒体讲台上使用充电器、收录机等电子设备。
6、班级和专用教室要保持多媒体设备清洁,做好防尘、防水、防潮、防震等日常管理,在多媒体讲台上不能放置粉笔、黑板擦等,防止粉尘对设备造成损害。
7、任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后应及时关机并正常退出计算机,等投影机散热后关闭电源并锁好柜。要切实做好防火和防盗工作。
四、赔偿原则:
1、丢失多媒体设备按价赔偿。
2、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视损坏程度和相应折旧程度进行赔偿。
3、人为恶意破坏设备的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4、多媒体设备因已到使用寿命或非人为因素而意外出现的损坏不在赔偿范围之列。
五、赔偿方式:
1、对出现多媒体设备损坏,丢失等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个人或集体)负责赔偿。班级和专用教室、报告厅的多媒体设备可由班主任或专业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担保;各办公室电脑办公系统由责任人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担保。
2、赔偿金额须经学校多媒体设备管理委员会认定后方可赔偿,赔偿金额参照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作价。
3、赔偿款由责任人或专业责任人统一上交到学校财务室,作为购买学校多媒体设备零部件的专项资金。
六、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多媒体设备管理和对设备损坏赔偿的认定,学校成立多媒体设备管理委员会。
主任:x
副主任:x
成员:xx
下设多设备媒体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多媒体设备日常管理。
办公室主任:x(兼)
副主任:x
成员:信息中心全体人员
七、本管理办法自xxxx年3月1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12
一、设备管理基本要求及原则
1.不启用没有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位的施工机具、设备。
(1).单人单机一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
(2).两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搅拌机);实行机长(组长)负责制。
(3).每名施工机具、设备操作手最多只可定(操作)两台机具设备。
(4).严禁操作手操作非己定的施工机具、设备,将自己的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5).小型施工机具,闲置、待报废、报废、无定员的机械设备,全部交到材料组。集中起来实行库存管理,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设备操作手作必须认真执行设备技术操作规程,按照“十字”作业要求,及时的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搞好设备场地的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7).设备操作手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监督;直至提出处罚意见。
2.设备操作手作必须认真按照设备巡回检查要求,对设备巡回检查部位进行每日检查;保证设备做到安全运转。并及时准确的填写好运转记录,巡回检查记录。
3.设备操作手要坚持岗位练兵,做到“四懂、三会”不断提高设备操作技能和水平。
4.机动车使用:须开“___油田集团公司运输车辆行车路单”方可运行。
二、安全处惩
1.严禁交通运输车辆、特种车辆超载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50~2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严禁非专职操作人员驾驶机动车辆与机械设备。非专职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机械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上报公司处理。非专职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机械设备,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严禁交通运输车辆、特种车辆无刹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处人民币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4.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违反规定强令操作手驾驶超载机动车辆出勤运营,将对设备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分别处200~8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强令操作手驾驶无刹车机动车辆出勤运营,将对设备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分别处500~1500元罚款。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5.对违反设备管理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班组与个人,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500~1000元罚款。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罚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维修保养
1.外委修理程序
(1).现场报修:由设备操作手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以书面报告形式或口诉报告形式,向隶属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提出。基层单位填报设备外委修理派送单,由基层单位领导核实填写预定维修费签字后,报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管理员方予安排维修。
材料组库管的`施工机具、设备报修:由材料组将施工机具、设备故障、待修项目,以书面报告形式或口诉报告形式,向设备管理员提出并填报设备修理派送单,填写预定维修费并签字。报分公司设备主管经理审批后,设备管理员方予安排维修。
(2).资金审批:设备管理员依据上报的设备修理派送单,填写设备外委修理审批表,经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报公司生产协调部、公司主管经理审批。
(3).维修点:外委修理单位由公司生产协调部、主管经理审批指定。
(4).验收(备案):由设备管理员或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班组长)监督,设备操作手验收。并由设备管理员将修理验收结果登记备案。
2.外委维修结算
由设备管理员,本着为分公司千方百计地节约每一分钱的精神。严格认真地与承修单位核对委托修理项目及预(议)定维修费单据、材料费、维修工时费等相关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报主管经理、经理审批。主管经理、经理批准后方可给承修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四、施工确认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在开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施工设备使用计划表,经设备主管经理审批。设备管理员填写施工设备确认表,技术负责人员、设备管理员与设备操作手核实签字后,设备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五、运转、保养奖惩
1.检查内容
(1).现场运转使用的施工机具、设备,小型机具
a).设备:定员定机,维护保养(三滤、油质、清洁),外观,油、水、气,跑、冒、滴、漏,安全隐患,运转状况,运转记录填写。
b).人:持证上岗,巡回检查,保养常识,岗位职责“四懂、三会”,劳动保护。
(2).库存保管、闲置的施工机具、设备,小型机具
a).设备:维护保养,保管,缺件、盘点,安全隐患。
b).人:维护保养常识,报修台帐,进出库管理台帐。
2.检查人员
由分公司设备主管经理、设备管理员、基层单位领导(队长)组成《设备管理检查小组》。
3.检查时间
施工淡季(十二月份至二月份)每月一次,施工紧张季节(三月份至十一月份)每半月一次。临时检查每周一次。
4.奖惩措施
除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设备管理检查、奖惩制度外,还需严格执行分公司制定的如士下检查、奖惩制度:
对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好,检查合格的班组与个人,将按照分公司20__年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给以50~200元对现奖励。
对不严格执行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规程,设备保养不好,检查不合格的班组与个人,将按照分公司20__年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给以50~200元(视情节轻重)处惩。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规程造成事故的班组与个人,除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200~1000元(视情节轻重)罚款外。相关责任人还需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罚金、赔偿金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设备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结果记录,并及时存档备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场开据“限期
整改通知单”,勒令相关人等给予安排整改。
路桥工程公司建安分公司设备管理员
符天贵
20__年3月17日
设备管理办法13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用于检验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质检部是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系统管理。
负责对质检部及其它管理部室的测量设备进行管理,建立设备台帐,确定检定周期,编制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公司内扭力扳手的检定/校准,负责扭力扳手检定仪的计量标准考核。
负责对各部门的监测设备购置申请进行会签。
负责对其它部门的监测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负责新购监测设备的开箱验收。
负责编制本部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按要求维护、保养。
负责本部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修管理。采购及外协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工作。
4。工作要求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
各单位根据新产品技术要求或生产过程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需求,对构成固定资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每年年底编制《质量提升投资计划》,向质检部提出监测设备需求申请。
质检部进行可行性审核,确定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汇总形成公司的《质量提升投资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纳入公司的《综合计划》予以实施,具体执行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不属固定资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质检部负责审核申请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是否符合工作需要及工艺要求,如符合要求经质检部经理批准后(审批权限20xx元以内含20xx元)转采购及外协部采购(大型测量设备需经公司统一招标采购)。
各单位所需的专用量具,由各生产部自行设计并组织制造。确定校准/检定周期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工艺要求,结合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将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分为A、B、C三类管理。具体分类按《测量设备分级管理规定》执行。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周期确定原则:
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如计量标准和属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等,校准/检定周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国家无相关规定的,检定周期不宜超过一年。
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定期检定,检定周期不能超出国家规程规定的最长时间。
类监视和测量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周期检定、长周期检定、一次性检定或者有效期管理。用于产品测量和与生产工艺有关的参数监测的测量设备,检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d。专用检具由使用部门依据频次、使用部位等,确定自校准周期,并定期校准。校准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质检部根据使用频度、使用环境条件、用途等,参照上述原则综合评估后,确定校准/检定周期,编制测量设备《周检计划》。对需要调整检定周期的监测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质检部在保证测量准确度的前提下,根据以往校准结果,对检定周期进行必要调整。
质检部于每年1月份编制当年的测量设备《周检计划》。周期校准/检定及监督管理
质检部根据公司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日期,编制下发各部门、各生产部的周检计划,各部门、各生产部按各自的周检计划收集相应监视和测量设备(计量器具),由质检部统一组织送验。
对于公司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没有检定、校准能力的设备,由质检部送至有检定能力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对于特定及非检验用设备,如无校准机构,可由原设备制造商实施校准,质检部登记台账并发放准用证。
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质检部从计量检定机构领取检定合格证并发放至使用单位,校准合格后的设备,任何无校准资格的个人、部门不得随意进行调整以防量值失效。具体按《测量设备标识/封印管理规定》执行。
当出现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使用并重新进行校准和调整,质检部根据校准结果调整检定周期。使用、维护、保养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由具备相应资格、受过培训、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员来实施,使用人应根据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
质检部负责组织实施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制定,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规定。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环境条件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应设法改善环境或更换适应环境的设备。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受控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使用部门要遵守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确认间隔,不得超周期使用。
不合格的测量设备长期闲置的测量设备封存报废对长期闲置不用的监测设备可办理封存。监测设备的封存由使用部门提出,填写《测量设备封存(启用)审批表》报质检部审核同意后,建立《封存测量设备台帐》。
使用单位对封存的监测设备进行明显的标识后隔离存放,不得继续用于生产,大型监测设备可就地存放。监测设备封存期间必须定期保养,以保持其状态完好。
封存的监测设备经质检部同意并经重新检定后方可启用。对损坏无法修复及检定不合格的监测设备应进行报废,使用单位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丢失、损坏处理单》,质检部批准后,使用单位办理消帐手续。
报废的监测设备统一由原设备使用单位标识并隔离存放,不得继续用于生产。大型监测设备可以就地存放,但必须有明显的报废或禁用标志。
质检部负责建立《报废测量设备台帐》。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测量系统分析报告
质检部根据控制计划编制《测量系统分析计划》,定期或者开发新产品时,质检部组织各监测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测量系统分析,出具《测量系统分析报告》。附则
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管理办法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公司设备技术装备水平和实现设备保值增值,盘活设备资产,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数控精密类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寿命周期综合管理,确保设备资产保值增值、设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领导都要重视和加强数控精密设备管理与维修、维护。各单位要明确把保持设备完好、满足生产需要作为本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建立以公司主管经理领导的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组织机构(见附表)。
第六条: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生产准备室是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全寿命周期的综合管理以及维护维修,各使用车间是执行单位。
第七条:生产准备室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单位的数控精密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各类人员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
2、负责设备日常故障维修、联系工作,保证及时、高质量完成设备日常故障修理工作,填写好各种记录和验收凭证,达到设备完好率要求。
3、负责数控精密设备备件计划的编制、采购供应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
5、负责监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合理使用,教育职工遵守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制止违章操作,参与调查处理设备事故,组织完成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周、季保养工作,认真保养、维护好数控精密设备。
9、配合完成新增数控精密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前期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操作者上岗前的实际操作、理论培训及考核。
第八条:使用车间职责:
1,须持证上岗。
2.按照数控精密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认真履行职责。
3.作好数控精密设备的故障卡、保养卡、点检卡的填写工作。
第三章:数控精密设备业务管理程序
第九条:新购进数控精密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准备室会同技术部和财务部门办理验收移交生产的各种手续,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条:生产准备室负责按规定对数控精密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的管理,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一条:生产准备室负责数控、精密设备的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封存。需封存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生产工艺技术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生产准备室按规定办理报批封存手续。设备封存以前由生产准备室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保养,达到完好并实施防尘、防锈、防潮。封存设备原车间科室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封存设备的启用。由使用单位申请并办理设备启用手续,公司及上级业务主管批准。设备启封时,由使用单位同生产准备室对启封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确认设备状态完好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数控精密设备的调拨和外借。各车间科室一律不准私自外调和外借公司设备。公司各类生产设备确需调拨和外借的应由需方提出设备借调申请报公司生产科,生产科会同技术部门、财务部门、设备使用单位审核后报公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生产科与需方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后方可将设备交需方。
第十五条:数控精密设备的报废。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上报生产科,经生产科会同技术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确需报废的设备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生产准备室办理报废手续,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报废。在设备报废审批工作未落实,新购置的设备未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使用单位原则上仍使用原设备,不得私自报废、拆除和改装报废设备。报废设备统一由生产准备室负责处置。
第十六条:设备事故。由于人为责任原因造成的故障,使设备或其零部件的机能损失或丧失、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等,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称为设备事故。
出现事故后要立即(1小时之内)上报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严肃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对事故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分别依据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做出相应的处罚。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设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数控精密设备故障维修。操作者在数控精密设备运转、保养、点检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要按要求填故障修理卡报生产准备室,故障排除后,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八条:数控精密备件业务程序。生产准备室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控精密设备材料、备件的计划、采购工作,备件、材料的型号、规格和质量要符合要求。
第四章 数控精密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修理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证。
1、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由技术室生产准备室组织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方可办理设备操作证。操作者必须凭证操作设备。
2、一人操作多台设备,在操作证上要注明主要操作设备和兼操作设备,每个操作者只允许配置一台主要操作设备其它为兼操作设备。
第二十条:多班制生产设备操作工人必须严格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五项纪律(见附录)。
第二十二条: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数控精密设备操作规程,保证安全、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有关人员强令操作人员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公司及生产准备室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并可越级报告实际情况,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数控精密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设备三级保养制度即日保、周保、季保和其它设备的各项维护保养规定,按要求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各单位须按规定的设备保养时间保养设备,确需变更保养时间,须提前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如保养不合格,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数控精密设备使用单位要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设备原配的零部件和元器件,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改装和改造,如确实需要改装和改造,按照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第二十八条:生产准备室要认真组织搞好本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修理、联系工作,并做好各项修理记录;对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故障停机率、设备可利用率、检修计划、日常维护和三级保养完成情况做好记录和统计,并作为考核依据;对重点、关键设备部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设备故障的修理
数控精密设备发生故障后,操作人员要及时通知生产准备室,说明故障原因以及故障发生的详细时间,并且填写好故障卡。生产准备室接到机床故障通知后,立即通知维修中心。并做好时间记录。如维修中心不能解决,生产准备室有权按照维修合同扣除固定收费后。通知主管经理,联系厂外或其他社会力量进行修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文件相矛盾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准备室。
设备管理办法15
为加强运输设备管理,切实保证运输设备安全运转,经矿研究决定,对部分运输设备实行“准用证”制度,管理办法如下:
(一)准用证适用范围:小绞车、回柱绞车、无极绳绞车、皮带张紧绞车
(二)使用办法
1、挂牌管理: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验收合格,达到完好的运输设备贴完好牌,挂“准用证”,无“准用证”的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2、使用管理: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科及工区管理人员、维修负责人等负责对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查、监督,一旦发现设备不完好及存在与设备有关的其它隐患,必须摘掉设备“准用证”,停止设备运行,并报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备案。未复牌前,任何人都不得动用该设备。
3、复牌办法:执行谁摘牌,谁复牌(或跟班安全员复牌)的原则,被摘牌的设备,由使用维修单位负责维修,排除隐患后,通知摘牌人(或跟班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复牌恢复设备运行。机电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复牌设备的复查,实现设备隐患处理的`闭合管理。
4、“准用证”规格及悬挂方式:采用规格为200×100mm的铝塑板制作,绿底白字,标注内容有:维修单位、名称、型号、编号和“准用证”字样,并印有晋能集团logo。使用时竖向悬挂在设备上醒目的位置。
(三)管理规定
1、“准用证”必须使用统一制作的牌板,并按规定位置悬挂,凡发现使用私自制作牌板和悬挂位置不合适的每次对单位罚款50元。
2、使用单位必须安专人对“准用证”牌板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3、无“准用证”设备严禁使用,发现使用的按“严违”论处。
4、机电运输部门建立“准用证”摘牌管理档案。将“准用证”的使用纳入运输安全年考核,发现一次被摘牌扣3分。
5、使用外单位设备时,必须到设备所在单位申请,挂“准用证”后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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