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时间:2021-07-06 20:21: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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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1、低值易耗品是指除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电器机械工具、计量器具、办公耗材之外新购价值在XX元以下的用具物品,如:桌、椅、床、凳、柜、橱、板、架、框、小家电、文具、茶具等工作、生活用品以及公司特定的其它用品。当物品概念发生争议时由公司财务部予以解释。

2、公司所有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统一采购或外出联系制做、维修,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负责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必须对管辖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设帐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编号、名称、购买时间、价格、支领人签字等。

3、低值易耗品的种类及使用年限:

三年:手机、暖瓶、装订机、保温桶、文件夹、茶具、电热毯。

十五年:石英钟、痰盂、茶具盘、计算器、被褥、日历架、文具盒、电话、黑白板、纸篓、马凳、u型架、裹板、电风扇。

十年:录放机、电视机、沙发、坐凳、工作台、衣架、椅子、茶几、算盘、料框、拖车。

十五年:书橱、老板桌、写字台、三抽桌、床、床头柜、壁橱、更衣橱。

二十年:货架、图书架、报桌、报架、档案橱、档案柜。

4、低值易耗品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损坏或丢失,由采购员负责统一联系维修,由支领者承担维修费或赔偿。规定使用年限期满后,仍可使用的`,须继续使用,其使用期间的维修费由公司承担。如磨损、损坏、陈旧已严重影响工作环境需作废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并重新订购或制作,予以更换。

5、手机的购买费用由公司与使用人各承担50。3年后,手机归使用人所有。三年内如无法使用,由使用人全部自费重新购买,三年后如无法使用可按程序申请报废和重新购买。3年内如使用人离公司或降职至毋需配备手机的岗位,按公司承担部分费用3年折旧计算后剩余净值由使用人购买,此购买费由本人上交或从其工资中扣除。

6、低值易耗品制做、购买、维修、发放程序

(1)低值易耗品外出制做、购买、维修首先由使用者到采购员取2份审批表,逐级审批至总经理,然后交采购员一份,低值易耗品管理员一份。采购员接到审批表后,首先与低值易耗品管理员联系,申请的低值易耗品是否有库存,如有库存,由采购员通知申请人到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支领。如无库存,在24小时内由采购员购买或联系制做、维修,确保在申请要求时间内购回或制做、维修完毕。如超出申请要求时间,耽误使用,使用者必须书面报采购部经理,由采购部经理对采购员按每超一天罚款50元进行处理。

(2)物品购回或制做结束后,采购员通知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约定交付地点,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和使用者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退给采购员。验收合格后,属部分自费的易耗品(如:手机),由使用者首先到相关财务交款,交款后凭收据交款联到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按公司实际承担款额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在发票背面签字;属公司全额承担的易耗品,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直接给予办理登记,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而后,由采购员持背面签字齐全的发票(属部分自费的易耗品须持交款收据),报总经理签字;否则,财务不予报销。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和财务对签字齐全的审批表长期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二年。

(3)桌、椅、床、凳、柜、橱、架、框类低值易耗品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统一编号后发放,其它低值易耗品购回后马上发放。使用人必须在低值易耗品台帐上签字登记,方予支领。

(4)本程序如有违犯由相关领导或审计科查明责任后每次对责任人员罚款50元。

7、低值易耗品的检查处理:

(1)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对管辖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负责检查处理。低值易耗品管理员每月5号对管辖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定时检查,检查后于每月7号上午8:00前写出检查报告,分别报相关部门经理和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