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时间:2021-10-27 13:18:22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电力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供电局存货清查专项报告

电力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海南电网物质公司物资清理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xx)第 号

海南电网物质公司:

我们接受海南电网物质公司委托,于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协助海南电网物质公司有关人员对截止20xx年7月31日的 “原材料”和“工程物资”进行清查,以便于海南电网物质公司按照南方电网的要求上新系统时进行初始数据录入及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按照海南电网公司[20xx]675号《关于开展库存物资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进行物资清查,保证会计资料和清查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是海南电网物质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海南电网物质公司进行物资清查的基础上,对海南电网物质公司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出具物资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包括检查支持各项资产的证据、对各项资产进行客观评判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矗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物资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物资清查以20xx年7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按照海南电网公司《关于开展库存物资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海南电网物质公司物资管理和账务处理的实际情况,本次物资清理核对工作主要是清理海南电网物质公司的物资,具体包括原材料和工程物资,物资部门的物资明细账和物资清单(验收入库单和出库单),清理期间为期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清理前截止20xx年7月31日财务账与物资账差异情况如下表:

二、物资清查的相关依据

1、海南电网公司《关于开展库存物资清理工作的通知》。

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和海南电网物质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3、海南电网物质公司财务部提供的20xx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 “原材料”和“工程物资”明细账。

4、海南电网物质公司财务部提供的自20xx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的会计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

5、海南电网物质公司物资部提供的20xx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的物资手工账及电脑账。

6、海南电网物质公司物资部提供的20xx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的所有物资验收入库和出库的物资清单。

7、《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物资清查方法及实施过程

(一)物资清查人员组织和时间安排 海南电网物质公司成立以物资所长、副所长、财务副主任为首物资清查工作小组。具体包括物资所所长:云剑;物资副所长:孙阳山;财务副主任:许红丽;会计:何燕;物资仓库负责人:叶志锋;仓库保管员冯菊容、冯跃坚、潘声波。另外配备了杨媚、李传柏、林玮、李叶伟、孟东、蔡蕊、王小娜、王小妮、黎忠9名工作人员协助数据录入和实物盘点工作。具体分为两组,其中由物资所长、副所长、仓库保管员及三名助理人员组成实物盘点小组,由财务副主任、会计及6名助理人员组账务核对小组。事务所由三名人员参员协助和指导、监督盘点和账务核对工作。

实物盘点时间为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20日,财务核对时间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5日,20xx年8月31日出具清查报告初稿,20xx年9月30日前出具正式报告。

(二)实物盘点实施过程和方法

1、20xx年8月1-3日制定盘点计划,将盘点人员分成三个小组,打印盘点表样并进行连续编号,制定并张贴物资卡片,对外单位存放的存货单独挂牌,准备计量工具(主要是磅秤)和吊运机械,整理仓库。

2、20xx年8月4日9:00组织全部参与盘点人员召开盘点工作会议,布臵盘点工作,

发放区位布臵图,告知各组盘点范围和步骤及提醒盘点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

4、发放盘点表单,进行实物盘点工作。

5、对盘点截止日前出、入单据进行处理,对寄存在外的存货发出询证函。

6、盘点结束后进行汇总、分类并倒轧至2011年7月31日,与财务账面进行核对,写出盘点小结。事务所人员全过程监盘,并做好抽盘记录,抽盘金额不少于库存金额的50%。

(三)账账清查核对实施过程和方法

由于本次物资清理核对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在进行物资清理核对时,主要是以海南电网物质公司财务“原材料”、“工程物资”明细账、物资部的物资明细账和物资料单为依据逐笔进行核对,找出财务账和物资部的物资账形成物资账面差异的原因,最后结出物资截止20xx年7月31日物资账面结存余额;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根据财务部提供的20xx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的“原材料”和“工程物资”明细账,分年度统计财务部“原材料”和“工程物资”的账面入库(借方)和出库(贷方)的发生数,计算出每年度财务账面物资发生金额和余额;并与财务账面实际结存的余额进行核对。

2、海南电网物质公司物资部20xx年1月1日开始使用“海颐”物资系统,同时使用“远光”物资系统对小部分一进一出的物资进行开单,这小部分物资不影响库存物资余额。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的“海颐”软件的物资台账,分年度统计物资部物资的账面入库和出库的发生数,计算出每年度物资账面物资发生金额和余额;并与物资账面实际结存的余额进行核对。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使用“远光”软件物资系统打印的单据进行重新录入后核对。对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根据物资部门保存的单据重新录入,形成出、入库明细清理表。

3、根据海南电网物质公司财务部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原材料”和“工程物资”科目明细账和物资部的物资明细账,编制《财务部和物资部物资分年度差异表》,找出财务部与物资部账面物资的差异。

4、根据财务部提供的“原材料”和“工程物资”明细账,分年度、分入库(借方)和出库(贷方)依据会计记账凭证后所附的物资验收入库单和出库单,按单号、开单时间和金额逐笔进行登记;登记完后与财务账面发生数进行核对。

5、根据物资部提供的“海颐”软件物资台账,对各年度的物资余额结转进行分析并调整;同时,根据《物资收发存汇总表》或《物资入、出库汇总表》中的入库和出库数

导出每年度物资的入库和出库明细账,并对相同的单号进行汇总。

6、根据物资部提供的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的所有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分年度、分单号和单号上记录的时间进行登记,编制物资清理明细表。

7、对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的物资,首先根据物资清理明细表和物资部的物资明细账,分入库和出库逐笔分别进行核对,找出形成的差异,并编制相关的明细表进行调整;然后,根据调整后的物资明细清单与财务部的物资明细账分入库和出库(不分年度,对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的物资视同一个期间)进行核对,找出物资入库、出库的差异,并进行调整,编制《未达物资调整明细表》。

8、对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物资,由于物资部的物资账不齐全,主要根据财务“原材料”和“工程物资”科目明细账及记账凭证后附单据进行核对,同时以出入库明细表为辅助核对方式,重点查对是否存在重复记账、原始料单汇总是否错误、调整账务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所附料单不全和缺少料单的情况,最后编制《未达物资调整明细表》。

9、根据两个期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的《未达物资调整明细表》,进行跨期间的核对,找出跨期间的物资差异,并进行调整,编制最终的.《未达物资调整明细表》,计算出20xx年7月31日的物资账面结存金额。

(四)账实核对

根据20xx年7月31日调整后的明细表与盘点物资明细表进行核对,计算盘盈或盘亏金额,并分析盘盈、盘亏原因。

四、物资清理的结果

1、物资清理的结果

经过对**供电局财务部和物资部的物资账面数进行清理核对和计算,截止20xx年7月31日,物资账面金额为 元;财务账面金额为 元,账账相差元;实际库存物资盘点金额为,盘盈(盘亏) 元。具体明细详见《未达物资调整明细表》(xx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

2、《未达物资调整明细表》中附表说明

本次物资清理,在核对财务部和物资部的物资账面数时,针对物资入库和出库,出现不同的情况,编制不同的表格进行调整,作为《未达物资调整明细表》的附表,具体

情况为:

(1)附表1:反映的是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物资部已有物资入库验收单或物资部的账面上已做物资入库,但财务上未发映物资的入库;金额为1,582,480.55元。

(2)附表2:反映的是199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物资部已有物资入库验收单,但财务上未发映物资的入库;金额为3,927,767.58元。

(3)附表3:反映的是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财务账面已做物资入库或根据物资验收入库单已做入库,但物资账面上未发映物资的入库;金额为13,670,770.39元。

(4)附表4-1:反映的是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有物资入库或物资验收入库单,但物资账面上未发映物资的入库;金额为1,091,861.39元。

(5)附表4-2:反映的是199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已做物资入库,但物资账面上未发映物资的入库;金额为9,478,523.02元。

(6)附表5:反映的是有物资出库清单,但财务账面上未发映物资的出库;金额为3,564,210.83元。

(7)附表6:反映的是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有物资出库清单,但物资账面上未发映物资的出库;金额为627,880.43元。

(8)附表7:反映的是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物资部已有物资出库单或物资部的账面上已做物资出库,但财务上未发映物资的出库;金额为12,497,709.97元。

(9)附表8:反映的是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财务账面已做物资出库或根据物资出库单已做入库,但物资账面上未发映物资的出库;金额为34,001,758.28元。

(10)附表9:反映的是物资部的账面物资重复入库,金额为23,972.92元。

(11)附表10:反映的是财务账面物资重复出库,金额为213,649.57元。

(12)附表11:反映的是物资部的账面物资重复出库,金额为14,042.71元。

(13)附表12:反映的是有物资入库清单,财务部直接记入“生产成本”科目,物资部未做物资出库,金额为137,821.40元。

(14)附表13:反映的是199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上已做物资出库,物资部未做物资出库,金额为14,608,266.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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