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时间:2023-12-05 09:49:16 秀雯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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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通用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通用10篇)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1

  一、为了充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严格学籍管理。依据江苏省教育委员会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严重违犯《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规章制度以及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法令,学校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根据省教委《学籍管理规定》,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和开除学籍六种。

  四、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旷课节数达三天(二十四)以上者;寄宿生经常不上夜自习,外出看电影或参加其它活动,经教育仍有发生者。

  2、同学间谩骂、打架或严重不尊重教师和职工,经教育对错误不能认识者。

  3、考试作弊、破坏考场纪律者。

  4、故意破坏课堂纪律,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5、经常逃避劳动者。

  6、吸烟、酗酒或传看、传抄淫秽书画者。

  7、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

  8、违反公共秩序及其它社会法规,给学校声誉造成轻度影响者。

  五、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1、受到警告的处分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再犯者。

  2、违犯警告条文,后果特别严重者。

  3、男女同学之间不正常交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4、在校内外有偷窃行为,损害学校声誉或经教育对错误不能认识者。

  六、凡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予以记过的处分:

  1、凡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处分后,仍不思悔改再次重犯者。

  2、犯有严重警告第三条、第四条条文的错误,后果特别严重者。

  3、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七、凡受到记过处分,仍不思悔改继续再犯者,应予以留校察看的处分,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八、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记入学生学籍卡,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应记入学生学籍卡。调查笔录、处理结果、处分决定等文件应存档备查,并将情况报市、镇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九、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政教处核实、校长室批准后宣布。

  十、警告处分在年级大会上宣布,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布或张贴布告,并通知学生家长。

  十一、学生处分后一学年内,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者,经校长室讨论批准,可以在原有范围内撤销处分,已注入本人学籍卡和档案的可在学籍卡和档案内注明,但不得销毁。

  十二、处分仅仅是教育的`手段之一,不是唯一的法宝,处分必须在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后实行。

  十三、本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议。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2

  一、目的与原则

  处分学生的目的是教育学生,不是惩罚学生。

  处分学生应该遵循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与集中的原则。

  二、处分等级

  处分等级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遣送反思、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等。

  三、处分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

  (1)穿奇装异服、留怪发、大声喊叫、穿拖鞋进教室,经教育不改的;

  (2)浪费粮食、浪费水电,经教育不改的;

  (3)一月累计旷课达七节以上的(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

  (4)损坏公物情节较轻的(无意损坏的,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三倍赔偿);

  (5)乱泼、乱倒,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的;

  (6)传看黄色、武侠等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的;

  (7)同学交往不当,影响同学学习和生活的;

  (8)课间颠打、推靠栏杆,经教育二次以上不改的;

  (9)不尊重老师,造成影响的;

  (10)上课睡觉、做小动作,经教育不改的;

  (11)打饭打水插队、敲打盆(桶),经教育二次以上不改的;

  (12)一次进餐,两次打菜的(并处每次10元罚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1)上述情况较严重的,并造成影响的;

  (2)一月累计旷课达十四节以上的(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

  (3)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

  (4)大型考试舞弊,造成较坏影响的;

  (5)向其他同学索要钱物的(1元以内的);

  (6)男女同学交往不正常的;

  (7)出手打架,造成轻伤的(未还手的不追究责任,医药费全部由凶手承担);

  (8)吸烟、酗酒、赌博,经教育不改的;

  (9)私自使用电器,但未造成后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上述情况较严重的,并造成较坏影响的;

  (2)向他人索要钱物1元以上的,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

  (3)持械打架,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未还手的不追究责任,医药费全部由凶手承担);

  (4)一月累计旷课达二十一节以上的(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

  (5)不履行请假手续离校一次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不服从学生干部管理,动手打学生干部或采取其他方式报复的.;

  (7)谈情说爱的;

  (8)有偷盗行为(价值10元以上),及时承认错误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遣送反思处分:

  上述三条列举的各项,违反次数较多,且造成一定影响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1)一月累计旷课达一周以上的(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

  (2)累计三次向他人索要财物的;

  (3)不服从老师教育,打骂老师的;

  (4)有偷盗行为(价值10元以上),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5)私自使用电器,造成后果的(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全责);

  (6)持械打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打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累计3次的(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7)有组织,有计划打群架的首犯和策划者;

  (8)留校察看期间又严重违纪的;

  (9)损坏公物情节较重的,并拒不赔偿的(对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10)不履行请假手续离校二次以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1)翻越围墙出校一次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2)严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经多次教育不改的;

  (13)所作所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拘留的;

  (2)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

  四、处分使用:

  1、凡受到处分且未被撤消者,不得评优、评先。处分在留校察看以上的,离校时未撤消,参军等政治审查时,学校一律不签字。

  2、凡遣送反思、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的,学校不退任何费用。

  五、处分程序:

  1、调查:相关班主任配合政教处进行认真调查,写成文字材料,由受处分的学生签字并通知家长。

  2、核查:由政教处进行核实。

  3、组建处分小组:组长由政教处主任担任。组员:班主任、学生所在班级委员会成员一名。

  4、讨论处分结果:小组依据校纪校规,实事求是评议犯错误学生的行为,本着教育本人的原则,准确地给予处分并填写《纪律处分登记表》。

  5、通报:受留校察看以下处分的由政教处以处分决定的形式予以通报;受遣送反思以上处分的经校长审批后由政教处通报。

  6、教育转化:相关班主任应做好受处分学生的转化工作,告知如果表现良好可以撤消处分。

  六、处分的撤销:

  对确有悔改表现且在规定时间内无违纪现象或有良好表现可以撤销其处分。受记过以下处分的撤销处分的最低时限为一学期;受留校察看处分以上的撤销处分的最低时限为一年。

  七、解释:

  本规定的解释由政教处负责。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3

  一、晨练及晨读

  1、学生早上起床时间为6点15分,起床后应迅速洗漱6点25分前所有学生离开宿舍,迅速、有序赶往操场指定位置集合,先到达操场的同学大声朗读口袋书,6:30分前集合完毕。

  2、晨练期间,要求全班学生着校服,周一升旗按要求统一着礼服、领带(领结)、白色运动鞋,升旗时,行注目礼、唱国歌、校歌。

  3、做操要求:精神饱满、姿态挺拔、朝气蓬勃、自信大方,动作准确、到位,整齐划一,节拍分明,与音乐节奏协调一致。刚柔适度,具有韵律感和节奏感。

  4、跑操要求:队形整齐美观,步伐、节奏一致,口号声音洪亮,班级间距把控得当。

  (1)要求全员参加

  (2)队形要求:根据班级人数每排6至8人,前高后低,右高左低,口令员一名,站于队伍左侧,最后一排同学左侧对齐。

  (3)身体姿态:挺胸抬头,姿态挺拔,双手握拳提于腰间。双臂以肩为轴前后自然摆动(前不露肘,后不露手)

  (4)班级口号:共四句,每句四字,符合跑步节奏,能够提升班级气势。

  (5)跑步节奏:口令员与全体同学交替喊“一二一”要求节奏明确,发音短促有力(与呼吸配合)

  (6)整齐度:节奏统一,步伐一致。

  横排:余光左侧对齐

  纵排:前后半臂距离

  (7)速度:三圈匀速跑动(弯道处左侧排头速度不便,外侧同学保持节奏、增大步幅)

  5、晨练完毕后,各班排队后,整齐有序地离开操场,第一批就餐同学前往食堂就餐,第二批就餐学生回宿舍整理内务,值日生打扫寝室卫生。

  二、就餐及清扫

  1、就餐后学生有序、右侧通行回到教室,值日学生打扫班级室外卫生区和教室卫生,要求:打扫及时迅速、干净彻底。

  2、卫生区标准:甬路、球场要清洁无饮料瓶、尘土、树叶、包装袋、面巾纸等垃圾;草坪无树枝,无较多落叶、包装袋、面巾纸等垃圾;

  3、7点35分前,各班学生必须在教室内做好晨读准备,在老师或领读员的组织下,有序开始晨读,要求所有学生精神饱满、书声琅琅,各班可以采取齐读、自由读、相互提问等多种形式,读书姿势、声音等可以有个性化要求。

  三、午餐、晚餐

  1、午餐、晚餐时间,高中部学生必须在本班教室门口排成两列纵队,在值班老师或班干部的组织下,整齐有序地前往食堂就餐。在队伍行进中保持安静,右侧通行,不赶不抢,不插队,做到文明就餐。

  2、就餐要求:按指定就餐楼层有序排队打餐,排队时要读口袋书;打餐后到指定位置就餐,整个就餐期间禁止大声喧哗,餐具轻拿轻放,按需就餐,不浪费。

  四、课堂及课间纪律

  1、华迈中学学生要保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否则将按照校规,予以严肃处理。

  2、预备铃响起后,所有学生应立即返回座位,准备学习用品,准备上课。

  3、上课期间,应积极配合老师完成本课学习目标,多思考、多提问,不睡觉、不做与本课学习无关的事情。

  4、课间休息时,应做适当的放松,禁止在楼道和教室内大声喧哗、奔走打闹,去卫生间或打水有序右侧通行。

  五、有序参加集会

  1、体育课或大型活动集会时,各班要及时组织学生整齐、有序地前往指定地点集合。

  2、做操和集会时,各班要保证队伍整齐、服装统一、安静有序。

  3、体育课和集会完毕后,各班需有序列队离场,按指定路线和通道返回,禁止学生私自脱离队伍或不按指定路线返回。

  4、眼保健操时间,各班值班班干要组织本班所有学生整齐、正确做操。

  六、社团活动及活动课

  1、各班的活动课时间,应首先保证不干扰其他年级、班级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有序地展开。

  2、活动课的具体内容由各班班主任全权负责,所有学生应服从班主任对活动课的安排和指导。

  3、社团活动时间,所有学生必须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本社团的活动,有特殊情况的一定要提前请假,并经班主任和本社团相关负责人(社长)同意后方才准假。

  4、活动课和社团活动时间不可提前、延迟,必须准时开展,且不能违反华迈实验中学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七、班级的环境管理和卫生清洁

  1、各班要爱护和负责管理班级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公共财物。

  2、各班要每日定时安排值日生清扫教室内外卫生,并注意保洁。

  3、各班室内外物品的.摆放要整齐有序,并符合华迈实验中学学生的定位。

  4、班级卫生标准:玻璃、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桌椅摆放横竖成排,桌面书籍摆放有序;地面无垃圾、整洁干净;班级不存放垃圾;班级文化设计版面整洁、内容积极向上,布置美观;

  八、两休

  1、晚休时间,各班要统一整齐列队,有序按指定路线返回,行进中不得喧哗、打闹,回到寝室后,要及时洗漱,不在寝室中做影响其他年级的学生休息的事情。

  2、两休时间,要服从宿管和值班老师的管理,按时安静休息,不做违反华迈实验中学宿舍管理条例内容的事情。

  3、宿舍内的环境卫生由宿舍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九、仪容仪表、着装要求

  发型(女生不允许留刘海,一律要求马尾辫不能过长或齐耳短发;男生不留长发)、不佩戴饰品,佩戴校卡;校内不允许披散头发、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穿短裤;校服拉拉链、礼服扣好扣子,衣服干净、整洁、不允许随意修改或乱画一些不文明词语、写字等。

  十、其它

  1、在校内外,都要维护华迈实验中学的声誉,不做违反华迈实验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的事情。

  2、要尊重学校全体师生和工作人员,服从相关管理和安排,遇到有异议或有争议的事情,请冷静、正确处理,以合理和理性的渠道向学部、学校相关部门提出质疑或申诉。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4

  为使班级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而制定本条例,本条例对本班有效,所有班级成员都必须遵守。

  1、上课期间注意仪表规范,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化妆、不佩带首饰、不染发、不烫发,违者,做相应处理并罚扫地一次。

  2、未按时到校、上课迟到一次做一天教室卫生并写检讨说明事由,在全班同学面前宣读;请假必须事前亲自向班主任说明充分理由,写好请假条并由家长签字或由家长打电话说明请假事由,否则不予准假,算旷课处理。无故旷课的同学要写检讨说明原因并向全班同学道歉,并罚扫地两次,旷课累计三次予以劝退。

  3、严重违反校纪班规,故意挑起事端(如打架、抽烟、喝酒、打扑克等)请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劝退。

  4、预备铃响后,不得离开教室,违者,罚扫地一次,并且写一份书面检讨,在全班同学面前宣读;课堂上不遵守纪律,故意捣乱、大声喧哗、起哄,严重扰乱课堂秩序,不服从任科教师管理者、课堂不经老师同意擅自出入者,罚做教室卫生一天,写好检讨、保证书,并给予教育,累计三次请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上课顶撞老师,出言不逊、污辱老师者,请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当众向该老师检讨致歉,经老师同意方可继续学习。

  5、上课期间不得玩弄mp3、mp4等数码产品,不得将小说、篮球、足球、游戏机、学习机等带入教室,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6、不准进网吧,一经发现请其家长就地教育,累计违反三次者予以劝退。

  7、大扫除、教室和公共区卫生没有做好的`值日生罚做一天,累计两次罚做二天,累计三次罚做四天。上课期间吃东西者,罚三元。

  8、每位同学的课桌底下保持没有纸屑等垃圾,喝过的空饮料瓶不要放在桌上或窗台上,一经发现由该同学负责打扫,并罚做一天卫生。

  9、损坏班级荣誉者,罚做卫生三天。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团支委、组长、科代表等应做好本职工作,若出现失职或处理不当的应该进行反思检讨,对错误的地方进行深刻反省。

  11、上课期间不得玩弄mp3、mp4等数码产品,不得将小说、篮球、足球、游戏机、学习机带入教室,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12、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不与同学发生冲突,不用不雅语言;尊重班干部,服从管理,不得辱骂、威胁班干部,违者,写书面检讨一份,在全班同学面前宣读。

  13、做出危害自己,危害他人的行为者,写书面检讨一份并道歉。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5

  为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或其他单项称号。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方式有: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处分有:

  ①警告

  ②严重警告

  ③记过

  ④记大过

  ⑤留校察看

  ⑥勒令退学

  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 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第七条 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否则以迟到早退论处,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半小时以内)折算旷课一节。

  第八条 全期累计旷课两天(14节),给予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三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五天,给予记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七天,给予记大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九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十五天以上给予处分勒令转学。

  三、课堂制度

  第九条 课堂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主要场地,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第十条 集中精力,认真听课、作笔记,不得讲小话,做小动作或上甲课做乙事,不得看其他外书籍。

  第十一条 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否则按第七条处理,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方可走出教室,进教室必须报告。

  第十二条 尊敬老师,讲礼貌,上下课教师进出教室,学生必须全体起立,课堂提问或作答,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提问或作答。

  第十三条 学生进入学校、教室,必须注意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裤,不得抹口红,涂指甲油和纹身,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各种“吉祥物”,不得穿高跟鞋,体育课不能穿皮鞋。

  四、课余制度

  第十四条 课余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或走廊上大喊大叫,无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进入老师办公室,因故进入必须征得老师同意,报告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 来校或回家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 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6

  一、起床(到校)

  1、准时起床,有病需要休息必须事先请假,请假根据《请假条例》要求。

  2、起床后,折叠好被褥,整理好床铺。

  3、衣着整洁规范,朴素大方,佩戴好校徽团徽。

  4、离开寝室,要及时关好水龙头、用电器和电灯,关好门窗。

  5、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一旦发现,责令家长到校领回并写下承诺书,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同学进行处分。

  二、就餐

  1、准时就餐,不提前在食堂周围逗留,不跑步进食堂,买菜买饭不插队。

  2、提倡在食堂卫生就餐,爱护餐具和餐厅设施,就餐后把快餐盒和竹筷轻放于指定地点。

  3、爱惜粮食,勤俭节约,不浪费。

  三、进教室和早读

  1、早餐后,整理寝室内务,值日生要打扫好寝室卫生;离开寝室前要关好水电、门窗,并将鞋子等物品摆放好。

  2、按时到教室,不迟到。到教室后,应开展早读活动。

  3、见到老师,要致以问候(如“某老师”或“老师早”“老师好”)。要尊重学校全体教职工。

  4、走进教室后,要开窗通气,值日生把教室和走廊,打扫干净。擦净桌椅,排放整齐。

  5、上课前交齐家庭作业,不在教室里吵闹、闲谈。

  6、记好当天的课程,并做好课前准备。

  7、早读时间以朗读语文和英语为主,不准做作业,随意讨论或交谈;朗读声音要响亮。

  四、早操和升降国旗

  1、早操铃响后,按顺序列队进入操场指定地点。做到静、齐、快。

  2、升国旗时,要肃立,行注目礼;各班级要按指定位置站队,学生左右前后要按规定的间隔距离站好,抬头挺胸,双手自然垂放,双脚按稍息要求站立。降国旗仪式,国歌播放后,校园内的所有人员应在原地站立、面朝国旗方向,不得随意走动。

  3、做操时动作要准确、有力、到位,符合音乐节奏。

  4、如因伤、残、病和其它原因而无法做操应请假。

  5、退场时要有秩序,不拥挤哄闹,依次回教室。

  五、上课

  1、上课前必须预习,初步弄清课程主要内容和疑惑的地方,课后必须复习,力争牢固掌握当堂授课内容。

  2、认真准备好上课用品,书本放在课桌左上角,文具放在前面,课桌上的书本簿册叠放高度不得超过30厘米,保持课桌的整洁。

  3、上课预备铃响后,应立即保持安静。上课铃响后,班长呼“起立”,全体学生立正,老师说“同学们好”,学生齐呼“老师好”,待老师说“坐下”后,学生方可就坐。

  4、要认真听讲,认真记课堂笔记、完成课堂作业,认真观察老师的演示实验和示范动作,注意动作要领。要按实验操作规程积极动手做好分组实验,爱护实验用品。

  5、课堂发言应先举手。回答老师提问时,站立姿势要端正。用普通话朗读时,双手捧书,姿态端正,声音响亮。要敢于提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6、迟到要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才能进教室就座。

  7、认真、自主、按时和规范地完成作业,达到学有所获的良好效果。

  8、课堂内不准喝饮料、吃零食。

  六、自修课

  1、自修课要按上课要求,一律按学校作息时间规定,准时到本班(指定)教室自修按时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调换教室和座位,不擅自离开教室或在教室内走动,严格做到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教室保持安静。

  2、一般自修课可由学生自己选择课程,预习、复习或完成作业,要抓紧复习当天的课程,不得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

  3、自修期间,严禁会客,或带校外人进入教室;严禁在寝室逗留,或在教室外交谈喧哗。

  4、教室内不准大声说笑和讨论,或朗读课文;不准擅自离开座位,追打嬉闹,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5、学习时,坐姿要端正,不准斜、躺卧;不准赤膊,不准穿背心、裤衩和拖鞋;禁止阅读跟学习无关的书刊、听收录机或随身听等。

  6、自修或上课期间不准将茶杯或饮料瓶放在课桌或窗台等处,严禁喝水吃东西。

  7、课间休息,不准离开校园,私自外出。

  8、因事因病,应提早一天向值日管理人员或政教处请假,否则作旷课论处,临时请假应经值日教师请假许可。

  七、课间

  1、下课后,不在教室或走廊上奔跑、游戏,不大声喊叫。严禁做危险的、不卫生的.、影响别人休息或活动的游戏。

  2、不准在厕所里、墙壁上、桌椅上、黑板上乱刻乱画。

  3、不要随便进入他人寝室或其他班级。

  4、进入老师的办公室,要先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不准随意翻阅办公桌上的文具书籍、簿册等,不准随意上教师办公室电脑。

  5、注意卫生,不随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男同学小便要入小便池。

  6、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爱护花木,不准摘花折枝。不准涂改公告栏内的记录和通知等。

  八、午休和静校

  1、午休和静校时间,学生一律不准外出。午休时间,将关闭宿舍和校门,停播一切音乐。

  2、午休时间,在生活区内的住校生要保持安静,在各自寝室休息,不得随意走动和外出或做一些与休息无关的事;教学区的全体学生在教室或阅览室学习或休息,不得随意进出教室。严禁学生在上述区域喧哗吵闹;严禁学生随意外出逛街购物、进网吧或游戏室。

  3、晚静校时间到,学生需一律进教室准备自习,严禁学生在教室里吵闹或开录音机,严禁在校园内追逐喧哗,严禁在楼梯互相推拉和大声说。进校门和教室时,声音要轻。

  4、严禁学生在校园内(包括教室和运动场)开展各类球类活动或开会讨论。

  5、禁止学生在校内(教室、走廊)的各区域吃零食。

  九、课外活动

  1、必须按规定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接受辅导老师的指导。活动均应在有关场地进行。严禁在走廊、教室和教学区附近打球、踢球。

  2、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者,应请假。

  3、活动项目按规定安排或由辅导老师指定,学生不得任意挑选。

  4、注意活动安全,爱护活动器材。

  十、放学

  1、值日生打扫好教室,教室清洁工具按规定放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地方,关好门窗和电灯。

  2、放学回家路上,不要勾背搭肩或追逐吵闹,要注意来往车辆,注意交通安全。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规定时间放学回家,不擅自提前离校,放学以后要及时回家,不准走亲访友,或在外逗留。

  十一、就寝

  1、午休和晚上就寝时间到,学生应一律上床睡觉,其它一切活动必须立即停止。熄灯铃声响应立即熄灯且闭目无声,安静入睡。

  2、服从寝室长、组长管理,服从值班教师和宿管会、宿管员(生活指导师)的管理。

  3、就寝后,不做与就寝无关的任何事。保证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时间。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7

  1、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

  3、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4、凡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校徽、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必须验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所在院系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门卫出示证件或证明,经门卫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

  6、学生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学生看守;学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准侵占和借居毕业生离校后闲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应相互配合。

  7、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门卫应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区。

  8、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携带贵重物品出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9、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0、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本规定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12、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8

  一、学生按学校指定的房间入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二、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和熄灯。

  三、宿舍里学校配有固定的设施,不得将学校其它地方的物品拿到宿舍使用。

  四、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宿舍卫生”标准,做到“整齐清洁、团结友爱、爱护公物、确保安全”。

  五、学生在宿舍内做到:

  1、禁止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大声喧哗、嬉闹。

  2、禁止往窗外、门外泼水、抛杂物。

  3、禁止往便池、水槽倒剩饭、剩菜等杂物。

  4、不随地吐痰。

  5、禁止私自拆、改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

  6、禁止使用功率较大的电热设备。

  7、不在宿舍内打球、踢球等。

  8、不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乱挂。

  9、不在宿舍焚烧物品。

  10、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和在校外过夜。

  六、宿舍内住宿学生每天轮流值日,积极清扫卫生。

  七、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闭水龙头,禁止从暖气内采水。

  八、室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

  九、凡上述违规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9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中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中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中学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 10

  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规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起床后迅速整理内务工作,由值日生打扫卫生,离开前关好门窗。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准备就寝,舍长查清人数后报宿管人员,值班人员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2、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吵闹,影响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熄灯就寝;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及时关灯,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经允许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能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门前或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手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三、检查、评比标准:

  (一)宿舍纪律:

  1、晚寝熄灯铃响后不就寝,说话、打闹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机、游戏机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网等)夜不归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换床位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而无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宿舍纪律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确责任人则分别扣宿舍内班级5分。

  7、没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8、吸烟、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

  9、破坏室内外设施,除索赔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卫生、内务整理:

  1、卫生(5分):要求打扫干净,垃圾清除,无污水,床底等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暖壶、洗刷用具等相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放。值日生未打扫者扣班级5分,垃圾未清除、打扫不彻底、垃圾倾倒于门口处、物品摆放杂乱等酌情扣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饭渣、杂物等;.不叠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脸盆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否则每次扣所在班级1分/每人次。

  4、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否则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门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纪律、卫生、内务等管理事务;

  2、值日生负责好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物品排放等情况;舍长要做好督促、指导;

  3、宿舍纪律、卫生、内务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教干、班主任、学生会检查,成绩记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

  4、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5、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一同抽查记分;

  7、根据检查积分等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学期末根据宿舍纪律、卫生、内务整理等情况评选优秀舍长,并给所在班级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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