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规章制度

时间:2021-10-17 16:13:2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顶岗实习规章制度

顶岗实习的总体要求

顶岗实习规章制度

1.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因此系部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校内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专业导师,校外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企业导师,辅导员为顶岗实习学生的职业导师。

2.加强内涵建设,关键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

3.实施“2+1”教学计划的学生,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末。非“2+1”顶岗实习要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来安排,其他安排顶岗实习的,要按调整专业培养计划的程序办理,并提供完整的顶岗实习方案报教务处审批。

4.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尽量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1.顶岗实习工作由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系部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教务处、系部和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协调,系部具体负责实施。

2.系部要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具体管理、组织、指导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小组成员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实训教研室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学生代表、企业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顶岗实习基地的建立程序

第一,由系部首先联系并考察实习单位,符合实行顶岗实习教学的基本条件的,系部和实习单位草拟实习基地共建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实习时间、地点、人数、实习岗位、导师安排、学生食宿及学习等生活安排、校企相互职责、安全责任、劳动报酬及管理办法等。

第二,报请教务处审核后提请学院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无异议并主管院长同意后,院长或主管院长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

第三,协议一式三份,教务处、系部各存档一份,实习单位一份。

顶岗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要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共同管理。

4 .各专业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专业教师、企业导师和职业导师,负责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专业导师主要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及毕业设计(论文)等的.业务指导工作;职业导师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5.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的不同,采劝全程式指导”或“巡回式指导”方式。采劝全程式指导”方式的,原则上应安排专业导师进行实地指导;采劝巡回式指导”方式的指导老师可采取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要求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联络每周不少于1次,实地探访每学期不少于2次;各种方式的指导老师应将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及存在问题及时做书面记录,每月向系部汇报。无论采取何种指导方式,指导老师均应作好指导记录。其中采取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联络的,必须以可证实的方式保留记录,填写《顶岗实习联系记录表》(附表4),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采取实地探访的每次要有与学生及企业领导、企业导师等人在企业现场的合影,并将每次的指导过程、指导内容等填写在《顶岗实习检查记录表》(附表5)中,且由企业签章(字)确认。

6.在实习过程中,系部要派管理人员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

三、顶岗实习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一)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院顶岗实习的总体规划,协调全院顶岗实习工作。

2.修订顶岗实习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

3.部署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要求。

4.协调全院顶岗实习工作的时间和内容安排。

(二)教务处是全院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全院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

1.负责建立健全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教学方案》和《顶岗实习指导书》等顶岗实习教学文件。

2.定期巡查、检查系部实习计划、教学方案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全院顶岗实习工作信息。

3.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批阅、毕业答辩及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管理等环节。

4.会同计财处安排实习经费预算。

5.抽查顶岗实习实施情况和实习效果;负责对系部顶岗实习教学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三)系部负责本系部各专业顶岗实习教学的领导与组织、管理工作以及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1.根据专业要求建设校外顶岗实习基地;

2.联系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

3.制订具体的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4.负责制订顶岗实习计划、教学方案、指导书、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等,负责顶岗前对指导教师、辅导员、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在顶岗实习前督促学生缴纳学费和教材费,组织学生参加毕业信息采集。积极和实习单位协商,联系保险公司,为顶岗实习学生办理相关安全保险。加强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等方面的教育。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实习内容、安全、生活、交通等方面进行协调。

5.落实实习岗位并按要求配备专业导师、职业导师、企业导师;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检查本系部各专业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情况,检查顶岗实习质量,总结、交流实习教学经验;处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完成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工作;整理保管实习教学材料,并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

6.实习点学生中党、团员人数超过5人的成立临时党、团组织,党、团员人数未达到5人者,实习学生的党、团组织活动随实习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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