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档列表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问答

时间:2021-12-10 15:41:2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问答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普通高校、省招生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招生办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国家对招生章程内容有何规定

  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等学校招生章程须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类型、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等学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等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学费标准、办法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它须知等。  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各有哪些内容,怎样领取考生纸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主要材料和依据。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相关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统考成绩信息(包括考生是否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信息)、诚信记录(主要包括考生在考试各环节的违规违纪事实、处理结果以及其它不诚信记录等)以及往届生按志愿录取后不报到信息等几部分。这些信息通过计算机数字采集、图像采集、OMR光电阅读等方式建立。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卡、享受照顾加分考生特征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试成绩、徒手画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数据源。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区、市)招生办统一建立并保管,装有《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表》、《志愿卡》、《甘肃省普通高校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登记表》等。

  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领取考生纸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我省有哪些享受照顾加分项目

一、教育部照顾政策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