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16 08:41:2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2022年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2年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年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1

  一、工作会议制度

  建立农村疫情工作重大事项会议制度,根据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期或临时召开工作会议,会商、研究布置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由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成员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办公室、各农村疫情防控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及领导指示,及时通报重大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问题。

  根据需要,在紧急情况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随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目前,暂定每周四上午九时,在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例会。

  二、工作协商制度

  各成员单位和农村疫情防控组办公室需印发文件指导工作,要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全部达成一致,方可印发。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回复要加盖单位公章。有不同意见要说明依据理由。各成员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会商,还达不成一致时,报县领导拍板裁定。

  三、信息相关管理制度

  1.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各自的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根据需要随时向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重要信息和工作情况。暂定每月底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2.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通畅、共享,重要情况应随时通报。

  3.需向公众通报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由相关工作部门起草,由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批后归口发布。

  四、督办检查制度

  为保证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扎实推进,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及各成员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部门和系统内重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督促改进。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统一组织对各乡镇进行督查检查,各部门按需要派员参加,并认真履行督查指导责任。

  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2

  低风险:

  一、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打消老百姓的侥幸心理。

  二、实施疫情防控机制,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村人员进行严格把控,并第一时间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中风险: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全村进出口各一个,全天设专人值守,本村人员进出一律测温、扫码,并出具有效证件。

  二、对进入本村的人员和车辆造册登记,清楚排查来访人员(车辆)基本信息、来源地、详细行程等,严格测量人员体温,仔细询问身体状况,了解与其密切接触者情况,做到“一人一登记,一车一登记”。

  三、对来往车辆进行消毒,对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车辆实行劝返。

  四、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杜绝人群聚集等事情发生。

  高风险:

  一、对我村进行全面封闭,无特殊情况者不允许外出,对于外地返乡人员,进行劝返工作,高风险期内,不允许进入本村

  二、本村内区域每天进行全面清扫消毒,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三、加强对“红白喜事”管理,引导村民“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做到不聚集、不聚餐。

  四、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到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人人防控。

  五、引导村民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

  乡镇疫情防控管理制度3

  村级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村级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门诊部、一级医院(含专科)

  1、实行标准防控措施。

  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管理,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保持安全距离。对于老年人等不会使用信息化手段的群体,配备人员协助健康申报并详细记录。要求工作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坚持标准预防。

  2、加强工作人员外出管理,做好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医务人员每2月1次核酸检测。医务人员按要求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要加强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处置,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做好诊疗区域通风管理和环境监测。(苏卫医政〔20xx〕25号、苏防救治〔20xx〕65号、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69号)在入口处规范进行预检分诊,分诊人员掌握中高风险地区当日最新名单,并告知患者就诊须知,深入询问发热及呼吸道等症状和流行病学史(中高风险旅居史、28天内境外旅居史、冷链接触史、疑似新冠病人接触史等),详细登记患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体温、症状及流行病学史等),确保所有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

  3、落实首诊负责制。

  主要包括:

  (1)基本信息登记。

  (2)症状及流行病学史问诊。

  (3)发热患者转诊。对于一般发热患者及时引导至属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对有流行病学史的可疑患者,联系专人专车转运至指定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4)跟踪管理。跟踪患者的去向和转归。(苏卫防指〔20xx〕1号)落实登记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时间要求。落实信息登记的报告责任,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应在1小时内向属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86号、苏卫防指〔20xx〕1号)

  4、开展法律知识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在医疗机构入口处、预检分诊点等显著位置告知就诊患者必须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多层面、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5、全员参与培训。

  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组织参加“感控家园”的全员感控培训(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69号)。

  6、配合村(居)委会针对重点人群防控全面摸排工作和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工作。(苏卫传〔20xx〕7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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