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2 19:26:00 晓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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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1、学校卫生遵循“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方针,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卫生工作。

  2、学校成立卫生工作机构。形成后勤部负责,校医、教师、学生日常检查的卫生管理体制。

  3、学校制定《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奖惩、考核、检查与评比。

  4、学校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饮食卫生

  1、为方便师生生活,学校设立餐厅、小卖部。学校餐厅、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卫生的具体状况由办公室责成校医作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

  2、小卖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过期食品。对此,学校办公室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报有关部门处理外,学校还将予以经济处罚。

  3、学校餐厅、小卖部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规程操作,做好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有专职人员作清洁卫生,又专用的卫生工具和消毒设备,此项工作,由后勤检查监督。

  4、学校应设备合格的饮水设备,并提供经过消毒的饮用水,要严防“病从口入”。

  三、饮水机制水操作

  1、深圳市康桥书院提供设备、工作室及一切附件,承包给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负责全校饮用水桶装制作与操作。

  2、食堂按要求每天安排一名专业员工,工作2-3小时进行制水作业,该名员工必须经过安吉尔公司委派工程师进行专业培训,熟悉制水机操作程序。(制水房卫生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爱护制水设备)

  3、全校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与质量由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该名员工负责。康桥书院每月付人工制水费给承包公司。

  4、因该员工违反操作过程及食堂任意调换没有经过培训的`员工进行操作,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负全部责任。

  四、班级卫生

  1、班级是学校卫生的基础,是教学的固定场所,各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师包干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教室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用具,班级应设置垃圾桶。

  3、班委会中应设置卫生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包干区的卫生工作。

  4、首席导师及各任课老师应经常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班级的垃圾实行袋装化。

  5、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黑板上、墙壁上、玻璃上、门窗上、宣传栏上留下污痕迹、脚印、手印。全体教职工对学生的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和批评。

  6、学校将班级卫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机制中,并与首席导师日常管理挂钩,实行日评、周累、月考核。

  五、教学楼卫生

  1、教师应为人师表,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务、维护公共卫生。

  2、员工办公室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3、为保证教学楼内的卫生,每天由校医、值日教师、值周学生对教学楼内卫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4、各功能室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室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制定规章制度。

  5、禁止学生将外买食品带入教学楼内,禁止在教学楼内吃任何食品(食品供应除外),包括饮料。

  六、行政办公室卫生

  1、行政系统各处室要搞好本部门的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2、对接待工作使用的饮水器具实行消毒制度,作清洁消毒。

  3、室内物品摆放自序,椅子放在办公桌下面。

  七、校园卫生

  1、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并划分卫生包干区,明确卫生责任。

  2、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平,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3、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4、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八、宿舍卫生

  1、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2、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3、学校工会应组织文明家庭及文明单身宿舍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室、宿舍及清洁区卫生的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保证“书香校园,温馨育人”这一文化主题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由政教处、学生会成员、各班生活委员每天对各班的清洁区进行检查和督促,每周不定时对各班的宿舍、教室、清洁区进行抽查。在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各班的量化考核。

  2、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校园清洁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早晨和活动课打扫两次。每周四进行卫生大扫除。

  (2)、打扫范围:本班的清洁区、宿舍、教室(教室统一每天活动课和晚上放学后打扫)

  (3)、打扫要求:

  A:教室标准:要求地面先扫后拖,包括教室所对应范围的走廊;教室玻璃擦洗干净;前后黑板擦干净;教室内外墙壁瓷板砖擦洗干净,墙壁不乱涂乱画,没有蛛网,没有脚印、球印等;所有书桌及书本摆放整齐,抽屉没有垃圾;窗台要保持干净,不得乱放东西,只放杯子和盆景且摆放整齐;垃圾桶要及时清空,杜绝地面乱扔垃圾;打扫工具要统一整齐的摆放。

  B:清洁区要求:宿舍一楼楼道和教学楼楼梯每天扫拖两次;清洁区有花池的每次打扫时要捡拾垃圾;清洁区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死角,没有垃圾,没有明显土尘;垃圾桶每天倒两次。

  C:宿舍卫生标准:窗台内外干净整洁,不乱放东西;暖气片和管道上不乱放东西,保持干净;床下、地面、暖气片下打扫干净,不留死角;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摆放,(床上只放枕头、被褥、放衣服的包裹|);床下鞋子脸盆统一摆放,且摆放整齐,洗漱用品统一放到脸盆里面;桌子上和抽屉不得乱放东西,若放物品要求摆放整齐,且桌面和抽屉要擦拭干净;打扫工具和垃圾桶要统一摆放在两床之间,垃圾桶要清理干净;门标(包含门牌号和宿舍成员名单)和值日表要保持健全。

  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3

  为了培养"四有"新人,必须有一个整洁、美观、舒畅的环境,特订定如下:

  一、班容卫生常规:

  1、教室地面无积尘,墙角四处无蛛网,室内做到六面光。上课前黑板上无遗忘字痕。

  2、门窗常擦洗,关锁有专人,玻璃如明镜,窗棂无灰尘。

  3、教室内外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有人每日保洁。

  4、课桌排列做到由低到高,纵横对齐,间距均匀。学生座位表贴在讲台右上角。

  5、清扫工具有固定地点隐蔽存放,没有条件隐蔽的.应排列整齐。

  6、教室布置做到整齐大方,黑板报板画字迹清楚,书写规范,整齐美观。

  7、教室要打扫清洁,磨石子地坪的要用拖把擦洗干净。全体学生离开时要关灯关门上锁。

  8、教室内及走廊内,不准追逐吵闹,保证学习环境安静。

  9、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中午补缺漏,形成制度

  10、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检查学生的头发和指甲,督促学生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

  二、校容卫生常规:

  1、全校师生都要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保持校容整洁,做到吐痰入盂,废纸人篓,大小便人厕所。不准乱倒垃圾,乱抛废纸、果壳、烟蒂等杂物。

  2、卫生包干区由各班各室负责,发现脏物,及时清除。垃圾一律倾倒人箱,不倒在箱旁或遗留在路面上。树棍木棒要送木工间,砖石等建筑垃圾集中指定地点,不能倒人垃圾箱。

  3、校园内的黑板报定期更换,保持新颖、有特色。

  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4

  一、搞好卫生环境。

  1.教室、办公室、环境包干区、厕所坚持每天一小扫,每月一大扫,逢节加一扫,每周一评比制度。要求地面清洁,桌登整齐,门窗、黑板干净,沟渠无污水,顶上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

  2.教室内设有卫生角,备有纸篓等卫生设施,做到放置有序。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乱刻乱画、乱涂桌凳、墙壁、板报。

  4.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二、讲究个人卫生。

  1.做到天天刷牙,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在校不吃零食,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

  2.每班每周进行个人卫生检查一次,各班要做好记录。

  3.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按时到校,吃饭要定时定量,坚持天天早锻炼,认真做广播操,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

  5.立如松、坐如钟(铜钟)、行如风,卧如弓。

  三、注意用眼卫生。

  1.要认真作准眼保健操,并注意用眼卫生,看书写字时眼离书本或本子一尺,胸离桌边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不要在走路、阳光下、黑暗处看书或写字,看书看电视有所节制,预防眼睛近视。

  2.每班每学期调换桌位为四次。

  3.全校每学年根据年级高低,课桌凳调换配套一次。

  四、做好教学卫生。

  1.教师板书字迹工整、清楚,讲课声音要符合要求,让全班学生看得见,听得清。

  2.下课不拖堂,坚持静校制度。

  五、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每天由值日岗队员、值周导师认真检查环境卫生,并在日况牌上记分,每周由值周老师汇总成绩,表扬先进。

  六、健全学习评比制度。

  认真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定时刊出卫生专栏,积极参加消灭四害活动,积极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每学期要进行一次个人、集体单项的卫生评比工作。

  七、加强饮食卫生管理,防止病从口入。

  1.食堂要严格遵守制度,严格实行食具清洗、消毒、严禁出售腐烂霉烂食物。

  2.食堂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发生。

  3.生食、熟食分开,严格管理做好防腐、防霉、防蝇、防鼠工作。

  八、厕所卫生制度。

  1.厕所坚持每天早中晚三小扫,逢节加倍扫,每周一次评比制度。

  2.厕所管理实行包干到班,责任到人,要求天天有人管理,个个相互监督。

  3.厕所里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涂画墙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4.不得将硬纸和杂物丢入便坑内,不得将污水、泥沙倒入便池内。

  5.大小便后要用水把便坑冲洗干净,养成便后洗手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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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卫生制度

  1、 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每周班级检查一 次个人卫生。

  2、 讲究食品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买路边小吃摊上不洁零食;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

  3、 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姿势端正。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看书。不在行驶的车船或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要定时检查视力,及时治疗眼睛疾病。

  4、 积极参加早操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二、教室卫生

  1、 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卫生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卫生。卫生委员安排并指导值日生对教室卫生清扫。每天两扫一拖。拖地时要注意保持楼道的整洁。每月学校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大扫除。

  2、 门窗要轻开轻关,保持门窗干净明亮,桌椅轻拿轻放。

  3、 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不准将垃圾存放在课桌的抽屉里。更不准学生在教室和走廊上追逐打闹,乱扔东西。

  4、 要保持地面清洁卫生,无杂物和痰迹及口香糖迹,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

  5、 课后清擦黑板及讲台,保持黑板及讲台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6、 定时开关门窗,保持教室内通风

  7、 保持教室计算机、投影仪及录音机清洁每天要用干净的湿布擦洗,不能有灰尘,用后及时关闭。

  8、 要求清洁工具有序,及时清理垃圾桶。

  9、 保持室内及走廊、楼梯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0、爱护班级里的一草一木,窗帘、饮水机、书架及各种盆栽等并保持清洁。

  三、检查措施:

  1、 由学生会成员每天一次进行卫生检查,卫生管理老师每周两次随机抽查记入三项竞赛总分。

  2、 每月布置大扫除后由政教处组织进行全面大检查。

  3、 按平时成绩占50%,大扫除成绩占50%计算,每月每段评出卫生优胜班级三名,颁发奖状并在晨会上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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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有效地保障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饮用水突发事件,特制订有关管理制度:

  一、学校饮用水有主管校长负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二、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学校饮用水必须有建立健全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将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严禁非饮用水工作人员随意操作饮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

  四、加强学校内部自身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饮用水操作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五、学校卫生室应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六、建立健全饮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七、保障水源周围30米内无污染。

  八、定期对蓄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

  九、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

  十、免费为全校师生提供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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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我单位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饮用水由本单位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制定并落实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计划措施,确保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有专人落实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期将饮用水水样送疾控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四、应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定期做好直饮机滤芯的更换登记工作,滤芯更换后饮用水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六、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饮水机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饮水机清洗消毒及登记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七、桶装饮用水仓库应保持环境整洁,并做到离地离墙,干燥通风。

  八、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九、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十、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十一、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调离接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岗位。

  十二、当饮用水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同时立即停止供应污染的饮用水,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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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饮水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组长:

  成员: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学生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桶装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桶装水管理要求

  1、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的标准,每批水要索取水质检验报告;

  2、供应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二)保温桶水管理要求

  设专人定时供水,供水者必须有健康上岗证,保温桶要加盖上锁,并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泵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泵房及水箱间。

  五、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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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障师生的安全饮水,特拟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三、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每学期进行消毒不少于二次。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五、相关责任人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保持其外围十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

  六、如发现有人为造成影响正常饮水情况,包括损坏饮水机、桶,由损坏者照价赔偿。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后勤处更换。

  八、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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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有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机关报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第十三条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

  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

  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滥测工作。

  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

  第十八条医疗单位发现因饮用水污染出现的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病例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

  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

  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申办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卫生部复审;复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

  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卫生部备案。

  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须经卫生部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

  具体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经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已不符合卫生许可证颁发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颁发要求的,原批准机关有权收回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

  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饮用水卫生检查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

  铁道、交通、民航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二十四条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引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

  (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五)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擅自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

  (三)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顺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建设部负责解释。

  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1

  (一)饮用水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二)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三)沙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实,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要进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常规管理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为学生饮用水管理员。

  2.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良好习惯,坚持喝开水或矿泉水。

  3.学校、班级要经常检查学生的饮用水情况,并随时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4.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7.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8.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3

  一、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饮水供应,并成立管理小组,确定管理人员和巡视安放人员。保证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加强饮水管理。

  二、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派饮水卫生管理员(卫生教师兼管)负责监督饮水工作,安排供水管道管理人员和净水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三、提供的.饮用水和饮水机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涉水产品许可批件。

  四、饮水设备、设施(饮水机、电热水器)应完好有效,及时修理和调换。电热水器箱必须加盖,饮水机需进行加框防护,防止恶意投毒破坏、灰尘杂物等进入箱内污染水质。

  五、学校平时供水做到足量、安全、卫生、有效。做好日常维护,使设备完好无损。

  六、寒暑假开学前、每两月对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定期为饮水机出水口进行消毒清洗。每天应及时处理隔夜的剩水废水,长期不用的水处理掉,更换新水。

  七、学生饮用取水时,应保证使用个人自带的饮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饮。

  八、学校每日安排护导人员巡视各饮水机和水龙头处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学校领导部门。

  九、蓄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才能进行水池清洗。尽可能请专业清洗队清洗,有水池清洗消毒记录。并接受卫生部门水质检测,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水泵房和靠近楼顶蓄水池。

  十一、每逢冬季应对水管系统进行检查,做好必要的防冻防护措施,尤其是室外、屋顶的管路必须包扎防冻保温层。

  十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取水指导,避免烫伤事故。并教育学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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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为师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建立和落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安全。

  2、学校需要为师生提供管道直饮水,须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有效管道直饮水卫生许可证方可使用。

  3、学校提供瓶(桶)装水,要选择信誉好、水质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供水,并负责卫生监督检查。建立索证和进货台账制度。学校与供水企业签订合约,由企业的专业人员定期为饮水机消毒,更换过期、破损部件,送达水质检验报告单,经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供水。

  4、学校总务处专职对管道直饮水、瓶(桶)装水、烧开水以及其他方式的供水负责,专人专管。管理责任人要明确职责,正确掌握管道保养维护、清洗消毒、更换饮水设施等的操作规范和卫生要求,确保供水各环节的.卫生安全。

  5、及时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饮用水提出的'整改措施,加强与专业监督机构的沟通,做好检查与记录,共同做好师生饮用水工作。

  6、总务处要建立师生饮用水工作管理档案,接受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饮用水情况巡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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