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时间:2025-01-01 06:58:57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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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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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本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实行总部、直管项目(厂)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根据经营管理的要求,配备专职统计员,形成上下一体的统计机构网络,行政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统计工作。

  第四条统计员必须取得统计局或符合国家规定统一制发的《统计上岗证》方可从事统计工作,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和稳定统计队伍。

  第五条各直管项目(厂)统计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动的需征求行政部意见并征得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第二章统计业务管理及职能

  第六条行政部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方针和目标,下达的年度责任指标、有关经济文件,结合上期企业经营的完成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草案,经审定批准后正式上报。

  第七条行政部结合年度经营目标负责编排年、季承揽任务、产值等计划并及时下达。各直管项目(厂)应根据下达的承揽任务、产值计划进行分解并执行。

  第八条在产值计划执行过程中,行政部应对直管项目(厂)下达的产值计划进行监督,以确保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

  第九条统计工作应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数字务求真实、准确、全面、及时,不得迟报、瞒报、拒报,对于迟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者一经查出,行政部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条组织协调统计报表工作,完成国家、地方统计调查及上级统计部门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第十一条行政部负责管理有关计划、统计方面的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数据以避免由于口径不一或计算方法上的偏差,造成数出多门,凡对外材料中涉及到的有关统计数据,需经行政部核实后上报。

  第十二条直管项目(厂)统计员应做好当年完工的工程当年决算工作,及时报送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原件),于行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直管项目统计员因调离工作时,应将已完工程所有结算资料(包括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结算以及统计报表等)以清单的形式做好签字移交,移交清单报行政部备案。

  第三章统计台帐的建立和统计报表的管理

  第十四条统计台帐是根据各种统计报表需要,用一定的表格形式系统地、经常地登记积累的原始资料,定期进行整理的帐册,是编制统计报表的原始凭证,根据的经济活动应主要建立以下几种台帐:

  A、承接工程任务台帐,内容是合同编号、建设部门、监理部门、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合同造价、合同开、竣工日期、结算方式等。

  B、直管项目部施工产值逐月完成台帐

  C、部门工程业主年度计价工程实物量台帐

  D、工程量变更签证台帐

  E、跨年度剩余工作量台帐

  第十五条产值填报的原则:

  (1)各公司每月施工产值由分公司经营稽核部审核后汇总上报行政部,直管项目直接上报行政部,上报原则合同清单工程量经业主、监理签字确认方可上报,变更部分由经营稽核部审核确认后上报。

  (2)联营公司分管的工程,每月施工产值的审报必须由业主、监理签字认可的方可填报,如当月产值报表只有业主或监理一方签字的计价报表,行政部按70%的产值核定。

  (3)直管项目(厂)统计应在及时、准确、全面填报统计报表的同时,登记各类统计台帐,做到数出有据。

  第十六条统计报表是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的一种主要形式,各直管项目(厂)统计必须依照统计制度,及时、全面、准确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具体要求:

  (1)报表的填写采用A4纸张打印或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数据要准确,必须要有部门领导的签字和附有报表说明,报送方式可根据直管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直报、网络传输形式(直管项目报送的文本报表需有分公司领导及统计员签字方可),一经报出的报表由填报部门领导和统计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月报表为每月的18、19日报送,具体报送表种为(表格见报表制度):

  A、联营公司为(汇总所分管项目部):月报表说明或分析、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分项统计表、招揽工程任务统计表、项目产值计划分解表、全年产值完成预测统计表、从业人员统计表。

  B、直管项目为:当月报表说明或分析、项目产值计划分解表、施工月报表、施工计划表、全年产值完成预测统计表、工程量增减变动表、人员及工资总额分类统计表等,(3)所有部门每月16日为快报,分公司所属项目每月16日报分公司经营部,17日汇总报行政部,直管项目部16日直报行政部,具体指标是当月承揽任务、产值完成值及下月产值计划数,报送方式:可以用QQ、OA平台,如没有网络的部门可传真或电话报,如遇节假日可提前预报,不得延误,(表格见报表制度)。

  (4)季报表为3、6、9月25前报送增加值表;6、9、12月10日前报送“建筑工程价格调查表”,“建筑工程价格调查表”为抽到的部门填报(表格见报表制度)。

  (5)年报表(报送时间视当年具体情况来定),填报表格见当年报表制度。

  第四章统计分析及业务考核

  第十七条统计分析主要是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领导决策的一种手段,也是统计员的主要工作之一;要求各直管项目(厂),每季度、年度写一份统计分析资料,字数要求不能少于1200字,内容包括:工程任务的承揽;产值计划的分解、落实、完成情况;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好的方法、建议;已完工程的结算进展情况等。

  第十八条统计员的奖罚:为提高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统计法》,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对表现突出的统计员给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统计员,视情节的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奖罚办法如下:

  (1)对报表能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统计分析能如实反映项目部具体生产经营情况,给领导决策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的部门,年度将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奖励者为部门主管领导及统计人员)。

  (2)对迟报部门处于每次500元罚款,对虚报、瞒报、错报、不报部门处于每次1000元罚款,经指出不改正的部门重者处于20xx元罚款(罚款者为部门主管领导及统计人员)。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则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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