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6 11:59:57 敏冰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8篇)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性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驾驶员发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6、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严重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后,正式工调离驾驶员岗位,临时工解除聘用合同。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交通秩序,严肃法纪,必须严格要求机动车驾驶员提高社会安全责任感,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必须遵守以下行为法规: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明驾驶,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

  二、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时参加年度检审验,不得开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2、驾驶车辆时,驾驶证、行驶证必须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3、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4、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6、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7、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8、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9、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10、严禁超速行驶、违章载人、驾驶无牌无证车辆。

  四、货运车辆载货,不准超过行驶证上的核定载重量。

  五、机动车载人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六、禁止货运机动车、农用车、拖拉机载客。

  七、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八、机动车会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动车在没有划分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须减速靠右通过,并注意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2、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3、在狭窄路的坡路,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让下坡车先行;

  4、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

  5、夜间会车,要改用近光灯。

  九、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呜喇叭,(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定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边超车,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不准超车;

  3、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4、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准超车。

  十、机动车行驶中,遇后车发生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靠右让路,并开右转向灯,不准故意不让或加速行驶。

  十一、机动车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路边停车时,须开右转向灯。

  十二、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须开左转向灯。

  十三、机动车下陡坡时,不准熄火和空挡滑行。

  十四、车辆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有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或掉头。

  十五、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十六、机动车在夜间临时停车时,须开示宽灯、尾灯。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3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分局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分局实际,小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六、驾驶员对分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七、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八、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4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后勤主任、安全专干为组员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3、车队要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5、学校在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有关资料报县交通局运管处备案。

  6、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7、学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接送车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行车集中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8、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协调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9、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0、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

  12、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5

  随着客运市场的发展,用工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我分公司短期合同驾驶员不断增多。为强化短期合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分公司特制定如下规定。

  1、分公司所属各队对所有短期合同驾驶员,应视同本单位正式驾驶员,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并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

  2、各队要与短期合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保证书,内容要根据运营特点尽量全面,并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3、各队要定期对短期合同驾驶员进行教育、检查、分析排摸。对违反安全行车管理规定、违章、违纪和事故驾驶员,应根据情节做出严肃处理,并书面报分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4、各队对短期合同驾驶员实行干部安全教育承包责任制,每月直接见面谈话,并有记录,内容要详实可信。

  5、短期合同驾驶员从参加运营起,累计安全行车公里,其奖励和处罚按分公司规定执行。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充分调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驾驶、文明服务、奖罚分明、遵章办事,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准驾证管理办法》、《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职工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岗位的人员(专职驾驶员)。

  第三条每年年初司机班长代表公司全体驾驶员签订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驾驶员应按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准驾证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机动车辆驾驶员绩效奖与考核挂钩,考核内容为安全达标情况、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任务的饱满程度、考勤、车辆维护、油料消耗及顾客投诉等。

  第二章奖励办法

  第五条奖励采用通报表扬或发放奖金的方式,并设有司机班集体奖和个人奖。

  第六条驾驶员个人奖驾驶员个人奖设有月度绩效奖、年度安全驾驶员奖、年度绩效奖。

  1、月度绩效奖

  对服从工作安排、实现月度安全行车零事故,且无违章记录,实现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指标的驾驶员,将根据其工作负荷,结合车辆维护和油料消耗水平以及顾客反映等情况,给予月度绩效奖80% ―― 120%的奖金。

  2、年度安全驾驶员奖

  对服从工作安排、实现年度安全行车轻微交通事故≤0.2次/万公里、违章数≤2次,实现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指标的驾驶员,结合其工作质量、车辆维护和顾客反映等情况,由综合管理部评选出公司安全驾驶员奖,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对获得安全驾驶员奖的员工给予1000元/年的奖励。

  3、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参考月度考核情况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核发。

  第七条年度司机班安全集体奖

  按年度进行进行考核发放,司机班实现年度质量安全环保责任指标,全年安全行车在35万公司内,奖励司机班2000元;安全行车在40万公里内,奖励3000元;安全行车在45万公里内,奖励5000元;安全行车在50万公里内,奖励6000元;安全行车在55万公里内,奖励8000元;安全行车超过55万公里,奖励10000元。以上奖金不重复计算,按最高档计奖(公里数需查找公司以往行车里程数,奖励金额再确认)。

  第八条对平时工作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做好人好事的驾驶员,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三章惩罚措施

  第九条惩罚分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

  第十条对发生安全交通事故或未能实现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指标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及《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进行惩处。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司将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驾驶员属次要责任时,扣罚当月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20%;如当事驾驶员属同等责任,扣罚2个月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30%;如当事司机属主要责任,扣罚6个月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50%;如当事驾驶员属于全部责任,扣罚全年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60%、

  第十二条驾驶员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当月违章1宗者,扣减当月绩效奖15% ―― 25%;当月违章2宗者,扣减当月绩效奖50%;当月违章3宗及以上者,扣减当月全额绩效奖。全年违章超过12宗(含12宗)者,扣发年度绩效奖,并调离驾驶员岗位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对不服从工作调度安排的驾驶员,第1次扣减月度绩效奖的20%,第2次扣减月度绩效奖的50%,第3次全额扣减月度绩效奖,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当月工作负荷达不到司机班平均负荷30%者,扣发月度绩效奖。

  第十五条对于发生的事故,一经核实出现虚报、瞒报事故真相等行为,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工作岗位时严禁饮酒,一经发现违反规定,扣罚当月月度绩效奖,暂停岗位工作,待岗学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和QHSE部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七条严格要求驾驶员执行公司行车安全“十不开”、“十不准”的规定。十不开:不开斗气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开麻痹车;不开违章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开疲劳车;不开私车;不开快车;不开英雄车。十不准:不准酒后开车;不准非驾驶员开车;不准违章装乘;不准开车打电话;不准携运禁品;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准下坡熄火脱档;不准开车时吸烟谈话;不准任意搭乘人员;公出时不准远离自己驾驶的车辆。如有顾客投诉驾驶员违反行车安全“十不开”规定,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违反加倍扣罚),第三次作待岗处理,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驾驶员待岗期间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车辆维修虚报瞒报或加油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发当月月度绩效奖、扣减年度绩效奖50% ―― 80%,并通报批评,追缴多发生的金额。如再次发现,将作开除处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下列行为为违规行为:

  1、无综合办公室出车通知擅自将车辆开出公司;

  2、执行任务完毕后不按规定将车辆开回公司;

  3、擅自把车辆交由非持有本公司准驾证的驾驶员或他人驾驶;

  4、上班时间在公司等待出车派遣期间聚众打扑克、吸烟、下棋等行为;

  5、无出车任务,未经请假批准,上班出现迟到或早退等行为;

  6、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

  有上述违规行为的,扣罚当月月度绩效奖100元/次;第二次重犯的则加倍扣罚;第三次再犯时除扣罚绩效奖外将按公司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驾驶员惩罚程序由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QHSE部核实后,提交人力资源部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审核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给予驾驶员惩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楚事实,取得证据,并提交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对驾驶员进行惩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视情节轻重考虑是否存入个人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暂行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7

  为规范我司驾驶员队伍管理,提高驾驶员的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安全素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招收条件

  1、热爱驾驶工作,热爱闽运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规范服务。

  2、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

  3、符合总公司驾驶员准驾条件。

  第二条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属于驾驶员爱车例保项目,应自觉完成,发现其它异常应及时报修进厂维修,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载、超速、疲劳和酒后驾车。

  2、遵守运输纪律,服从调度命令和现场指挥,做好车辆检验、报班工作,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认真按业务部门每月编排的运行图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保管好车辆各种证件,爱护车辆,保护车容整洁,车上各项设施齐全有效,节约燃、材料,做到优质、高产、低耗。

  4、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好乘车秩序,车上未安排乘务员时要做好行包的监装监卸工作,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停车办私事、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按规定营运线路运行。

  5、运行中应监督乘务员认真售票,及时填写清单,做到遵章守纪。如果车辆出故障或前方发生交通事故等需暂时停车,应协助乘务员对旅客解释清楚,劝阻旅客不要随意下车,在车内静候,确须下车的,应组织做好到安全地带等候,若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维修部门求助,尽快修复车辆,不带“病”运行。

  6、服从公司指挥和管理,协助乘务员做好清车工作,保证正点发车,运行中遇有稽查人员查车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第三条 工作标准

  1、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携带好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按规定时间进站,听从站内调度以及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进入指定停靠地点,等待发车。

  3、检查行包是否装捆牢固,长、宽、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

  4、旅客全部上车后,进入驾驶座位,检查车门是否关好,接到发车信号后,方可起步发车。

  5、运行中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途经险桥、险路、渡口和加油前,要主动停车以组织旅客下车。途中停、歇或就餐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后方可继续运行。遇有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和报警工作,并通知有关部门,必要时及时组织旅客疏散。

  6、沿途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不超员。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要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要协助乘务员监装、监卸行包。

  7、每天做好车辆日、趟检工作,清理好车辆卫生,加足燃润料,做好下个班次出车准备。

  8、收班后必须检查好车辆各部件性能情况,有问题及时报修,检查车辆门窗关闭情况,做好车辆的整洁工作。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遵守工作时间,按是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按运行安排上岗,不无故迟到、早退,服从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和临时调配。

  2、按当班运行时间提前30分钟到岗,做好班车发车前的准备工作,未按时到岗的每次扣款10元,造成误班的扣50元,塌班的扣100元。

  3、驾驶员必须在发车前必须做好出车前的车辆检查工作(如机油、水、轮胎气压的检查),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或在行驶中有明显异响而继续行驶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处给予罚款,对于在行驶中因轮胎漏气而不及时更换造成报废的,应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4、在运行中服从公司调配和管理,如擅自经劝不听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处罚后解聘劳动合同。

  5、驾驶员必须严格按运行表运行,未经当班管理人员同意(有同意的同意人应在路单上签字),不得随意运行,违者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按当班最高营收处罚,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

  6、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时,须经车队领导批准,擅自换班者,换班双方各扣50元,造成塌班的加扣50元。

  7、请病事假,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旷工每天扣50元,以此类推,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其及以上者,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处理。

  8、准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安全学习和会议。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元,无故缺席扣30元。

  9、行车中擅离岗位,每次扣30元-50元,造成损失的按当班最高营收处罚。

  第五条 服务质量规定

  1、上班时间应挂牌上岗,身穿整洁的工作服,仪表端正,精神饱满,举止稳重,集中精力驾驶。

  2、应劝阻乘客不要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

  3、须熟悉车厢内的设备使用,热情帮助乘客做好VCD音响的调节,空调的调节和座椅的调节工作。

  4、班车进入发车位后,应协助乘务员做好组客工作。

  5、不向车厢外乱丢、乱倒垃圾。

  6、拾到旅客丢失的钱、物时,必须及时上缴车队或车站现场值班领导,并协同寻找失主归还钱物。如故意不上缴、不归还,而引发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第六条 安全规定

  加强营运车辆驾驶员个人安全履历、安全行驶里程的考核和统计;及时、准确登记录入驾驶员的营运行车里程及相关安全信息,与星级驾驶员考核评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驾驶员累计安全行驶里程是指各种用工形式担任我司营运车辆驾驶员在驾驶工作期间安全行驶的统计里程。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的具体考核统计办法如下:

  1、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由车属单位运务部门每月按行车路单核发的行驶里程据实进行统计造册,月底交安保科负责登记录入,作为驾驶员个人资料。

  2、驾驶员因发生责任事故、交通违法、违规操作扣除安全行驶里程的办法:

  (1)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较大等级以上事故或一般以上(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取消累计安全行驶里程;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一般等级(未造成人员死亡)事故,按下列办法扣除:负全部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20万公里;

  负主要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15万公里;负同等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10万公里;负次要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5万公里;

  (3)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轻微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按下列办法扣除:负全部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10万公里;

  负主要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7万公里;负同等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5万公里;负次要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3万公里;

  (4)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轻微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按下列办法扣除:负全部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5万公里;

  负主要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3万公里;负同等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2万公里;负次要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1万公里;

  (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轻微事故,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按下列办法扣减:负全部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3万公里;

  负主要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2万公里;负同等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1万公里;负次要责任扣除安全行驶里程5000公里;

  (6)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被安全举报核实或GPS查证(超速或超载20%--50%),每次扣除累计安全行车里程2万公里。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次扣除安全行驶里程1万公里。

  二、交通事故等级按“国务院493号令”及总公司《行车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划分,分轻微、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五个等级。交通事故的责任、经济损失、路况考核和统计,以公安处理机关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及各单位在闽运车辆运输信息管理系统上录入数据资料为基础,结合向保险与统筹索赔的数据进行确认。交通事故驾驶员按事故等级、事故责任、事故性质及路况综合计算后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具体承担经济责任如下:

  1、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扣3分(含3分)以上的(沿途上、下客违章除外),承担经济责任100元,性质严重的送学习班再教育或辞退列入总公司“驾驶员黑名单”。

  2、按发生事故经济损失确定经济责任基数:

  (1)轻微事故,造成1~2人重伤;

  3人以下轻伤;财产损失3万元以下的,按具体经济损失档次承担经济责任如下:

  a、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承担经济责任200元,当月绩效工资提成降0.5%;

  b、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经济责任300元,当月绩效工资提成降1%;

  c、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济责任500元,当月绩效工资提成降1.5%;

  d、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经济责任800元,当月绩效工资提成降2%。

  e、交通事故无责任的免于处罚。

  (2)一般交通事故(含翻车、火烧车)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的,经济责任1000元,当月绩效工资提成降3%。

  (3)一般以上责任死亡事故的,经济责任2000元,公司有权辞退并将其列入驾驶员“黑名单”,保留追偿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3、按事故应承担的责任确定经济责任系数:

  (1)事故负全责 系数:1

  (2)事故负主责 系数:0.7

  (3)事故负同责 系数:0.5

  (4)事故负次责 系数:0.3

  4、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性质与路况不同确定经济责任系数:

  (1)站(场)内 系数:2.5

  (2)追尾 系数:2

  (3)高速公路 系数:1.5

  (4)其它 系数:1

  经济责任计算公式:经济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基数×事故责任系数×事故性质、路况系数。

  三、驾驶员行车安全奖励办法。

  1、安全行车里程考核奖励规定:

  (1)累计安全行驶10万公里为考核奖励起点。累计10万公里安全奖励200元,累计安全里程每增一个点(即10万公里)安全奖励递增100元(即10万安全公里200元,20万安全公里300元,30万安全公里400元,以此类推);

  (2)累计安全行驶10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除按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外,同时可依据《驾驶员星级考核评定办法》规定的星级标准评定相应星级。

  2、安全行车无事故驾驶员奖励规定。

  一年内无发生轻微以上交通事故(损失在500元及以上)且安全行车里程达到5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当年安全奖600元。

  四、日常行车中注意事项:

  1、车辆起步前应关好车门,车辆停稳后再开门,杜绝车门事故发生,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让旅客上、下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事故大小处以50-3000元处罚,或予以解聘。

  2、协助乘务员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严禁乘客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上车,违反每次扣款10-50元。

  3、行车途中严禁闲谈和打手机,违者被公司查到每次处罚10元。

  4、收车后对于故障车辆没有及时报修,造成次日塌班的按每班次最高营收处罚。

  五、驾驶员交通事故、违规操作经济处罚和行车安全奖励工作流程:

  1、根据事故驾驶员事故经济损失、事故等级、应承担责任、事故性质、路况等情况,按上述规定和标准确定经济责任,每月造册通知财务科在驾驶员工资及奖金中扣除;

  2、驾驶员安全公里及行车无事故奖励,每年考核一次,每年年终兑现奖励金;

  六、对驾驶员行车安全进行考核表彰前,驾驶员辞职、违规被单位辞退的,将取消其考核奖励资格;

  七、每年业务科要将驾驶员奖励资料造册存档备查。

  第七条 合同管理规定

  1、应聘驾驶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因个人原因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因特殊原因人员紧缺时破格录用,但应写出不签劳动合同证明书。

  2、一经录用,必须工作一年以上,方可提出离职申请,提出辞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驾驶员离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辞职。未办理离职手续,或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者,公司将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八、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闽运长乐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处理。

  九、本规定解释权归闽运长乐公司。

  十、本规定经闽运长乐公司第四届四次职代会通过后,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8

  一、为了有效地控制交通事故,维护项目部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工程使用车辆必须安全装置完善可靠、车况良好。

  三、车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方向、制动、、刹车、灯光、喇叭、雨刮器及外部螺栓)、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四、车辆做好定期维护、保养;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车辆年检。

  五、车辆装载超高超长,应做好安全标志;车辆运输爆破器材、易燃物品时,应严格遵守《安规》相关规定。

  六、车辆备有灭火装置,并配备常用车辆维修工具,以便及时处理普通车辆故障。

  七、凡在项目部工作的驾驶员(包括合同驾驶员)均必须遵守有关行车的安全法令、交通管理规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并实行签名制度。

  八、聘请外单位驾驶员,必须有驾驶执照,且只能开执照规定范围以内的车辆。

  九、严禁无执照开车,私自开车、私自教练和私自将车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包括有执照人员)。

  十、不得私自带人载货。

  十一、施工现场的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首先要查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通行。

  十二、实习司机一律不得在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驾驶。

  十三、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行车,若强令违章行车,则强令者负主要责任。

  十四、驾驶员或有关人员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项目部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十五、一年内同一驾驶员,连续发生二次人身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不论是企内、企外人员,其责任是次要及以上责任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下岗一年,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岗位。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工作时间连续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0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公司将无法发展,为了进一步规范货运物流安全管理,特制定货运物流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月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每次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公司指定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公司厂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装卸货物,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厂区,均要遵守厂区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5公里/小时,若在客户/供应商处装卸货物,也必须遵守对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并按公司规定处罚,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车7:00之前出发),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按公司规定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客户/供应商提出要小费、吃饭等,不得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路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票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客户/供应商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对送货回公司后不及时将对方签字票据交制单员处的(特殊情况除外),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下午私自提前休息而不装早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在工作时间穿拖鞋或不穿上衣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客户处装卸时不注意观察货物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司机须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安排出车,若出现挑肥拣瘦或有车不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依据天气情况,加盖蓬布,保护所载货物,杜绝打湿货物,若发现或被客户投诉,由司机全额赔偿。

  17、客户要求的退货的,必须及时与业务员联系,同意后方可退回,未经业务员同意,擅自将客户退货拉的,由驾驶员承担所有损失。

  18、关于垫板,公司要求按垫板发出量的80%回收,少回收1张扣5元,多回收1张奖5元。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公司不予报销,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在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车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8)酒后驾驶。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月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以及产值奖,月底时一次性奖励司机,以作鼓励。奖励方法:

  1)全月未出现任何交通意外,奖励100元;

  2)全月未出现任何交通意外、交通处罚,奖励300元;

  3)月运输总量达100车以上奖100元。

  4)月运输总量达110车以上奖200元。

  5)月运输总量达120车以上奖500元。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损失500元以下司机负次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3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损失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5%罚款,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30%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40%罚款。

  3)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司机负次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30%罚款,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40%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0%罚款。

  4)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三、计件方案

  1、根据车型,拉5件40元/车;

  拉6件41元/车;

  拉7件以上(含7件)42元/。

  以上条款,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触犯以上条款将按章论处,不得有误。

  成都林新板材有限公司物流部

  二0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批准:审核:制定:日期:日期:日期: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每日清洗,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驾驶车辆。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办公用车,污泥车,施工车辆等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方可出车,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一、二级维护保养,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状况出车。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人和物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厂区、项目施工地段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6、严禁工作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人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年检证、保险凭证、购车发票、附加费等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委办登记,由安委办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连接放置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长沙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

  (3)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第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按照规定时间出车收车。

  第三条: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确保行车安全,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第四条: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各项记录。

  第五条:严格按照行车路线运行,不私自更改校车运行路线,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第六条: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带病开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严禁工作时间酗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准开与驾证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到达每个停靠站点,需打开停车臂,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再次行驶前,要环顾四周,确保无障碍物后继续行驶;行驶途中注意周围车辆,并协助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上下车安全工作。

  第十条: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3

  1、基本规定

  (1)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要求,持有驾驶证、行车证,及养路票证;

  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任意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2)驾驶新型车辆,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能熟悉车辆各部件的结构、性能、用途,做到会驾驶、会保养、会排除简单故障,对技术难度较大的车辆,应在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驾驶。

  (3)学员必须取得交通部门的学习证后,方可在教练员的指导下,在指定的路线上学习驾驶。

  (4)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听从交通民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车辆不准超载运行,不准带病工作。发动机未熄火前,不得加添燃油。

  (6)油料着火时,不得浇水,应用灭火机、砂土、湿麻袋等物扑救。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电门,拆除一根蓄电池电线以切断电源。

  (7)使用含有四乙铅的汽油时,不得用嘴直接去吸或吹通油管及汽化器的各量孔,附件,以防中毒或损伤皮肤。

  (8)车辆的零部件、附属装置,随机完整齐全,技术状况必须良好,性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切实贯彻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作业,以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9)发动机起动前,应按照例行保养的.规定项目,作好各项检视工作。

  (10)起动时要拉紧手制动器,变速杆应放在空档位置,有动力输出装置的车辆应将取力器操作杆或操作开关置于空档或脱离位置,自卸汽车的车箱举升开关应处于停止位置。

  (11)带有液压助力转向装置的汽车,在液压油泵缺油的情况下,严禁起动发动机。

  (12)冬季气温低严禁用火焰烘烤燃油、管道及油箱,汽油发动机应用热水,蒸汽预热,然后用手摇两摇转发动机20转以上,感到轻松,无卡滞现象时为止。作业完毕及时排除储气筒油水,以免发生事故。柴油机除采用上述方法外,还可烘烤机油盘,然后起动。

  (13)有预热装置的汽车,在起动时应充分利用预热塞。电源接通时间为O.5~2min,当预热指示器呈现桃红色时即停止。如温度较低,可连续预热2~3次,然后接通起动机,让发动机在不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空转3~5s。

  (14)每次起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s。一次不成,再次起动时,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0s,连续三次不能起动时,应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再行起动。

  (15)在低温冷车起动或蓄电池电力不足时,应用手摇柄起动,而不可勉强使用起动机。使用手摇柄应将点火时间稍微推迟,摇车人两腿要叉开,站稳,身体略向左。握持摇柄五指应在同一面,用

  力由下向上快提,当感到压力增大时,则应迅速摇过上止点,不可由上往下压或两手抱持摇柄摇车,以免发动机发生反转而被击伤。

  (16)起动后应保持怠速运转3~5min,然后将转速提高到1000~1500r/min,使水温反机油温度逐渐上升到50~60℃。发动机温度末上升前不准进入高速运转;也不可在低温时进行长时间的怠速运转。

  (17)发动机起动后,按例行保养规定进行起动后的检视工作。待温度上升后,经低、中、高速运转,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各仪表、警告信号或峰鸣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及焦臭气味。保修后第一次起动发动机,还应检查液力转向助力器的油位。

  (18)在陡坡、冰雪、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没有可靠的制动条件的情况下,禁止采用拖、推、溜坡及倒车等方法起动发电机。

  2、起步

  (1)起步前各部位必须合格,温度,气压表读数符合规定,全部警告信号解除。

  (2)检查车旁及车下有无人、畜、及障碍物等并关好车门,鸣喇叭后才能起步。

  (3)起步时应先挂挡,后松手制动器,并通过后视镜看后方有无来车,再缓松离合器踏板,适当加油门,徐徐起步。

  (4)上坡起步时一手紧握制动杆并调节轻重,一手把牢方向盘,对正方向,一脚踩踏加速踏板,一脚适当缓松离合器踏板,待离合器大部分接合,汽车开始前进时,进一步放松手制动器,并完全松开离合器踏板,适度踏下加速踏板,使汽车稳步前进。上坡起步时必须使用手制动器。

  (6)在冰雪或泥泞道上起步时,如驱动轮打滑空转,应采取铺设砂石或清除轮下冰雪、泥浆等物的方法,使车辆平稳起步。有差速锁止装置的车辆可采用锁止器,不准猛踩加速踏板和猛抬离合器踏板,使车辆遭受来回冲击方法来实现起步。

  (7)起步时应根据地形和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档位。平稳起步。

  (8)汽车起步后,应调节百叶窗或散热帘布的开度。使发动迅速升温,并保持水温能够稳定在80~90℃的范围内。

  3、行驶

  (1)应根据车型、拖载、道路、气候、视线和当时的交通情况,在交通规则规定的范围内,确定适宜的行驶速度。在良好的平路上,应使用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起步后温度未升到70℃时,不准挂入高速档。

  (2)后车与前车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在公路上行驶时,应不小于30m;

  通气候不良或道路不明时,还应适当延长。

  (3)行驶中不得将脚踩在离合器踩板上,并尽量使用紧急制动。行驶中应注意避让尖石、铁钉、菱角物、拱坑、碎玻璃等物并及时剔除嵌入轮胎间的石块。

  (4)行驶时应注意引擎底部是否有杂声,电气部分是否有其它臭味气体。

  (5)同类车辆相遇时,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支线车让干线车先行,总之按新交通规则执行之。

  (6)所有车辆驾驶室内严禁带小孩。车辆在山区或陡坡路段严禁熄火滑行。

  (7)过桥时应减低速度,避免在桥上变速、刹车、或停车,对洪水后或不熟悉的桥梁应事先下车观察清楚,对载重车辆更应注意,方可通过。

  (8)涉水前应观察水深和流速,将电路电线妥为防水,拆去风扇皮带以免带水,通过应采用低档徐徐通过,不能在中途停留或变速,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并时踏刹车,使刹车来令水份蒸发.

  (9)重车下坡时,尽量少用制动,应选择合适的档位,辅以间歇制动,以控制车速。不可紧急制动或中途换档。

  (10)道路泥泞、积雪、结冰、陡坡、狭路、急弯阴暗、风雪、雨雾、黄昏、黑夜、视线不清;车辆危险品货物超高、超宽、超长等等情况下严禁滑行。

  (11)禁止客货混装,货车载人拦板高度不得低于1m,并应备有蓬杆蓬布,禁止在上坡道向下倒车或调头,防止翻车。

  (12)雾天行驶应开启小光灯和防雾灯,按能见度掌握车速,能见度在30m内,则时速不应超过15km并多鸣短号,严禁超车;能见度在5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13)在冰雪路段行车,必须安装防滑链条减速行驶。

  (14)通过无信号灯,无民警指挥及视线不清的交叉路口或转弯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15)拖带故障车时被拖带车的方向、制动必须有效,否则不准拖带。

  (16)装载危险物品时,除押运人员外不准搭乘其他人员,严格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车上应挂有红黄旗标志。行驶中避免紧急制动滑行,中途停车应选择远离车辆及其它容易引燃、引爆等安全地带;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远离,危险品未卸完前司机不能离开车辆,防止发生事故。

  (17)以挖掘机装料时,汽车在就位后要停稳刹住,驾驶室内应无搭乘人员停留,必要时司机也应离开,防止挖斗越过驾驶室顶时发生意外。在向坑洼地区卸料时,汽车后轮与坑边要注意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

  (18)驾驶的油罐汽车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专门的灭火器材和接地金属链条,防止静电起火;油罐中途停车要远离火源,严禁雷雨天停车于大树和高大建筑物下。

  (19)自卸汽车卸料时应注意上方空间有无架空线,卸料后车厢应及时复位并用镇定装置锁定,后挡板在卸料完毕后应即栓牢,防止行车时震颠脱落产生事故,在有横向坡度的路面上卸料,要防止车厢举升后重心偏移而翻车。

  (20)检查、保养、修理自卸车倾卸装置或向油缸加油时,在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撑竿将车厢顶稳,防止倾卸油缸突然失效,车厢骤然降落而发生事故。

  (21)轮胎温度、气压上升时.,应在避阴处停车适当休息,不准以放气降压和冷水浇泼方法降温。发动机冷却水沸腾或缺水时,不准在高温情况下补充,应在怠速并温度下降后以细流缓慢注入,开启散热器盖时应以手套裹手并将脸部避开加水口上方,防止水气冲出发生烫伤事故。

  (22)使用酒精——水防冻液严禁有渗漏现象,沸腾时不准打开散热器盖;不准使发动机熄火,而应怠速运转,防止水套内防冻液急剧升温形成汽化、喷溅而发生失火和烫伤。

  (23)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为了急救受伤者而必须移动现场时,则应设置标记,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公路交通管理机关听候处理,严禁伪造事故现场和潜逃。

  4、倒车与调头

  (1)倒车应观察四周地形及道路,显视倒车信号,注意车辆转向,防止碰撞,时速不得超过5km/h,缓行倒退,要有专人指挥。

  (2)车辆静止时,严禁强力扭转方向盘,载客车辆禁止在上坡道上向下倒车或调头。

  (3)尽量避免在坡道狭窄,交通繁忙处倒车或调头,禁止在桥梁、隧洞或公路与铁路交叉处,路口上进行调车。

  5、其它

  (1)倾卸汽车的驾驶,特殊路段的驾驶,以及特殊条件下的驾驶等均应遵守《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日常保养,交班规则,各类型号汽车润滑周期等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4

  (1)驾驶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准驾驶车辆。

  (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期组织学习,按驾驶员学习考核办法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处罚。

  第三条 证照管理

  一、驾驶公司所属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安全管理科审查批准,办理内部准驾证,方准驾驶公司车辆。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视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200元。

  二、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信誉保证金。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收其保证金,并由当事人补交不足部分。无重特大事故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准驾证和机动车号牌遗失等需补办,由当事人向安全部门申报,经审核属实后出具补办申请,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

  第四条 驾驶证年审

  一、凡公司所属驾驶员,无违章、肇事,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凭“安全学习纪录卡”到安全管理科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二、职业道德水准低,驾驶技能差,事故频繁,不服从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以及不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办理年审签章手续。

  三、驾驶员证照年审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活动有关经费,驾驶证户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审手续的,须向安全部门缴纳一定的安全管理费。

  第五条 驾驶员行车规定

  驾驶员在行驶中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行车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待驾驶证、行驶证、客运准驾证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发的内部准驾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超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资格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六、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行车中还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七、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载客驶出车站,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九、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十、驾驶员须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遵守运政法规,服从运政管理和公司调度管理,车辆加班或包车外出,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加班。改变营运线路。

  十一、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十二、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

  十三、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第六条 驾驶员考核录用

  一、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二、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四、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五、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第七条 违章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开车;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6、 发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8、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车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 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2、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3、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4、 私自带学徒开车;

  5、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6、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8、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9、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0、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11、 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2、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3、 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14、 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开车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16、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八条 肇事处理

  一、公司车辆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迅速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原因调查、伤员救治、车辆施救及死亡伤者的善后处理,尽量为车辆经营者减少损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领导参与处理;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参与处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核赔的费用外,免赔部分一律由车辆经营者自理。凡未参加公司统一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车辆经营者自行解决和支付事故费用。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整改措施。属于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应书面检查,并接受上级处理。

  第九条 附 则

  一、办法没有规定的违章处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安全管理科解释。

  三、本办法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6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奔隆公司董事长,后勤主任,安全主任为组员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车队长,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3、车队要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5、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7、车队要督促学生接送车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8、学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接送车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行车集中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9、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车队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剂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0、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1、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

  12、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7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职责

  2.1所有进场车辆(包括办公车辆、运输车、泵车、吊机、水车等工具车辆)实行归口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负责该车辆安全管理,办公车辆统一归办公室登记,工具车辆归机料部登记,登记表统一格式(见附件1),吊机、泵车等特种设备要加强管理,严禁手续不全或非法改装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2.2各分部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做好登记、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各分部机料部负责对工具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做好登记、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分部办公室、机料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此项工作的督促核查工作,并对车辆行驶证与驾驶员驾驶证等相关资料、证件复印后交分部安全部存档。

  2.3分部安全部督促本部办公室、机料部统计的车辆与驾驶员信息情况进行登记,核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下发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内容等资料、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车辆驾驶员主动接受分部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说明书、驾驶安全技能等知识学习、考核。

  2.4总部安全部负责对各分部安全部车辆隐患排查、驾驶员安全培训考核、安全责任书签订等相关信息监督核查,对监督核查情况及时通报。(附: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流程图)

  3、管理规定

  3.1车辆驾驶员积极参加分部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学习,服从办公室、机料部管理,认真如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履行安全驾驶职责,特别是涉高速公路临时停车,驾驶员要按照高速公路交通规定在车辆停驶后方150米处设反光锥桶等警示标志,且禁止有人员待在车辆内。

  3.2分部办公室车辆调度员、机料部安全员安排并执行车况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做到不派病车上路。

  3.3各分部安全部要不定期组织车辆隐患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及时下达隐患通知单到分部办公室、机料部,分部办公室、机料部要按照要求督促核查车辆隐患整改情况,反馈到分部安全部,严禁病车、隐患车上路。

  3.4分部安全部根据实际适时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可包含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说明书等,组织开展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活动。

  3.5各职能部室人员外出办公,应监督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提醒驾驶安全,杜绝违章指挥车辆,严禁驾驶员违章驾驶,对驾驶员行驶安全情况反馈到分部办公室。

  3.6总部安全部组织开展车辆与驾驶员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安全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有权通报并按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相应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附则

  本制度修订权、解释权属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第二标段项目安全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车辆。

  二、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畅通状态,如有联系不上超过一小时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第四次开除。

  三、规律作息时间,以充沛的精力上岗。在出车过程中睡觉、游玩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导致提货、卸货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带情绪上车,病车不准上路。

  五、如实认真填报出车费用,保存好油票、过桥过路费等报销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严禁用假票报销,一经查出该趟费用不予报销。司机出勤时遇到突发问题,自己处理不好的,要及时反馈到公司,且不能无中生有,虚报、夸大事故及费用的,一经查出处以报销金额十倍的罚款,直接在运费或工资中扣除。

  六、司机自觉爱护养护车辆,在使用和交接过程中做好检查工作(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的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良好;及时添加机油、齿轮油、水等(由于缺水缺机油造成的故障由司机承担相关责任);保持车容整洁,车内清洁。司机应定期检查车辆证件的有效性(行驶证、营运证年审,车辆二级维护时间),如有到期,应提前汇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七、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打电话回公司报修,公司将做出相应出车计划,在18:00之前回公司的车辆要在当天修好,较晚回公司的要求在登记表上登记修车并注明修理部位。

  八、司机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热诚的服务态度,要严格遵守各发货方、收货方及物流园的规章制度,与上下游客户处理好关系,不得与收货、发货等人员争吵,如果出现矛盾要及时打电话回公司解决。

  九、不得随意变更行驶线路、私自载货载客,造成公司损失或延误工作时间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处以50-300元的罚款。

  十、听从公司调度安排,按计划出车,不能挑三拣四,好货就出,差货就拒绝出车。必须按时出勤,调度主管出车计划下达后,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10分钟的扣20元,迟到10-20分钟的,扣款50元,超过半小时的扣100元,超过1小时但是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本次运费结帐时减半,但是必须出车,拒绝出车的,公司会在应结运费中直接扣除此次费用,因为公司临时调车会增加劳动强度和运营成本。

  十一、司机请假至少提前24小时,否则按拒绝出车处理。

  十二、车辆跑长途回来的必须加满油,倒短车辆跑完一天也必须加满油。

  十三、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须处理好自己的工作程序、抓紧时间,如其他部门影响车队运营工作的情况应及时反馈。

  十四、到厂家或仓库装货时,一定要根据厂家或仓库的要求,与发货员或外勤确定最佳的装载方案,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向有关人员反馈。在工厂提货时,如业务员不在现场,司机应该拿好单据,按单据清点货物。并监督装车,切忌不能以重压轻,以大压小;单个物品较高,易倒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货物倒塌。货物装载完毕后,确认无误,必须对货物进行合理有效的遮盖、捆绑、固定,确定无误后方可驾车离开。

  十五、行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负责,在查出违章的当月必须缴纳罚款。肇事或出现其他事故后,立即通知公司领导,畏罪潜逃者请司法机关经办。

  十六、公司车辆一人一车,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换车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公司指定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非指定司机驾驶发生意外的由该车指定司机承担一切后果。

  十七、车辆证件由司机负责保管,司机上岗前在车管部领取车辆证件并签字,离岗或更换车辆时必须交还证件,对遗失证件的扣取相应的补办费用。

  十八、凌晨回公司或到外面送货的车辆,如果仓库无人卸货时,需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货物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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