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计划

时间:2021-11-14 09:49:31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专项工作计划汇总六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计划了。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工作计划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项工作计划汇总六篇

专项工作计划 篇1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在防高坠方面,加大了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的推广使用,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种证件齐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电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质电箱,做到了“三相五线”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今年我市建筑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省建设厅《二○○四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

  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报监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责任人落实等作为安全报监审查的一项重点内容;

  三是要与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一律不得申报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四是要与事故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特别是未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工作计划 篇2

  为保障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排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下大力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决遏制企业随意排污、非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维护环境安全,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未经审批、擅自投产、肆意排污行为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反弹行为,依法加大整治力度。

  (一)排查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铁和黄金选冶企业。对不按环评要求乱堆尾矿,以及尾矿库溢流水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偷排偷放或尾矿库直排的,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超期服役、不能正常运转的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书面通知,要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投产;对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立即关停。二是排查整治花岗岩板材加工企业。对废水处理池不符环保标准,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不到指定地点堆存废渣,乱堆乱放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责成清理废渣至指定地点。三是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企业。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厉查处。

  (二)排查整治“土法选金”反弹行为。对土法选金反弹行为严厉打击,并彻底拆除、捣毁设备。供电部门要切断土法选金必用的电源,基层供电营业所及农村电管人员不得为土法选金户安装供电设备,对擅自安装的,要严肃查处电管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资源整合,规范采矿行为,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公安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剧毒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汞和氰化物流通渠道和销售对象;公安部门要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采取拘传、重罚等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和水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排废水、乱堆废渣的行为。双山子、平方子、安子岭等“土法选金”高发乡镇要认真组织好选金废渣的处理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坚决杜绝污染事故。

  (三)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视排污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停产整治或限期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责成专门人员参加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环保、纪检监察、公安、国土资源、安监、水务、林业、矿业、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明确职责。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要核查企业的环评审批文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需关停或限期治理的项目及时报请政府下达关停或限期治理文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人员的行政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要检查尾矿乱排滥放,挤占河道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非法占山毁林的查处力度;矿业部门要引导矿山企业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本辖区内污染企业的排查,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列出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踪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督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能,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县广电局、《青龙时报》等部门和媒体要加大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力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正视问题,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各乡镇在招商引资时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改革、环保、工商等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项目落户我县。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批。

  (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避免招商又招污事件发生,防止高污染企业转嫁到我县,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专项工作计划 篇3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在防高坠方面,加大了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的推广使用,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种证件齐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电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质电箱,做到了“三相五线”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今年我市建筑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省建设厅《二○○四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

  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报监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责任人落实等作为安全报监审查的一项重点内容;

  三是要与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一律不得申报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

  四是要与事故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特别是未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工作计划 篇4

  根据《颍上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颍财农[20xx]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总结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经验,提高计生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健全机制,完善政策制度。颍上县人口计生委积极组织、精心筹备,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一、责任落实到位

  省、市文件下发后,县人口计生委立即召开各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会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及时成立颍上县计划生育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负责,各镇办计生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委涉农资金联络员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具体落实有关工作,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还把此次计划生育涉农资金整治行动纳入对乡镇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督查指导到位

  各乡镇重点检查20xx年和20xx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长效节育等七项涉农项目档案是否齐全、执行程序是否规范、公开、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到位、群众政策知晓是否普及和满意等内容;20xx,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县人口计生委组织业务人员对全县的计划生育涉农资金逐项梳理,摸清规模,流向等基本情况;二是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进行填报;三是深入查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环节存在的各类问题,做到逐村逐户逐项检查,重点督查各地评议审核、公示公开、审批确认、档案管理等程序是否规范,进村入户宣传是否到位,电话随访政策知晓是否普及,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到位,监督举报渠道是否畅通等。

  三、结合宣传发动行动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县人口计生委印制和发放奖扶宣传资料20xx多份,制作固定宣传标语140多条;做到干部入户、宣传资料入户、政策入户;同时在主要路口及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三项制度”奖励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营造了“大宣传”的活动氛围。

  四、及时整改到位

  对在“回头看”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乡村两级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制定相关措施,排出倒计时工作整改计划表,确保补差补缺到位。同时要求各乡镇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四月份奖扶核查工作,开展一次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再掀宣传高潮,从而提高群众知晓率。

专项工作计划 篇5

  “元旦春节”两个传统的重大节日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的食品安全卫生,经济开发区分所将对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餐饮业、农贸市场、散装食品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劣质油脂及其他用伪劣手段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米面油、熟食制品、乳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卫生准入制,检查时间为:12月25日—20xx年元月底,其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工地食堂及餐饮业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的“卫监五号”压滤机滤布行动的要求,对各大中型餐饮及学校、工地食堂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加工场所卫生状况,餐用具洗刷消毒设施,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索证情况,对承办“年夜饭”及大型集中就餐的单位要实行“事先告知制”和“留样制”。严把各环节关,以确保节日市场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卫生。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对我区域内的熟食制品、糕点、油脂、酒类等检查。对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设施、工具用具的洗刷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及运输工具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每批使用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要求做到批批有相关的.索证索票证明,熟食、糕点经营店、柜台及流动销售摊点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销售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严禁抓、拿直接入口的食品,做到货币分开。

  三、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的检查

  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是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休闲食品,目前,这类食品存在有不安全因素,我们对其加工场所的检查重点放在产品生产时是否加入非食品用的工业糖精、片碱、滑石粉、非食用油脂及产品中含有“亚硫酸钠”“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对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使用的原料及包装材料、索证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

  四、散装食品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超市、集贸市场及散在的散装食品销售摊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存放食品的容器必须达到卫生要求,原包装必须有完善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注明,并附有同期产品的索证材料。

  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污染,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销售人员严格个人卫生,以防止二次污染过程,我们将通过此次检查,规范散装食品的经营行为。

  五、对超市和食品批发部的检查

  我区域内有超市和食品批发部21户,我们将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放在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节日期间销售广泛的粮油、酒类、乳制品、糕点、蛋奶制品、腌卤制品、调味品等,对过期的,索证材料不完善的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严格把关。

  六、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检查

  对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农副产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乳制品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对于以上的专项检查,我们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坚决依法处罚和取缔,滤布加大宣传形式,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提高流通领域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通过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全面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患,建立食品绿色市场,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

  经济开发区分所供稿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日

专项工作计划 篇6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

  (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

  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

  (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

  (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

  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

  (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的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

  (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

  (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

  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

  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

  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

  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

  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的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

  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

  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

  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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