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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四查”活动方案

时间:2021-12-12 08:12:49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长丰县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四查”活动方案

 

长丰县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四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构建教育系统“大安全”工作格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四查”活动的通知》、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四查”活动的通知》(长安委办〔201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四查”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四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阮铜华;副组长:汤善柱;成员由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审科,汤善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安全工作“四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四查”活动。

二、“四查”内容

1、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纳入学校发展大局;

2、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费保障、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签订、履行情况;

3、查学校师生关心的安全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4、查学校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四查”活动,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大局、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并在考核评比中直接挂钩;

2、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年级、班级和责任人,落实到学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3、解决学校师生关心的安全热点、难点问题;

4、加强校舍安全及重要设施的维护管理,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

5、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得到落实。

四、方法步骤

此次“四查”活动要结合“一月一主题”、隐患排查月报工作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安排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各单位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细化内容和责任,及时将“四查”活动部署到相关部门。

2、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各学校要根据“四查”活动内容,查找本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努力完成“四查”工作目标任务。

3、检查督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县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各校“四查”活动开展、问题查找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扎实推进“四查”活动深入进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组织,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直接参与组织,并对分管领域的“四查”活动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2、认真组织,过细检查。各学校要按照“四查”活动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检查,确保“四查”活动的各项内容都能查得深、查得细、查得实。

3、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四查”活动,查找出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四查”目标任务的完成。

请各学校将“四查”活动自查自纠工作小结,于7月2日下午下班前报教育局监审科。

邮箱地址:cfjyhl@163.com. 

 

                                                 

长丰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