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13 10:21:08 赛赛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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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务卡的性质和办理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公务卡,是指代理银行为在编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的,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账业务的贷记卡。

  二、公务卡以在编职工个人名义开立,个人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办理范围为在编、在册的正式职工。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购置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业务午餐费等零星购买支出,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仍继续使用转账结算。

  第三条 实行公务卡制度不改变我局现行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务卡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四条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确因个别特殊情况需要,经领导批准,审核同意,方可办理现金报账: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金或其他补助性支出;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的个人劳务报酬,包括调查员补贴、稿费、讲课费等;三、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四、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必须发生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等;五、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支出项目。

  第五条 本局确定的公务卡发卡行为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

  第六条 公务卡的开立,按照“个人申请、领导审批、办公室确认、银行办理”的流程办理,我局不对公务卡开设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务卡只限本人使用,局设定3万(人民币)的信用额度,并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到期免费换卡,具有20天至56天透支期限。

  第八条 公务卡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未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第九条 单位职工新增、调离、退休等人事变动,科室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发卡银行办理公务卡申办或变更等手续。

  第十条 公务卡和密码安全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挂失、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补办,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通知发卡行更新公务卡管理系统。

  第三章 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二条 持卡人在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支付结算时,具备刷卡条件的,要先用公务卡刷卡支付,但不得超过公务卡信用额度,刷卡支付后要取得本人签名的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有效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根据发卡行的规定,持卡人可自行(或通过办公室)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消费。

  第四章 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第十五条 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要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最迟于每月15日(免息还款日前7天;如遇休息日,办公室另行通知)前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并按照以下报销程序办理:填制附公务卡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有效发票的报销凭证,按照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报销审批流程报销。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由财务人员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

  第十六条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财务管理规定的报销时限及免息还款期内,到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七条 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免息还款日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发票复印件等信息以书面方式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5天内补办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不予报销:一、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二、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刷卡凭证(pos机小票)不符的;三、持卡人透支消费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四、因个人原因,持卡人未能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日前申请报销所造成的罚息和滞纳金等;五、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所刷的支出和损失;六、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办公室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务卡支付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时向相关专业科室了解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新增、调离、退休或账户信息发生变动等信息。

  二、审核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业务,做好财务处理工作,并按月与发卡行就公务卡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三、特殊情况下,持卡人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卡支付需要时,经领导审批后,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

  四、配合发卡行做好公务卡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严禁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漏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二十条 公务卡持卡人的管理职责:

  一、须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

  二、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协助办公室按时归还公务卡消费欠款。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应清理并妥善处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

  三、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支付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二十一条 公务卡持卡人科室的管理职责:

  一、审核本科室持卡人公务支出的真实性;

  二、督促本科室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卡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

  三、在本科室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报销时,协助持卡人办理借款手续。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2

  根据市财政局《六安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8]144号文件精神,市级预算单位已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现结合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特制定我校公卡使用及报销管理细则。

  一、公务卡日常管理

  1、我院教职工持有的公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其使用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院教职工在公务支出中,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3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能满足公务卡受理条件的,均要使用公务卡进行刷卡结算。

  3、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4、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5000至3万元不等,持卡人在规定的最长56天的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透支消费有25天―56天的免息期(即:当月1―31日的累计消费,于次月25日前归还),透支取现金,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息。

  5、公务卡及其密码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毁损后,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银行(建行政务区支行)申请补办及更换并及时告知财务处,由财务处通知发卡银行进行相关数据的更新。

  二、公务卡支付管理

  1、对差旅费、会议费、零星购买等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正式税务发票、刷卡POS签购单等财务报销凭证和相关银行消费凭证,今后凡我校职工出差原则上不再办理现金借款。

  2、原则上同一持卡人信用消费单笔不得超过2万元,

  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3万元。

  3、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因特殊需要,应事前经过院长批准,并通知财务处。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三、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1、公务卡当月消费,次月24日为最终还款日,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最终还款日前10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2、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要求填写报销凭证,并附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POS单(网络支付的,如在网上购买火车票的,要求打印相关凭证作为附件),经院长批准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财务人员登录公务卡支持系统,根据报销人提供的公务卡号、交易日期、消费金额和POS签购单流水号等信息,系统自动提取公务卡消费信息,财务人员查询核对公务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办理报销手续。

  3、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①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②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③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如差旅费补助等;

  ④签证费、快递费、过路过桥费、出租车费等目前只能现金结算的支出。

  4、不能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也可采用转账支付,但转账对象须是单位帐号。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院长批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3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务监督,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

  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除特殊情况外(如不能使用POS机刷卡消费的),均需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

  二、公务卡的管理

  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对新增工作人员的,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

  2、我中心公务卡发卡代理银行为xxxx银行xx支行。办理的公务卡账单日均为每月1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5日。

  3、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3至5万元不等。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管理。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单位财务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4、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财务予以协助查询。

  三、公务卡的报销管理

  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正规发票、银行卡消费凭条(POS签购单)及需要提供的消费明细凭单等。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期账单中公务消费支出按规定程序提交财务人员办理报销还款手续,以免因逾期还款给持卡人产生透支利息、滞纳金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凭条(POS签购单)的,原则上不予以报销。如特殊情况,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后,方可报销。

  4、公务卡公务支出不允许透支提取现金,对透支提取现金的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4

  为进一步加强本局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强化资金安全,根据《xx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xx号)、《xx市公务卡制度改革暂行规定》(xx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公务卡由局财务室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对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局财务室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还请卡内债务。

  2、公务卡只限本人使用。目前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和现金支付并行,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工作人员出差应在具备刷卡功能的酒店住宿,并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乘坐飞机的工作人员,购机票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或转账支付。

  3、公务卡用于本局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期内先消费、后还款,持卡人在未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1、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按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报请审批。

  2、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证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将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

  4、确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方式委托本局其他人员填制借款单,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及时补办报销手续并冲销其借款。

  5、超过还款日还款的责任: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应的利息、滞纳金等;因单位归还款项不及时引起的.,由单位承担利息等费用。

  6、对确实不能采用银行转账结算和公务卡刷卡结算的公务消费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对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支出,经办人应写《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证实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经办人将审批后的《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报告》和原始发票,及时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

  7、有下列情形之一所产生费用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消费按有关财务管理程序应事先报批而未报批的;

  (2)报销费用与提供的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的内容不符的;

  (3)持卡人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的手续费;

  (4)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

  (5)其他不符合本局财务管理规定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5

  为规范公务加油卡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防止各类问题发生,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所有加油卡实行统一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车辆需要办理油卡。

  二、严格公务加油卡使用制度,做到一车一卡,定车定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和加油卡,定期往卡上进行充值,并做好登记记录,在使用过程中办公室负责对所有车辆使用和用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

  三、实行公务用油卡使用登记和车辆调度使用台账登记制度,司勤人员定期在办公室领取《公务加油卡使用登记表》,需要使用车和加油卡时,实时登记,每月25日上午上交到办公室,以备办公室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上报和监督。

  四、油卡管理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并在油卡金额接近200元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申请油卡充值,并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进行存档。

  五、医院所有公务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公室油卡管理员处进行报备,否则,将不予报销。

  六、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期间封车封卡,特殊用途用车实时上报备案,对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实时报备备案。

  七、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监督,对公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费用和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加油地点、时间在本单位公开公示。

  八、实行长期定期检查机制,对公车使用和公务油卡使用情况实行按季度检查,及时整改,规范车辆统一停放。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6

  1.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业务前,应当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填写请购单,并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公务卡消费。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最迟在到期还款日前二十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

  3.持卡人报销时,单位财务部门登录公务卡管理系统,根据消费签购单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检索号”,从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提供交易信息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经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收取原始凭证及银行卡签购单,并同时办理报销登记手续。

  4.财务人员根据相关的公务消费信息,录入“金额”、“目级科目”、“支付摘要”等业务要素,直接生成可打印的'贷记凭证,通过本单位对应存款户向公务卡帐户转帐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5.财务部门在收到贷记(或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报销凭证、银行卡签购单及贷记(或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

  6.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个人资信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7.持卡人发生调动、退休等变化时,应及时办理调整和注销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7

  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

  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各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

  二、公务卡的管理

  1、公务卡由单位卡和个人卡组成。单位卡和密码按照单位财务管理要求保管,单位卡密码必须由一人掌握,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将单位卡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用作质押或为个人和单位提供担保。

  2、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在按规定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变更密码或重新办理单位卡。

  3、个人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各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对新增工作人员的,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

  4、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2至5万元。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管理。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由发卡行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5、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财务部门予以帮助。

  三、公务卡的报销管理

  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银联小票)。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应早于发卡行的还款限期3个工作日以上,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银联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

  4、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持卡人应预先告知所在部门,由该部门领导受托以书面形式向单位财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代为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后,先将资金转入该持卡人公务卡内,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还款手续。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8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20xx〕12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理审批事项情况

  (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关闭拆除许可(并联审批);

  4.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

  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6.水排污许可证;

  7.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9.辐射安全许可(省环保厅委托)。

  (二)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四、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9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预借款项和现金支付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印发〈xx市市直财政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采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阳财库〔2008〕31号)和《关于实施xx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阳财库[2022]14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卡的性质和办理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学校教职工持有的、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公务卡由学校教职工个人持有、保管和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教职工个人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务卡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和25-55天的透支免息期;

  (二)公务卡办理的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我校使用的公务卡发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

  第三条公务卡开立的基本程序

  (一)个人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表,交学校财务室;

  (二)财务室对申请开卡教职工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并集中送发卡行,发卡行按规定程序审核职工申请资料并办理公务卡;

  (三)发卡行将公务卡和必要的相关资料寄给教职工。

  第四条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

  (一)公务卡及密码由个人保管,限本人使用。

  教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额度申请,通常情况下不超过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二)公务卡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第五条公务卡结算的范围

  根据阳财库[2022]14号和阳财库[2022]28号文件规定,凡属xx市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具体如下:

  序号公务卡结算项目注释

  1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支出。

  2印刷费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咨询费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手续费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5水电费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邮电费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7物业管理费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牧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8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9维修(护)费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租赁费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1会议费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培训费指各类培训支出。

  1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专用材料费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车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

  16其他交通工具费用指单位除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属下列情况的,经学校总务处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10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支付给个人少于1000元的现金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第六条公务卡结算的报销原则

  (一)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改变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审批程序。

  (二)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作为将来报销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

  2.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不符的;

  3.持卡人透支提取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

  4.因持卡人个人原因,未能在公务卡免息期内申请报销,所造成的罚息和滞纳金等;

  5.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

  6.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第七条公务卡结算的报销程序

  (一)对于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

  (二)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最迟应于到期还款日前10天整理所有公务消费合规的原始发票和经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必要时,报销人还需提供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

  (三)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书面方式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填制正式借款单,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日后按正常报销手续冲账报销;

  (四)会计人员对持卡人签字确认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及报销凭证等进行审核后,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卡号、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登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管理菜单,录入消费交易凭条(经签名的pos机小票)的相关信息,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下载相关的数据,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予以报销,生成支付凭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或非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第八条持卡人要严格遵守国

  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对恶意透支、拖欠还款等所产生的后果,由持卡人负责,学校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10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工作车及商品车加油管理,实行节能降耗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切实维护好公司的利益,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日常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二、权属

  加油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监督、管控。

  三、流程细则

  1、使用流程:

  (1)、车辆需加油时,由用车人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附件一),领取加油卡。公务用车油卡消费自查报告

  (2)、加油车辆完成加油后,将加油卡及加油小票交回原领卡处,在加油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当事人签字。以备上级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

  2、充值流程:

  加油卡余额不足200元时,由办财务人员提出充值申请,申请时先汇总加油卡的使用记录。制成表附于充值申请后,交公司上级主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财务部人员完成充值。

  四、用车登记

  1、工作车:出车时用车人需主动到前台登记出车行程(附件二),如用车人不及时登记或当天不登记的,每天罚款20元,罚款后还须补登出车行程。

  2、商品车:每次给车加油都要依次登记(附件三),以便备查。 五、其他

  3、实行加油卡后,原则上不允许再用现金加油(因公需出车去外地的除外)。 2、使用加油卡时应保持卡面清洁,不得弯折,故意损坏的公司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遗失加油卡,后续补办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个人自行承担。

  4、严禁与他人串通后送、换、卖油料,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按实际损失价值的2倍予以经济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时,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当事人追究经济损失赔偿。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11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务管理,根据区财政局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本本制度。

  一、 公务卡的性质及持有人

  公务卡为:以学校工作人员为偿还主体,由学校在职工作人员个人与提供公务卡的商业银行签订申请协议、财务部门统一申办、个人持有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银联标准行用卡)。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务卡及密码安全由持卡人个人负责。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持卡人应及时到发卡行申请补办。

  二、 公务卡使用范围和信用额度

  原通过现金结算及可通过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支付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有关商品和服务的零星购买支出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同时、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初始授信额度由财务部门与发卡行协商确定。

  三、 差旅费、车辆维(护)修费、燃油费、限额以内的会议费及接待费、零星购置费等未超过授信额度的公务消费,原则上均使用公务卡结。

  四、 持卡人持卡进行公务消费前,应向分管财务的领导请示并获同意,否则不予报销。为获批准的消防支出一律视为持卡人私人消费,相关事宜由持卡人负责。

  五、 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

  六、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信息期内,凭原始刷卡消费凭条、发票及相关附件等凭证按报账程序办理报销手续。确因特殊原因,持卡人本人不能在免息期内办理报销手续的,可委托同事代为办理报销手续,由财务科将资金划入其公务卡。

  七、 、在收到持卡人的报销凭证时,应由报销人填写台账,注明开支项目、报销数额、公务卡消费日期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八、 财务科按照审签批准的报销金额及时向持卡人公务卡划转资金,不再向持卡人另行出具资金支付凭证。持卡人自行查询确认公务卡消费报销后的资金到账情况,若有异常,应及时向财务科说明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九、 已报销的公务消费,因退货或其他原因,商家将货款退回原持卡人公务卡后,持卡人应积极配合财务室协助办理资金的退付手续(即将资金从公务卡退回原单位账户)。

  十、 持卡人应全面准确理解公务卡的相关知识和规定,(特别是发卡行的具体规定),避免公务消费和私人消费逾期欠款,避免罚息损失,确保公务卡的顺利支付。

  十一、 遇持卡人调动、离职、退休或其他特殊原因,应及时与发卡行协调,办理终止该行用卡的公务消费及报销的相关手续。

  十二、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可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1、 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2、 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

  3、 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培训费、劳务费等。

  4、 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零星支出。

  5、 其他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的特殊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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