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23 16:33:31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实用】监管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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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监管工作计划3篇

监管工作计划 篇1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如下。

  一、执法计划的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2、《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

  二、计划执法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计划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监管、分级安排,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对区、县(市)安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安全监管。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检查一次,对中央和省属在长的、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优先安排检查,同时,要加大对区县(市)、乡(镇、街道)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充分考虑市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统筹全市高危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与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监管工作计划 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机制,严格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行为,健全县、镇、村三级农业化学投入品直供连锁配送体系,逐步形成横向联合、纵向协作、运行高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新格局,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络,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实现“一个满意”“两个安全”“四个确保”的目标。“一个满意”,即农民群众满意;“两个安全”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安全;“四个确保”,一是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杜绝在果菜茶产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度高残留农药,杜绝在出口农产品示范区使用进口国限用农药,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确保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管、监控范围,假冒伪劣农业化学投入品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三是确保出口农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和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四是确保不发生因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事故,全力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粉刷固定宣传标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对制售假劣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切实营造有利于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市场准入。凡在我县经营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应到县农安办审核登记备案,签订《质量承诺书》,并对所有审核批准进入市场的农药产品粘贴审核标识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审核农业化学投入品样品展示大厅,对已备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予以存档。对审核不合格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不予备案,不准进入我县农资市场。凡未经备案在我县销售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四)加强配送体系建设。按照“严打开路,封闭运行,规范使用”和“相对集中、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配送、销售、使用全过程实行全封闭、无缝式管理,依托邮政物流、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络建立可控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专供体系,实行连锁经营,统一管理。按照分层次设立区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配送站及专营店的原则,县级设立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镇建立配送站,优质农产品基地、村设立专供店,形成县、镇、村三级封闭式专供体系。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大厅,对每一宗进入我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进行实时监控。

  (五)加大市场监管。坚持“狠抓源头、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点突破、长效监管”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强化镇街基层管理责任。加大对各类农业化学投入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在抓好企业违规生产查处的同时,重点抓好对镇、村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点,特别是游动商贩和物流站点的查处。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的监管。要建立不良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业户的黑名单,并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业户实行重点监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农药监管、使用工作。各镇街、有关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要把农药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层层分解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监管有力、运行有序、服务优质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新秩序,为加快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积极的作用。

监管工作计划 篇3

  为了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监察工作日估算

  (一)概念及工作日量化:监察(检查)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法定工作日 1.法定工作日估算365天-11天(法定节假日)-104天(双休日)=250天 2.总法定工作日估算250×4(安监所目前现有的工作人员数)-4人年休假共30天=970天 3.监察(检查)工作日估算150天 4.其他监察工作日估算455天 5.非监察工作日估算365天

  (二)安全监察(检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员每天检查1家测算,150天监察(检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业复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业左右。

  (三)其他监察工作预计共占用工作日455天,包括: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180天; 2.实施行政许可3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天; 5.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5天; 8.开展机动监察2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5天; 10.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任务60天。

  (四)非监察工作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365天,包括: 1.机关值班50天; 2.安委会办公室事务30天; 3.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160天; 4.病假、事假20天;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协管员工作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和街道中心工作65天。

  三、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经营户6家。

  (三)非煤矿山企业2家。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录。

  四、安全监管执法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重点消防隐患企业、食品加工单位和20xx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项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详见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市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街道安监所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监察(检查)分类

  (一)企业用电安全检查;

  (二)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机械防护罩专项检查;

  (四)矿山安全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

  (八)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取证情况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覆盖一次。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底,安监所要对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促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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