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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通用11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岗位职责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任何岗位职责都是一个责任、权力与义务的综合体,有多大的权力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和责任应该尽多大的义务,任何割裂开来的做法都会发生问题。到底应如何制定岗位职责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通用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1
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街道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贯彻和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四、负责本街道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的优属活动,承担拥军的优属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本街道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六、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
七、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八、按时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街道民政办事程序
如果我市居民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70元/月,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具体办理程序为:
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为了方便困难群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由居民户籍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
居民在申请时,需要如实填写《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3份,(表格从各居委会领取),本人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书一份。
(二)申请人(户主)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残疾人另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三)有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出具单位工资、收入证明及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存折复印件。
(四)无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提供待业证和失业证、居委会收入证明。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近期疾病证明书,如证明书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医生签名。
(六)申请人家庭成员为未成年的`或已成年仍在校学习的,应提供学校的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
(七)离婚的单亲家庭,应提供离婚协议书和离婚判决书。
(八)申请人递交一份承诺书
所有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可靠,如虚报、瞒报,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居委会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俩人以上)、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出具调查报告,召开评议会,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并张榜公布一周。
街道办事处职责:民政科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签拟意见,并在申请人社区和小区进行第二次张榜公布一周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将区批准的名单打印进行第三次公示一周。
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确定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区民政局通过银行按月发放。
临时救济申请的服务程序
四、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凡申请临时救助的,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由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居住和收入证明、公示材料及相关灾情证明。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残疾证(是低保户的加上低保金领取证)的复印件。三张1寸彩色照片。出院治疗医药费收据原件(无原件的开具医院证明加盖医院红章及医生签名)、用药明细单、病历材料。子女在校的《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受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在辖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街道办事处。
(三)审核
街道办事处接到社区居民委员会报送的《徐州市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之日起,每月15日前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接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城市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2
关于印发《南京市镇、街道民政办
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宁民办(2005)49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民政办规范化建设,现将《南京市镇、街道民政办工作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民政局
二○○五年三月九日
南京市镇、街道民政办工作考核标准
为切实做好对镇、街道民政办的工作考核,确保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宁民办[2004]183号文件中关于全市基层民政办工作职责的规定,现对镇、街道民政办工作提出以下考核标准:
一、救灾救济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并按程序要求规范操作,保障金按月足额发放。
2、农村五保供养和集中供养率达到规定标准,敬老院管理达标。
3、认真做好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和农村救灾工作,查灾、核灾、报灾及时准确。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4、指导基层依法开展村民和社区居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无违法现象。
5、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示范活动。
6、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居民满意率达到70%。
三、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7、根据区县民政局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收(寄)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8、调查和了解本辖区居民社会福利服务需求,并组织提供相应服务。
9、培育和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中介组织,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0、积极做好婚姻、收养登记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四、优抚工作
11、做好优待抚恤工作,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按标准及时发放兑现,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12、逐步建立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协助区县民政局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助工作。
13、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75%,并按时发放兑现。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使用率达80%以上。
14、孤老优抚对象五保供养率确保100%,入住敬老院光荣室率应达60%以上,光荣室供养条件应优于一般供养对象。
五、双拥工作
15、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宣传,辖区内永久性双拥标语牌不少于5块。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双拥用稿不少于3篇。
16、积极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工作。无大的军民纠纷,发生一般性矛盾和纠纷能及时妥善处理。
17、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活动,协助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18、认真开展“八一”、春节期间的双拥优抚活动。
六、军休工作
19、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军休职工服务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政策清楚,业务熟练,行风端正。
20、按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报销医疗费。
21、组织党员军休职工参加党组织活动,开展军休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22、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工作和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区建设。
七、民间组织工作
23、民间组织备案登记名称规范、工作台帐齐全。
24、加强对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考核和指导,配合区县局提高民间组织年检率。
25、对民间组织的重大活动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县民政局一事一报。协助区县民政局有效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及违法活动。
26、积极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3
1、负责申请准格尔旗城镇低收入家庭入户调查、初审上报、复核、动态化管理工作。
2、认真抓好民政优抚、救灾救济、三民定补、孤儿育补、精简退职老职工、三无人员、五保户供养等工作;
3、抓好老龄工作,落实政府对老龄人的各项优惠政策;
4、指导协助社区建设、政务公开、志愿者服务工作;
5、抓好慈善事业,组织募捐,大力开展公益事业;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4
一、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对社区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指导社区做好软硬件的管理。
二、做好城市低保工作,为居民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受理辖区居民的低保申请,严格按照市政府9号令规定对低保户进行动态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及时准确的将低保金发到低保户手中,及时将低保户的情况输入微机。
三、做好优抚工作,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特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做好优抚金的发放工作。
四、做好社区社会捐助工作,宣传和发动居民群众,组织代收本社区内居民及驻社区单位的救灾捐款物,统一包装送上级民政部门。
五、做好社团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社区民间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的登记建档工作。
六、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加大殡改工作宣传力度,严禁土葬、搭设户外灵棚和焚烧纸钱的迷信活动。
七、做好老龄委工作,负责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老年人社会福利福利服务工作,办理好老年证。
八、做好双拥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军民共建活动和社区双拥服务活动,努力满足社区军民不同服务要求,提高服务质量。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5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街道办的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社会捐赠,负责本街道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助。
三、廉洁从政,健全民政财务制度,优待、抚恤等经费足额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分配公开、合理,无优亲厚友现象和受贿现象。
四、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服务、管理规范、主动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经常深入群众,准确掌握本街道民政对象的状况,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做好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确保无理上访的现象发生。处理来信来访,做好教育和劝导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七、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和解决,落实整改措施。
八、按时完成街道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民政工作。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6
1、贯彻执行国家、盛市、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社区工作,加台社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居委会自治能力。
2、做好社区服务,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社区服务。
3、做好双拥、优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4、负责救灾救济工作,完善救灾捐赠网络,组织开展好常年性救灾捐赠工作。
5、做好老年人和残疾人工作,增设老年人服务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6、建立以低保为主体,以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救助体系,形成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惠政策、实物救助、社会互助“四位一体”的保障制度,使贫困居民得到多方面的帮扶。
7、负责辖区地名设置和门牌更改。
8、做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9、抓好合法婚姻、殡葬改革等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7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2、向党和政府反映社区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xxx参与、xxx管理、xxx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双学双比"等活动。推动经济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参与庭院经济和社区服务业的经营与管理。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xxx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视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维护社会稳定。
5、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6、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代表联系户、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做好培养推荐基层后备妇女干部工作。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8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接受残疾人督察,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覆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到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六)积极开展爱心助残的募捐活动。
(七)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9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促进社会发展和妇女进步,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2、组织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科技文化水平,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维护妇女儿童指导辖区妇代会的'维权工作,负责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发展纲要。
2、制定和实施年度妇女工作计划。
3、承担妇代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辖区各项妇女活动。
4、负责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5、负责妇女、儿童信访工作。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10
1、管理、指导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上传下达上级文件,及时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落实各项方针、政策。
2、检查、指导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预防刑事案件和职工违法违纪。
3、接待社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人有关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防范、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咨询,视情解答、指导和协调。 处置市、区、街道有关部门转发的各类涉及综治、消防等方面的来信来访,配合、协调社区、单位做好重大矛盾纠纷工作,预防上访、聚众闹事,与相关科室协调及时处置重大群体 矛盾的`调处,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4、落实单位领导责任制和辖区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确保一方平安。
5、掌握分析辖区内治安形势和涉及稳定工作动态,及时向党政领导和上级部门反馈信息。
6、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对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防火安全、劳动生产安全、特种设备的宣传、教育、服务和管理监察,支持社区经济建设,消除不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的经济发展。
7、组织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落实社区人防、物防、技防,搞好治安管理,确保社区稳定。
8、抓好对社区安保队、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的管理,加强对社区外来人员治安管理,开展对房屋出租、外来人员综合服务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9、认真组织好每年宣传月活动。
10、掌握辖区吸毒人员的动态,做好帮教工作。
11、做好各种文字档案的记载工作。
12、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街道民政办工作职责 11
一、街道(镇)社区建设(或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科的社会保障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国家和市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制定辖区内社会保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本街道(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四)接受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街道(镇)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核发相关证件,建立健全下岗失业人员增减变动台帐,通过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三)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就业服务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为“4050”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做好再就业小额贷款的初审、推荐和协助催收工作;
(四)负责审核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收入情况、享受金额和低保金的发放;
(五)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服务;
(七)负责优抚救济、社会互助工作;
(八)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服务工作;
(九)负责社区居委会社会保障员的业务指导;
(十)负责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区社会保障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动态掌握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做到“六个清”,即下岗失业原因清、家庭状况清、社会保险关系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愿望清和安置去向清。
(三)发展社区服务网点,开发社区服务项目,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四)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社区就业信息,推荐培训,做好再就业小额贷款的宣传、申报、推荐和贷后管理工作;
(五)负责接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对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作好解释工作;
负责对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家庭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实地察看等调查工作,并做好调查记录;
负责对不实材料的取证工作;
负责如实填报相关报表;
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负责组织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学习和公益性活动及其考核管理工作。
(六)及时掌握社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开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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