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5 18:20:01 晓璇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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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矿灯使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7篇)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1

  为保证井下职工合理使用矿灯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对每批矿灯使用时间进行登记注册,标明第一次上灯时间,使用中间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

  二、对所发现充电不足,亮灯时间不够的矿灯及时收回修理。

  三、对于其他原因造成矿灯损坏的,对用灯本人进行处理后要及时修理。

  四、每周对充电架进行检查,每月对充电架进行拆开检修,并随时处理问题。

  五、对矿灯共性问题要及时联系厂家整改并返厂检修,并对矿灯及时进行检验。

  六、对矿灯检修工要定期培训学习,提高检修工技术水平。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2

  一、公司矿灯由机电队统一管理发放,要做到帐、卡、物三对照。

  二、职工领出矿灯后,要随身携带、不准随便放置或倒置,不准用灯线提灯,不准敲打和碰撞,不准拆卸零件和打开灯头。

  三、严禁将矿灯私自拿出矿外、送人、听收音机和室内照明等非生产使用。严禁用矿灯放炮。

  四、私自将矿灯送人和无故丢失、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因公或事故损坏者,经安检部门和队证明方可酌情处理。

  五、灯牌不准转借他人。灯牌丢失,应立即与充电房联系,由队开出证明方可补发。

  六、私自开启灯锁、闭锁螺丝和灯头,造成矿灯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七、升井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充电房。超过两小时不交者,灯房人员有权查问;超过六小时者,要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不交造成矿灯损坏、不能继续充电者,照价赔偿。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3

  1、矿灯各部件要齐全、完整、紧固。灯线不破损,进出口线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2、矿灯要保证开关灵活,接触良好,灯不眨眼,不灭灯。

  3、矿灯要实现牌板管理,一人一牌一灯,统一编号,“对号入座”,使人、灯、牌对号,矿灯与充电架对号。

  4、升井后的矿灯,值班人员要将矿灯擦洗干净,认真检查矿灯是否明亮,零部件是否有缺损。对需要维修的矿灯要及时维修,不准影响下班继续使用,矿灯完好率应保持在95%以上。

  5、矿灯应完好,如有电池损坏、亮度不够、灯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损等情况,严禁发出。发出去的矿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6、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领灯时,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有缺陷,可要求灯房修理或更换。出井后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整无缺、无损伤。使用中如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值班人员说明。

  7、灯房管理人员对损坏或丢失矿灯,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报机电科批准执行。

  8、对矿灯房充电工配备齐全必要的保护用具。矿灯维修工按照矿灯的'完好标准,每周对每盏矿灯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灯房值班人员在每次换班后两小时,必须把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4

  1、矿灯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管理人员陪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

  6、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

  7、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5

  一、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严格遵守矿灯的收发时间及各项制度,掌握矿灯的数量和按规定进行充放电工作。

  二、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得打闹睡觉,当班任务当班完成。

  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程作业,收发灯要严格执行“三对号”无手续不得发灯。

  四、充电过程中,要对矿灯和灯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修理”,注意电压和电流表指示或其他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出现红灯必须进行充电鉴定,修理或更换充电保护板及电池,确保矿灯完好。

  六、女工哺乳期或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应向班组长请假,不许闲人进入灯房。

  七、对在接班后两小时未交回矿灯的人员,灯房必须把未交灯人员名单报告工区(矿)调度室。

  八、坚持文明上岗,服务态度端正,搞好设备的整洁和环境卫生,准备好保养好维护矿灯所需的根据、材料、配件及安全用具。

  九、按时填写好各项记录。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6

  1、领灯人员必须在指定窗口凭证、牌(条),后发灯,无证、牌(条)一律不发灯。

  2、灯房值班人员要掌握收发灯时间,做好收发灯的准备工作。

  3、灯房值班人员要认真掌握,严格执行“三固定”“三对号”“八不发”制度。

  4、灯房值班人员发灯时要叫号,以免发生错拿和丢失。

  5、灯房值班人员要准确掌握本班收发数量,做到灯、牌相符。

  6、灯房值班人员对收回的矿灯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电线有无破损,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变形。

  (3)有无红灯、灭灯。

  7、发现有人故意损坏矿灯,对用灯人员要按《矿灯损坏赔偿制度》赔偿。

  8、用灯人员领到矿灯后,要认真检查并核对灯号,灯号与灯牌不符时要及时要求更换。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7

  一、每个灯房都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责任分工,严格考核。

  二、建立微机管理制度,每个灯房都要配备计算机,每盏矿灯的资料都要输入计算机管理。

  三、矿灯的维护、检修一定要负荷完好标准的要求,确保矿灯的玩好率为95%以上,失爆率为零。

  四、每班每个窗口的矿灯都要有记录,实行牌版管理,不能把不完好的矿灯发给矿工。

  五、充电后的矿灯必须达到标准规定的'额定容量,每盏灯的点灯时间不得低于11小时。

  六、每月要定期对灯房职工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素质。

  七、每月矿对灯房的检查不少于一次,而且有检查记录表和问题表,存档备查。

  八、公司机电动力部不定期对各矿灯房进行检查,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矿灯房进行一次同工种检查,并排出名次。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8

  一、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进入矿灯房,必须服从灯房人员管理。

  二、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必须对架对号取用矿灯、自救器,对存放矿灯和自救器的充电柜要爱惜,发现损害者由使用人赔偿。

  三、进出灯房时,要依次排队进出,严禁拥挤,不得长期滞留。对不服从管理者罚款100元/人次。

  四、取、放矿灯时要轻拿轻放,充电时应对准插孔,顺时针旋转180度拧上灯头充电,严禁用力拉扯、敲打灯头和充电插头,如果造成矿灯或灯房设施损害的,按价赔偿。

  五、用灯人员应保持矿灯清洁,如矿灯粘有煤灰等,要及时清理干净,避免长时间附着难以清理。如发现未清理干净,视情节给予50——1000元罚款。

  六、出井后必须将矿灯、自救器及时交回灯房,交灯人员应将矿灯,自救器放置到对应的充电柜内充电,并锁好柜门后方可离开(充电指示灯显示红色为正常充电状态)。如因充电柜未锁造成丢失,使用者按价赔偿。

  七、进入灯房人员发现未锁的应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如私自将其他员工的矿灯和自救器取走的.按盗窃设备交保卫部门处理。

  八、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出井后,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害后,必须及时送灯房维修室修理。如有矿灯、自救器损害未及时送修理室修理的处以50——100元罚款。

  九、没有特殊原因(如抢险救灾等)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交回矿灯、自救器者,罚款50元/人次。

  十、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要爱护矿灯和自救器,严禁出现敲打、撞击、投掷、拆卸等现象。如发现井下私自拆卸按三违处罚100元/次。

  十一、用灯人员丢失钥匙后由所在单位开据证明,加盖机电科公章后到灯房及时更换钥匙,每把钥匙50元,钥匙丢失不及时办理更换,发生矿灯、自救器丢失现象,使用人按价赔偿。

  十二、充电柜内只准放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放手机、钱包、饮料、食物等其他物品,出现丢失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检查发现放置其他物品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十三、如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调出或辞职,必须到灯房交清矿灯、自救器、钥匙后,方可办理签字手续。新入职员工凭调令办理用灯手续。

  十四、用灯人员严禁转借,每人限用一盏灯必须专人专号专灯、专自救器,发现矿灯、自救器转借他人者罚款100元/人次。

  十五、设施完好而丢失矿灯、自救器的,由使用人员负责;因设施损害而丢失的,灯房值班人员负责。矿灯丢失罚300元/盏,自救器丢失罚150元/台。

  十六、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巡查,加强维护。发现没有及时充电矿灯应及时进行充电工作,并保持充电柜及室内清洁卫生。

  十七、各单位应教育职工爱护矿灯和自救器,并及时将本单位超过一周以上不用灯人员及工伤、长期请假等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灯房,值班人员按照名单将矿灯退出充电状态,防止过充电。休班人员回矿时及时通知灯房将矿灯处于正常充电状态。如因长时间不用造成矿灯过充电损害,使用者按价赔偿。

  十八、外单位使用矿灯必须持领灯牌到灯房领取并及时登记信息。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9

  1、所有下井人员换好衣服后,到灯房领灯窗口凭灯牌领取矿灯。

  2、无灯人员持矿调度或机电科证明到窗口领取矿灯。

  3、矿灯上架充电时应保持矿灯清洁并注意指针的状况,表针起稳正常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如表针不动或打表),应及时交给值班员处理。

  4、如发现自己使用的矿灯出现红灯或其它故障,及时交给值班人员处理,并向灯房负责人汇报。

  5、矿灯取不下来,不得硬拽,应及时向值班员询问,否则拉坏灯头或充电开关,给予30-50元罚款。

  6、矿灯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如发现随意拆卸,扣发矿类并严肃处理。

  7、严禁在灯房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晚爆物品进入灯房,严禁携带油脂(如汽油、煤油、柴油、机油、润滑脂)等进入灯房,在走廊内撒落油脂、油漆、水泥、纸悄等物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给予责任人5-20元罚款。

  8、丢失灯牌,须持单位证明到矿灯房办理补办手续。

  9、工作变动或调离原单位应先到灯房办理退灯手续,否则工资部门不予办理其它手续。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10

  一、下井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带着灯牌,到充灯房窗口领交矿灯,而且要求专人专灯,灯牌对号。

  二、灯时详细检查矿灯是否符合矿灯的完好标准要求,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太圈松动玻璃破碎电池盒有裂缝等情况,可要求灯房修理和更换,否则责任自负。

  三、领去的`矿灯要爱护,不准敲打乱摔拆开,一经灯房有关人员发现,检查有损坏现象者要照价赔偿。

  四、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灯交回灯房,再去做其他事情,如有当班不交者,又没有正当理由,必给予严肃处理。

  五、交回矿灯要完好无损,使用中如发现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说明,以便即时检修。

  六、交灯后要检查灯牌是否给错,并及时纠正,否则用灯人员负责,灯牌丢失应及时补充,否则不给发灯。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11

  1.矿灯充电包括日常充电和新到矿灯的'初充电。

  2.初充电采用恒电流并联充电法,在符合要求的充电架上进行。操作方法如下:

  2.1用二柱搬手旋下透气盖,取出垫圈和堵头。

  2.2把电瓶倾斜45°左右,用注液器将配好的电解液注入。

  2.3注液后,将电瓶静置2-4小时,然后将其直立起来。(要求电解液与注液孔相平,否则补液)

  2.4注液完毕后,把外壳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透气盖拧紧。

  2.5依次将矿灯放上充电架,接通电源,调整电压,使充电电流为1.0安,并保持1.0安电流连续充电72小时。

  2.6当充电至48小时后,打开注液孔,补充一次蒸馏水,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然后继续充电充满72小时。72小时后,又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2小时,使电解液均匀。此时检查电解液的比重与规定的1.280±0.010(30℃)是否相符,否则应调整。然后再以1.0安电流充电2小时。至此,初充电结束。

  2.7矿灯初充电完毕,放置2小时后,作业点灯试验,时间达11小时,电池电压应不低于3.5伏,即可正常使用。

  3.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5.0±0.1伏,在充电架上进行。方法如下:

  3.1将矿灯依次放在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把灯头充电插座插在充电架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0直至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电流正常。

  3.2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应低于0.1安培。

  4.注意事项:

  4.1由于充电电压高于灯泡额定电压,易损坏灯泡,应关闭开关。

  4.2初充电过程中严禁中断充电电流。

  4.3矿灯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4.4充电过程中,如遇到突然停电,应切断充电回路,防止放电。

  4.5随时观察、调整充电架电压,保证矿灯处于充电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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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烷报警矿灯是集矿井照明与甲烷超限报警这一体的专用工具,使用者严禁乱拽、乱拧、撞击等,以确保报警仪的'准确与完好。

  2、该矿灯供井下各采掘生产部门及辅助生产部门使用。生产一线的职工必须全部佩戴,其他生产辅助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场所适当佩戴。

  3、该矿灯实行一灯一牌管理制度。即:使用者到灯房领取报警头灯。如有损坏,经机电科矿灯房校样、鉴定,由使用部门全额赔偿。

  4、该矿灯应用固定充电架进行充电。该项工作由矿灯房负责实施。

  5、甲烷报警矿灯在甲烷超过1%时,灯光发出明暗交替的报警提示。在发出报警信号时,各使用部门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撤人并汇报有关领导。

  6、报警矿灯必须每7天用标准气样做一次试验。其完好标准除校样鉴定外,其它完好标准与普通矿灯相同,并由机电科设备组进行完好检查。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13

  1.一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KS-8型酸性矿灯维护修理。

  (2)掌握矿灯的结构、性能、充电方法、矿灯维护及故障处理,处理充电架的一般故障。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

  (3)要严格执行矿灯考勤记录、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

  2.班前准备:

  (1)灯房内保持空气流畅,新鲜,温度适宜。

  (2)矿灯工必须穿耐酸服,发灯前检查各自分管的矿灯和发出的矿灯是否完好,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

  (3)具备必要的仪表与工具,如电压表、电流表、量杯、比重计、温度计、注液器和各种专用搬手等,以供检查、测量和维修之用。

  (4)灯房中至少有10%的备用灯,以替换红灯、漏液和损坏的矿灯以及接班和倒班使用。

  3.初充电

  (1)未经使用的新矿灯及大修后的矿灯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时间较长的`初次充电,采用恒流(亦称定电流)并联充电法,用1安培电流充电72小时。

  (2)将电池倾斜45°,用注液器分别向每个单格电池内注入120毫升,比重为1.260(30℃)硫酸溶液。

  (3)将注满硫酸溶液的电池静放3个小时,然后直立补充硫酸溶液至注液孔相平。

  (4)矿灯依次上架接通电流充电,每个电流指示表针有指示,调整整流器电压后使电流在1安培的位置上。

  (5)每隔1小时检查调整一次电压,使充电电流保持1安培,连续充电72小时。

  (6)充电48小时后,将所有电池补充一次蒸馏水,继续恒流充电至72小时,再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2小时,然后检查和调整比重,其比重应为1.280±0.010,若不符合要求则进行调整,符合要求为止,调整比重后则补充2小时。

  (7)初充电完毕后静放2小时,再进行放电试验,测定点灯时间,点灯时间达11个小时,再进行日常充电12个小时,即可正常使用。

  (8)初充电时,电流如果不是保持1安培,则延长和缩短充电时间,使电池充满72小时。

  4.日常充电

  (1)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为5.0±0.1伏特。

  (2)放电后的矿灯,应及时进行日常充电,关闭灯头开关,上架充电,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3)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小于12小时,充电末期,充电电流应低于0.1安培。

  (4)整个充电过程中,保持充电电压为5.0±0.1伏特,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电压。

  5.充电过程中和日常工作中注意事项:

  (1)充电时必须关闭灯头开关。

  (2)在日常充电过程中,应注意充电电流大小是否正常,在充电开始时,充电电流约为2安培左右,初充电电流为1安培,如充电电流相差太大,则仔细检查充电回路内各接触点是否有毛病。

  (3)日常充电过程中,如外电源突然被切断,必须立即使灯头离开充电位置停止充电。如不断开则充好电的矿灯将向没充好电的矿灯放电,并造成全部充电不足。

  (4)正常使用和长期搁置不用的矿灯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即按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24小时。

  (5)注意电池一定不能将电放完。

  (6)正常使用的矿灯每隔15天对电池补充一次稀硫酸或蒸溜水。每三个月调整一次电解液比重。必须在补充液体和充足电后调比重。

  6.调配电解液应注意事项:

  (1)配制电解液,只准用铅槽或瓷质、陶质、玻璃的容器,耐温度达到100℃。

  (2)配液时一定将浓硫酸缓缓倒进蒸馏水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如违反则将造成酸液溅出灼伤人员。

  (3)硫酸溶液温度低于30℃方可测比重。

  (4)配液时必须两人操作,并穿戴防护用具。

  7.收尾工作:

  (1)矿灯工应把剩余硫酸溶液和废弃硫酸溶液及工作中使用的注液器、量杯、搬手等工具收拾处理好。

  (2)认真填写运转日志、电池考勤和维修等记录。

  (3)搞好矿灯房内外环境卫生,矿灯,灯架的清洁工作。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14

  一、矿灯领取与归还

  矿灯编号管理:矿灯应由矿山管理部门统一编号管理,实现一人一灯一牌,灯牌对号入座,确保矿灯与充电架对号。

  凭灯牌领灯:矿工需凭灯牌到充灯房窗口领取矿灯,领灯时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有缺陷可要求灯房修理或更换。严禁代领矿灯。

  矿灯归还:出井后,矿工需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整无缺、无损伤。交灯时要检查灯牌是否给错,并及时纠正。

  二、矿灯使用与维护

  使用前检查:矿工在使用矿灯前,应详细检查矿灯是否符合完好标准要求,包括电池电量、亮度、电线、灯锁、灯头密封等。如有异常,可要求灯房修理或更换。

  爱护矿灯:矿工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不得拖拽灯线或私自拆修。

  使用时长:矿灯一次连续使用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长(如8-11小时),出井后必须立即进行上架充电,不得私自保存。

  故障报告:使用中如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值班人员说明,以便及时检修。

  三、矿灯充电与存放

  充电管理:矿灯充电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充放电操作,以保证矿灯的使用寿命。

  存放要求:矿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防尘的地方,避免其他物品对矿灯造成压力或损坏,同时应注意防火措施。

  四、矿灯维护与检修

  定期检查:矿山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灯进行清洁和检查,包括电池电量、电线、插头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专业维修:矿灯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维修后应进行功能测试,确保矿灯正常运行。

  五、违规处理与奖惩机制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如私拆矿灯、不按时归还等,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罚款、停用矿灯等。

  奖惩机制:对于积极遵守矿灯使用管理制度,保持矿灯安全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六、其他注意事项

  培训与教育:矿山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工进行矿灯使用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应急预案: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矿灯时,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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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确保矿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规范矿灯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矿区工作的职工及管理人员。

  三、组织机构

  成立矿灯管理小组,负责矿灯的发放、维护、检查及培训工作。

  矿灯管理小组由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部、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四、矿灯的使用管理

  1. 发放管理

  矿灯由矿灯管理小组统一发放,职工在使用前需填写《矿灯领用登记表》,并遵循下列规定:

  每名职工只能领取一台矿灯。

  领取的矿灯应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

  2. 使用注意事项

  在使用矿灯时,注意以下事项:

  确保矿灯电池充足,使用前需进行检查。

  使用中如发现矿灯故障,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并停用。

  禁止将矿灯拆解、改装或私自借用他人。

  3. 维护保养

  职工应定期检查矿灯,维护保养应遵循以下要求:

  每周进行一次电池和灯泡的检查及清洁。

  不得用水泡、撞击,避免矿灯受潮或损坏。

  4. 归还管理

  每次作业结束后,职工应及时将矿灯归还矿灯管理小组,并填写《矿灯归还登记表》。

  对于损坏的矿灯,职工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培训与考核

  矿灯管理小组应定期对职工进行矿灯使用、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位职工掌握矿灯的正确使用方法。

  培训档案应保存,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职工熟练掌握矿灯使用技巧。

  六、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职工,管理小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矿灯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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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加强矿灯的管理,确保矿灯的正常使用,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涉及矿灯使用、管理、维护的部门和人员。

  二、矿灯的领用

  领用时间:每日上班前开始,至班前会结束前为矿灯领用时间。

  领用流程:作业人员需凭本人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矿灯房领取矿灯。矿灯房管理人员在发放矿灯时,应向领用人员详细介绍矿灯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检查矿灯的外观是否完好,电量是否充足。领用人员需在《矿灯领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工号、领用时间、矿灯编号等信息。

  严禁代领:矿灯必须由本人领取,严禁他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代领,代领人需出示被代领人的有效证件,并在登记本上注明代领原因。

  三、矿灯的使用

  正确使用方法:领用人员在使用矿灯前,应仔细阅读矿灯使用说明书,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在井下作业时,应将矿灯佩戴在安全帽上,确保灯光照射方向正确,亮度适宜。严禁将矿灯随意拆卸、敲打或碰撞,以免损坏矿灯。

  严禁私自充电:矿灯只能在矿灯房内由专业人员进行充电,严禁作业人员私自将矿灯带出矿井并在其他地方充电,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爱护矿灯:作业人员在使用矿灯过程中,应爱护矿灯,保持矿灯的清洁卫生。如发现矿灯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矿灯房管理人员报告,严禁自行修理。

  四、矿灯的归还

  归还时间:作业人员升井后,应在x天内将矿灯归还至矿灯房。

  归还流程:归还矿灯时,作业人员需将矿灯交至矿灯房管理人员手中,并在《矿灯归还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归还时间。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对归还的矿灯进行检查,查看矿灯是否完好,电量是否耗尽,如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遗失赔偿:如作业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矿灯遗失,应照价赔偿。同时,对故意损坏矿灯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矿灯的维护与保养

  日常维护:矿灯房管理人员应每天对矿灯进行日常维护,包括清洁矿灯表面、检查矿灯的充电情况、电池性能等。如发现矿灯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

  定期检修:矿灯应定期进行全面检修,检修周期为x天。在检修过程中,应对矿灯的各个部件进行详细检查,确保矿灯的.性能良好。对于老化、损坏的部件,应及时更换,以保证矿灯的正常使用。

  充电管理:严格按照矿灯的充电操作规程进行充电,确保充电时间、充电电压等参数符合要求。充电过程中,应密切关注矿灯的充电状态,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充电,并进行处理。

  六、矿灯的报废

  报废标准:当矿灯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损坏无法修复时,应进行报废处理。具体报废标准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矿灯的实际情况制定。

  报废流程:矿灯房管理人员发现需要报废的矿灯后,应填写《矿灯报废申请表》,经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报废的矿灯应统一存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七、监督与检查

  成立监督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组成矿灯使用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矿灯的领用、使用、归还、维护等情况进行检查。

  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如因违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由xx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

  为加强矿灯的管理,确保矿灯正常使用,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照明需求与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矿灯的井下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维护人员。

  三、矿灯领用

  领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矿灯房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前,需向矿灯房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工作证件,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进行领用登记。

  领用登记内容包括领用日期、时间、矿灯编号、领用人员姓名、所在部门等。矿灯房管理人员应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

  领用人员在领取矿灯时,需对矿灯进行外观检查,查看灯罩、灯头、灯线、电池盒等部件是否有损坏,电量是否充足,照明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矿灯房管理人员,更换合格的矿灯。

  四、矿灯使用

  井下作业人员在使用矿灯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私自拆卸、敲打、撞击矿灯,避免造成矿灯损坏。

  不得将矿灯借给他人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必须经矿灯房管理人员同意,并重新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严禁在井下使用明火对矿灯进行充电或维修,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作业过程中,要妥善保管矿灯,避免灯线缠绕、打结,防止矿灯受到挤压、摔落等。如发现矿灯出现故障,如灯光变暗、熄灭等,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及时更换矿灯。

  五、矿灯归还

  井下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矿灯归还至矿灯房。归还时,需向矿灯房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工作证件,进行归还登记。

  归还登记内容包括归还日期、时间、矿灯编号、归还人员姓名、所在部门等。矿灯房管理人员应仔细核对归还信息,确保与领用登记信息一致。

  矿灯房管理人员在接收矿灯时,要对矿灯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是否有损坏、电量是否耗尽、各部件是否正常等。如发现矿灯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询问归还人员,并做好记录。对于因人为原因造成矿灯损坏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矿灯维护

  矿灯房应配备专业的矿灯维护人员,负责矿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维护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维护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每天对回收的矿灯进行充电,确保矿灯电量充足,满足下一次使用需求。在充电过程中,要密切观察充电情况,如发现充电器或矿灯出现异常,应及时停止充电,并进行检查和维修。

  定期对矿灯进行全面检修,包括清洁灯罩、灯头、电池盒等部件,检查灯线是否破损、老化,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等。检修周期根据矿灯使用情况和厂家建议确定,一般为每周至少一次。

  建立矿灯维护档案,记录每盏矿灯的维护情况,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更换的零部件等信息。维护档案要妥善保存,以便查询和追溯。

  七、检查与监督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灯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矿灯的完好率、领用归还登记情况、维护记录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员工对违反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附则

  本制度由xx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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