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2 08:51:46 王娟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最新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11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11篇

  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1

  1、学生不得私自带手机带教室;

  2、个人拥有手机的同学,应及时向老师汇报,并做好登记;

  3、有手机的'同学把手机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2

  为了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建立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共享的数据平台及沟通平台,同时也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学校购置班级手机存放盒,对学生手机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在校按规定使用手机,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二、禁止学生在教学、实习、实训、集会时间使用手机,上午早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中午放学时发放。下午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午放学发放。晚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晚自习发放。

  三、各班级每天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手机盒,发放手机。

  四、任课教师负责监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凡是违反规定者,第一次发现上课玩手机,没收手机一个月;第二次发现玩手机,没收手机两个月;第三次发现上课玩手机,学生写保证书,并由家长来代领手机。

  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3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4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5

  为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发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荆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1、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并将手机管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考核和班级考核。

  2、学校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组或学工处,并做好信息登记。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记过以上,并回家教育一周的`处分。

  3、凡因私自带入校园而被收缴、扣留的手机等电子产品,在本学期末由家长领回,对其保管过程中如出现质量损坏、甚至遗失,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园的,务必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

  5、学生未经学校同意将手机带入校园,第一次被查获扣留手机,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给予记过处分,家长带回家教育一周。第二次被查获扣留手机,责令写出,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如有再犯处分协议,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家长带回家教育一周。若多次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不服从管理,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给予劝其退学的处分。

  6、本规定由学工处、年级组、班级组织实施,解释权在学校。

  7、本规定自20xx年2月27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川区教体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为学生创造良好、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原则上所有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二、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分为以下情况:

  1、学校排球队学生因训练需要持手机进入校园的,需经过教练及家长同意,统一交教练员在宿舍或训练地点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校园;严禁在校园等公共场所持有手机。

  2、高中班级学生因升学、考试、报名确定信息的需要带手机进入课堂的,需经过级部、班级及家长同意;所有工作在班主任或的监督指导下完成,一旦完成信息确认等工作,必须服从班级规定统一上交手机由班级统一保管。学生返家时统一带回。

  3、所有同学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签订使用手机承诺书,严禁将手机带入校园。使用手机违反纪律的,将按照学校相关校规校纪进行量化扣分,学生违纪情况均计入其本人的“德育”考核档案中。不服从管理的,学校将依照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关纪律处分。

  三、学生对带进校园的手机,由学生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四、违规使用手机视为违纪,根据下列规定处理

  1、违反规定第一次被收缴的手机,扣除当事人量化分10分,并给予当事学生警告处分,并回家反省,反省时间由级部根据学生情况确定。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级部登记,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学生交有家长签字的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

  2、违反规定第二次被收缴手机的,扣除当事人量化分20分,并给予当事学生记过处分,并回家反省,反省时间不少于第一次违纪反省时间,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级部登记,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学生交有家长签字的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

  3、违反规定第三次被收缴手机的,扣除当事人量化分30分,并给予当事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并回家反省,反省时间不少于第二次违纪反省时间;住校生原则上取消住校资格,通校生原则上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晚自习。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政教处,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学生交有家长签字的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

  4、违反规定第四次被收缴手机的',给予当事学生劝其退学处分。

  5、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记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五、工作要求

  1、服务保障。学校为学生配备电子学生证和公用电话,保证学生与家长联系畅通,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教师的电话进行紧急事务处理。

  2、宣传教育。通过家长会、家访、致家长的一封信、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做好手机管理的宣传教育。

  3、作业布置。不得通过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完成作业。

  六、监督检查

  学校值班组、各处室、级部通过专项督查、随时抽查等方式,对各班手机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时反馈,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7

  1、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上学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联系。

  2、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在父母双方签名同意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方校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3、经同意携带手机的同学,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所带手机只能在学校自动铁门以外的区域使用,进入校园后必须关机;在校园内需与家长联系的仍然通过班主任或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进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带手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违反即取消其使用资格,并给予年级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给予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处理。

  6、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8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9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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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山头中心学校初中部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级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级部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期,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级部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家长将该生带回家教育,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级部领取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高中班级手机管理制度 11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箭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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