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作计划

时间:2021-12-07 09:44:4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精品】生产工作计划3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是时候开始制定计划了。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产工作计划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生产工作计划3篇

生产工作计划 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目 录

  一、 安全工作目标

  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 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五、 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六、 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七、 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九、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十、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生产工作计划 篇2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稳定,社会稳定,力促学校持续和谐发展,必须长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确保全年学校安全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现结合我校实际对XX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积极预防、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重在规范制度管理,严在良好行为养成,贵在督促检查到位,实在隐患整治彻底”的工作思路,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校园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桃源三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为安办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安全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1、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技能。进一步完善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全面(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网络和信息、安全类、教育考试安全等),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次数每期不少于1次,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定期开展有专题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排查整治台帐。学校每月都要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4、巩固“平安创建”、“警校共育”成果,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5、加强疾病疫情和食品卫生的防控和监管工作。确保学校内食堂运行规范,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确保学校内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知识培训持证率达100%。

  6、加强安全信息管理,按时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材料,抓好学校安全信息情报的收集、处置工作,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制度,明确责任

  1、校长与班主任及食堂从业人员、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安全办公室主任是第三责任人,各位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主任为处室具体责任人。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对安全工作的过程和终结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二)突出学校安全重点,强化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要以校舍、食品卫生、消防、流行性疾病防控、学生溺水、道路交通、学生伤害等为重点。

  1、对学校校舍要随时加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切实加以整治。

  2、对食堂人员,严格准入制度并定期进行体检,做到持证上岗,坚持求购索证制度,确保饮食安全。

  3、严格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并保证能有效使用,严格按要求规范、妥善保管和使用好危化物品。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清洁卫生和消毒灭菌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流行性疾病,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流行。

  5、加强校园重点部位(校门、楼道、微机室、实验室)的职守,加强重点时间(课余时间、午休时间、课外活动时间、上放学时间和节假日)的管理。

  6、确立专门的用电管理员,加强用电线路、设施的维修、管理,严禁师生乱拉乱接、随便触摸用电设备。

  7、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计划。一是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校园,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严禁师生乘坐无证车船。三是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8、做好防溺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教育学生不擅自到池塘江河中游泳,掌握一些基本的溺水救护知识。

  9、及时通报本地和外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时刻给予师生安全警醒,保持高度警惕,使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三)加强检查、整治隐患

  针对我校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学校突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继续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排查、防范制度,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开学前,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有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线路及用电安全、危化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楼道安全等。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并立即组织整改,以确保开学时正常使用。

  2、加强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学校对重点安全部位,强化警钟长鸣意识,做到时时检查、处处留心,严加防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学校立即采取措施,切实整改。

  (四)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1、继续加强与派出所、卫生、消防、文体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共创“警校共育”新局面,联系学生家长开展家校共育,加强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

  2、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计划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做到每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安全教案内容全面,要素齐全,过程详实,针对性强。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所处特殊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有计划的开展各类安全演练。

  3、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消除学生心理疾病,建好用好“心理咨询室”,并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五)强化奖惩考核制度,确保责任落实

  进一步完善奖惩问责制度,严格按学校安全工作考评细则综合考评各年级、各班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不够、效果不明显的,出现安全事故的予以 “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生产工作计划 篇3

  一、个人工作定位:

  作为一个生产主管,要负起应有的责任,在这个岗位上我要不负重任、把好方向、坚定信心、锲而不舍、认真学习、研究、实践、总结。面对当前冷峻的纺织行势,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迈着坚定的步伐跟紧领导决策、在生产管理这个岗位上兢兢业业,克已奉公,对领导分配的工作要无条件的完成,只有企业发展了才会有个人的发展。

  二、发展计划:

  从他人的成功和错误中学习,把企业的发展和个人的成功联系起来,使自己工作目标超出财富和地位之上。结和实际工作制定以下20xx年工作计划:

  (1)质量方面:满足用户要求,优一等品率不低于98%

  (2)产量方面:用最少的能耗用度生产出适可销售行情的量。

  (3)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纺织企业得以生存发展的先决条件,因此要定期给员工讲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操纵要领,安全演习等,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4)节能降耗:公道用工、公道配棉、严格控制机配件、物料、电耗、跑、冒、滴、漏等。

  (5)稳定员工:管理中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权威,但制度的气力是有限的,制度只能使部份人怕出错误,要想员工有凝聚力、与企业同心同德、还要靠情感、用执着和人品换取人心。

  (6)执行力:我做为生产主管要做到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做到执行和决策方案相匹配,带动员工把企业战略规划转变成效益。

  三、工作思路:

  目前纺织疲软,跟本题目在于大部份企业难以适应新行势要求,最大的题目不是劳动力本钱上涨,也不是生产经营不力,而是人民币的加速升值引发的定单大幅减少、出口困难,使企业限入“危机”,大浪淘沙势不可挡。但有一点很坚信,谁把握了新的技术上风、培养新的利润来源谁就会赢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假如我们总是停留在低端产品生产节段,就永久没有竟争力,在市场上就会时时受制于人。那我们今冬明春的技改就很必定了。

  在公司领导引导我们、“不可闭门造车,要认真分析国内国际行势,做好行业调研,把握行情动态,对行业做好猜测,为明年做好规划”的理念下,我们务必练好内功,等待纺织春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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