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时间:2021-08-12 17:45:5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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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小学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打造良好育人环境,特订立德镇中心小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小学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一、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职责。

1、建立和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体制,学校成立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

2、建立和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监督预警机制。学校在区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预报和预防工作。

3、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1)分管卫生工作的校级领导为学校上报信息的责任人。

(2)严格执行区教育局规定的疾病上报的范围、途径、程序和要求。

4、建立的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预案制度。

5、建立和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保障制度。

(1)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2)定期与不定期对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检查和指导。

(3)加大对学校卫生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4)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列入对有关人员进行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6、对学校因管理原因而造成的重大事件,一经查明原因,对相应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若情况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责任。

1、学校是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责任人,具体负责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监测、预警、报告、控制及卫生教育等工作。

2、学校要主动与地方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指导,建立联络,检查制度,做好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并配合做好流行病调查,把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落到实处。

3、加强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管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知识活动,并纳入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中,与学校文明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相结合。

4、做好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课的登记制度。

5、卫生室、保健教师、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学校总务处、教导处、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校长等都是各岗位的责任人,都必须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对学校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承担各自的责任。

(中国大学网 www.un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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