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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员工管理办法
1.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异地工作人员的管理,使异地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完成公司赋予异地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业务部全体人员。
3.定义
异地员工: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委派到指定地点,不在总部的员工,或在其他省份招聘,不在总部工作的员工。
4.管理归属
4.1.公司总部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本办法对异地员工实行统一管理;
4.2.各省业务经理的日常工作管理由各省区域经理负责,工作任务指标由区域经理制定并报总部审批确认;
4.3.各省区域经理的日常工作管理由业务部经理负责,工作任务指标由部门负责人联合人力资源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确认。
5.人事管理
5.1.异地员工的任免、调配、晋升、奖惩按公司总部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5.2.异地员工的考勤管理按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5.3.异地员工根据岗位职责承接公司总部的考核管理,公司总部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对异地员工进行资格评定、审核,对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员工做出相关举措。
6.管理细则
6.1.劳动关系
6.1.1.异地员工的劳动关系归属于公司,所签署的相关资料甲方一律为公司。
6.1.2.员工与本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本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凡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均视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会造成严重影响,本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1.3.员工与本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的,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予以赔偿,根据相关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在本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由员工支付;
6.1.4.员工属于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应当依法交回公司;
6.1.5.员工自行设立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或与他人合伙、合资设立经营实体,或投资同行业公司(与公司经营范围相似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其参与管理活动,无论是否取得工资报酬,均视为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6.2.员工关系相关流程
6.2.1.入职流程:异地招聘的员工由当地办事处的负责人联合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其入职手续,具体流程请咨询人力资源部。
6.2.2.离职流程
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提出,已转正人员离职需提前30天提交内部管理系统申请,在内部管理系统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理审批(日期从部门批准日起算)。辞退人员,部门须出具书面报告,陈述辞退原因和依据,由部门负责人内部管理系统提交《辞退申请表》。
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于离职前填写内部管理系统表单《离职交接表》,附件上传《工作交接》文档并提交流程,依次进行部门签字确认、行政专员收回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注销指纹等、财务进行借款及报销款的查询并签字确认后,表格流转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安排出具离职证明。
所有离职人员离职时将与薪酬相关的人事核对出勤天数、假期等考勤相关资料,并签字确认,但离职时不单独发放离职当月薪资,离职当月薪资均随正常员工于次月20日发放工资。
6.2.3.考评
异地员工的考评主要是分为三部分,业绩考评、培训学习考评与工作态度考评。
(1)当月绩效考核指标;
(2)按公司规定参加培训学习且考核达标情况;
(3)工作态度(有无重大贡献,或有无弄虚作假或重大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等行为)。
考核结果除了与绩效工资相关以外,也是公司决定薪酬调整、职位升迁和人事调动、劳动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
6.2.4.考勤管理
6.2.4.1.工作时间
(1)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N小时;
(2)异地员工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6.2.4.2.考勤打卡
(1)我司实行上下班打卡的管理制度,打卡记录是出勤的基本记录资料,是核算薪资的重要依据,所有人上下班必须打卡,每天打卡两次,即早上9:00前、傍晚18:00后各一次,打卡方式:系统打卡(办公室人员须在考勤范围内打卡)或指纹打卡,系统打卡不在考勤范围内按照迟到早退处理(除特殊岗位已申请外勤打卡);
(2)员工上下班出现缺卡现象应在3个工作日内上系统填写《申请补卡》,写明缺卡原因并附上当天工作证明,经本直属上司、部门负责人审批,抄送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补卡成功,否则视为未打卡,一个自然月内允许3次非工作原因补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超过3次后补卡,或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卡按照旷工处理。
6.2.4.3.迟到、早退与旷工
6.2.4.3.1.迟到早退:迟到是指员工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到岗且未有相应的请假手续。早退是指员工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打卡下班。
a)迟到、早退30分钟至3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b)迟到、早退3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6.2.4.3.2.旷工:员工无正当理由缺勤或未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的批准而私自外出、早退的、视为旷工。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a)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公司后未征得领导同意补办请假手续的;
b)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的);
c)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d)抽查考勤时不在工作岗位的;
e)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办私事或从事上网娱乐、游戏、购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
f)打卡后无正当理由未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g)旷工1天扣除3天薪资,即:旷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1.75×3;
h)1月内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3天、1年内累积旷工7天者,按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6.2.4.4.请假
6.2.4.4.1.员工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的,须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在内部管理系统上填写《休假申请》,批准通过后方可休假。请5天以上长假的,须提前一周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6.2.4.4.2.请假人员须在批准的假期期限内回到工作岗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须向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申请延假,经批准后方可延假,返回公司后3天内补办延假手续,未办理有关手续的,延长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6.2.4.4.3.提前回到公司上班的,须在内部管理系统上填写《销假申请单》销假,否则提前上班的考勤仍按休假处理;按期回公司上班者,正常上下班打卡即可;
6.2.4.4.4.所有《休假申请》上需写明请假原因,否则不予审批;
6.2.4.4.5.未按公司规定走流程,未获上级批准而私自休假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有关请假更加详细的介绍请参考考勤管理制度。
6.3.出差管理
6.3.1.出差的定义:工作人员临时被派遣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办理公事,或担任临时职务。
6.3.2.业务出差申请
6.3.2.1.因公需要出差,根据距离远近,短程(省内)至少提前一天,远程(跨省)提前一周,内部管理系统填写表单《业务出差申请单》,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同行人员、交通工具及相应费用预算,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3.2.2.如参加门店推广活动或参加总部培训,同一省份出差人数不可超过5人(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6.3.2.3.如属跨省出差、活动推广、业务会议、培训会议等,须根据要求提供活动方案、参会汇报资料、工作总结等,并在出差后一周内提交出差总结;
6.3.2.4.业务会议未形成例会制度前,由各办事处负责人根据业务管理提交召开需求,经各级领导审批同意后,形成会议记录报备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部,会议发生费用参照财务部标准;
6.3.2.5.总部培训会议具体以会议通知为准,差旅行程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6.4.业务出差费用
6.4.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公司不报销招待费用。
6.4.2.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高铁,飞机需经特别申请同意后方可乘坐。
6.5.差旅考勤
6.5.1.出差后须按《业务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系统签到,离开后必须签退。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6.5.2.考勤要求:出差的打卡时间为9:00前,签到地点为第一个客户的地点,签到内容为“客户所在地+签到”,离开客户地点时需在系统上签退,当天需下班打卡;
6.5.3.出差后每天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向部门主管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6.5.4.其他
6.5.4.1.员工出差期间请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6.5.4.2.员工出差期间,如发生紧急事件威胁到人身安全,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向有关机构求助,确保自身安全;
6.5.4.3.员工出差期间,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行为,不得违反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作辞退处理;
6.5.4.4.员工出差期间只允许在出差线路目的地逗留,不得到其他城市和地区游玩或面见亲戚朋友,完成出差任务后及时返回。如有调整,须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至人力资源部处登记备案;
6.5.4.5.出差期间使用私车,禁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私车使用期间发生车辆违章或交通事故自行负责。
6.6.报销管理制度
6.6.1.报销规定
报销统一填报销系统报销单。报销需按照财务规范粘贴发票,报销项目需用相对应发票报销,所有票据都是实报实销,不允许替票,不符合规范退回。在寄出报销单前需提交报销系统申请,需要将粘贴好的纸质发票整版面拍照上传,要将电子发票的电子文档也逐张上传,作为电子凭证保存,后补发票要发电子档给财务,寄出的费用报销单上注明报销系统申请编号及名字,摘要写清明细对应的费用类别,纸质发票跟报销系统相片发票金额票面要一致,方便财务核对,流程完毕后财务会安排报销。
6.6.2.交通费用报销
市外及远距离的县城(车程两小时以上)出差,需通过内部管理系统填写《业务出差申请表》,说明出差时间、地点、出差事由(工作计划、预计达成目标),出差交通方式(用自己的车则标注私车公用),审批通过后方可按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车费实报实销(以客运站和动车的当天票价为准),需提供相对应的汽车交通发票报销,不合格的一律打回,未经批准的所有出差费用不予以报销。市内私车公用拜访客户的费用报销标准为N元/月(含停车费和过路费、加油费),按N角/公里计算,超出的费用不予以报销。向财务报备车型信息,报销系统申报私车公用,附上出差用车明细车里程及产生的各类发票,实报实销,不允许替票。
6.6.3.住宿费用报销
拜访车程两个小时以内的周边县城或外市的客户,需当天来回,住宿费不予以报销;如有特殊原因,请及时向上级报备。住宿费用与出差交通费用一起,用报销系统填报。需附上对应的发票,不允许替票。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出标准金额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6.6.4.快递费用报销
6.6.4.1.快递费报销需通过报销系统申请,附上快递底单,并且使用对应的快递发票报销。
6.6.4.2.快递一律以中通为主。
6.6.4.3.公司总部不接收到附件。
6.6.5.办公用品报销
6.6.5.1.每个办事处办公用品的报销每月上限为M元。
6.6.5.2.办公用品报销需用报销系统申请,并在流程上附对应的购买收据或者小票,用办公用品发票报销。
6.6.6.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
6.6.6.1.费用报销单以报销系统要求为准;
6.6.6.2.发票粘贴附在一张规格跟费用报销单一样的白纸上(备注:一张粘贴不完可再粘贴另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粘贴在报销单里,用回形针或文件袋单独放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要随意涂改,不能在发票上垫任何纸填写,以免导致国税扫描抵扣不通过。
6.7.薪资福利
异地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由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6.7.1.薪资构成
薪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其他薪酬+福利
6.7.2.福利
6.7.2.1.社保
异地员工入职一个月缴纳社保,缴纳时间依据当地社保关账时间来定。
6.7.2.2.公积金
异地员工转正后一个月缴纳公积金,缴纳时间依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关账时间来定,转正时间在当地当月公积金管理中心关账日前则当月申报,转正时间在当地当月公积金管理中心关账日后则次月购买。
6.7.2.3.带薪法定节假日
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
6.7.2.4.婚假
已转正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N天,享受婚假需要提前半个月提出申请,同时应在内部管理系统上附上结婚证。
6.7.2.5.产假
已转正女员工可享受带薪产假,休假天数以当地政策为准,享受产假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产假期间,公司发放员工基本工资,待产假结束,由社保机构核算员工的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发放总额的差额,公司收到员工生育津贴后补发差额。
6.7.2.6.陪产假
已转正男员工可享受带薪陪产假,休假天数以当地政策为准,享受陪产假需要提前半个月提出申请,同时应在内部管理系统上附上准生证。
6.7.2.7.丧假
公司正式工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N天丧假,其他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假期年假。
6.7.2.8.年假
员工每年享有年假,当年度有效,因员工个人原因,逾期未休的年假不计发薪资,具体可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6.7.2.9.病假
所有员工享有病假,具体可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7.其他未尽事宜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未尽事宜及相关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部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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